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常净:十二门论释义 甲二、正明论体 乙十观作者门
2014/9/4   热度:367
刘常净:十二门论释义 甲二、正明论体 乙十观作者门 乙十 观作者门 此品来意略陈五种:一者,如果从我法二种无生观论,上来诸门是就诸法无生明无生观,今此一品就众生无我说我不生明无生观。如果从修观次第论,应先明我无生后辨法无生是浅深次第;然而今是本末次第;法是根本,人是后末,以法成人,如五阴和合名为人我,众生以五阴为我,所以是法本人末,因此前破法是破根本,此破人我是破后末。如果就破病次第论者,也应先破凡夫外道,次破诸部小乘,因为凡夫外道多执有我有神,所以应先破神我,诸部小乘多不说有神有我而谓法是实有,今论主要是正破小乘兼破凡外,所以先破诸法,后洗神我。 二者,上来诸门末后都说“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何况我耶”?这虽然是已将法空例明我空,但还没有专门批破人神,今此一门专门批破人神,以释诸品中人无我义。言人无我者,一切众生都执有一个实我,于是我贪我嗔、我慢我痴,终日为我造诸恶业,轮回生死,所以“我”是痛苦的根本,罪恶的源泉。然五蕴中实无有我,都是因为无明暗识妄执五阴为我,所以佛陀教导我们诸法无我。如果悟无我就无自私,也不为我造业,心地清净,自他平等,何等逍遥!众生执我凡有二种:一是小我,二是大我。小我者,世间凡夫每人都认为有个实在的我,死后叫作灵魂,外道称为神我,因为有我,所以私欲膨胀,一切为我,于是杀盗YIN妄,无所不为,佛教为了安乐众生,避免造业受苦,教知无我。言大我者,就是造物主。古代印度,说有梵天王和大自在天能造万物,说世间天地人物皆是大自天所造,既然是造万物之主,所以名大神大我。今天之所以信有上帝造万物者,同为一类,疑其出自古代印度。此类大神大我都为本论所破。 三者,就三解脱门而言,论初三门明空,次有四门说无相,今从这门到本论完毕解说无作,无作又名无愿。此三解脱门也称为三空门,此三空门可有二义:一是有浅深义,二是无浅深义。无浅深义者,每一门都是无病不破,无理不申,所以门门都说一切法空,都是发明诸法实相的道理,所以无浅深。言三门有浅深者,空门破有,无相破空,空相也空,所以名无相,此二门明非空非有,即是中道不二正观,今无作门息于内观,明于三界无所愿求亦无所作,就可以了脱生死轮回,所以前是空有双遣,这是缘观俱寂,说明此三门的义趣最为深远。 四者,此品接上门而来,上一门明因果空义,外人未必能接受,即说明有能作因的大自在天或上帝,有被造作的万物和受苦人,一因能生万果,这就是因果,怎么能说因果空呢?为破这种邪见,所以有此门。 五者,此门重在破苦,明苦空义,说明无有作苦者,如前引经说:“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观苦法和作苦者皆空,所以名“观作者门”。 丙一 长行生起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不可得故。如说: 长行生起容易明白,所以从略。 丙二 正明门体 丁一 偈 颂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如是不可得 是则无有苦 偈本三句破四种作,第四句破苦。破四种作是破因,破苦是破果,是承上“观因果门”而来。上门明有因缘不能生果,无因缘也不能生果,所以因果是空。今外人意:有四种作为因,能生众生及以苦法是果,这是实在的,怎么能说没有因果!所以今破此四作和苦,明性空义。之所以破苦者,痛苦是人们的大患,众生争相脱离,而不知苦的来源和意义,从缘起有讲,作善得福,造恶感苦,如果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然能离苦得乐。