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YIN断欲圣典汇编


2015/5/23    热度:1544   

vaScript>function doZoom(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text').style.fontSize=size+'px' }

  《摩邓女经》节录

  佛言:‘汝爱阿难何等?’

  女言:‘我爱阿难眼,爱阿难鼻,爱阿难口,爱阿难耳,爱阿难声,爱阿难行步。’

  佛言:‘眼中但有泪,鼻中但有洟,口中但有唾,耳中但有垢,身中但有屎尿,臭处不净。其有夫妇者,便有恶露,恶露中便有子;已有子则有死亡,已有死亡便哭泣。于此身有何所益?’

  《月上女经》节录

  汝等昔或作我父,我或与汝昔为母,

  互作父母及兄弟,云何于此生欲心?

  我或往昔杀汝等,汝等或复杀我来,

  各作怨仇互相杀,云何于此生欲想?

  《菩萨诃色欲法经》节录

  女色者,世间之枷锁,凡夫恋著,不能自拔。女色者,世间之重患 凡夫困之,至死不免。女色者,世间之衰祸,凡夫遭之,无厄不生。行者既得舍之,若复顾念,是为从狱得出,还复思入,从狂得正而复乐之,从病得差复思得病。智者愍之,如其狂而颠蹶,死无日矣。凡夫重色,甘为之仆,终身驰骤,为之辛苦。虽复呋质寸斩,锋镝交至,甘心受之不以为患。狂人乐狂,不是过也。行者若能弃之不愿,是则破枷脱锁,恶狂、厌病离于衰祸,既安且吉,得出牢狱,永无患难。

  女人之相,其言如蜜,而其心如毒。譬如停渊澄镜,而蛟龙居之;金山宝窟,而师子处之,当知此害不可近。室家不和,妇人之由;毁宗败族,妇人之罪,实是阴贼灭人慧明;亦是猎围,鲜得出者。譬如高罗,群鸟落之不能奋飞;又如密网,众鱼投之,刳肠俎肌;亦如暗坑,无目投之,如蛾赴火。是以智者知而远之,不受其害,恶而秽之,不为此物之所惑也。

  《佛说法受尘经》

  闻如是:一时,佛游于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佛告诸比丘:‘比丘受教,从佛而听。’佛言:‘比丘!凡人为一法,受尘自污,迷惑忧愁,没无端际,吾见其不得无上吉祥之道,如丈夫欲见女子色,是以好色之士,为染、为醉、为贪、为污、为惑、为著、为住、为受,从YIN女言故,长久趋走住来,为受勤苦耳!常欲闻YIN女之声,鼻欲闻其香,舌欲得其昧,身欲更具细滑,是以长久趋走住来受苦,是故,不当为女色、声、香、味、细滑所染惑也,当觉知是。

  又复诸比丘!凡人为法,受尘自污,迷惑忧愁,没而无际,吾见其不得无上吉祥之道,如YIN女欲见男子色,是以好色之女,为染、为醉、为贪、为污、为惑、为著、为住、为受,为士色故,长久趋走住来受苦耳!常欲闻男子之声,鼻欲闻其香,舌欲得其味,身欲更具细滑,是以长久趋走往来受苦,是故,不当为士色、声、香、味、细滑所染惑也,当觉知是。’

  佛说是已,皆欢喜受行。

  《解忧经》节录

  尔时,世尊告苾刍言:‘众生无数,轮回无边,如蚁循环,无有穷尽。众生贪爱,无明障闭,如陷泥中而不能出。过去有情,轮回住复,数不能知。苾刍!所有大地之土,都聚一处,和为泥丸,大小如豆,数彼众生无始劫来所生父、母、子、孙,每一人下一泥丸,如是泥丸下尽,父母、子孙数不能尽。苾刍!如是无边轮回众生,贪爱无明颠倒,陷爱欲泥中,生死轮回,不知其数。是故令汝,学断轮回。’

