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缘起与唯心论
2014/9/3   热度: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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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华严宗的小、始、终、顿、圆的五教之判(1),将自宗判作“别圆”,别圆之教是以教观开显佛所不共的圆满境界,此境即是事事无碍法界(2),事物之间具有重重无尽的交涉关系,华严宗之为别圆之教便在开显此无尽缘起。
如何于教理上开显事事无碍的无尽法界?华严宗的祖师们有从事物本身的缘起关系论证无碍无尽之理,也有透过唯心论的架构而来论证,不过唯心论的教说,在华严宗的判教中属于终教的层次,所以虽然可以透过唯心而来阐述无尽法界,但是不能以唯心思想作为华严宗的理论核心,而应立足于事事无碍的理论上开显无尽法界的风貌,否则恐将丧失别圆之教的精神所在。虽然如此,当代学者仍往往以唯心论作为核心而来阐述华严教义,有鉴于此,陈英善先生于《华严无尽法界缘起论》中发狮子吼,极陈出华严宗的理论核心不在唯心论,而在于无尽缘起,不过该书中并未充份指出唯心论对于无尽缘起理论的重要性,所以本文将综合前二说,冀使义理份际各得其所。
二、陈英善先生对于以唯心论为核心阐述华严学的批判
陈英善先生认为:诸多有关华严方面的理论学说,往往将华严思想定位在唯心、一心、如来藏等方面立论,虽也论及法界缘起无尽缘起十玄缘起,然皆将之置于唯心、一心、如来藏上来谈,视唯心、一心、如来藏等为无尽法界缘起之本体。(页一五)但是,华严教义表现在无尽法界性海圆明缘起无碍上,是就每一法本身开显此道理,而非如终教局限于真心。(页三)若以一心、如来藏等为华严核心思想,实不足以表达此无尽缘起的道理,且易被视之为实体。(页七)(3)
陈教授不同意唯心论是无尽缘起的基础,而认为无尽缘起是就每一法本身开显此道理,心也只是其中的一法罢了。但当代学者多主张唯心论是华严圆教的基础,真心是缘起现象的本体,而华严圆教则在开显现象的无碍无尽。华严圆教在于开显现象的无碍无尽,这是二说都同意的;因此,二说真正的分歧点只在于唯心论是否是无尽缘起的基础,所以底下将就华严宗对于无尽缘起的论证上察看无尽缘起说是否决定必须以唯心论作为基础。
三、论证无尽缘起的理论进路
(一)十因交彻
关于事事无碍的原由,法藏以无尽缘起的精神,于《华严经旨归》及《探玄记》中,皆大同小异地列举了十种原因,以《华严经旨归》为例说明,此十种是指:
1 无定相故??2 唯心现故??3 如幻事故??4 如梦现故
5 胜通力故??6 深定用故??7 解脱力故??8 因无限故
9 缘起相由故 10 法性融通故
以上十种无碍因,涉及理论及宗教层面,而理论层中论及了缘起相由、法性普融、无定相、唯心现等无碍面,在这些理论层面的无碍因中,本文不一一论列,而由事(缘起之法的本身)、理(理法界)及心(唯心论)等三大范畴总括其论证进路。
(二)以缘起之法的本身作为无尽缘起的理论基点的进路
以缘起之法的本身作为无尽缘起的理论基点的进路,底下从缘起之法本身之为“因”、或“缘”来看。
1因门六义
在智俨《华严五十要问答》中,以燋炷及灯光的关系论列因门六义:
第二义者,炷因生炎果,因是有义,由有力故,炎果从因生;(炎果从因生)是无义,依因生故。炎生其炷,返前可知。炎果从炷因生,是非有义,无体故;炷因生光炎,炷因是非无义,为有力故。余句准可知。(4)
因门六义依于因果相生之理,而就不同角度立论,开展出每一因(法)皆具备空、有(因是有义,果从因生是无义)的性质,同时也具备力、无力(能生之力)等性,因之六义略表如下:
(1)空、有力、不待缘 ?(2)空、有力、待缘 ?(3)空、无力、待缘
(4)有、有力、不待缘 ?(5)有、有力、待缘 ?(6)有、无力、待缘
由上,因门六义从“事法界”的差别现象的因果关系中分析出事法之间具有“互为体用”(空、有;无力、有力)的关系,这是否能进而推出事事无碍?我们知道,事事无碍的理论超越了事法界的现象关系,所以从低层次的事法界的因果关系(纵含无自性的空)欲论证高层级的事事无碍如何可能。
