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年谱要实事求是——评林子青《弘一大师新谱》序


2014/9/7    热度:309   

编修年谱要实事求是——评林子青《弘一大师新谱》
  秦启明
  序言
  编修年谱是古代史家的一大创造。目的是以此为先贤立德立业。即通过总结历史人物—谱主的一生,俾以流传于世,嘉惠世人:一、可作为历史文献,供历史学家用来编纂专题史或断代史:二、可让后人从中吸取经验与教训,便于更好地“图今”—“事今”。年谱的由来,当发端于汉代司马迁首次创编的编年史。故自唐、宋以来,编修年谱便成为文人治学的时街,代代相因,相沿成习。进入二十世纪,编修年谱,始终保持长盛不衰的势头,而且被列为研究历史人物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因此,各家年谱争相付梓,林林总总,多不胜数。与此同时,借助人文科学研究的新思惟新方法,年谱无论是在形式上或内容上,都有了长远的发展。即由大事式年表—正文加注释—某时记事式。三者相比,某时记事式最受读者欢迎,盖因谱文筒洁,条缕明晰,大小活动力求俱录无遗,一如某一历史人物的“百科全书”。尤为可喜的是,重要历史人物,每每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版本年谱印行于世:更有洋洋数十万言的某时记事式“年谱长编”。这是年谱园地前所未有的盛况。如何编修好年谱,也被史学界提引研究日程,并被列入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形成一门专门学问—“年谱学”。
  年谱之所以长盛不衰且备受人们欢迎,当取决于“其文直,其事核”,做到“不虚美,不隐恶㈩”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无庸置疑,实事求是也是—地史学研究必须严格遵循的原则。所谓“实事”,就是事物在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就年谱来说,即指某一历史环境中,谱主展开生平活动时的所言所行,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历史现象;所谓“求是”,就是通过调查研究,如实再现事物在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就年谱来说,即通过反覆考查核实,俾能二确证谱主生平活动的真实言行,再秉笔直书录入年谱。唯有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才能使年谱做到求实存真。即要求谱文所记每项活动,确系谱主生前所亲身参与;要求谱文所记的…曰一行,确系谱主生前的所言所行。一句话,要求谱文记事没有一句不实之言。
  要编修弘一大师年谱,得先了知其超凡脱俗的名利观。原来早在出家之日起,大师便埋名遁世,弃置声华。驻锡常住寺院时,他始终不忘手书有部律偈语,置于案头,作为座右铭,目的是用以自惕,唾弃名利。内云:“名誉及利养,愚人的爱乐,能损害善法,如剑斩人头倒。”外出云游,随意栖止。“每至一地,必择茅庵僻室以居。”为恐他人丰千饶舌引起外界注意,大师总是手书无尽禅师诗偈,粘于壁上。内云:“一池荷叶衣无尽,半亩松花食有余,住久故应人知处,又栘茅房入深居㈧。”连手又函告上海挚友夏丐尊,要求隐匿居址。函云:“倘有向尊处询问余之踪迹者,乞答以遁居他方,未能见客通信,现住之址及寺方乞勿告知。”因此之故,致令云游之地的旧识,往往在大师离去后方“始知之——。”只能暗自感叹无缘!如若有人著文彰扬,大师从不贪恋声华之地。比如一九三八年五月避难移居漳州瑞竹岩,发现居地远离闽海前啃,且住于高山之上,当是国难期间出家难觅的修学之地,因此,大师原准备留居瑞竹岩长期“静养㈤。”孰料有位好心人借寺中瑞竹发芽,在报刊著文彰扬大师,声称此乃弘一大师莅寺之“瑞应”云云。大师就此改变原定计划,仅居数月便赴安海弘法。
  殊为可敬的是,弘一大师生前曾多次辞谢善友修谱立传之请。如一九三O年六月寓居滨州庆福寺时,上海挚友夏丐尊来信函索材料要求为之立传。大师即回信婉言辞谢。内云:“书悉。自惭凉德,本无可传。拟自记旧事数则,或足以资他人改过迁善之一助耳。稍迟当写奉㈩。”又如一九三一年九月云居绍兴戒珠寺时,浙一师校友蔡丐因慕名来访。当场表明,大师之“应化事迹,彰彰在目”,为恐年代久远,“传闻失实”,蔡丐因提议在大师生前“勒定年谱,以示后人”;大师谦让不从云:“平生无过人行,他日有所记忆,当为仁等记之。”就这样再次辞谢修谱之请。
  弘一大师重兴南山律学,厥功至伟,名垂千秋;弘一大师独具之韬光咸德,令同时代僧人所望尘莫及,令人惊叹!因而为之修谱立传,务宜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修谱原则,若有闪失,无疑会亵渎了弘一大师可敬可颂的一生。
  综上所述,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弘一大师年谱,人们心中已经一清二楚。下面就可进入正题,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衡量《弘一大师年谱》。
  一九九三年四月,台北东大图书公司出版了林子青先生的《弘一大师年谱》 (自称“新谱”)。这是根据一九四四年付印的《弘一大师新谱v (自称“旧谱”),吸取海内外“弘学”研究成果,重行修订增补而成。全书都达四百七十页,篇福也由原来的十一万字,增加到二十五万字。
  笔者认为:由于林氏未能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终致在长达二十五万字的洋洋篇福中,未能通过深入考查,本著「其文直,其事核”的要求,全面正确详实地记述弘一大师的生平活动,如实再现一代高僧弘一大师的高尚风范,因此,很有必要针对《新谱v中的存在问题,分别加以归纳,撰写专文予以探讨论证之。
  摘自《十方》19卷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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