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悲度众生 正命不偷盗


2014/9/3    热度:622   

  五戒是实现人类和乐生存的根本。人类生存要依赖衣食住等资生物资,佛典称之为“外命”,若被巧取豪夺,就会直接或间接威胁有情之生存。《大智度论》云:“不盗有何等利?答曰:人命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若夺财物是为夺外命。何以故?命依饮食衣被等故活,若劫若夺是名夺外命。如偈说:‘一切诸众生,衣食以自活;若夺若劫取,是名劫夺命。’以是事故有智之人不应劫夺。”换言之,当一个人的生命得到保障后,最关心的是赖以生存的财产。私有财产的安全,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因此在五戒、八关戒斋、十戒、十善戒以及大乘《梵网经》十重戒中,不偷盗戒都处于第二位。

  制戒因缘及概况

  《四分律》卷一载,佛陀游化罗阅城耆阇崛山时,比丘们依佛教在雨季(农历四月至七月)开始前,在仙人山边用草木搭起一个个简陋的茅屋。一人一间,用以住宿或用功办道,这就是结夏安居。安居结束,则各自拆除,继续居无定所、随处乞食弘法的生活,以防比丘在某处因长期居住而产生贪爱与执着。当时有一位长老名叫檀尼迦陶师子,保留了他的草屋,一直住在里面。一天,他乞食归来,发现草屋已被砍柴人拆了。无奈又造了一间,可不久又被拆除。最后,他造了一所小而精致的泥屋,色赤如火,非常漂亮。佛陀见到后,令人将其拆除,因为那不合律制。烦恼之际,他想起出家前的一位老朋友,正管理着皇家木材。于是便以国王已应允为由,到仓库取了一些夏季防洪用的木料,砌起一座木屋。国王知道后十分生气,警告说:“那是防洪的木材,盗取者死罪!”佛陀便因而制定不与取戒。

  “春秋三传”之一的《榖梁传》亦言“非其所取而取之,谓之盗。”也在说明未经同意而擅自取用、偷盗、强夺、霸占、吞没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财物,无论所属都犯偷盗戒。即便是路上失物,也不能偷偷私藏。依佛法,人与人间财物的主权转移必依正义,若不与而取、非分而取、无功而取,均谓之偷盗。而且要求不仅自己不偷盗,还要规劝他人不偷或见不偷随喜。若条件允许,还应该积极布施。如此才是彻底地守持不偷盗戒,真正做到“一针一草,不与不取。”

  盗有形之物,容易为人所知,所谓盗利。但盗名则较为隐蔽。佛教认为,欺世盗名实是世间最大的盗贼。从佛教内部讲,为骗取名闻利养,未证言证,哗众取宠,骗取名利,犯盗与妄两大重罪,将受到被僧团灭摈的处分。因为这些情况一旦被揭露,足令正信者心寒,初学迷茫,甚至信心动摇。亦给世人提供了非议口实,危害极大。

  戒罪有轻重。犯盗戒之轻重与偷盗动机直接相关。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中,一少年比丘尼为了试探卖香童子的诚意,为生病的年长比丘尼骗药。佛陀说,因她初次以试探之心为病尼骗药而无罪;但若未得到病尼的同意,则犯。因此,为一己之享乐而盗,罪最大;因恶习而盗,罪次之;若因饥饿、疾病而犯盗戒,果报稍轻;若是为了利益众生而犯盗戒,果报最小,有时甚至不能确定。

  深信因果不昧,明了偷盗之害

  人常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形象说明了偷盗之人大多只重眼前利益,不信因果。因此守持偷盗戒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深信因果不昧。这里主要从来世和现世报谈谈犯盗戒之苦受。

  一、来世报

  偷盗者依造恶业之程度而堕三恶道,即恶业力强则堕地狱,次则为畜生,再弱为饿鬼;或生于人间,亦遭短命、多病、贫穷及其它之不幸。如《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载,偷盗之人从地狱出,大多转投畜生道,辛苦劳动,以偿所欠之债:“五者从狱中来出,随所负轻重偿债,或有作奴婢偿者,或作牛马骡驴骆驼偿者,或作猪羊鹅鸭鸡犬偿者。诸禽兽鱼鳖之属,皆是负债者,经言债不腐朽所谓也。今见有下贱畜生之属,皆由故世宿命贪利,强取人财物所致也。畜生勤苦如是,见在分明。慎莫取他人财物。”

