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显传》的印地文和尼泊尔文译本


2015/5/23    热度:929   

关于《法显传》的印地文和尼泊尔文译本

薛克翘

笔者旅印期间见到了《法显传》的印地文和尼泊尔文译本,觉得这不仅是中国与南亚文化交流史上一件值得记录的大事,也是佛学界和佛学研究中一件令人高兴的大事。

我们知道,法显是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名人之一,在中国佛教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是中国早期去印度求取佛经的代表人物,由于他的示范,才有后来玄奘等一大批舍身求法者前赴后继、可歌可泣的壮举和辉煌灿烂的业绩。他回国以后撰写的《佛国记》(即《法显传》)一书,详细介绍了他巡礼西域的经过,记录了当时南亚一些国家的民风民情和佛教发展情况,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印度乃至南亚各国古代史的必读书,也为中外史家广泛引用。因此,法显不仅是中国人民、中国佛教界的骄傲,也是世界人民、世界佛教界的骄傲;《法显传》不仅是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也是世界文化的宝贵遗产。所以,《法显传》印地文和尼泊尔文译本的出现在情理之中,意义也十分重大。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两个本子的情况。

一、关于《法显传》的印地文译本

印地文《法显传》的书名为《中国旅行家法显的游记》,大32开本,简装封面加塑料贴面。全书121页,正文仅占54页(48—101页)。其余,书名和法显巡礼路线图各1页,又书名(包括作者和出版社)和版权各1页,目录2页,《序》2页,《导言》47页,注释12页。据版权页:“此书的第一版由卡西公民宣传联合会于公元1918年出版。”[1]2001年第二版,版权属于印度国家图书托拉斯。

译者贾甘莫汉·瓦尔马在1918年12月写的《序》中讲述了他翻译《法显传》的经过:“这是六年前的事情了,一名叫王慧[2]的沙门到卡西来学习梵文,尊敬的室利钱德拉马尼[3]比丘让他到我这里学习梵文。他在我这里一年多,教他学习梵文的同时我也开始学习中文。”“当王慧在我这里时,我就决心把中国旅行家的游记翻译成印地文,如果有出版商要,我再把它译为英文。”后来卡西公民宣传联合会要出版历史典籍丛书,其中包括《法显传》的印地文本。“尽管从英文翻译很快就可以解除负担,但我还是觉得从原文翻译更合适。”“翻译中我参考了Legge[4]和Beal[5]的英文译本,还有Prof. Samaddar的孟加拉文译本[6]。为此我很感激他们。”“我的译文与英译本有很多不同,因为我是尽量从中文原文翻译的。在不少地方,我把相反的意见写在注解里。”

由此可见,译者是以十分严肃的态度翻译这部着作的。他当时克服了多少困难、耗费了多少时间、研究了多少问题是可想而知的。

他的长篇《导言》也很值得关注。该《导言》可分为三个部分:开头、中间和结尾。开头先介绍佛教向中国的传播和法显的生平,结尾是对法显旅行路线的简要归纳,中间则是根据《法显传》的内容介绍法显的旅行经过,间或考证和发挥。译者毕竟是印度学者,熟悉印度的地理文物,因而有些考据是很有价值的。

例如,法显在离开摩头罗国(马土拉Mathura)后来到僧伽施国,译者解释说:“僧伽施(Sankashya)城在法鲁卡巴德县(Farrukhabad)沙姆萨巴德区(Shamsabad),今名僧克西亚(Sanksiya)。这里至今尚可见到一些寺院和塔的遗迹。这里还有两根阿育王石柱的遗迹,其中之一的上面雕有大象,这雕象也在这里被发现。”再如,《法显传》是这样介绍巴连弗邑(华氏城)的:“巴连弗邑是阿育王所治。城中王宫殿皆使鬼神作,累石起墙阙,雕文刻镂,非世所造。”“塔北三四百步,阿育王本于此作泥梨城。中央有石柱,亦高三丈余,上有师子。柱上有铭,记作泥梨城因缘及年数、日月。”对此,译者介绍:“巴连弗邑(Pataliputra)的废墟在今巴特那附近拉特那·塔塔先生花园发掘出土,目前仅显露一小部分,其余部分仍掩于土下。”“应当说,阿育王为建造宫殿从很远的国度请来工匠,其中有从伊朗、希腊来的……所以旅行家们把它们说成是鬼神建的。”“旃陀罗·笈多以华氏城为都,此城自那时起不断繁荣。到旃陀罗·笈多的孙子阿育王时代,那里建立了许多宫殿,特别是寺庙和塔。至于泥梨城,至今不知在何处,很有可能是阿育王皈依佛教后的单独居所。”