所以,在法藏《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说道:
若三乘赖耶识、如来藏,法无我因中,有六义名义,而主伴未具。若一乘普贤圆因中,具足主伴无尽缘起,方究竟也。(5)
在三乘教中,就具有六义名义,暗示著从六义名义并不能直接推论出无尽缘起。由此我们或可理解,华严宗在谈因门六义之时,不见得是为了论证事事无碍,可能只在于从事物间的关系上类比性地强调出事事无碍的道理。这种理路的论证,不具严格的效力,或可称之为类比论证,或跳跃论证。
2缘起相由
以下再由法藏《探玄记》中“缘起相由”的论述探讨。法藏举出缘起相由的十义,乃是构成无尽缘起不可或缺的要素:
(1)诸缘各异义 ?(2)互遍相资义 ?(3)俱存无碍义 ?(4)异体相入义
(5)异体相即义 ?(6)体用相融义 ?(7)同体相入义 ?(8)同体相即义
(9)俱融无碍义 ?(10)同异圆备义
以上前三义是缘起的基本条件,后七义则是再展开的关系。
(1)诸缘各异义:“谓大缘起中,要须体用个别不相和杂,方成缘起;若不尔者,诸缘杂乱,失本缘法,缘起不成。此即诸缘各各守自一也。”(6)从诸缘各异义说明,缘起中具有个别性的、有条不紊的因果关系。
(2)互遍相资义:“谓此诸缘要互相遍应,方成缘起。且如一缘遍应多缘,各与彼多全为一故,此一即俱多个一也;若此一缘不具多一,即资应不遍,不成缘起。此即一一各具一切一也。”(7)如从论证的有效性解读互遍相资义,应如下:缘起中的任一缘(法)是遍应多缘的,所以任一缘与多缘皆有一关系,这一关系关涉多缘中的每一个缘,所以一一个缘皆关涉一切的一缘。所以,互遍相资义的论证有效性不出“事法界”缘起事物的涵摄关系。
(3)俱存无碍义:“谓凡是一缘要具前二,方成缘起。以要住自一方能遍应,遍应多缘方是一故,是故唯一、多一自在无碍。”(8)俱存无碍义只是综合前二义。
前三义中,法藏提及了唯一(一缘的个别性)与多一(多缘的个别性)的无碍关系,但是严格地说来,法藏仅论证了“事法界”中的事物间具有相互依存的缘起关系,并不能由此证成事事无碍。
再看异体相入义:“谓诸缘力用互相依持互形夺故,各有全力全无力义,缘起方成。....若各唯有力无无力,即有多果过,一一各生故;若各唯无力无有力,即有无果过,以同非缘俱不生故,是故缘起要互相依俱力无力,如缺一缘,一切不成,亦如是。”(9)异体相入义的论证类似于因门六义,不过仅就缘起相依的力用而言,每一缘皆具有力(能生之因,故是有力)及无力(所生之果,故是无力)的性质,所以一一缘间的力用具有“相入”的关系。严格地说,同于因门六义,“事法界”的缘起相依的涵涉关系,不足以论证事事无碍。而其余诸义的论证亦皆与此类似,故本文不再赘述。
所以,从缘起之法的本身作为无尽缘起的理论基点的进路,只能是类比性的跳跃论证。
(三)以理事无碍观作为无尽缘起的理论基点的进路
“理事无碍观”是论述所有事法与其理体的关系,此观揭示,一一法既是理亦是事,理事具有相遍、相成、相害、相即、相非之关系,再由此推展到一事法与一事法之间的关系,即形成彼此间的事事无碍。
从理事无碍到事事无碍的推论,即如法藏《金师子章》中的例举,我们可从狮的眼耳、乃至一根毛头,藉著透过金体而收摄狮的全体,如以一毛孔为主时,透过金体于一毛孔内便可现出一切现象。
从理事无碍到事事无碍的推论进路,虽然合理,但只是静态地说明法性本具事事相摄的性质,并未说明法的来由及如来神变等的动态性的问题,所以此一论证进路所达到的“事事无碍的命题”尚不足以作为(华严宗的)终极性原理。
其实,“因门六义”由一法与另一法之理的相关上推论到事事无碍的理论进路,实不出从事到理,再从理到事事之间无碍的进路。只不过“因门六义”是就一法的本身分析出缘起的“事法界”上的种种之理,而理事无碍则从所有的事法上抽出其理体,而也唯有把握住高于事法的理体,才有可能融通差别的个体而能无碍。
(四)唯心论作为无尽缘起的理论基点的进路