要是从缘起空说,如果能够了知四作无实,苦由缘生,心系三空观门,久修成就,那么三界苦恼就毕竟解脱。 丁二 长 行 戊一 正释偈本 己一 明苦非四作故空 庚一 明苦非自作 苦自作不然,何以故?若自作即自作其体,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如识不能自识,指不能自触,是故不得言自作。 如果自己已经是有,有则不须再作;如果还没有自我,无自怎能自作?又楼房汽车是工人造的,小牛小马是老牛老马生的,草木禾苗是种子水土人工等生成的,世间哪有一物是离开众缘是自生自作的,所以自作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庚二 破他作 辛一 直与否定 他作亦不然,他何能作苦? “他何能作苦”?他是何所指?是以人为他?还是以物为他?人有一切人,物有万种物,是指神农为他?还是以树木为他?高山流水都可以说是他,你所说的他究竟指什么呢? 辛二 外人释救 问曰:众缘名为他,众缘作苦故名为他作,云何言不从他作? 这正是唯识家的说法,唯识宗说:从众缘生名依他起,如九缘生眼识,八缘生耳识等,八识都依众缘生起,所以识都名依他起,依他起就是由他生起。 辛三 论主破救 壬一 明缘非他 答曰:若众缘名为他者,苦则是众缘作,是苦从众缘生则是众缘性,若即众缘性,云何名为他?如泥瓶泥不名为他,又如金钏金不名为他。苦亦如是,从众缘生故,众缘不得名为他。 如果苦从众因缘生,就是属于众因缘性,众因缘就不得名为他。例如以砖瓦木石灰泥人工等众缘造作的房屋,这砖瓦木石等众缘就不能说是房屋的他,因为离了这砖瓦木石等众缘就没有另外的房屋,对谁说名为他?如果除了砖瓦木石灰泥等众缘另有房屋自体,可以对自说众缘为他,今离了众缘没有另外的房屋自体,即以众缘为房屋自体,所以不得说众缘为他。如果说:房屋另有自体,可以对自说众缘为他,然而如果房屋实有自体,便不须从众缘生,也就不须从他作,则他作的说法就不能成立。今房屋必须由众缘造作产生,即房屋没有自体性,所以房屋是空。苦也是这样,从众缘生即属众缘性,众缘不得名为他。既然属于众缘性,即无自性,苦无自性,所以苦是空。作泥瓶的泥,制金钏的金,都不得名为瓶、钏的他,是同样的道理。 壬二 明众缘不实 复次,是众缘亦不自性有,故不得自在,是故不得言从众缘生果。如《中论》说: 果从众缘生, 是缘不自在 若缘不自在 云何缘生果 此明众缘生无有自性,如果无自性,众缘也是空,以何为他!上文是纵缘夺他,此则缘他俱夺,夺是否定意。引《中论·观因缘品》最后结破偈,彼偈云:“若果从缘生,是缘无自性,从无自性生,何得从缘生。”无自性就是不实在,无自性就是性空,空故无实在的众缘,无实在的众缘以何为他? 庚三 破共作 如是苦不得从他作、自作、共作亦不然,有二过故。若说自作苦、他作苦,则有自作他作过,是故共作苦亦不然。 假若有自有他,可以说合自他为共作,今自作已被破,他作也被破,即无自亦无他,既然没有自他,以何为共?又自作有过失,说他作也有过失,如果说共作,便是合二过为一过,过上加过更是大过,是故不得言苦是共作。 庚四 破无因作 若苦无因生亦不然,有无量过故。 无因生有无量过者,如前文说:手指头应生车马饮食,种瓜应得豆,牛应生马,石头应生莲花。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你主张无因无缘能生果的原故,可见,说无因缘能生能作更是荒唐。 己二 引经证明 如经中说:裸形迦叶问佛,苦自作耶?佛默然不答;世尊!若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尔者,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尔者,苦无因无缘作耶?佛亦不答。