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下地狱了


2015/5/22    热度:440   

  「我要下地狱了,因为我是个失婚者!」
  
  一位师姐向我陈诉离婚者的惊慌!「这是网络上一直流传的开示,我们这些失婚沦落人不能往生了!」
  
  我说:「阿弥陀佛可没说离婚不能往生,释迦牟尼佛也没说离婚要下地狱,网络的东西常常是断章取义,妄言断语,邪正混沌的贴文,未必是说者之原意!虽然我是个单身居士,不会有这个问题,不过可以正思惟这个问题:
  
  『离婚者的下场是下地狱』,这句话太粗糙了,以偏盖全,没有照顾到所有的众生!这种语言逻辑跟「杀人者唯一死刑」一样,存在缺乏情理法的慈悲心,世俗的杀人犯之所以杀人,有种种因缘,过失杀人、自卫杀人、预谋杀人等等情境,就像世尊前生有一次杀人,不杀一个恶人,不能保全全船的五百人,这是以慈悲心杀人,所以就世间法来论不同动机就有相应的量刑,并非杀人者唯一死刑,离婚者也是如此,可能因出家修道而离婚、因爱染美色而离婚、因身心受到戕害而离婚,缘尽而离婚等等不一而足,哪是一句随自意说去判「离婚者下地狱」,阎王判官生死簿上未必这么写!
  
  世尊在佛经上要我们「离欲」、「舍家去欲」,可没说「离婚」!世尊讲的是五痛五烧的第三条:「但念YIN泆,烦满胸中,爱欲交乱,坐起不安。贪意守惜,但欲唐得,眄睐细色,邪态外逸。自妻厌憎,私妄出入。费损家财,事为非法。」是贪欲YIN乱的问题,无关乎「离婚」,那「结婚者下地狱」-「还俗结婚者下地狱」也是一样语言逻辑!
  
  不过那种虚荣心嫁入豪门,引领社会风骚,再来对薄公堂而「离婚」,还是台湾像孙道存那一类的贪着美色,喜欢女模,喜新厌旧,「离婚」以为常者,确实是败坏社会风俗,这种都是造「五痛五烧」的业因。当然与因为受到家暴胁迫而诉求「离婚」者不能一概而论。有些人怨偶相遇,天天暴力相向,不离婚的话已经身陷人间地狱,更严重可能会让对方犯下杀生之罪行,像阿富汗那些伊斯兰教国家,对待女性的方法,不可能有「离婚」的观念,只有割鼻割耳朵、乱石打死的暴行,所以什么是正确的行为?
  
  「离婚」就世俗「常态」的道德、教育层面当然是不好,站在「圣贤教育」更是近乎罪不可逭,但也不是全然如此。「不离婚」也不是代表道德、教育的成功,如果以「离婚、不离婚」的一种现象当道德、教育成败的度量衡,这就倒果为因了!「离婚」具备各种面向,每个面向有它黑暗面,去探讨它的原因才是正面的,而不是「离婚者下地狱」这个说法,一棒打杀所有失婚的人。我们如果以第十八愿的「唯除五逆,诽谤正法」的意思来看,「离婚者下地狱」毋宁是一种遮止。
  
  人生再世种种因缘不同,「姻缘者因缘也,有顺缘,有逆缘,缘生而聚,缘灭而散」佛事门中不舍一人,因家暴离婚、因了缘离婚,女人总是失婚的弱势团体,阿弥陀佛知见女人身之拙劣,佛不会用「下地狱」去恫吓女人的,不会用生命难以承受之重的「圣贤之道」加诸于平民凡夫,要我们无有恐怖, 远离颠倒梦想,
  
  所以慈悲发了第三十五愿:「设我得佛,十方无量,不可思议,诸佛世界,其有女人,闻我名字,欢喜信乐,发菩提心,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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