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印——无常、苦、无我
2014/9/3   热度:467
我们现在要详细介绍三法印:无常、苦、无我。
万法无常,变化不居。一切皆苦,能够如此认知,就可以幡然省悟。一切都不能视为「我的」。我们的视觉一般都有缺陷,因此把外物都看成是自我;但我们的视觉一旦变得清晰、不受干扰和正确无误,就会体悟并无所谓自我。
三法印是佛陀最强调的教法,一切佛法可以归纳成无常、苦、无我。佛陀提到三法印时,有时侯明说,有时侯暗示,但基本上都是在表明同一真理。诸行无常的理论,早在佛陀以前就出现了,但佛陀解说得最为圆满。同样情形,佛陀把旧有的「一切皆苦」理论发挥得淋漓尽致。从前并不是以因缘观来讨论「一切皆苦」,也没有告诉我们如何才能彻底灭苦。早期的老师,并不像佛陀那样觉悟苦的性质。至于无我的理论,终极而言,就只有佛法才有了。「无我论」告诉我们,彻底了解诸法实相的人知道,世间万法没有那一样是自我或属于自我的。这是佛陀的创见,他真正彻底了解诸法实相。
设计来产生三法印智慧的修行法门有很多,但有一件值得提及的事实,是一旦证得了圆满智慧,就没有什么好攀缘执着的了。一切都不值得争取、拥有或担任。简言之:一切都不值得执取,一切都不值得留恋。唯有观照世间万法都是梦幻泡影,不值得执取或留恋时,才是证的无常、苦、无我的智慧。一个人尽管早晚都唱念几百、千遍的「无常、苦、无我」,仍然无法体悟这三法印。三法印是不能经由听或唱来了解的。
般若智慧绝不等于理性思考,理性思考绝对无法证得般若智慧,唯有真正的内心悟证才能获得般若智慧。譬如,我们正在观察某种情境,不由自主地就陷入其中,最后会感到痛苦。如果我们能够仔细研究前因后果,就会恍然大悟,一切都不值得攀缘执着,这时候就是证得了般若智慧。如果光是大声念「无常、苦、无我」,或尽管日夜思索三法印而不舍弃外物,不去除贪念,不放下攀缘执着的欲望,就不算是证得般若智慧。简言之,体悟「无常、苦、无我」的般若智慧,就是了悟一切都不值得执取或留恋。
佛法中有一个字可以把三法印涵盖无余:空。也就是说,空无自性,世间万法我们都没有权利去执取为「我所有」。佛教的真正核心就是般若空慧,把一切都观照为不值得我们去执取。这就是佛教修行的关键。当我们彻底了解一切都空无自性时,就是了解佛法的全体大用。「空无自性」四个字总括了「无常、苦、无我」三法印。当某种东西变动不居,没有不变的元素时,也可以称之为空。当某种东西充满不使人迷惑的特质时,就是不具备我们有权利攀缘执着的本质。当我们经过观察后发现,某种东西不具有我们可以称之为「自我」的恒常元素时,它只是一种自然的现象,依据自然律来改变和浮动,我们没有权利称之为自我,也就是空无自性。任何人只要悟证一切空无自性,他也就了解一切都不值得执取或留恋。不希望去执取或留恋的感觉,会产生一种力量,保护我们不致沦为烦恼或其他任何情绪的奴隶。一旦证得了这种境界,就不会再有不健全的心理了,就不会再被外物所牵引或束缚,就不会再被外物所引诱,内心获得永恒的自在无碍,离苦得乐。
「一切都不值得执取或留恋」,这句话应该以特殊的意义来理解。「执取」和「留恋」指的是以迷妄心来执取和留恋,而且要攀缘执着的完完整整、丝毫不漏。这句话并不是禁止我们一点也不可以执取或留恋,因为很多东西是我们不可或缺的。我们需要财物、儿女、妻子、花园、农场等等。为着活下去,在人生舞台上就难免会有输赢,也需要某种地位或身份,扮演某种角色。为什么佛法教我们要把一切都看成不值得执取或留恋呢?答案是:执取和留恋纯粹是相对的观念,它们都是以无明为基础的世俗观念。如果以纯本体或绝对真理的话来说,我们一点也不能执取或留恋什么。为什么?理由很简单,因为不管是执取的人或被执取的物,都是无常、苦和不属于任何人的。但没有这种观念的人自然会认为「我获得……,我有……,我……。」我们会自动这么思考。所以,执取和留恋的观念,正是沮丧和苦难的来源。
执取和留恋代表欲望的形式,也就是不让目前所拥有的财物或地位消失。痛苦来自「我有」和「我是」的欲望。简单说,苦源自欲望,欲望则来自无法体会一切本质上都是不值得希求的。从小时候开始,我们就有世间事物值得希求的错误观念,这是一种本能,也是欲望的原因。随着欲望而来的是各种结果,这些结果可能符合欲望,也可能与欲望背道而驰。假使你能获得你所欲求的结果,必然会产生更大的欲望。假使你不能获得你所欲求的结果,必然会千方百计去获得。如此一来就产生了恶性循环:业 → 果 → 业 → 果,名之为生死轮回。「轮回」这个名词不是指永无止期的生命流转,应该是指三样事件的恶性循环:
欲望 → 配合欲望所产生的行动 → 由行动所产生的结果 → 无法息灭欲望 → 必须再欲求 → 再行动 → 另一个结果 → 欲望的再增强……如此无止尽的循环下去。佛陀称之为生死「轮回」,因为这是一个无止尽的循环、无止尽的滚动。正因为有这个轮回圈,我们必然会受苦。如果能够打破这个恶性的循环圈,就可以解脱各式各样的苦,换句话说,就是证得涅槃。任何人不管是一贫如洗或富可敌国,也不管他是帝王、天神或什么,只要陷入这个恶性的轮回圈,就一定会因为欲望而经验到某种痛苦。因此,我们可以说,生死轮回确实是满载着痛苦。为了改善这种情况,道德是力有未逮的,我们必须依靠佛法的最高原则。
前面提过,痛苦的来源是欲望,这正是佛陀所言四圣谛中的第二谛 —— 集谛。欲望可以分成三种:第一种是「感官」的欲望,追逐物质和从物质中获得快乐,包括形状、颜色、声音、香气、味道、可触摸的东西等。第二种是「想成为什么」的欲望,也就是根据个人所好,想成为这个或那个的欲望。第三种是「不想成为什么」的欲望,也就是不想成为这个或那个。世间的欲望,就只有这三种,任何人都可以试试看,是否能举出第四种欲望?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发现,有欲望的地方,就会有痛苦;当我们被迫随欲望而行动时,就会因为有此行动而产生苦。一有了结果,我们因为无法中断欲望,就会继续采取新的行动。我们之所以不断感受到苦,是因为我们还无法从欲望获得解脱,我们仍旧是欲望的奴隶。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恶人作恶,是因为他想作恶,而他所经验到的苦,与恶人的性质相当;善人行善,是因为他想行善,而他一定会感受到另外一种苦,这种苦与善人的性质相当。但请大家不要误会,这句话并不是要大家放弃行善。它只是告诉我们,苦有各种不同的程度,甚至微细到一般人都无法察觉的地步。我们的一切作为都必须遵循佛戒:如果我们想完全解脱苦,光靠行善是不够的,必须超越行善的范畴,让我们的心不受制于任何欲望。这就是佛法的精义。世界上任何宗教都望尘莫及,因此我们必须奉行不渝。克服了这三种欲望,就是完全解脱了苦。
摘自《人生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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