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童年为伴的乌鸦
2014/9/6   热度:215
“日头坠在鸟巢里,黄昏还没有溶尽归鸦的翅膀”,这样的诗句,今天读来是很怀旧的了。大概城里长大的人,多年已没见过这番情形:太阳西斜,落进苍虬大树的剪影中,西坠的太阳像是被那些枪刺般的老树枝划伤,西天红霞尽染,霞光召来归鸦,黑压压的一片翅膀,驮着暮色,在一片哇哇的乌鸦叫声中,鸦翅连成一片,让城市罩上了夜的长纱巾。那是南方叫成都的一座古城给我的童年留下的背景,读臧克家先生的诗后,才知道这在北方也是老城的风情。夕阳归鸦,让每个离去的一天,都变得情绵绵,意长长,思悠悠了。 只是后来,鸦群渐渐消失,不知是从哪一天起,暮色不再由鸦群驮来,而是从下班高峰滚滚车流的尾气中升起来,弥漫于大街,淹没了楼群,抹去了夕照和星光。城市是越来越大了,小平房长成了高楼,小胡同长成了马路,而那些苍苍莽莽的树林却被水泥块挤得一天天地消失了,缩小成窗上的小盆景和墙上的装饰画。乌鸦哪里去了? 记得到乡下插队的时候,发现那些乌鸦也好像从城里到乡下来了。不,是它们先于我们迁到了乡下。乡下人不喜欢这些又黑又丑的家伙,说它们不吉利。乌鸦似乎在哪里都不招人喜欢,外国的书上把它们和老巫婆放到一起。长得黑又叫得难听,没有个让人说好的地方。春天下种的时候,乌鸦就围着人打转转,垅沟里走来走去,把人们刚丢进土里的种子刨出来。不能看着它们让一年的希望成了荒草,但又懒得去轰这些黑巫婆,它们起飞时会愤怒地叫,哇哇哇,让田野罩上坟茔的晦气。 据说乌鸦也是消灭害虫的能手,是的,想到那张大嘴和那无处不在的勇气,小虫子们是经不住乌鸦们的饕餮。乌鸦也有让人可怜的时候,当人自己变得可怜自己。漫天风雪,让世界变成白雪的天地,茫茫无垠,皆是白色世界,吸进肺叶的空气都像雪花的棱角一样扎人,生疼生疼。在这白茫茫干净得只剩寒意的天地,被遗忘在这里的还有几只乌鸦。黑得发亮的乌鸦成为白色王国里的异类和入侵者,雪地上留着一行行爪印,光秃秃的树枝上站着几只乌鸦,无处可去,也无处可藏。让人奇怪的是,雪把一切伪装成圣徒,高山和荒丘,草垛和泥潭,都穿上了洁白的长袍,偏偏遗下这几只小东西?上帝不喜欢乌鸦,看来这是证明。也许正是如此,在我下放到农村插队的时候,茫茫雪原上,看不见回家的路,也看不到朝前走的路。没有问题也没有答案的天地间,只有几只寒鸦陪伴着我的孤寂。 乌鸦大概是最早让人们驱赶,继而消失于我们视野的鸟。后来,讨人喜欢的花喜鹊,让人歌唱的老鹰,都远离我们,不再生动头顶的天空了。只有鸟市里出卖歌喉和羽毛的小鸟,才快乐地生活在笼子里,成为人类爱鸟的证明。进入人类生活的圈子,对于鸟儿来说,实在是一种冒险,今天只有高贵到天鹅这样的身份,有时才敢冒险地成为城市的客人。一只天鹅光临公园的湖泊,这会让一个城市震动:一是天鹅的确高贵得让人们高兴,高兴有这样一个客人来证明人类对于鸟类的爱心。二是人们不得不敬佩天鹅的胆量,那么多枪筒睁大眼睛盯着它,它还敢来!至于其它的鸟儿,一旦误入城市,无声无息地消失,就是现代最正常的方式。啊,黄昏溶尽归鸦的翅膀,已成了昨日的古典美。 乌鸦在城市消失了,因为它需要群体生活,需要与群体相应的树林,还因为它丑,不能成为鸟市上的商品。商业化的过程,看来不仅让人自己的生活列入了账单,也将自然物种的取舍列入账单。当然,这话也别说得太绝对,在这个庞大的都市,还有顽强的生存者与人共居。在我的窗外,对面大楼六层楼的窗户边上,有一只弯水管头,大概原来是个排水口,废弃了,一段时间没有水从那弯道口流出来。今天我发现,一只小麻雀从那管口飞出来。啊,它已经把这截高楼上的空管口变成它的窝,而且每天夕阳的余晖会让这节铁管子反射七彩的光,虽说只是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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