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因果的特质


2015/5/22    热度:492   

佛教因果的特质

前言

缘起性空的真义

因果关系的特质

结论

前言

佛教的因果原理,是建立在缘起性空上,与其他宗教学说所说的因果迥然不同。这因为释尊的成为佛陀,就是体悟万物皆从因缘而生的原理,如实的为人类宣示出来,是即所谓佛教。纵观世间的一切法(法—是人、事、物的总称)无一不是相互关系的存在,一切是重重关系的幻网,惟有在如幻的缘起法中,观察因果,才能澈底通达缘起的因果性相力用。所以要了解因果原理,必须先通达缘起性空。

缘起性空的真义

缘是因缘,起是生起,因是主要条件,缘是助缘,主要条件的因,必须藉缘的助力才能生起,故曰缘起。例如一粒黄豆种子,必须藉水土、日光、人工等缘,才能抽芽、开花、结果。若将一粒黄豆始终放在仓里或石头上,终久不过还是一粒黄豆而已,这说明了缘的力用是如何的重要。

宇宙万有诸法无不是由种种因缘关系结合而成,一切是随因缘生而生,随因缘灭而灭,完全受因缘所支配,这显示缘生的一切法,其本身就没有独立的自体。反之一一法如有其独立自体,那就不须从缘而有。事实上宇宙间没有一法不是从缘有的,所以要寻求一一法的自成,常住独立的自性(实体)是不可得的。故曰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坏缘起事相,是说缘起的幻化无实。一切都是假名有,即假名非实有名空,虽空而假名幻相宛然,虽假名幻相宛然而空,空有无碍。

性空,不要想像为什么都没有,什么都取消,也不要意味著,是什么本体或能力,能生一切法,或以为空,是现出一切现象的根源。佛法不是玄学,只是即现实而如实知之而已,亦即是在现实经验中体悟诸法本性空寂,如实的宣说。空性,非另有实体,即是缘起现象的当体—性空即缘起的本相。

一切法空性是一切法的本性,这要从一切法上去体认,而不是离色心以外去幻想妄计的。所以从一切法彼此依存关系观察是无我。我,是人的错觉,并不存在,而只是身心依存所现起的一合相—有机的统一。从一切法前后延续去观察,一切是无常的。就是假定最短时间—一刹那,也还是在变异中。无我与无常也就是空性的另一说明。总之,一切法是从缘起的,所以一切法是性空的,因为是性空的,所以要依因缘而现起,这样法法从缘起,法法本性空,缘起(有)与性空,不一不异,相得相成。

因果关系的特质

凡是因缘而成的法,也就是因果的关系。浅的因果,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还易明了;复杂深奥的因果则难可了知,不过如把握著佛教因果的特质,缘起自性空寂不可得,幻现为因果相待义上去观察,也能对因果有个正确的认识。如从此深入体悟因果与性空,不一不异,相依相成的中道,则又不难澈底通达因果的正义。

一、因果关系不一不异

一切法不出因果,果之所以成为果,必有其因,但因有因相,果有果相,果不即是因的;可是果是因的果,也非绝对的差别,所以又是不异因的。不一不异,就是因果各有他的特相,而又离因无果,离果无因的。因果关系的不一不异,即诸法的实相。

二、因果前后相待不常不断

凡称为因果的必有能生所生,有能所必有前后性。又能称为因果的,亦必有相依关系:因果是相待的,待果名因,待因名果,‘犹如束芦相依而住’,也就必有其合和的同时性。否则有前后性而无同时性,有前因时无后果,有后果时无前因,前后不相及,也不能成立因果义。这不过从其相对的显著形态加以区分。但从其如幻的因果来说,因果本不能这样前后同时的割裂开来。时间为缘起的,刹那是假名的,时间并不龙分割。三世(过去、现在、未来),相待不相离,而三世各有其如幻的特相。不相离所以不断,不相即——过去不即是现在,现在不即是未来。所以三世宛然而不常。

三、因果延续不即不离

因果是相对而非绝对的,譬如棉纱是棉布的因,却是棉花的果。棉布是棉纱的果,却是衣服的因。从现在向前看,有无限的过去:向后看有无限的未来。因前复有因,推之无始,并无第一因。果后复有果,引之无终,并无最后果。前因后果,果复成因,因果交递贯通现在。过去的影响现在,现在的又规定未来。后起者不即是前者的再现,新生的亦非过去的复活。而一切是在因果延续,承前启后,新新生灭中如流水灯焰;一切前后间的关系,皆是不即此也不离此。

结论

自性—自有、自成、自体存在—的含义,为人类普遍成见的根本错乱,佛教即是针对这自性的倒乱错觉,开示宇宙人生的真理—缘起性空。使我们从身心相依,自他共存,物我相资的缘起正见中,涌出无我的真情。真智慧与真慈悲,即缘起正觉的内容。

如是因、如是果,即物理学的动力与反动力的理论,非偿罚,也非操自他人或神,而完全是自作自受。因吾人身心活动而引起能力的潜在—业因,势将会招致未来苦乐的人生。是以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最大恩人也是自己,自己可以开创人生光明美好的一面,亦可把自己推堕苦恼的深渊。无论你是人间显贵、贫贱,或天上帝王,一律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佛教与一般宗教的不同,即在否定外在的主宰神,重视自己的净化,从自己的信仰智慧行为中,达到人生的圆成。确信自己身心行为的价值,即达到否定神权等他力,而成为人定胜天的勇猛丈夫。

注:本篇完全从‘中观论讲记’,‘中观今论’,以及各位大德长者们的著述中,摘录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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