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坤:闺范三26(明达之妇2)
2014/9/7   热度:212
楚野辯女
楚野辯女者。昭氏之妻也。鄭簡公使大夫聘於荆。至於狹路。有婦人乘車。與大夫轂【音谷】撃而折其軸。大夫怒。將執而鞭之。婦人曰。君子不遷怒。不貳過。狹路之中。妾已極矣。子大夫之僕。不肯少引而敗子大夫之車。今反執妾。不亦遷怒乎。舍有罪僕。執無罪妾。不亦貳過乎。周書曰。毋侮鰥寡。今子列大夫。輕妾微弱而執之。不亦侮鰥寡乎。鞭則鞭耳。惜子大夫之喪善也。大夫慚。無以應。遂釋而問之。對曰。妾。楚野之鄙人也。大夫曰。盍從我於鄭乎。對曰。有狂夫昭氏在。遂去。詩云。惟號斯言。有倫有脊。楚辯女之謂也。
吕氏曰。惟辯足以折人。惟理足以善辯。口才非婦人所尚也。而無端受辱。無言惟懼。或言而動氣犯禮。或言而浮衍無當。奚貴言哉。楚女言言當理。鄭大夫之益友忠臣也。宜其愧矣。
[白话]
楚野辩女
故事发生在楚国的郊外,主人公辩女是一位姓昭人的妻子。郑简公派一位名为聘的大夫来楚国,马车行于荒郊,在一个很狭窄的路口,遇一位辩女独自驾车。两车摩擦,大夫的车轴被折断了。
大夫聘怒气冲冲,命人抓住妇人鞭打。妇人说道:“子曰:君子不迁怒,不二过。这么狭窄的路,贫妾极力避让,大夫的驾车仆人不肯稍让少许,两车摩擦,是他让您的车受损,您反而抓住贫妇问罪,不是迁怒于我吗?您包庇有罪的车夫,却问罪无辜的贫妇,不是二过吗(错上加错)吗?《周礼》上说:君子不应当欺侮鰥夫寡妇。夫子您身为士大夫,轻贱我势单力薄,抓住弱女子不放,不正是书上写的欺侮鰥寡吗?您鞭打我不要紧,只可惜会辱丧您大夫的好名声。”
大夫聘听了惭愧,无以应答,只能释放妇人,并问她的身份。妇人说:“贫妇只是楚国乡村郊野的粗鄙妇人而已。”大夫说:“您愿不愿意跟我去郑国?”妇人答:“贫妇狂野的夫君(谦称)姓昭还在。”说完便驾车而去。《诗经》:“惟号斯言。有伦有脊。”正是楚国这位辩女的写照。
吕坤释:用辩论才能令人折服,只有理由充分才能善辩。口才好并非妇人的本分,但在无端受侮辱的情况下,有些妇人只顾着害怕,不敢为自己辩解而受欺,有些妇人虽然辩说,但怒气冲天,冒犯礼节而受罚,有些妇人虽然言说,但所说理由不恰当,无法折服于人。可见,善说言句是多么难能可贵!楚国的妇人,每一句话都紧扣义理,不但为自己摆脱了责罚,还成为郑国大夫的忠臣良友,此番劝诫足令大夫生惭愧之心。
译者按:提倡大家先读一读文言文,口语变化大,现代时尚用语更替越来越迅速,我国各地方言又多。古人之所以将文字语言与生活口语区分开,将文章用语进行统一标准格式,致使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得以保留”原汁原味“。世界上唯有我中华民族有如此长的文明传承,其它民族都无法记录下他们独特的文明,可见我们祖先智慧超群,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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