  《五无反覆经》节录

  我之夫妇,譬如飞鸟,暮栖高树,同共止宿,须臾之间,及明早起,各自飞去,行求衣食,有缘则合,无缘则离。我之夫妇,亦复如是去共进止,非我之力,随其本行,不能得留。

  《佛名经》节录

  弟子等至心忏悔贪欲之罪。经中说言:‘但为贪欲闭在痴狱,没生死河,莫之能出。’

  众生为是五欲因缘,从昔已来流转生死,一一众生,一劫之中所积身骨,如王舍城毗富罗山;所饮母乳如四海水;身所出血,复过于此。父母、兄弟、六亲眷属命终哭泣,所出目泪如四海水;是故说言,有爱则生,爱尽则灭,故知生死贪爱为本。所以经言:‘YIN欲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饿鬼受苦;若在畜生,则受鸽、雀、鸳鸯等身;若生人中,妻不贞良,得不随意眷属。’YIN欲既有如此恶业,是故弟子今日至心稽颡归依佛。

  《观佛三昧海经》节录

  世间自有愚痴众生,贪惑滋多,染爱不净,犯邪YIN行,非处、非时行不净业。设有比丘、比丘尼、婆罗门等诸梵行者,若于非时、非处犯不净法,乃至一切犯邪行者,作不净业,如此罪人临命终时,举身反强,振掉不定,犹如弓弩,不自胜持,即作此念:‘得一坚大铜铁柱者,缚此身体,令不动摇。’狱卒、罗刹应时即至,化作僮仆,手执铁杖,至罪人所白言:‘长者!汝今身强,余物皆弱,可捉此杖。’心即欢喜气绝命终,如弄杖顷生铜柱头,猛火焰炽焚烧其身,惊怖下视,见铁床上有端正女;若是女人,见端正男,心生爱著,从铜柱上欲投于地,铜柱贯身,铁钢络颈,铁嘴诸虫唼食其躯,落铁床上,男、女俱时六根火起,有铁嘴虫,从眼而入,从男女根出。若污戒者,别有九亿诸小虫辈,如瘭疽虫,有十二嘴,嘴头出火唼食其体。此邪YIN报,一日一夜,九百亿生九百亿死,罪毕乃出,生鸠鸽中。受鸠鸽身经五百世,复生龙中,经五百身,后生人中,无根、二根及不定根,黄门之身,经五百世,设得为人,妻不贞良,子不慈孝,奴婢不顺。过是已后,遇善知识,发菩提心。

  《正法念处经》节录

  何者邪行?所谓有人起YIN欲心,忆念自妻,YIN他妇女;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生无彼岸受苦恼处,受大苦恼,作集业力,受如是苦。所谓彼处受火烧苦、受刀割苦、受热灰苦、受诸病苦,如是彼岸,则不可得,无安慰者,如是所说,受诸苦恼,不可譬喻。如说受苦,彼地狱人自心所诳,如是受苦,如是无量百千年中,常被烧炙,若煮若打,乃至集作恶不善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

  复有邪行,谓于受戒正行妇女,行非梵行。或于姊妹,或于同姓,或于香火,或香火妇,或知识妇,诳诱邪行,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在彼地狱吒吒吒哜别异中生,受大苦恼。……如是无量百千岁,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若脱此苦,彼处复有金刚恶鼠,食其人根,分分破碎,如芥子许,受苦唱唤;食人根已,次食其肠;既食肠已,次食熟藏;食熟藏已,从背而出,次食其背;既食背已,次食背骨。彼恶业人,以恶业故,如是无量百千年岁,受地狱苦。