再看正文的翻译情况。总体看,翻译是相当准确的,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汉文版本问题,二是他对汉语的理解问题。正如译者所说,他在正文里加有一些脚注,而这些脚注中有些是针对英文译本提出不同意见的。但问题是他提出的意见往往是不对的。先说第一个问题,由于他所依据的版本[7]没有经过多方校对,难免出现歧义。例如,“于阗国”一节说“其国中十四大僧伽蓝”,英译本正,而他则译为“其国中四大僧伽蓝”,并注释说“原文为四”,误。这就是版本问题,凡是写为“四大伽蓝”的,应当是出自《大正藏》或《高丽藏》(本自《赵城藏》);而另外一些版本,如《万寿藏》、《毗庐藏》、《圆觉藏》、《资福藏》、《碛砂藏》本则写为“十四大伽蓝”。据前后文推测,当为“十四”[8]。再说第二个问题。译者虽然细致认真,但毕竟汉文水平有限,又难免引出歧义。如“陀历国”一节说“九译所绝,汉之张骞、甘英皆不至。”对于“九译”,译者采取了音译的做法,写作“这在kiuyi中提到,张骞和甘英没有到过这里。”注释说:“原文九译的意思是‘国家扩张的记载’,但Legge译为Records of nine interpreters'即九个翻译的记录。”显然,两种翻译都不对,都是因为不知道“九译”的真正含义造成的。九译,汉魏古籍中提到中外交通时常用,又作“重九译”,字面的意思是经过九重翻译才能懂得那里的语言,九是极数,引申为“极其遥远”。通常用的都是引申义,《法显传》也是。再如“弗楼沙国”一节,原文说“慧应在佛钵寺无常”,英译本解“无常”为死,正。而印地文译者解作“状况变坏”,误。译者注释说:“在中文原文里,意思是指状况变坏。Legge等人由于没有理解而把它译为死。”显然他不知道这里的无常是佛家语anitya的意译。

类似的问题还有,但尽管如此,这仍然是一个较好的译本,为印度学者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二、关于《法显传》的尼泊尔文译本

首先声明,笔者不懂尼泊尔文,之所以在这里谈这个译本,是因为尼泊尔文中有大量梵文和印地文词汇,勉强可看出些眉目。

《法显传》的尼泊尔文译本是2000年由锡金建设出版社出版的。书题为《法显所撰佛国记》,译者为巴德利·纳拉扬·普拉丹(Badri Narayan Pradhan)。

此书简装32开,比之印地文本略显简陋。全书除封面外,有文字的书页共71页,正文58页,英文本原序5页,译者序《该书的历史意义》5页,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文化处写给译者的授权通知书1页,书名和版权各1页。

从使馆文化处写给译者的信可知,译者曾于1993年8月写信给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提出翻译事,使馆文化处于1994年3月通知其获得翻译许可,被许可的英文译本是李荣熙先生翻译的,由中国佛教协会于1957年印制。李译的标题是A Record of the Buddhist Countries。

从译文看,译者只是翻译,除了一篇序言外没有做更多的事。在序言《该书的历史意义》中,译者首先介绍他所依据的英文译本,说它是为纪念佛陀涅盘2500周年(1957)由陕西佛教研究所李荣熙先生译为英文的。认为《法显传》对于五世纪初期印度的社会状况和佛教传播情况作了描述,对于印度、中亚、巴基斯坦、尼泊尔、斯里兰卡及东南亚人民的文化水平、文明程度作了精彩回忆和记录。接着谈到法显访问印度的时代背景,以及法显在印度到过的主要地点的情况。然后又谈到中印文化交流,谈到鸠摩罗什对佛教传播的贡献和佛教在西藏的传播。

正文分为54小节,外加一个《跋》。因笔者读不懂,故无从比较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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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卡西,古译迦尸,即今印度北方邦之瓦拉纳西市。说明,本文所有脚注均为笔者所加。

[2] 音译,原文Wang Hui或Wan Hui。

[3] Shrichandramani,意译为吉祥月宝。

[4] James Legge翻译的《佛国记》1886年出版于牛津。

[5] Samuel Beal的《佛教朝圣者法显宋云中国印度旅行记》1869年出版于伦敦。

[6] 1918年以前就有《法显传》的孟加拉文译本,这是首次听说。

[7] 据译者《序》,他所依据的版本是附在Legge的英文译本之后。

[8] 参见章巽先生《法显传校注》第1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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