  且前世盗贼,纵投生为人,亦很难获得财富。《净心诫观法》说, “人间贫穷偷盗余报,欲得大富竭情布施,断除贪吝。”因此前世偷盗而今世富有的为数极微。《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云:“谓偷盗之人感大富果,无有是处;若偷盗之人感贫穷果,斯有是处。”《方等三昧行法》亦明示,盗贼若在世,梦中若见“滓粕垢秽衣裳服饰,或见杂衣宝物来在脚下,或见仓库破坏,或见自身荒怖处黑山岩穴,或见贫穷人来,或负他债”,是偷盗业相现前,来世必定贫穷。

  二、现世报

  首先,偷盗之人必受国法制裁。从古代宗教典籍的记载来看,古人惩诫盗贼的手段比今人严厉得多。《古兰经》明文规定,对待小偷小摸,抓住后就要砍掉他的手。佛经中也记载有古印度惩处盗贼的方法:“……贼为王所缚,或截手截脚,或截耳截鼻,或生剥其皮,或拔头筋,或以锯锯颈,或以长橛刺臗从口出,或融铜灌身,或支节解其形,或倒悬于树经于七日以箭射杀,或生革络头反缚野地上弃之旷野,或开腹抽肠以草充之……”

  其次,偷盗之人现世得坏名声,很难使人信任。《出家缘经》云,若犯偷盗罪,则有恒为众疑、亲友恶逆等十恶报。

  很多经典对偷盗之恶报描述极为详细,如《大智度论》卷十三说偷盗有十罪:“一者物主常瞋;二者重疑;三者非行时不筹量;四者朋党恶人,远离贤善;五者破善相;六者得罪于官;七者财物没入;八者种贫穷业因缘;九者死入地狱;十者若出为人勤苦求财,五家所共,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乃至藏埋亦失。”其他经论亦有不同之判定,众生岂能不怵然警醒?!

  简明持盗戒之利益

  不偷盗为十善之第二位,而守持十善戒者,依善业之强弱获不同之善报:即以中品十善业为因,成人果报,名为善生。

  得人身后,若持不偷盗戒,能感现世富足。《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云:“复有十业,能令众生得多资生报:一者自离偷盗;二者劝他不盗;三者赞叹不盗;四者见他不盗,心生欢喜;五者于父母所,供奉生业;六者于诸贤圣,给施所须;七者见他得利,心生欢喜;八者见求利者,方便佐助;九者见乐施者,心生忻悦;十者见世饥馑,心生怜愍。”《正法念处经》亦言不偷盗可以得到他人信任。

  《楞严经》将守不偷盗戒视作修行资粮。言各世界六道众生,心中若没有偷盗的意念,是真持戒,将不会随业生死相续。而若不断盗心,欲修禅定,就有如灌水入漏壶中,纵经微尘数劫,终不能满。

  《大方等大集经》云守持不偷盗戒之人招感华严富贵的极乐国土果报:“若能以此休息偷盗善根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人不久得无上智。彼人到菩提时,于彼国土具足种种花果树林、衣服璎珞庄严之具,珍奇宝物无不充满。”守戒功德如此殊胜,岂能轻易错过?!

  坚守不偷盗戒的社会意义

  上个世纪末中国佛教代表团访欧期间,要在法国一行禅师的梅村坐禅中心举行世界宗教和平祈祷法会。我发现那里每个房间的门都没有锁。当时我十分忧虑,试探着询问能否在有些门上安锁。坐禅中心的法师们笑着说:“这儿的每户人家都没有上锁的习惯,深更半夜敞着门也很安全。”这种夜不闭户的“大同”社会景象似乎只能存在于人们的理想当中。当今社会,除了极少数边远乡村,世界各地盗风很盛。锁早已成了最普通和最重要的东西。人们每天都要与之接触,各种防盗门、保险箱和防盗系统生意越来越兴隆。这种现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偷盗现象极为普遍。

  有不少人提起偷盗,首先便觉得与普通人关系不大。实不尽然,偷盗现象在社会各行各业、各个层面普遍存在。程度虽有不同,但对社会的健康发展危害很大:

