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编目作业手册节录(下)
2015/5/23   热度:337
佛教图书馆馆讯 第五期 85年 3月 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编目作业手册 节录(下) 编辑组 第二部份各类型资料 【连续性出版品】 一、丛书 具有一个总书名,每一种着作具有单独书名的出版品,或由多种单独着者集合而成者,称为丛书,或丛刊。 1. 编目规则 (1) 题名项:本馆采用以丛书名为正题名,单册书名为副题名。 如:法鼓全集. 第六辑第七册:春夏秋冬/ 释圣严着 (2) 着者项:本馆以丛书主编着录为主要着者,单册着者为次要着者。 如:世界佛学名着译丛53:日本佛教史纲/蓝吉富主编;村上专精着 (3) 出版项:丛书出版年不一,则着录出版年为"民76-77";若尚未出齐,则着录 为"民77- "。 2. 分类原则 (1) 本馆丛书以编整套为主;若有第二套,则打散编入各类中。 如:法鼓全集. 第六辑第七册:春夏秋冬/ 释圣严着 索书号:052.28/1666/V.37(总册数) 春夏秋冬/ 释圣严着 索书号:926/1666 (2) 若出版社将其出版品以系列划分,则不编为丛书,仅于集丛项着录丛书名及 丛书号。 3. 着者号取丛书主编;若一套丛书有多位主编,则取丛书书名为着者号。 二、期刊 1. 编目规则 (1) 题名项: a. 本馆期刊题名选择之顺位,依序为书名页、封面、卷端刊名、刊头等处。 若缺首期,则依馆藏最早一期着录。 b. 更改刊名,则以新刊名着录之,于附注项说明之。 如:世界宗教文化.-- 附注:1980年第1期-1994年第4期原刊名为“世界宗教资料” (2) 着者项:着录杂志社为主;若为个人,则不予着录。 (3) 卷期项: a. 期刊之卷期一律以阿拉伯数字登录。 如:普门.--1期 十方.--1卷1期 b. 若刊名更改,而卷期仍连续,则依更改之刊名着录,卷期照录,于附注项 说明。 如:图书与资讯学刊.--第9期 附注:第1-8期原刊名政大图资通讯 c. 同时二种编次系统(有卷期及总期数)者,则依载于主要着录来源者着录 之,于附注项说明。 如:中国佛教.--40卷1期 附注:40卷1期=469号 东方宗教研究.--新1期 附注:新1期=总号3期 d. 若一期刊更改编次系统,则以新编次系统着录之,于附注项说明之。 如:今日佛教.--25期 附注:25期以前,以卷期表示,1卷1期-2卷12期。 2. 分类原则 (1) 当期期刊,不分编依笔划顺序上架;过期期刊合订后才做分类编目(贴条码 、书标)并按类排架。 (2) 期刊之分类以粗分为原则。 3. 索书号 特藏号P P 分类号650 650 着者号34843484 部册号V.25-26 No.1-12 年度号801995 (1) 特藏号:一般期刊代码有"P"、"M"二种,本馆采用"P"为期刊代码。 (2) 分类号:合订本之期刊依本馆所采用之分类法分类。 (3) 着者号:取刊名之四角号码为着者号。 (4) 部册号:有卷期者,于装订时,最好将同一卷装订成册。 a. 卷期者,其着录方式如:1卷1期-2卷4期,则着录V.1-2或1:1-2:4。 b. 仅有期数者,其着录方式如:123期-134期,则着录No.123-134。 c. 有的期刊之刊期中有年度及期数,则其着录方式如:1995'1-4。 d. 合订本装订之原则:以一完整年度或卷期为分册标准,若合订本装订后每 册超过3.5公分,则再做半年度或一季之分册。 (5) 年度号:一般中文期刊以民国记年;外文期刊以西元记之。 三、学报、会议记录 1. 学报为连续性出版品,可当图书或期刊编,本馆视为期刊编目,若有复本且有参 考价值者则另一册以图书分编。 