如是四问,佛皆不答者,当知苦则是空。 引经证明苦非四种作者所作,如果没作者,“当知苦则是空”。前虽说明无有四种作者,无有苦果,但恐怕外人不信,所以引经证明。这里引的是小乘经,所以引小乘经者,如果引大乘经,声闻人不肯信受,认为大乘经非佛说,所以引小乘经明法空义,令其生信,如果不信苦是空,则违反自所尊经。裸形迦叶是一位苦行外道,他们以裸体修习苦行,欲知苦义,所以问佛,佛示苦空,外道不能理解,又苦因恶感,外道不能正信因果,认为人本有苦乐二分,苦尽自然得乐,因此习苦行,彼人持是邪见问佛,所以佛不答。 戊二 小乘人与论主争经 己一 总叙论主不识经意 问曰:佛说是经不说苦是空,随可度众生故作是说。 依小乘人的意见,佛破外道四作是说没有外道所修的苦行法,外道所修是无益苦行,而实有佛说的苦谛的苦,并不是说苦是空。声闻人为了说明苦法不空,所以与论主争经。言争经者,争论此经中所说的苦是空还是不空。小乘经中很少说苦是空,大乘经中多说苦空,如《维摩经》说“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般若心经》说“无苦集灭道”。因为《阿含经》多说有法,少说空法,所以与论主争论苦空义。又小乘人有二种:一是既然信我空也信法空。如大众部和成实论师等;二者只信我空不信法空,如上座部和毗昙论师等,今是不信法空的人来争论说苦不空。言“随可度众生故作是说”者,意思是:佛不答四问就是一种回答也是一种说法,所以说“随可度众生故作是说”。又佛是随机施教,应答者则答,不应答者则不答。如《大智度论》卷二十六说有四种答:“佛不答十四难者,佛有四种答:一者定答、二者分别义答、三者反问答、四者置答。”置答者,即是置而不答,所以不答就是一种答法。《大智度论》又说:“此十四难法应置答。又复若有所利益者则答,知必有所益者,分别为答,外道所问,不为涅槃,增长疑惑,故以置答。”今佛不答四作问是同样的道理。 己二 为论主释经 庚一 明佛不答的道理 是裸形迦叶谓人是苦因有我者说,好丑皆神所作,神常清净无有苦恼,所知所解悉皆是神,神作好丑苦乐还受种种身,以是邪见故问佛,苦自作即?是故佛不答。 这在说明裸形外道的主见。此外道认为人是苦因,是有我论者,外道所说的我名为神我,所以说“神作好丑苦乐还受种种身”,此神我也就是灵魂的别名。佛教是讲无我的,当然是说没有灵魂,既然没有自我的灵魂,怎能说苦是自作呢?所问太荒唐了,所以佛陀不予回答。 庚二 小乘人别破四作 辛一 破自作 壬一 无常破 苦实非是我作,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无常,何以故?若法是因及从因生法皆亦无常。若我无常则罪福果报皆悉断灭,修梵行福报是亦应空。 无常破者,外道说我是苦因,我能生苦,我即无常。此义破坏因果报应,我如果是苦因就是能生,苦是所生,所生的苦既是无常,能生的我也应无常,凡生灭法都是无常故。无常是灭义,所以说“若我无常则罪福果报皆悉断灭”。如果是断灭便没因果报应。又外道说神我是常法,今道:“若我是生因便是无常”,正破其神我是常义。 壬二 无解脱破 如果我是苦因则无解脱,何以故?我若作苦,离苦无我能作苦者,以无身故。 无解脱破,明二种我都没有解脱:一是即阴之我无有解脱,二是离阴之我无有解脱。此文正明即阴之我无有解脱。言即阴是我无有解脱,即以此五阴身为我,也即此五阴是苦。如果我是苦因,我便是苦,苦便是我,此我便永不能脱离苦趣,永不能证得涅槃。 若无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脱者亦应是苦,如是则无解脱,而实有解脱,是故苦自作不然。 此破离阴有我无有解脱。“无身”就是离开五阴身,假若没有了五阴身有我而能自作苦者,得解脱者也无有身亦应是苦。又如果没有身怎能有所作为?这样,即阴为我不能作苦,离阴有我也不能作苦,怎么能说苦是自作呢?