人们吃的那块肉含有多少兽药(一)
2014/9/6   热度:389
为了防止动物因病死亡,我国每年使用两三千种兽药喂养动物。以抗生素为例,我国每年生产的一半抗生素喂养了动物。不合格、假冒伪劣的兽药,再加上滥用兽药和偷用违禁兽药等情况,造成肉类兽药残留的情况比较普遍。 一、我国使用两三千种兽药 前不久,我到浙江出差,参观一家肉粽子工厂时,我问厂方人员:“你们的粽子能够出口欧洲吗?”她告诉我:“欧洲的国家听说我们的粽子包着猪肉,就不进口我们的粽子。”我又问她:“美国呢?”她说:“美国也不进口。”我接着问:“日本呢?”她回答“日本只进口包着鸡肉的粽子。”我问她什么原因时,她告诉我:“欧洲和美国认为我国的猪肉不合格,因此,猪肉粽子就不可能打入这些国家。”为什么我国老百姓大量消费的猪肉,这么难以出口呢?难道质量就这么不过关吗? 如果美国的养殖场要给动物投喂2700多种药物,那么,我国的情况如何呢?马爱进在2007年发表于《肉类研究》第10期的《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差异》一文中指出:“目前我国临床使用的兽药品种达3000多种,而制定了残留限量标准的仅有96种兽药品种、550个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共涉及牛、羊、猪、鸡等17种动物品种,涉及动物的肌肉脂肪等动物组织类别11种。” 美国允许使用的渔用药物有6种,欧盟允许使用的渔药有19种,日本允许使用的渔药有53种,而我国允许使用的渔药竟达到162种! 兽药残留成为影响中国肉类出口的突出因素。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肉类生产国,肉类低廉的价格并未给我国肉类食品带来国际竞争力,我国的肉类出口量只占生产量的1%左右。即使在疯牛病猖獗的时候,我国的牛肉也没有增加多少出口量。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肉类食品的安全性没有过关。近年来,因疾病或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而被进口国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 2002年,我国禽肉出口遭受日本、韩国、俄罗斯和瑞士等国进口限制。 2002年4月25日,加拿大从我国进口的两批水产品检查出氯霉素,随后对来自中国的每批虾品都进行检验,一经检验出即退回。 我想强调的一点就是:这些向国外出口鱼类、肉类产品的公司,都会按照进口国的标准进行生产,这些企业的技术水平、员工素质、设备质量都要比一般企业高很多,还时不时会出现一些问题。老百姓是不太可能吃到出口企业生产的产品的。那么,那些技术、人员、设备都不如这些出口企业的个体养殖户或者养殖厂,生产出的鱼类、肉类,情况会好吗? 二、我国兽药问题扫描 我国每年要使用两三千种兽药、渔药,用于100多亿只禽畜动物、数千万水产动物的养殖。但是,我国的兽药、渔药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约20%的兽药不合格 这番一针见血的话是一位兽药领域的专家指出的!农业部近年来的兽药质量抽检结果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位专家的评价。 2. 假冒伪劣兽药屡禁不止 哈尔滨查获的假冒伪劣兽药 2008年12月,辽阳市集中销毁价值15万元的假劣兽药、饲料,主要包括超过保质期的、禁用的、假冒伪劣的兽药和含有毒物质、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 我们真的要感谢各级各部门的监管!否则,可能假冒兽药的问题还要更加严重。 2008年第四季度,农业部在兽药抽查时,仍然发现假冒伪劣兽药的问题比较严重:一是非法生产。抽检共发现47个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61批假兽药,突出表现在含量不足、套用或编造文号。二是涉嫌假冒。