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2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冒着危险用风筝从乌云密布的空中引下电,证实了闪电就是电,不久就发明了避雷针,并把这项发明慷慨地奉献给了全世界──他发明了许多东西,但从来没想到过从中谋利。
有一次,可怕的天花袭击了费城,富兰克林也传染上了,差点儿送命。刚刚痊愈,他就同别人一起创办了费城第一所医院;他忘不了年轻时为了买一本书而辛苦地赚钱,因此建立了费城第一家公共图书馆,又开创了美国第一家保险公司;他还改进了费城的治安和消防部门,修缮了许多道路;还出版了美国第一份杂志──《穷人理查德历书》。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富兰克林参与起草了《独立宣言》,成为大陆会议代表,并于七十岁高龄前往法国,说服法国政府站到美国一边,使美国赢得了独立战争。
窗台上,甚至手帕上都有。直到今天,法国人仍认为富兰克林是最伟大的美国人。
当时,法国是世界文明的中心,人们纷纷涌向那里赶时髦,以使自己成为上流人物。然而,即使在巴黎,这个法国国王带头奢侈享乐的都市里,富兰克林仍然只戴着一顶老式的开拓者的皮帽子,穿着一件朴素的棕色外套。法国的绅士们个个身佩宝剑,富兰克林却只提一根手杖。但那些贵族都很尊敬这个与众不同的富兰克林。([美]贝拉·克雷尔《人类精英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