此实是龙树在破,寄言小乘人破耳。 辛二 破他作 壬一 破人我他 他作苦亦不然,离苦何有人而能作苦与他? 三论破神和破我凡有二种:一是破每一众生都有个灵魂或神我,名为小神小我,这种神我只负责一己的善恶行为受苦乐果报。二是破异教所说的上帝、梵天、大自在天能造世界万物的大神大我,这种神我主宰世界万物,掌握一切生灵的生死苦乐命运。《中》、《百》二论同破小神小我,今此《十二门论》大小俱破,而重点在破大神大我。言破他作者,自他本来无有二体,对我称自,对人为他,他也称己为自,以我为他,彼此都以自己为自,称对方为他,所以破自己是破他,但人多不见此义故另开破他。本论仅用一两句话破彼此相对小我之他,而文云“离苦何有人而能作苦与他”者,意思是:离了五阴身之苦就没有另外的人,哪有谁作苦能与别人,也就是说,离苦无有人,有谁作苦而名为他?无他怎能说是他作! 壬二 破自在天他 癸一 总述天作不成道理 复次,若他作苦者,则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见问,故佛亦不答。 梵语摩醯首罗,汉文译为大自在,是天名。有二种大自在天:一是佛教所说的大自在天,在色界顶,亦名色究竟天。十地菩萨将成佛时在色界之顶,净居天之上,现大自在天之胜报,作大千世界之主,成报身佛,十方世界诸佛放大光明照此菩萨,受灌顶位。《大智度论》卷九说:“四禅(天)有八种:五种是阿那含住处,是名净居,三种凡夫圣人共住。过是八种,有十住(地)菩萨住处,亦名净居,号大自在天王。”《梵网经》说:释迦牟尼佛在摩醯首罗天王宫与无量菩萨说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中十无尽戒法。 第二种是外道所说,名毗舍摩醯首罗,为摩醯首罗论师所崇奉。《涅槃经》卷十七叙述外道六师中迦罗鸠驮迦旃延主张说:“一切众生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自在天喜,众生安乐,自在天嗔,众生苦恼。一切众生若罪若福乃是自在天之所为。”《大智度论》卷二说“摩醯首罗,秦言大自在,八臂、三目、骑白牛”,也是指外道所宗的大自在天。中古以来至于今时,印度拔西派所崇拜的拔西神就是原来的大自在天。本论所破的就是外道所说的能造作天地万物的大自在天。 癸二 别破大自在天能造万物 子一 父子不相似破 而实不从自在天作,何以故?性相违故。如牛子还是牛。若万物从自在天生,皆应似自在天,是其子故。 破自在天创生世界万物计有十五段条文,约体用破分为四段:初有三条破自在天的作用,次有五条破自在的自体,第三有六条说明众生不是自在天所生,重破破自在天的作用,第四有一条还是破自在天的本体。说有自在天创生万物不出体用,体用如果被破,说有自在天能造万物便不能成立。这是龙树在破,假设作为小乘人破。这表示小乘就能破外道,不必大乘人去破。又表示小乘人智慧短浅,只知无我、无四种作而不知法空,其实,如果知无有作者,苦法岂得实有!今初段三条约作用破自在天生造万物,第一条作父子不相同类破,破意思是说:牛生牛儿还是牛,马生马儿还是马,假若万物是从自在天生,便应都与自在天相同类或相似,因为你说是天所生,然而,今万物和诸生灵都不与自在天同类或相似,所以万物等不是从自在天生。 子二 无慈破 复次,若自在天作众生者,不应以苦与子,是故不应言自在天作苦。 父母对子女应有仁慈或慈爱,这是自然的天赋,但上帝或自在天却不然,即生造一切山河大地及各种类有生命的众生,又造作诸多痛苦令众生受罪,这未免太狠心了吧!这样的上帝天神怎能赢得人们的信仰呢! 子三 知恩报恩不免苦恼破 问曰:众生从自在生,苦乐亦从自在所生,以不识乐因,故与其苦。 此条有二:先是外人辩护,接着是论主破。