2. 若该学报以"期"或"届"为出版,则以第一期(届)为V.1。 3. 若有年度又有期或届次,则为索书号除了加年代号外,还需加上册次号。 如:070/ 1234/ 80/ V.1 4. 会议录性质属连续性出版品,视为图书处理,须加注年代号。 5. 会议记录及学报作者号取该会议名称或学报名称。 【小册子】 一、判定原则 1. 凡不满五十页,未采正式装订的出版品称为小册子。 2. 本馆对于不满五十页但具阅读参考价值者,仍视为图书进行编目。 3. 若不满50页且高广在64开以下者,则不视为图书,而视为小册子处理,予以简单 的编号,方便典藏。 二、分编方式 1. 小册子不与图书资料一起登录,另立一册记录,以供查阅。 2. 小册子之处理,于封面张贴馆藏标签,于内页加盖馆藏章。 3. 学术论着单篇文章或抽印本,以论文夹固定后依小册子方式处理。 4. 分类以所采用的分类法之十大类做简单分类,再编流水号以〞-〞连接,不编登 录号。 如:1-3→1代表教理,3为第三本之流水编号。 5. 定期检查、淘汰小册子,以保持资料的新颖。 三、典藏方式 以直立式档案盒储存,独立存放于参考室中之一区。 【视听资料】 一、着录来源 以该视听资料之主体为主要着录来源,其附件为次要着录来源。 1. 录音资料:以录音带卡匣上之标签资料为主,其次为录音带盒上标示之资料。 2. 录影资料:以录影带播放之片头资料为主要着录来源,其次为录影带卡匣及录影 带盒上之标示。 3. 幻灯单片:成套的幻灯单片以外盒上标示的资料为主要着录来源。 二、着录项目 1. 题名项:视听资料正题名、副题名、并列题名。 2. 资料类型:着录于正题名之后,以方括弧[]表示之,如:[录音资料]、[录影资料 ]、[幻灯单片]、[幻灯卷片]等。例如:释迦牟尼佛传[录音资料] 3. 着者项:依主要着录来源资料为主。 (1) 录音资料:以录音资料之文词撰写者,音乐创作者,或民歌、音乐采集、制 作者或原转录资料之着者为主要着者;有关表演、执行、解说者为次要着着。 (2) 录影资料:以录影资料之导演、制片、动画绘制、剪辑、编剧等重要贡献者 ,为主要着者;其他相关之表演、执行者为次要着者。 (3) 幻灯单片:以幻灯片之制作者为主要着者,文字叙述、配乐者为次要着者。 4. 出版项:出版(制作)者、出版(制作)年。 5. 稽核项:视听资料之数量、时间、附件等。 如:录音带1卷卡式带:类比+1册书 录影带1卷卡式带:有声,彩色 幻灯单片16张幻灯单片:有声,黑白 6. 集丛项:集丛名、集丛号。 7. 附注项:内容、录制地点、时间等补充说明。 8. 其他:获得方式、价钱、录制时间。 三、编目原则 1. 录音资料 本馆有关录音带编目,为方便读者借用及管理,凡同一主题有两片以上之录音带,则采盒装编目,单片才采用原录音带盒编目。 (1) 题名项: a. 以录音带卡匣上之题名为主要着录来源。 b. 若封套与录音带卡匣之题名不一时,以着录录音带卡匣上之题名为主,于 附注项说明。 如:印度佛教 附注:封面题名:印度佛教之旅 c. 题名后着录资料类型,以中括弧表示,如:[录音资料]。若含二种以上资 料类型而没有主体,则以[多媒体组件]表示之。 如:阿含经[录音资料] (2) 着者项: a. 以该录音带的撰稿人为主要着者,录音带之主讲人,为次要着者。 如:家在哪里[录音资料]/ 释悟因着;秦晴讲述 b. 若有依其他资料转录者,则着录该转录来源之原着者为主要着者。 如:家在哪里[录音资料]/ 释悟因着;秦晴讲述 附注:转录自图书类型的“点石集” c. 内容为音乐或音乐演唱,则以创作者为主要着者,歌曲表演者为次要着 者。 如:忆儿时[光碟资料]/ 李叔同 d. 若属音乐合辑者,则主要着者以采辑者或制作人为着录对象。 (3) 出版项: a. 出版地、出版者以录音资料之出版地、出版者为主要着录,若有制作地、 制作年,则于附注项说明之。 b. 若无出版地、出版者,则以制作地、制作者着录于出版项。 c. 出版年以录音带之出版年着录;若无出版年,则以录制年为主。 (4) 稽核项: a. 卷(张)数:以该套录音带之总卷数着录,于卷数后以(每卷 分)表示 其播放时间。 如:30卷卡式带(每卷60分) b. 附件:一录音带附讲义、小册子、书皆着录之,着录型式如:讲义1张; 小册子30面;一册书。 如:1卷卡式带:类比+小册子(30面;10公分) (5) 集丛项:若以系列出版者,则于集丛项着录集丛名、集丛号。 (6) 附注项:着录次序为 a. 正题名之说明--如:封套题名为,原名、异名、改名、缺名依录音带上 之标签着录,若封套不同时则在此说明 b. 使用语文--如:国台语发音 c. 录制方式--如:自录、自不同来源转录、录制者、 单面录制、合录、 录音(转录来源)、拷贝情形 d. 内容、摘要说明--民国72年11月9日演讲录音内容:1,家在哪里--2,现代 妇女的画像--3,食的艺术 e. 其他--如实际馆藏记载、誊稿记录、带子声音不清楚 2. 录影资料 (1) 题名项: a. 着录录影带片头题名为主。 b. 若录影带片头题名与标签或盒套上之题名不同时,则以录影带片头题名为 主。 (2) 着者项:以制片或导演为主要着录对象。 (3) 出版项: a. 若出版年不详,推测为民国80年间,着入为[民8-?] b. 未正式发行之作品,省略出版地与出版者,仅着录录制年。 (4) 稽核项:记录 如:6卷卡式带(每卷约25分):有声,彩色+6册书 (5) 附注项:有关影带之旁白使用语言、片盒题名与正题名不同等相关资料记录 于此栏。 如:国语及英语发音,中、英文字幕 VHS 内容:1,中国佛教--2,西藏佛教--3,日本佛教 摘要:叙述各国佛教发展 馆藏:第1卷,书第1册 转录自公共电视节目 演出日期 3. 幻灯单片 (1) 以该幻灯单片外盒上标示之主题为题名项。 (2) 若该幻灯单片之盒装上之题名与幻灯单片第一片不同时,则以外盒上之题名 为主,于附注项说明。 如:佛国之旅 附注项:第一张幻灯单片题名:佛寺之旅 (3) 幻灯片之着者以拍摄者或制作者为主要着者。 四、特藏号 1. 录音资料:本馆以AC代表卡式录音带。 2. 录影资料:本馆以VC代表卡式录影带。(注) 3. 幻灯单片:本馆以SL代表幻灯单片。 【剪辑资料】 一、目的 1. 收集相关佛学资讯,成为专题资料,使图书馆资料多元化。 2. 读者需求。 二、剪辑原则 1. 本馆剪辑资料的来源是以复本及不典藏之期刊为勾选对象,非佛学本馆暂不搜集。 2. 佛学以僧教育、仪制、护教、佛教与时事对话之主题为主要剪辑对象。 三、剪辑步骤 1. 勾选文章:于该资料上打勾,并于其空白处填上资料出处。 2. 剪贴: (1) 资料按时间排列,再行剪贴。 (2) 资料剪下后,贴于A4纸张之剪辑卡,该卡列有主题、资料来源、资料日期、 编码等项,以便着录资料出处及整理、检索之用。 (3) 同一篇文章若版面过大,则以折叠方式处理尽量不剪开,以免散失;若要切 割,则以段落为主,再将其割下之资料贴于续卡。 (4) 剪辑资料卡之背面不再粘贴资料。 3. 分类:因数量不多,仅以大类分,每一主题再按自然数字编号区别。 4. 归档: (1) 以资料夹将各主题之剪辑资料固定,以免散失。 (2) 置于参考室内之独立一区。 5. 定期检查资料进行淘汰及维护,保持资料之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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