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督教及《圣经》对英美文化的影响


2014/9/6    热度:435   

一、基督教及基督教文化

基督教产生于公元一世纪中叶,它起源于希伯来人创立的世界上最早的神教--犹太教,基督教的正式确立是在2000多年前的耶稣诞生,基督徒们深信他是受天父指派降生来救赎人类的。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世人皆为上帝之子,因而人人平等;由于人类始祖亚当夏娃所犯的原罪,世人应尽力补赎其罪过,直到天国来临时接受上帝的最后审判,以期获得永生。基督教徒们把记载基督教的传播、发展等文字,名为《新约》。《新约》和犹太教经典《旧约》合二为一,成为基督教的经典著作--《圣经》。随着基督教在世界上的广泛传播的传播,《圣经》对西方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基督教文化是一种以基督教为其存在基础和凝聚精神的文化形态,包括其崇拜上帝和耶稣基督的宗教信仰体系,以及相关的精神价值和道德伦理观念。在约两千年的发展中,这一文化形态已形成自己独特的神学理论建构、哲学思辨方法、语言表述形式和文学艺术风格。基督教文化以其生动、形象和深刻的表现形式而反映出受基督教信仰精神影响之人类群体的思想情感、文化心态、审美意趣和致知取向,构成了人类文化中的丰富内容。在英美国家,绝大多数人信奉基督教,可以称之为是基督教国家。基督教及其教义《圣经》在英美文化史上其影响极为深远,《圣经》深入英美国家人们的生活中,成为日常生活的规范,对英美国家的习俗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圣经》对英美语言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英美语言的一大源泉。因此,文章将从仅从习俗、语言两方面,谈谈基督教及《圣经》对英美文化产生的影响。

二、基督教对英美民间习俗的影响

1.《圣经》对英美国家人生礼仪的影响

作为"基督教国家"的英美国家,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无不与基督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英美国家,孩子生下来以后,往往要接受洗礼,用《圣经》中的人名给孩子取名。洗礼和命名结束后,有时父母会给小孩戴上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心中祝福孩子在主的保佑下一生平安。基督教认为,婚姻是上帝配给的,而且婚姻应该建立在敬畏上帝的基础上,因而婚姻在英美国家中是一个重要的与基督教相关的礼仪。婚礼在教堂由牧师主持。男女双方在上帝面前盟誓,终生相爱。之后,他们随牧师到小礼拜堂,在结婚证书和登记册上签字。英美国家的丧礼,也带有浓厚的基督教色彩,丧礼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在教堂里举行,后半部分在墓地举行。教堂的丧礼由牧师主持,包括祷告、唱赞美诗和牧师致颂词。整个仪式包含一个愿望,愿死者的灵魂早日升入天堂。在墓地举行简短的入葬仪式,由牧师做下葬祈祷。在英国,下葬时死者面朝东方,表示迎接日出或复活之意。

在英美国家,许多传统节日与基督教有着密切的关系。圣诞节即为其中之一,基督教为纪念耶稣基督诞生,把12月25日定位圣诞节。

2.《圣经》独特的象征意义显示出它在世俗生活中所具有的独特功能

在英美国家,《圣经》对人们日常生活随处可见。许多人胸前戴着十字架,《圣经》记载,耶稣为救世人愿降世为人,甘愿被钉在十字架上流血牺牲。基督教的十字架,表示以耶稣舍己爱人的精神作为自己生活的最高准则。但英美国家的人们更多的是在胸前画一个无形的十字架表示崇拜、祈祷、献身、求助、谢恩、祝福等。甚至有的人说谎时也将食指和中指交叉成十字,放在背后或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乞求上帝保佑自己免遭谴责。美国人在晚饭之前全家人必须做祈祷;在10元、100元美钞上,印有"I God,We trust"的字样;在英国学校,《圣经》是宗教课的必读课本;在英美国家,13与星期五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数字和日子,这些都与基督教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圣经》对英语语言发展的影响

