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独与佛教伦理


2014/9/3    热度:335   

慎独与佛教伦理
 2000年第6期《禅》刊出来后,主编净慧法师打电话给我。他说,“守住人类最后屏障底线伦理”那篇文章,虽然不是直接谈佛教,但是跟我们佛教关系甚大;不过,作者说,“鲁滨逊独居荒岛,所做之事不涉道德不道德,来了‘星期五’就关涉道德了”,这个观点与我们佛教的伦理观点有些不同;突出佛教伦理理论的这个不共点,不论是对我们的个人修行也好,还是发挥佛教的社会教化功能也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师的看法是深刻而正确的,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很多人在谈到佛教伦理的社会功能时,一般只注意到它与普通社会道德的共同点,却往往忽视了它所具有的无比的殊胜性。
  在一般人看来,“道德”是一个关系范畴,也即社会性的范畴,它只存在于人际关系中。这就是说:
  (1)、道德关系的主体和客体都是社会性的人。换句话说,人对自然以及人类以外的生命所发生的一切行为,都不具有道德性(不负道德责任)。
  (2)、孤立的个体,当他不与他人发生关系时,他的行为也不在道德范畴之内,无所谓道德不道德。也就是说,他独处时的心理行为,如内心的贪、嗔、痴等,也不具有道德性。
  (3)、道德主体和客体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是一死百了的。这就是说,根本不存在“人的道德行为与人死后的关系”问题。
  (4)、道德的基础是现实的阶级关系和利益关系;阶级立场不同,道德观也就不同。也就是说,道德是多元的,不存在超越的普遍的道德;道德与个人的终极关怀和解脱没有直接联系,也不存在任何超越于阶级利益之上的所谓普遍的永恒的道德基础。
  (5)、虽然人们也强调道德的作用是通过“自律”的形式来完成的,但是,严格说来,这种自律更多的是对外在行为的要求,是一种利益的或者说功利的屈从,还没有上升到心灵的自律,在肉与灵之间,似乎总是存在着一道鸿沟。比如,我们经常看到这种反常的现象:在外人看来,某人平时一贯非常正派、道德感非常强(也就是说,在行为上他已经达到了自律),可是在某个特殊的情况下,他却做出让众人大惊失色的反常行为来,或者干脆患上谁也不知道其中奥秘的精神病来(这表明他的心灵并没有达到自觉自律)。他之所以达不到心灵的自觉和自律,与其说是他自己的原因,还不如说社会为他提供的道德体系,并没有一个促使他走向心灵自觉和自律的信仰基础。
  佛教的伦理观则不同。它是建立在因果报应规律的基础之上,是基于对因果报应规律的自觉——至少是坚定的信仰。它虽然也离不开社会,但是它的范围远远超出了“社会”(在生产劳动的基础上结成的人的关系的总和)的范畴,而遍及整个自然界和生命。因此,我们可以说,佛教的伦理观是一个因果的范畴。我们的行为,不只是与他人发生关涉时的行为,也不只是外在的语言行为,还包括对人以外的其它生命的行为,以及自己独处时的心理行为;只要是行为,都会产生业力,都在因果之中,都受因果报应规律的支配。我们之所以要讲道德,要善待自然,善待生命,不纯是因为外在的社会要求,恰恰是因为我们自己想解脱,想获得自由和幸福。所以,佛教的伦理道德,它的范围,在空间上是无限的,不仅要对人讲道德,还要对一切众生讲道德(时下,“生态伦理”作为一种新兴的学科,表明人们慢慢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在时间上,也是无限的,不仅在人群中要讲道德,在个人独处的时候也要管好自己的言行举止和起心动念;在深度上,也是无限的,不仅在言行上要讲道德,还要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每一个心念负责任,要念念自净其心。佛教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决不只是在人的关系中适用,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深度上,它都是无限的。
