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祖文化的保护与旅游互动——在第六届湄州妈祖海峡论坛上的发言
2014/9/6   热度:335
2006年6月,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福建湄洲“妈祖祭典”榜上有名。2009年9月,“妈祖信俗”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获得成功,使中国首个信俗类非遗项目成为世界级文化遗产。这在福建、在全国乃至世界华人居住区民众中都是一件大事,特别是对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更是起到无可超越的作用。稍加留意,我们会发现中国国家级名录将妈祖文化以“妈祖祭典”的名义收入名录,而联合国非遗代表作中则以“妈祖信俗”的名义被列入。很明显,“妈祖祭典”只是妈祖文化的宫庙祭祀仪式,而并非妈祖文化的全部,而“妈祖信俗”无疑包括了妈祖祭祀仪式,妈祖信仰习俗以及传说故事等。于是保护的对象由“上位文化”向下转为“下位文化”,表明联合国非遗保护更重视民间传承。 第六届中国湄州妈祖文化旅游节开幕上表演的妈祖祭祀仪式 1、妈祖文化的内在品质——信仰 当我们谈到妈祖文化时,必然要探讨妈祖文化的性质。 妈祖文化的性质是什么?是信仰。信仰是妈祖文化的灵魂。妈祖文化的形成是民众信仰意识的产物,没有信仰就不可能产生妈祖文化,妈祖文化也不可能如此丰富。 考察妈祖文化发展的历史,使我们懂得妈祖信仰来自民间。首先是传说,然后是传说的历史化和神化,最后形成普遍的妈祖信仰,形成妈祖文化。 目前,海内外学者一致认为,妈祖不是杜撰的偶像,而是从民众中走出来的真实的人物。但她被神圣化了,成为天后圣母。据民间传说和方志记载,海神妈祖,名林默,生于宋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农历三月廿三,卒于宋雍熙四年(公元987年)农历九月初九,是生活在福建莆田湄洲岛上的一位民间女子。 宋人黄岩孙撰《仙溪志》载,当地有所謂仙妃廟三座,其一順濟,其一昭惠,其一慈感,皆巫也。順濟謂州林氏女,能知人禍福,即妃也。 《宋绍熙蒲陽縣志》亦稱妃為“里中巫”。由上述記載,又可知媽祖本來是莆田縣的一個女巫,“能言人休咎”,“能言人禍福”,死後被廟祀。可见妈祖的神迹最初充满了巫术信仰的特色。这种由巫变神的传说,将巫视为神灵,设庙祭祀的现象在中国是很普遍的。 巫术是人类文化的源头之一,也是民间造神运动的孵化器。妈祖信仰最初的形态是巫术的。林默娘的“里中巫”身份,是妈祖信仰的原始形态。 神,是民众心灵信仰的的产物。当妈祖从巫的信仰中脱胎出来时,她必须要变换一种身份,升华为神。许多文献记载,妈祖最初不过是一位懂得巫术的普通民女,死后也只是作为莆田地区的地方神加以奉祀,影响范围极为狭小。但是正如民俗的传播规律告诉我们的,作为妈祖信仰风俗的发动者,既然被崇拜的对象已经产生,就会坚信不移,同时他们还会在无形中为妈祖增光添彩,增强她的影响力,将自己创造的神灵的事迹远播出去。于是产生了一系列的妈祖显灵的事迹,引起周围地区的关注,这样更多的信徒参与进来,妈祖信仰便像滚雪球似的传播开来。 另外,中国的水神信仰由来已久。因为受阴阳学说的影响,古代中国人认为水神属阴,应属女性,而妈祖恰巧又是女性中的人杰和航海者最敬仰的一位海神,因此倍受人们的关注。海事活动离不开水,特别是明代以后,海上丝绸之路大开,在航海活动中由于信仰心理的驱动,妈祖屡屡显灵。 神迹传说是一种口碑,它会不胫而走,四处传播,这不仅增加了民众的信仰信心,同时由于当地士宦的提议和倡导,朝廷也频频给予妈祖赐封,妈祖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高。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妈祖被赐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圣母",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又被赐封为"护国庇民妙应昭应普济天后","天上圣母"和"天后"从此便成了妈祖的圣称。 由此可以看到,民众的造神心理必须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民间信仰到官方助势,形成妈祖文化这一精神宝库。