语言和文化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语言无不打上文化的烙印。同样,英语语言中也留有基督教文化的痕迹。而谈及基督教文化,不可避免地要提到其教义《圣经》。《圣经》对英语语言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首先,现代英语的形成就与《圣经》的英译有密切关系。《钦定圣经译本》(以下简称《译本》)出版于1611年,它一问世便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它的出现不仅进一步确立了规范而统一的英语,而且大大拓宽了它的使用面,成功奠定了现代英语的基础。《译本》还为英语输入了新鲜的血液,增添了大量的习语,格言,典故词,派生词等,从而丰富,发展和完善了这一语言。首先,《译本》在流传中形成了大量的习语,这些习语鲜明生动,成为现代英语中重要的组成部分。the apple of the/one's eye (眼睛中的瞳孔) 源自《圣经·旧约·诗篇》第17章, "Keep me as the apple of the eye."(求你保护我,如同保护眼中的瞳孔。)另《申命记》第32章也出现 "He kept him as the apple of his eye."(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孔。)。现译作"掌上明珠",表示特别珍视的东西。又如: an eye for an eye (以眼还眼) 在《圣经》中多次出现,如《圣经·旧约·申命记》的19篇,摩西受上帝之命,成为在埃及做奴隶的以色列人的领袖。他发布法令: "The punishment is to be a life for a life, an eye for an eye, a tooth for a tooth, a hand for a hand and a foot for a foot."("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 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汉语中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即源于此,表示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其次,《圣经》中有大量的格言。这些格言在《译本》中译得典雅工整,韵律极美,加之内容隽永深刻,已经妇孺皆知,成为日常用语的一部分.如: 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 或: Treat others in the same way as you would like to be treated.己所不欲,勿施于人。A tree is known by its fruit.观其果知其树;观其行知其人。Better is a neighbor that is near than a brother far off.远亲不如近邻。由于《圣经》在基督教世界中的权威地位,源于《钦定圣经译本》的格言往往具有特殊的力量。 它们在书面语和口语中经常出现,形成了一种民间的道德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规范。如:劝善戒恶的格言When words are many, sin is not absent.言多必失。All who take the sword will perish by the sword.玩火者必自焚。

再次,英语中有些词来源于《圣经》中的典故, scapegoat 替罪羊(代人受过的人),这句成语出自《圣经》中的"利末记"(16章8节)。"替罪羊"的故事说的是: 上帝耶和华想考验亚伯拉罕对他是否忠诚,要他把爱子以撒献为燔(焚烧)祭,即作为火祭的供品,亚伯拉罕就在高山上用石头砌起了祭坛,把吓得魂不附体的以撒绑了起来,放在准备点火的木柴上,然后举起尖刀朝着以撒刺去--正在此刻,耶和华派天使急速拉住了他的手腕--亚伯拉罕就把附近一只迷了路,角被荆棘挂住的山羊捉来,代替以撒做了燔祭。于是人们就用"替罪羊"来比喻代人受罪的人。

另外,还有一些源于《钦定圣经译本》的词,从原来的宗教意义中逐渐派生出新的词义,从而变成了英语日常词汇。如:creature一词源于《创世纪》,指上帝创造的有形无形的事物,现在指生物。Manna 一词源于《旧约.出埃及》,当摩西率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在旷野绝粮,此时天降食物,众人取而食之,称之为"Manna"。现在Manna一词指不期而遇的东西,令人振奋的东西。deluge,原指上帝降的大水,现在用来指洪水,等等。这些单词的原始意义只用与宗教范围内,而他们的派生意义则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因此它们的意义更活跃,使用频率更高。

综上所述,基督教及《圣经》对英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无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它深入人们的生活,影响人们的思想,丰富了英语语言的词汇宝库,体现出英美文化的博大精深。语言与宗教文化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有机结合的。一个人要想真正掌握一门跨文化语言,就必须学习和掌握包括宗教文化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知识,并且熟练地运用这些社会文化知识。这对于英语学习者来说尤其重要。只有了解了产生英语语言的文化背景,才能真正掌握和使用这门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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