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坤:闺范二4(孝女3)
2014/9/7   热度:409
齊太倉女 [白话]
齊太倉女者。漢太倉令淳于公之少女也。名緹縈。【音提盈】公有女五人。無子。孝文皇帝時。公有罪當刑。詔繫長安。會逮。公罵曰。生女不生男。緩急非有益。緹縈悲泣隨之。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爲吏。齊中皆稱爲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肉傷】者不可復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入身爲官婢。以贖父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憐其意。乃下詔曰。盖聞有虞之時。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何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五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愧焉。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訓道不純。愚民陷焉而斷支體。刻肌膚。何其忍而不德也。其除肉刑。淳于公遂得免焉。自是之後。鑿顚者髠。【音坤】抽脅者笞。【音痴】刖【音月】足者鉗。【音乹】
吕氏曰。生男未必有益。顧用情何如耳。若緹縈者。雖謂之有子可也。故千載名垂靑史。爲人子者。可以愧矣。
齐太仓女
齐国太仓地区有一名女子,是太仓县令淳于公的小女儿,名叫缇縈。淳于公有五位女儿,没有儿子。在孝文皇帝当政期间,淳于公被判有罪,押解到长安受刑。在签字画押接受逮捕的那天,淳于公骂道:“天可怜我只生了女儿,没生儿子,无论平常,还是遇到急难,都找不到个依靠。”缇縈感到悲伤,一路哭着陪父亲来到长安。写状书上传道:“贫女的父亲为官清廉,待人平实,在齐国中原地区享此声名。现在违反了法规,被判受刑。贫女悲伤的是,死者无法复活,被受刑很重的人也无法再恢复健康,虽然他们想改过自新,也没有机会了。贫女愿终身做官家的奴婢,来赎偿父亲的罪过,请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当状书上奏宫中,天子怜悯她的权权孝意。写下诏书说:“听说舜建立的虞朝,罪犯穿上画有特别图标的衣服,头戴高帽示众,人们便不敢犯罪。现在的肉刑多达五种,却不能抑制作奸犯科。这其中的过失在哪里呢?无非是朕(古帝王自称)德行浅薄,对人民的教诲又不够明晰导致的。朕感到非常惭愧。《诗经》中写道:‘和乐平易的君子,堪作人民的父母。’现在对人民的教导不够细致,让民众陷入愚昧去犯罪,政府只是体罚,不是截断肢体,便是皮开肉绽,这样的作法很残忍,不附合仁义道德。”
天子下诏书废除了肉刑。 淳于公得以免除酷刑之苦。从那以后,开凿头颅的酷刑,改成剃光头。抽去肋骨致死的酷刑,改成鞭鞑。断足的酷刑,改成夹足。
吕坤释:生儿子未必有用,只看如何用心教导。如果有象缇縈这样的女儿,也算有儿子依靠了。缇縈被载入《列女传》中,名垂青史。让天下男儿们读了,可以好好惭愧一番。
温馨提示:请勿将文章分享至无关QQ群或微信群或其它无关地方,以免不信佛人士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