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官方的封赐对妈祖文化的形成往往起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妈祖信仰不仅成为海事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获得了合法的地位。 因此,确定信仰是妈祖文化的灵魂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当妈祖文化和旅游结合,与旅游互动时,强调妈祖文化的信仰性质显得尤为重要。 2、妈祖信仰的表象特征——制度化、仪式化 2009年9月30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首都阿布扎比召开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妈祖信俗》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认为,《妈祖信俗》符合被列入名录的条件,理由是: (1)“妈祖信俗”被不同社会团体认可为身份认同以及连贯性的一个符号,并且数个世纪以来代代相传; (2)“妈祖信俗”纳入名录将促进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瞩目度,并且提高其国际层面的受关注度,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3)该申遗活动中包括了各种各样的现行的、计划中的措施,以确保申遗活动的切实可行性和成功概率,例如调查研究、提高关注度并建立一个保护组织,从而展示了多方对于保护申遗对象的重视和努力; (4)本次申遗活动是由社会团体组织、乡村的委员会和各个妈祖庙首先发起的,他们通过提供相关的文献和文化遗产、审查提名文件的内容、接受采访以及规划保护措施等行为参与了申遗的过程;他们表现出对申遗对象自发的、事先获知、重视的同意态度; (5)该申遗对象已经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受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的直接监管。 这里有一些关键词和提示是很重要的:如保护对象被被不同社会团体认可为身份认同以及连贯性的一个符号,并且数个世纪以来代代相传;妈祖文化的被保护是为了提高国际层面的受关注度,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指出此项申遗活动是由社会团体组织、乡村的委员会和各个妈祖庙首先发起的。所有这些都在强调保护主体——社会团体;在申遗的过程中,他们表现出对申遗对象自发的、事先获知、重视的同意态度。更为重要的是委员会指出“妈祖信俗由祭祀仪式、民间习俗和故事传说三大系列组成。湄洲岛是妈祖祖庙所在地。” 三大系列包含了妈祖信俗的整体内容,妈祖文化的保护,就是要保护祭祀仪式、民间习俗和故事传说。 关于祭祀仪式,分家庭祭祀和宫庙祭祀两种。家庭祭祀包括:“船仔妈”崇拜,渔民和航海者在船上供奉妈祖神像,祈求航海安全;对海祭拜,是在海边或在沙滩上摆上供桌、贡品,面对大海,向妈祖祭拜;家中供奉,是岛上渔民和居民在家中的神龛上供奉妈祖像点香、祭拜。汽车上挂妈祖像,祈求出入平安。 宫庙祭祀分日常祭祀和庙会祭祀两种。日常祭祀是由妈祖信众到妈祖庙向妈祖神像行礼,主要包括献鲜花、点香火、摆贡品、行跪拜礼以及燃鞭炮、烧金帛、题缘金等方式。列入国家祭典庙会祭祀则举行祭祀大典。祭祀大典形成于公元11世纪,内容包括:⑴仪程,主要有司祭人员就位、迎神、上香、读祝文、行三献之礼和三跪九叩礼、送神等。⑵司祭,湄洲妈祖祖庙主持人担任主祭,世界各地妈祖分灵庙负责人参加陪祭。⑶祭器,祭坛上配有烛台、香炉、钟鼓等。⑷祭品,供桌上摆放用面粉、香菇、木耳等食品制成仿海洋生物和自然山景等。⑸仪仗,由清道旗、銮驾、仿古兵器等组成。⑹祭乐,由乐生用唢呐、鼓、磬、琴、笛等28种乐器演奏地方曲调和曲牌。⑺祭舞,由舞生执凤羽、龠管,采用云步、叠步等传统戏曲舞步。 湄洲妈祖祖庙庙会是指特定节日和重大祭祀活动,具体包括:⑴妈祖诞辰。每年农历三月廿三妈祖诞辰日。⑵妈祖升天。每年农历九月初九妈祖逝世纪念日。⑶割火分灵。