  1、城市里乘车逃票、排队加塞儿、贪小便宜让他人付款是偷盗;

  2、单位中迟到早退,人浮于事,不恪尽职守等是偷盗;干活偷工减料,或身在曹营心在汉,吃里扒外,领公司薪水,干私活谋利等都是偷盗;

  3、在农村窃取他人农产品是偷盗。报载,金秋丰收在望,一些乡村土豆、油菜等作物被盗现象比较普遍,许多农民不得不对没成熟的农作物抓紧抢收;

  4、有些生意人,不是因为生活拮据,而是为满足贪婪欲望,不择手段,“贪殆人财,欺斗秤尺”,或偷税漏税,甚至制假贩假牟取暴利,这一切都是偷盗;

  5、一些国家官员,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是偷盗;纵容贪污腐败行为,以权谋私,贪污和侵吞国有资产是偷盗。荀子曰:“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禄养交而已耳,国贼也。”

  6、从上、下级关系来说,外行领导内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亏损倒闭,导致员工生活失去着落,也是偷盗;

  7、执法者执法犯法,结党营私,打击诬陷良善,也是偷盗;

  8、子女不忠不孝,不尽赡养父母义务,是偷盗。因为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其成人,而当父母老态龙钟、失去劳动力时,却漠不关心,岂不是盗取了父母的关爱与心血而不肯偿还?

  9、老师不认真备课、不安心教学是偷盗;

  10、学生不好好学习,沉湎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也是偷盗;

  11、知识分子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是偷盗;

  12、出家人为了谋生或赚取名闻利养而出家,虽现出家相,干在家事;或四处游荡,美其名曰“朝山”;或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所事事,均是偷盗行为。佛教称之为“贼住”;

  13、浪费也是一种偷盗。包括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日常生活中食物的浪费等。如热情好客是中国人的美德,但不少人到餐馆请客吃饭时,点的菜往往比实际需要多好几倍,以致大量食物被扔进垃圾桶!这是在盗取农民一年四季辛勤劳动的果实。

  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所有这一切都与佛陀的基本教诫大相径庭。如果我们用智慧来观照,会发现不偷盗戒的内容和意义极为广泛。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佛陀将不偷盗戒放在五戒的第二位,是要以此来禁绝一切抢夺或欺骗的谋生手段,导民众以正命的生活,具有超越时空的重要现实意义。

  自净其意,戒除贪心

  佛教诸经论均明确指出贪心为最初偷盗行为的直接根源。关于人类起源,《增一阿含经》卷三十四载:从光音天下生的早期人类身光自照、飞行自在。后来舔食地上甘美的地味,食多者,其体遂重,失神足,终致不能飞行。体重无光,日月始生……因贪取香稻,香稻渐生糠秕。后来因为贪心,过量收割贮藏,自然稻谷不敷取食,不得不人工耕种。此后贪心增盛,出现了偷盗现象,国王和刑法随之出现。

  可见,贪心是盗窃行为的直接动力。因此佛教把贪欲、瞋恚和邪见看成是一切不善法的根源,由此烦恼的发动,就会出生种种邪恶行为。恶行成为恶业,招感恶趣苦报。唯有通过教化,时时刻刻保持高尚人格,才能息灭贪瞋痴,杜绝偷盗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以入世的角度而言,佛教的社会理想是使人民善良、社会安定、国家康强。佛典中教化的方法很多,不偷盗戒便是其中之一。不偷盗,是人类正命的生活。佛陀主张人类生存所需要的资生物资均应以劳动获得。若以不正当手段非法强力夺取、偷窃,或诈骗而取得,都属偷盗行为,邪命自活。不仅有违佛陀“以大悲心利他”的度世原则,也与世俗情、理、法背道而驰。

  当今社会,盗戒易犯难持,提倡守持不偷盗戒意义深远。对个人而言,若犯偷盗,必堕恶道,随业轮转,万劫不复。对国家而言,若人人能持此戒,必然繁荣昌盛、和平康宁。对社会而言,若人人能持此戒,“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盛世就会再现。继而人人发菩提心,广积善缘,慈悲喜舍,造福法界有情。如是才算真正守持了不偷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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