抽检假冒产品106批,占被通报产品比例持续偏高。三是改变组方。部分产品中违规添加其他药物成分,造成动物性产品安全隐患。 3. 滥用兽药 每只鸡在40天之内,每隔2~5天就要被注射一支疫苗。40天之后,也要每隔些日子就注射疫苗。如果发生其他疾病,还要使用更多于的其他药物。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兽药使用的频繁。大量使用兽药对很多养殖场、很多养殖户来说,都是一个普遍现象。如:很多养殖场或者养殖户把以地塞米松为代表的肾上腺皮质类药当成万能药,有病必用地塞米松。岂不知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在治病的同时,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乃至对机体造成严重损害!近几年,生猪免疫抑制性疾病经常爆发,养殖者滥用地塞米松又雪上加霜,导致病猪免疫机能崩溃,使更多的病猪死亡!很多养殖场和养殖户也很难遵守休药期。大多数饲料的药物添加剂都规定了休药期,只有过了休药期,动物才能被宰杀,动物产品才能给人食用。如抗菌促生长药喹乙醇的休药期是35天,氯羟吡啶的休药期是5天,氯苯胍的休药期是7天等,但一些饲养场到屠宰前才停止添加药物,这样肯定会使药物残留超标。蛋鸡产蛋期,禁用盐霉素、氯羟吡啶、氯苯胍、莫能菌素、泰乐菌素等多数抗球虫药和一些其他饲料药物添加剂,但不少鸡场没有遵守这些规定,造成药物在蛋中残留。在现实生活中,谁来监督养殖场和养殖户真正执行休药期的规定? 4. 非法使用违禁兽药 兽药领域存在的这四种问题,叠加在一起,使得肉类的药物残留问题益发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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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0日,在天津召开的“首届中国兽药大会”上,农业部兽医局局长李金祥说,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兽药生产企业1454家,产品涉及29个剂型,近2000个品种。从学者的文章和官员的发言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我国每年使用的兽药达2000~3000个品种。我国使用的渔药,也远多于美国、欧盟。
为了加速动物的成长,就给动物吃添加多种化学物质的饲料;
为了提高动物生育率,就注射各种性激素;
为了避免动物生病,就注射各种抗生素、镇静剂、预防针等化学物品;
为了避免发生各种应激反应而死亡,就喂动物各种镇静剂以稳定动物的情绪。
归功于兽药的“贡献”,养殖场可以45天出栏肉鸡、直线育肥猪、快速育肥改良牛。然而,当人们大快朵颐的时候,何曾想到这么多的兽药对自己的健康及子孙后代意味着什么吗?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1989~1990年,匈牙利西南部仅有456人的林雅村,在生下的15名活婴中,竟有11名为先天性畸形,占73.3%,其主要原因就是孕妇在妊娠期吃了经敌百虫处理过的鱼。兽药残留危害,由此可见一斑。
事件回放
从2002年6月起,日本对中国进口鳗鱼的10%进行抽样检测汞含量。2003年3月,日本厚生省查出中国进口的两批烤鳗中含“恩诺沙星”残留。2003年7月3日起,日本对中国烤鳗产品中的“恩诺沙星”含量进行“命令检查”。
2002年5月24日,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农林部通过紧急法案,对中国进口的所有小龙虾和虾类产品进行氯霉素检测;美国佛罗里达州检出中国虾类含氯霉素。
从2002年7月起,韩国对中国的水产品实行批批检测。
2003年4月24日,日本以发现磺胺剂为由,宣布即日起开始对中国活鳗实行监管留置48小时以上,逐批检查磺胺类药物残留。