各地建妈祖分灵庙时要捧着神像到湄洲妈祖祖庙举行“取香灰”的分神仪式。⑷谒祖进香。妈祖分灵庙每隔一定时期到湄洲妈祖祖庙谒祖进香,俗称“回娘家”。⑸妈祖巡游。湄洲妈祖金身在湄洲岛和台湾、金门、澳门等地分灵庙巡游,接受膜拜。⑹民俗表演。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关于“妈祖俗信”的批示文件充分肯定了妈祖文化的民间性质,肯定了信众对申遗、保护对象的自发的、事先获知和重视同意的态度。政府的职能是监督管理。由此可见,妈祖文化的保护目标是很明确的,就是要保护祭祀仪式、民间习俗和故事传说。 在妈祖文化的保护中政府的责任很明确,就是要保证如上“妈祖信俗”活动能完整进行。 3、妈祖文化价值——与旅游互动 妈祖文化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对千年以来民众创造的妈祖文化价值的肯定,也是开发妈祖文化旅游产品的契机,使妈祖文化与旅游事业产生互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要使妈祖文化和旅游文化达到完美的结合,必须要做好保护规划和旅游规划,以妈祖文化为依托,通过旅游达到人类文化共享的目的。 (1)要下大力气弘扬湄洲妈祖文化的世界意义 湄州在妈祖文化的创造和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妈祖文化的传播中心。据说全世界有2000——5000座妈祖庙,大都是从湄洲分灵形成的,全世界2亿多信众心向湄洲,这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妈祖文化能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就看湄洲在其向联合国申报书中的承诺能不能实现。能不能突出妈祖文化保护的核心,即妈祖祭祀仪式、妈祖的民间信仰习俗和妈祖的故事传说。 妈祖祭祀仪式表现的是民间信仰的制度化、规范化,突出了妈祖信仰的神圣性。妈祖的民间信仰习俗,所表现的是这种信仰已经融入民众的生活,对民众信仰习俗的尊重和保护,是妈祖文化生命力所在。而妈祖的故事传说,是民众对妈祖圣迹的形象解说,包括那些妈祖显灵的传说,是妈祖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也就是说,妈祖文化的灵魂在于如上保护内容,也是旅游者追随妈祖文化的心理诉求。妈祖文化的世界意义也在这里,必须加以弘扬。 妈祖文化的保护是一项圣神而严肃的任务。要警惕目前在重要的非遗保护中出现的“广场化”、“表演化”倾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我们常常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打造XX文化品牌”,在这种口号下,肆意对保护对象加以改造,使非遗保护失去原来的意义,这是极其有害的。妈祖文化有其圣神的祭祀空间——宫庙,这种空间不可随意移动,转移到广场进行,有损于妈祖的形象。 (2)重视妈祖文化圈是形成妈祖旅游文化圈的关键 妈祖信仰是一种地域性的文化现象。从妈祖文化的形成到传播始终离不开她与海洋的关系。妈祖文化的分布主要在中国的东部和东南沿海地区,带有海洋文化的显著特点。其次是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涉及到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以及华人居住的地区。中国内地远离大海,很少有人信仰妈祖。这说明妈祖文化在其传播过程中形成了一个以湄洲妈祖信仰为核心的,具有显著地域特色的“妈祖信仰文化圈”。 妈祖信仰文化圈”可以分为内外两层。内层是中国的沿海和台湾地区,外层是东南亚各国和海外华人居住区。特别是海外妈祖文化圈的研究,对了解海外华人社会和信仰,有着重大的意义。 妈祖信仰覆盖了中国沿海地区。福建的湄洲岛是妈祖的故乡,闻名遐尔的妈祖文化发祥地。千年氤氲的妈祖祖庙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是独具特色的人文资源。台湾的妈祖信仰是中国妈祖文化圈的又一中心。尽管台湾的妈祖分灵于湄州祖庙,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台湾的妈祖信仰更能体现妈祖文化的人文精神。 