  女为恶根本,能失一切物,若人乐妇女,乐则不可得。

  一切法中恶,妇女多谄妒,丈夫因妇女,能令二世失。

  妇女乐行欲,妇女常行诳,心中所念异,口说异言语。

  初时软滑语,后心如金刚,非恩非供养,心轻不忆念。

  百恩而不念,而计于一恶,心如鹿爱体,妇女恶业地。

  丈夫欲染心,妇女令人失,此世未来世,女失第一失。

  若欲受乐者,应当舍妇女,若舍妇女者,世间第一乐。

  若人欲断爱,悕望大富乐,欲至寂静处,彼应舍妇女。

  欲味放逸人,心常求境界,常为爱所恼,亦为爱所缚。

  欲共女人生,女人为甚恶,能生于热恼,如火害众生。

  如是欲热恼,过于大猛火,如色大热恼,焚烧众生心。

  女人坏世间,令善皆尽灭,是地狱因缘,大仙如是说。

  口善说美言,其心如毒害,诳诈无暂停,女人心无实。

  须臾起爱心,须臾心不爱,其心不暂停,如雷不久住。

  巧智虚诳人,心贪则亲近,常思乐他人,怀慢情恣态。

  天人毗舍遮,罗刹龙夜叉,皆为女色缚,女人如恶毒。

  不念于恩惠,非种姓技术,女人性如风,其心不停息。

  若见大财富,心则生爱乐,又见衰祸至,厌之而舍弃。

  若有人亲近,则生爱乐心,见其忧恼至,须臾即舍离。

  如蜂乐游华,见萎速舍弃,女人亦如是,不悦则舍离。

  恶心无慈愍,躁扰心不定,为破愚痴人,女人出于世。

  天中大系缚,无过于女色,女人缚诸天,将至三恶道。

  若心贪女色,是欲最尤甚,女色欲烧心,后受大苦恼。

  现在所作业,贪欲自迷心,痴心不能觉,女欲之所迷。

  丈夫既信已,为无量爱缚,忽然便舍离,犹如蛇脱皮。

  如是女人性,诸方便供养,种种而守护,犹不可从心。

  女人性如是,其心无诚实,虚诳多奸伪,智者所不信。

  女人多生饿鬼道中,何以故?女人之性,心多妒嫉,丈夫未随,便起妒意。以是因缘,女人多生饿鬼道中。

  如是妇人,诳夫吝财而不布施,身坏命终,堕于针口饿鬼之中。由其积习多造恶业,是故妇人多生饿鬼道中,何以故?女人贪欲,妒嫉多故,不及丈夫。吝人小心轻心,不及丈夫,以是因缘,生饿鬼中,乃至嫉妒恶业不失、不坏、不朽,于饿鬼中不能得脱,业尽得脱。

  《法灭尽经》节录

  法欲灭时,女人精进,恒作功德;男子懈慢,不用法语,眼见沙门,如视粪土,无有信心……。劫欲盖故,日月转短,人命转促,四十头白。男子YIN佚,精尽夭命,或寿六十,男子寿短,女人寿长,七、八、九十或至百岁。大水忽起,卒至无期,世人不信,故为有常,众生杂类,不问豪贱,没溺浮标,鱼鳖食啖。

  《密严经》节录

  亦如多欲者,梦见于女人,颜貌甚端严,服玩皆珍绮;

  种种恣欢乐,觉已悉皆无,一切诸世间,当知亦如是。

  男女相耽爱,精血共和合,如虫生臭泥,此中生亦尔。

  《八师经》节录

  佛言:‘三谓邪YIN。犯人妇女,或为夫主、边人所知,临时得殃,刀杖加刑。或为王法,收系著狱,酷毒掠治,戮之都市。死入地狱,卧之铁床,或抱铜柱,狱鬼然火以烧其身;地狱罪毕,当更畜生。若复为人,闺门YIN乱,违佛远法,不亲贤众,常怀恐怖,多危少安。吾见是故,不敢邪YIN,是吾三师。’佛时颂曰:

  YIN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

  精神魂魄驰,伤命而早夭,

  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

  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

 

五明学佛网 禅宗 禅宗典藏禅宗公案 禅宗思想佛理禅机

温馨提示:请勿将文章分享至无关QQ群或微信群或其它无关地方,以免不信佛人士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