2003年11月2日,日本仙台从中国进口的养殖冻虾中检测出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抗生素金霉素。日本东京一卫生中心通知日冷公司退回4.2吨对虾。
2005年10月,韩国对申请进口的15吨中国产活鲈鱼进行检查,查出孔雀石绿,对该产品作出销毁及返货处理。韩国海洋水产部表示,除这次的活鲈鱼以外,另有4批次、16吨的鳗鱼和11吨的黄姑鱼查出孔雀石绿。
仅2006年6~8月期间,我国水产品出口日本就被多次查处药物残留:6月7日,日本神户检出我国鳗鱼产品孔雀石绿超标;7月17日,日本关西机场检验所检出我国野生活泥鳅硫丹超标;7月2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要求各检疫所强化对我国鳗鱼产品中硫丹的检查;8月2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将广东及上海养殖场出口日本的鳗鱼列为硫丹命令检查对象。
2007年6月28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宣布从当日起,扣查从中国进口的未经检验的对虾、鳗鱼、叉尾、鲮鱼和巴沙鱼五类水产品。
2008年11月,日本从我国出口鳗鱼产品中检出三聚氰胺1.9ppm(即1.9毫克/千克),决定自2008年11月26日至2009年3月31日对我国出口的养殖水产品(鳗鱼、虾、蟹、河豚鱼、甲鱼)实施三聚氰胺监控检查。
这仅仅是见诸报端的部分事例。
2009年5月17日,在成都举办的“当前行业形势报告会暨2009通威科技论坛”上,农业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用药指导处副处长李清介绍,近年来我国水产出口受阻案频频发生,在2007年达到最高峰,2008年有所下降。药残超标是水产出口受阻的罪魁祸首。2008年水产出口受阻案件中,因药残而起的,鱼类为39%,虾类为88%,蟹类为65%。她分析,国外允许使用的渔药与我国有较大差别,这为药残问题埋下祸根。如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日本对进口水产品重点检测102种药物,其中,包括恩诺沙兴星粉、恩诺沙星片、红霉素片等18种我国允许使用的国标渔药。
现在一些兽药厂家生产兽药就像“大跃进”放“卫星”,名字一个比一个响亮,成分一个比一个复杂,适应症范围一个比一个宽,都是包治百病的“神药”。差不多的成分,换个名字就成了新产品。一个新病发现不到一个月,兽药厂就生产出了针对这种病的特效药。依笔者看,不论哪种“神药”,都存在几个共同的问题:一是急功近利,滥加地塞米松、安乃近等免疫抑制药。临床应用时,打一两针有效,甚至退烧、消炎效果还很好,碰上普通感冒发烧也就过去了,要是碰上严重感染就不行了,越打病越重,越打病猪死得越快;二是含量不足。说明书标示的抗微生物药物多达数种,而实际每种成分都不够剂量,完全依靠地塞米松和安乃近等药物的强大抗炎退热功能来掩盖主药成分的不足;三是故弄玄虚。一些厂家把数种或十数种药物简单累加在一起,取个新名字,把功能说得神乎其神。其实这些药除了让临床兽医和养殖户越来越看不懂之外,毫无新意。
2006年,农业部共抽取兽药样品14372批,合格率仅为76.6%。
2007年第一季度,农业部共抽检兽药产品1991批,合格率为81.2%。其中,生产环节抽检合格率为98.0%,经营环节抽检合格率为77.1%,使用环节抽检合格率71.3%。
2008年第二季度抽检兽药合法企业产品4172批,合格率为83.6%。其中,生产环节抽检合格率为97.0%,经营环节抽检合格率为78.5%,使用环节抽检合格率为 80.3%。第二季度抽检水产用兽药213批,合格率为86.9%;第二季度抽检蚕、蜂用兽药39批,合格率为66.7%。
2008年第四季度,农业部共抽检兽药合法企业产品3245批,合格率80.4%。生产环节抽检合格率98%,经营环节抽检合格率74.5%,使用环节抽检合格率78.3%。水产用兽药抽检合格率81.5%。蚕、蜂用兽药抽检12批,合格11批。
可见,最近这些年,我国的兽药合格率基本上是80%左右,而且,越到使用环节,合格率越低。用质量不合格的兽药喂动物,会产生好结果吗?