信奉自在天的人听得上文说,上天没有慈爱,只令众生受苦,就辩护说:众生是自在天所生,而众生应当知恩报恩,应信奉供养大自在天,上天自然会令他的子民享受福乐,只是众生不知不识福乐的原因,不知信奉供养上帝大自在天,所以上天才作苦与诸众生,这是对不懂得知恩报恩人的惩罚。 答曰:若众生是自在天子者,唯应以乐遮苦,不应与苦。 这是论主破,破亦有二:一是维持原破。如果众生确是自在天所生,是自在天子女的话,当父母的也只应令子女享乐,不应令子女受苦,但自在天不是这样,可能这不是亲生的父亲吧! 亦应但供养自在天则灭苦得乐,而实不尔,但自行苦乐因缘而自受报,非自在天作。 此文正作知恩报恩不免苦破。如果像有的人知道自己和世界万物都是上帝自在天所生所造,也信奉供养大自在天,这可谓知恩报恩了,应当受到上帝的宠爱,无有众苦,但受快乐,而现实并不如此,眼见信奉供养自在天上帝的人与不信奉的人一样,没有什么特殊,似乎没有得到特别宠爱和福乐,而只能说是人们自己造作了善恶因缘,自己受苦乐的果报。没有什么迹象证明,一切都是自在天所恩赐。 子四 有所需造万物不名自在 复次,彼若自在者,不应有所须,有所须自作不名自在。若无所须何用变化作万物,如小儿戏。 如果说自在创造天地万物,今问:是有所须求?还是无所须求?如果有所须求创造万物为己所用者,便不应名为自在。如果实是自在的,应当是自在快乐,一无所求。如果没有所须求而造作万物,便是盲动,如小儿作戏,毫无意义。从此以下,有五条文破自在天的本体。 子五 生者有从生破 复次,若自在作众生者,谁复作是自在?若自在自作则不然,如物不能自作。若更有作者,则不名自在。 如果自在天生造万物及诸生灵,而自在天又是从谁生的?如果说自在天是自生自有的,这句话说不通,世间万物没有自生自有的,都是从因缘生,如牛马是从父母生,草木等从种子水土生,从来无有自生的。如果更有能生自在天者,自在如果有所从生,就不得名为大自在。 子六 有劳苦障难破 复次,若自在是作者,则于作中无有障碍,念即能作。如《自在经》说:“自在欲作万物,行诸苦行,即生诸腹行虫,复行苦行生诸飞鸟,复行苦行生诸人天。”若行苦行,初生毒虫,次生飞鸟,后生人天,当知众生从业因缘生,不从苦行有。 如果自在天是天地万物的造作者,应该在于造作中没有障碍,应当顺利自在地动念即能造作,但实际并不是这样,如他们的《自在经》说:“自在天创作众生时有一定障碍,有很大的困难,经过很大的努力,付出很大艰苦劳动才开始生诸腹行虫,再进行努力劳苦生诸飞鸟,再进行努力劳苦生诸人天。”如果自在天付出了很大苦行劳力创造世界万物,就如世界上先有爬虫,次生飞鸟,后有人天,这倒有点像进化论,而不是从自在所生。应当知道,众生的苦乐果报,都是自己所造的善恶因缘产生的,而不是从自在天的困难劳苦中产生。 子七 责问住处破 复次,若自在作万物者,为住何处而作万物?是住处为是自在作?为是他作?若自在作者,为住何处作?若住余处作,余处复谁作?如是则无穷。若他作者,则有二自在,是事不然!是故世间万物非自在所作。 在没有世界万物以前,说世界万物是大自在天创作的,试问:自在天是住在什么地方创作的?如果是有那么一个地方为自在天所住而造万物的话,那么,这个处所又是谁造作的?是自在天所作?还是另有作者?如果是自在自己所造作,试问:自在天又是住在什么地方造作这个处所的?假若另外还有住处为自在天所住,而另外那个住处又是谁造作的?这样推下去没完没了,没有穷尽,也说明不了问题。如果是自在天创造万物所住的处所另有作者,那么,这就说明应有两个同样的自在天,说有两个上帝自在天,这是他的信徒们不会接受的。因为造万能的自在天是唯一的。大自在天造作万物所住的处所都不能解决,怎么能说世界万物是大自在天创造的。 这里还可提出一个问题,就是自在天创造万物是用什么原材料制作的?物质的、精神的?这些原材料又是谁造的?原材料的原材料又是哪里来的?一切都同住处质问,恐文繁不具。 子八 求他故不自在破 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苦行供养于他,欲令欢喜,从求所愿?