海外华人祭祀妈祖,根本的目的是为了不忘记祖先,不忘记根本。妈祖本来是海上保护神,后来当她的职能逐渐扩大时,无论是商人、手工业者,也无论是难产或其他疾病,人们都认为妈祖都能帮助他们排忧解困。所以海外的华人同样建庙祭祀。 妈祖旅游文化圈的建设必然地要和妈祖文化圈相联系。首先是海峡两岸妈祖文化旅游,其次扩展到中国的沿海地区,这一沿海地区不止是东南沿海,还有山东、天津、辽宁等地。每年这些地区都有妈祖文化节,是很好的旅游资源。 (3)妈祖生态文化保护与旅游 最近媒体新闻报道,福建即将推动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据说《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送审稿)》已通过福建省文化厅专家组论证,并建议福建省政府批准设立省级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便更好地保护、传承妈祖文化。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但是什么是妈祖文化生态,怎样保护,仍不十分明确。《规划纲要》中只讲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具体保护措施为:根据《规划纲要》,作为“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妈祖信仰发源地和妈祖文化发祥地,莆田将通过每年举办妈祖文化旅游节、湄洲祖庙庙会、妈祖文化活动周、妈祖文化赴台交流等活动,扩大两岸妈祖文化交流,并支持两岸合作,共同规划开展妈祖文化研究项目。 加快湄洲妈祖祖庙整体建设,完善妈祖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使湄洲岛成为大陆对台交流合作重要基地和世界妈祖文化朝圣中心,推动莆台双向旅游对接等等。 这些是否就包括了妈祖文化生态。显然不是。我认为,所谓妈祖文化生态环境是指妈祖文化形成、传播的自然与人文环境,通俗一点来讲,就是要保护民间信仰的社会氛围,包容民众的信仰心理。如除宫庙祭祀之外的家庭祭祀中的“船仔妈”崇拜,渔民和航海者在船上供奉妈祖神像,祈求航海安全;对海祭拜,是在海边或在沙滩上摆上供桌、贡品面对大海,向妈祖祭拜;家中供奉,是岛上渔民和居民在家中的神龛上供奉妈祖像点香、祭拜等以及民间传说故事的传承等。这些才是妈祖文化传承的生态人文环境。一句话,就是要尊重民间的信仰习俗,创造良好的传承保护环境。 妈祖文化是信众创造的,是民众信仰的物化形态,将信仰还给信众,包容民众的信仰习俗,才是文化生态建设中的关键。顺其自然,尊重民意,才能使妈祖文化生态得到有效的保护。 今天我们要使妈祖文化和旅游结合,与旅游互动,必然地要思考妈祖文化信仰生态保护,由信仰习俗变为和旅游互动,这在以往的妈祖信仰中,是没有的。妈祖文化与旅游互动,说到底是借助妈祖文化的影响,出好旅游文化这张牌,使这一文化与旅游结合,与旅游互动,突出妈祖文化的经济价值,使旅游者在享受妈祖文化时,带来商业利益,为民造福。
妈祖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经过1000多年的文化积淀,妈祖文化成为一宗丰富多彩的供我们享用不尽的文化遗产。而今天我们以遗产继承者的身份,向国家、向联合国提出申请,希望它能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代表作,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继承,这个愿望无疑是实现了。从此妈祖就不仅仅是湄州的、福建的、中国的,它同时属于一切华人区域,属于世界,供世界人民所共享。今天世界各地的人们齐聚湄州,参加妈祖祭典,就是为了享受这一文化带给他们的快乐,满足他们的信仰心理。这当然也让湄州民众感到自豪。
妈祖文化是一种综合性的文化现象,有着多方面的价值。妈祖文化的外延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学、艺术、教育、科技、宗教、民俗、侨务、移民等领域,内容相当丰富。
温馨提示:请勿将文章分享至无关QQ群或微信群或其它无关地方,以免不信佛人士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