  换句话来说,佛教的伦理,不仅要求“慎众”,还要求“慎独”;不仅要求“慎外”,还要求“慎内”。从更深的层次上讲,佛教更强调慎独和慎内;做到了慎独和慎内,慎众和慎外自然就不成为问题了。做好慎独和慎内的修养功夫,是持久、稳定地做到慎众和慎外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个前提和基础,片面地强迫自己去慎众和慎外,这样很容易导致人格的分裂,出现两面人或者精神病。《百法明门论》把“惭”、“愧”列为十善心所之一,就是强调道德感不仅要在人际关系中去修养,还要在独处的时候念念去自净其心。何谓惭?依尊贵自身及教法二种增上力,崇贤德,重善法,羞耻过恶之心理作用。何谓愧?依世间诃责暴人、厌离恶法之增上力,轻有恶者而不亲,拒恶法业而不作之心理功能。有惭而后能慎独,有愧而后能慎众。惭和愧二者缺一不可。如是去修养道德,是为真修养;如是修养而成之道德,是为真道德。
  时下的社会,人多无惭无愧。造成此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社会教育之不力,宣传媒体不健康之熏染,社会制度尚不完善,等等。但是有一点值得引起人们的普遍注意,那就是,我们以往的道德理论存在着种种致命的缺陷:它们都把道德局限于人的社会关系之内(把自然界排除在外),局限于正在发生的群体关系中(把个体的独处生活排除在外),局限于外在的言行(把心灵的自律自净排除在外),只承认道德的现实基础(不承认道德有超越性的基础),只承认道德与此生生命状态的有限的、偶然的联系(不承认道德与生命的无限性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只强调道德是社会对个体的要求,忽视了道德同时也是个体追求自由解脱的内在要求。
  类似的道德理论以及由此而来的道德教育活动(包括道德宣传和道德评价),自然存在着种种致命的弱点:它们把道德的(1)个体性与社会性(道德首先应该是个体希望解脱和幸福的内在的必然要求,它体现了因果法则,同时它也是社会对个体的要求)、(2)超越性与现实性(道德关系到我们个体的终极解脱,而不只是一时的现实利益)、(3)有限性与无限性(道德不只关注此生此世的一己的个体生命,同时它还关注我们的无限未来及一切生命)、(4)此岸性与彼岸性(道德的充足理由建基于三世因果,而不是此世的、或者说一死百了的权宜说教),等等,都割裂开来了,从而使道德从根本上丧失了它令人信服的维系作用,而变成了一种空洞的说教,遵守它和不遵守它,都没有充足的理由。比方说,大家要学习雷锋,但是,为什么要学习雷锋?与我个人的生活和解脱有什么关系?个中的道理,很显然,用上述割裂的观点是难以讲清楚的。而我们的道德教育和宣传,长期以来正是停留在这个层次上,做一些重复说教的工作。
  应该说,目前社会道德水准的普遍下降,跟这种狭隘的道德理论有很大的关系。不去正视这一点,却想从根本上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那是不可能的。
  时下我们的社会已经走到了一个紧要关头:毒米、毒油、毒饼干等等伪劣商品,正在大量涌入市场,危害着千千万万人民的生命;吸毒、杀人、抢银行的事件时有发生;虐食的现象随处可见;生态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
  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反思了。尤其是我们佛教徒。在所有的道德理论中,唯有佛教成功地把道德的个体性与社会性、有限性与无限性、现实性与超越性、此岸性与彼岸性、内在性与外在性、自受用与他受用、现世利与后世利、信仰性与可实证性,等等圆满地统一起来了,其统一的基础就是因果和佛性(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佛性就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渴望解脱的最原始的冲动和觉悟)。为什么要讲道德?因为你渴望自由和幸福嘛!你不是渴望自由和幸福吗?那就请讲道德吧!还有什么比这个让人觉得更亲切、从而自觉自愿地去信守道德呢?!
  在整个社会陷入道德迷惘的今天,我们很庆幸,不知在哪个前世,我们曾经种下了善根,今生得以听闻信受佛法。这是多么大的福报啊!
  佛陀为我们留下了如此圆融的智慧,如此胜妙的道德理论。为了感谢佛陀,报答众生,我们应当做些什么呢?我们能做些什么呢?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佛弟子去深思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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