若苦行求他,当知不自在。 如果自在天能够自由自在地造作世界万物为什么还要作艰难困苦的苦行,供养于他——另有大威力自在者请求帮助。论主多识,善通外经,如前引《自在经》文,此义亦然,如《自在经》说:大自在天欲造万物,作诸“苦行,供养于他,欲令欢喜,从求所愿”。如果自在天创造万物,作诸“苦行”,求他帮助,要知道这不得名为自在者,也不可能创造世界万物。大自在也是万能的意思,既是万能有大自在,何以苦行求他?”如果苦行求他就不自在了。 子九 就不定门破 复次,若自在作万物,初作便定,不应有变,马则常马,人则常人,而今随业有变,当知非自在所作。 从此以下有六条重破自在的作用,与前不同处,前直破自在的作用,此下六条就众生自作业行招感苦乐,以破自在的造作。释义:如果自在天造作万物,从一开始就应当固定,既然是天赋的就不应有变化,应当马常是马,人常是人。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人死后可以变为马,马死后可以转生为人,有的人死后生天堂,有的人下地狱,有神通的人都是可以看见的。应当知道,这种转生是人们随着自己所作的善恶而起变化,而不是自在天所造作的。 子十 无罪福因果破 复次,若自在所作者,即无罪福,善恶好丑皆从自在作故,而实有罪福,是故非自在所作。 如果世间万物都是自在天所造作,这就否定了世间善恶罪福因果报应,一切归之于天,人们对自己的善恶好坏行为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杀人放火也无罪愆,行善利人也无福乐,这在世间上能说得通吗?实际人们在国家社会中对自己的好坏行为要负责任,作恶犯罪应受惩罚,行善利他应得到赞扬,所以不能说一切都是自在天所造定。 子十一 就爱憎门破 复次,若众生从自在生者,皆应敬爱如子爱父,而实不尔,有憎有爱,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 假若世间有生命的众生,是从自在天生的,那么,这些众生都应该对自在天尊重敬爱,如儿子敬爱父亲那样,而实际不然,有的人爱敬,有的人憎恶,由此当知众生不是自天所作。 子十二 就苦乐门破 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不尽作乐人,尽作苦人?而有苦者乐者,当知从憎爱生,故不自在,不自在故,非自在所作。 如果一切众生都是自在所造作,为何不都作成富乐人,或都作成受苦人,而今世间的人有的受苦、有的富乐,当知这是从憎爱心生,如果自在天有憎爱心便不得自在,不得自在,所以就不能造作众生。 子十三 众生有作破 复次,若自在作者,众生皆不应有所作,而众生方便各有所作,当知非自在所在。 如果世界万物都是自在造作,那么,世上的人们就不应再有所作为或造作,一切吃的、穿的、住的和诸用品,都应该现成,因为一切都是上天所制造的。但事实不是这样,人们的一切生活所需,都是靠自己劳动创造所得,农民靠劳动生产粮食,工人靠劳动生产工业用品,建筑队建造房屋楼舍,知识界发明科学技术,所有的一切都靠人们自己创造,怎能说都是自在天上帝所造呢! 子十四 坏世间法破 复次,若自在作者,善恶苦乐事不作而自来,如是坏世间法,持戒修梵行皆无所益,而实不尔,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 如果世间万物都是自在所造作,那么,一切善恶苦乐的事情,人们不作便应从天而来,如《涅槃经》所说:“自在天喜众生安乐,自在天嗔众生苦恼,一切众生若罪若福皆是自在天之作为。”假若是这样,便破坏了世间法的法律法则,世间的法则,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切善恶苦乐都决定于个人的所作所为,个人要对自己的好坏行为负完全责任,假若这些善恶苦乐都是上天决定的话,那么,人们学习道德,持戒守法,修净善行,就全都没有意义了。