就像其他商品有假冒伪劣的情况一样,兽药同样有假冒伪劣产品。我们经常可以从报纸杂志看到我国的各级行政部门查处、销毁假冒伪劣兽药的报道。我们随手举几个例子:
2008年,陕西省西安市农业局对西安兽药市场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并将收缴的粉散剂、片剂、添加剂类假劣、过期兽药,按规定就地填埋处理。仅在年底,西安市就销毁3000公斤假劣、过期兽药。
2009年3月13日,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销毁2008年查处和没收的16万元假冒伪劣兽药、饲料。
农业部连年的抽查,也发现假冒伪劣兽药屡禁不止。如:2008年第二季度,农业部抽查兽药,发现兽药市场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非法生产问题突出。抽检共发现92个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121批假兽药,较2008年第一季度大幅提高。二是涉嫌假冒产品明显增多,抽检涉嫌假冒的兽药171批,涉及114家企业。三是蓄意造假售假问题严重,表现在含量严重不足,经营和使用环节合格率远低于生产环节。
河北工程大学农学院宋金祥在发表于2008年第8期《今日畜牧兽医:兽药市场指南》的《目前我国养鸡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中指出:我国每只种鸡的药费开支就达5元以上,商品蛋鸡亦超过3元,每只肉鸡药费开支在2元左右。我国每只鸡平均疫苗和药物费用为美国的10倍。
大家知道自己吃的那些鸡肉里包含了多少药品和疫苗吗?专业养鸡技术规定的养鸡具体接种疫苗的时间、种类方法有具体的程序和要求。
另外,抗药性日趋严重,常用药物因而添加量越来越高,甚至比规定添加量高2~3倍。例如有的人在鸡饲料中添加了喹乙醇,但没有标明,又加进含喹乙醇的预混剂,这就使喹乙醇的用量大大超过规定的水平,危害消费者健康。在预防、治疗畜禽疾病中使用超剂量药物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药物在动物体内滞留时间会延长,即使按一般的休药期停药也可能造成残留超标。一些饲料厂为了保密或逃避报批,在饲料中添加了一些兽药,但不印在标签上,如果用户一直用到动物上市,便造成药物在产品中残留。过量的药物残留通过肉类进入人体,危害国民的健康!
笔者就亲眼在广东、浙江、江西、陕西等不同地区见到这样的骇人景况:每到年底,农民们清理整治鱼塘塘底的时候,除了要清理淤泥之外,还会在塘底铺上一层厚厚的“环丙沙星”(ciprofloxacin)或避孕药。他们之所以给鱼塘的底层铺这些避孕药并在鱼虾的饲料中加入大量的激素,是因为这些药品除了可以起到防治鱼类的传染病外,还可以加速鱼类的生长,也是一种促进剂。因而,那些不同地区的养殖农民,都用几乎相同的话对我讲:我们养的这种鱼类,我们当地人自己都不吃。我还不止一次在广州的几个不同的饲养鱼类的池塘,碰到农民正放干水清塘时,塘底还有厚厚的一层没有化开的避孕药片!
猪吃了大量作为促生长剂的有机胂制剂后,皮肤发红
引自周勍著《民以何食为天——中国食品安全现状调查》第17页,中国工人出版社2007年版。周先生以亲自调查的形式发现很多地方的养殖业都在使用禁用兽药。实际上,水产养殖还使用汞制剂杀虫,用氯氰菊酯、五氯酚钠制剂灭螺,使用氯霉素治对虾白斑病,用孔雀石绿治水霉病等。 另外,这些年来,尽管全国各地不断查处禁用兽药,但是,禁用兽药仍然屡查屡现。如:
2009年3月下旬,沈阳市动监局、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在某兽药市场,查出金刚烷胺12公斤、利巴韦林5公斤、病毒灵注射液6000支、病毒灵原粉4公斤。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用的兽药。农业部在2001年第168号公告中就严格规定:喹乙醇禁止用于家禽及水产养殖。但是,2009年3月29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江苏省连云港市某公司生产的鲤鱼饲料因含有违禁药物喹乙醇,造成当地养殖鲤鱼大量死亡。执法人员抽取了这家企业生产的11个批次的鲤鱼饲料样品检测,结果表明,11个批次均添加了喹乙醇,最高含量达到244ppm;同时,在鲤鱼体内,查出喹乙醇的含量为4.6ppb。
1997年,王春奕等报道鸡肝脾、鸡蛋清和蛋黄中四环素类抗生素残留量分别达4.66mg/kg、7.5mg/kg和l6.5mg/kg,检出率分别为33.9%、60%和60%;蛋清中链霉素残留量为0.7mg/kg,检出率为20%。四环素的残留量大大超过欧共体规定的最高允许残留量标准(0.5mg/kg)。
1997年,马北莉等对市售猪肾和脾的检测发现,链霉素残留量分别达1.44mg/kg和1.56mg/kg,检出率分别达96.4%和100%。
2000年,蔡秀成等对吉林省的长春、德惠、榆树等市市场销售的肾脏进行检验,土霉素超标率达52.38%,最大值高出卫生标准51倍。( 摘自《向肉食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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