但是事实并不如此,从此可知众生一切善恶苦乐并不是自在所作所为。 子十五 有因无因破 复次,若福业因缘故于众生中大,余众生行福业者亦复应大,何以贵自在?若无因缘而自在者,一切众生亦应自在,而实不尔,当知非自在所作。若自在从他而得,则他复从他,如是则无穷,无穷则无因。 这最后一条重破自在天本体,是说根本不存在这样造作万物的大自在天。释文,如果说自在天的福德因缘在众生中最大,所以威力最大,那么,别的众生修得同样大的福德因缘也应有同样大的威力,那又何必特殊贵重自在天呢?如果没有因缘没有理由就说我是自由自在,是有大威德了,是世界万物的创造者;那么,别的有大福德因缘的众生也可以这样说:我是自由自在者,是有大威德者,是世界万物的创造者,但实际并非如此,毕竟没有一个具有这样大威德能创造世界万物者,由此当知世界万物不是大自在天所能造作。假如说:自在天创造世界万物的威力功能是从他(另有大威德者)而得,试问:他那个大威德者,他的威力功能又从何而来?假若他又是从另外的他而得,如此,他他无穷,也不是个理由,没有任何理由,怎么能说世界万物是大自在天造作的呢? 癸三 总结破自在天他作 如是等种种因缘,当知万物非自在生,亦无有自在。如是邪见问他作,故佛亦不答。 如上述种种理由,都说明世界万物不是自在天所造作,也没有能生造世界万物的大自在天,裸形外道以此邪见问佛:苦是他作吗?此问不合理,所以佛不回答。 辛三 破共作 共作亦不然,有二过故。 “共作”是合自他二者共作。上来说苦是自作,已经不能成立,说苦由他作,更不能成立,自作他作都有过失,如果自他共作,便有自他两种过失,所以说“有二过故”。就是错上加错,铸成大错,更不对了。 辛四 破无因作 众因缘和合生故,不从无因生,佛亦不答。 苦是从众因缘和合而生,不是从无因生,无因无缘不能产生事物,无因生诸法这是外道邪见,所以不予回答。佛教大小乘经论都是说诸法从众因缘生,这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小乘人只知道因缘生法是有,不知因缘生法是空,大乘人知道因缘生法是假有,又知道因缘生法本性空,所以小乘学者见解浅近,大乘菩萨智慧深远。 己三 声闻人总结争经 是故此经,但破四种邪见,不说苦为空。 品初论主破四种作,自作、他作、共作和无因作以及说明苦空,并引经证明。小乘人听了,只同意论主破四种作,说明苦没有作者,而不同意说苦是空,认为论主所引的佛经并没有说苦是空,你龙树为何说苦是空?所以重为论主解释经义,破四种作,包括破自在天创造万物,都是以小乘人口气说的,并责备论主不识经意说苦是空。至此,声闻人争经发言完毕,最后总结明苦不空。 戊三 论主释经答苦是空 答曰:佛虽如是说,从众因缘生苦,破四种邪见,即是说空。 论主释经有二义:一是破四种作者显明我空,二是明从因缘生苦无自性是法空,这里是初文。意思是:苦从众因缘生,而不是从四种作者生,如果苦无有作者岂不是空!所以说“破四种邪见即是说空”。破这四种邪见作者大小乘人是一致的,所以小乘人也破四作,但小乘人只知人空,不见法空。 说苦从众因缘生,即是说空义,何以故?若从众因缘生则无自性,无自性即是空。 此文正明苦空。小乘人虽然也知诸法从众因缘生,但他们说:能生所生都是实有,不知是空。众缘所生法,即是毕竟空,唯有大乘菩萨妙解此义,凡夫二乘不信,所以不知法空。这是论主为外人解释佛经,明苦是空。“若从众生因缘生则无自性,无自性即是空”。 丙三 总结诸法皆空 如苦空,当知有为无为及众生一切皆空。 这是观作者门第三大段,总结一切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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