为何事事无碍,从唯心论的角度可以论证如下:心的本身既非大非小而可变现一切,万法于“唯心回转”之下,在外看来是小,在内却可现大,因为真心可以在内创造另一次元的空间,或说真心本来便具有无尽多元的空间场域,所以大小无碍并非矛盾,而是指涉不同的空间次元。所以《华严经》说微尘芥子能含虚弥世界,而世界并不缩小,微尘不变大,这似乎像是神话幻想,但我们梦中刹那也能含数十寒暑及宇宙万象,岂非小中现大?同理,一切事物基于唯心回转也莫不无碍。所以,在如来性海中,世界原本就是无限次元、重重无尽的事事无碍境界。
所以,就论证的效力言,华严宗关于事事无碍的论证应以唯心理体作为基点,即如智俨《华严一乘十玄门》所言:
第九唯心回转善成门者,此约心说。所言唯心回转者,前诸义教门等并是如来藏性清净真心之所建立,若善若恶随心所转,故云回转善成,心外无别境,故言唯心。……(10)
或如宗密(注华严法界观门):
理法界者,原其实体,但是本心。(11)
以唯心理体作论证基点而形成的事事无碍的命题,才可以做为华严哲学的最高命题,因为在这事事无碍中才包含了无碍的动力性,而非静观性的无碍。从而再就一一法上的不同角度大力开展出主伴圆明的无碍关系,如此则一切论证皆可成立(因门六义、缘起相由、六相圆融……),且无妨于华严宗以无尽缘起为教观核心的宗风。
反之,假若无尽缘起并非以真心作为理体,则亦不可说真心是万法的理体,如此则终教如何可能证得万法于真心之中仅如片云点太清虚罢了?如不透过唯心论,无尽缘起如何可能安立如此的真心理体?也就是说,华严判教既然在终教中认可唯心理体的存在,就已无岔路可行;只能将唯心论调适上遂,在事事无碍的境界中,任何一法即是一切,法法平等,就此无碍的精神而言,已无须强调唯心论了。
四、以(世界成就品)为例说明
前谓从理事无碍观推论事事无碍观的进路,较难彰显法的来由及如来神变等动态性范畴,而由唯心论的角度则能充份涵盖动静,本节将由《华严经》(世界成就品)为例说明。
世界是如何成就的?
诸佛子!略说十种因缘故,一切世界海已成、现成、当成。何者为十?所谓如来神力故、法应如是故、一切众生行业故、一切菩萨成一切智所得故、一切众生及诸菩萨同集善根故、一切菩萨严净国土愿力故、一切菩萨成就不退行愿故、一切菩萨清净胜解自在故、一切如来善根所流及一切诸佛成道时自在势力故、普贤菩萨自在愿力故。诸佛子!是为略说十种因缘,若广说者有世界海微尘数。(世界成就品)
经中略举出十种因缘以说明宇宙的发生,可总括为四项原理:
1(众生)业力 ?2(菩萨)愿力
3(如来)神力 ?4(法尔)性力
这四种能力,唯有在心力的统摄下,才能获致一终极的原理,即是说唯有在唯心论下才能充份说明无尽缘起的缘起原理。
五、结论
基于华严宗乃别圆之教,旨在开显无尽缘起,所以不应以唯心论作为华严宗的理论核心,以免混同于终教,但唯心论确实是无尽缘起的理论基点,否则华严宗从各方面对于无尽缘起的论证都将不够充份,乃至成为诡辩。
所以,我们应如此理解华严宗对于无尽缘起的诸般论证:华严宗预先采取遍涉无碍的精神再从各方面论证或开显无尽缘起,所以我们不宜将其中的任一论证作为孤立的论证,而是每一论证交摄遍入,但其中最不可或缺的论证是唯心论的论证,否则一切论证将失去充份有效的基点。
总之,从哲理上说,华严宗是以唯心论作为基点,而大力开显无尽缘起的诸般面相;从宗风上说,华严宗旨在开显无尽缘起,站在缘起的无碍无尽性上,已无须再强调出唯心论,而将心性交融于诸法中,一即一切,事事无碍。
【注释】
五教之判略释如下:
(1)小乘教:教义专重“人空”一边,对“法空”之理尚不能尽说,《四阿含经》、《俱舍》、《成实》诸论属之。
(2)大乘始教:包括般若之学的“空始教”,般若诸经、《中论》、《百论》等属之;另一则是唯识之学的“相始教”,《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等属之。
(3)大乘终教:此教立“真如”(一心、真心、如来藏)随缘义,即是唯心论,经论中如《楞伽》、《密严》、《大乘起信论》等属之。
(4)顿教:不说法相,不立法门,无阶位次第之限制,如《净名经》。
(5)圆教:包括“同教一乘”,指《法华经》接引三乘归于一乘;另一则是“别教一乘”,指《华严经》不共三乘,专说佛境界之事事无碍、无尽缘起等义。
略释“四法界”之义:
(1)事法界:指差别的现象界。
(2)理法界:指现象所依之理体。
(3)理事无碍法界:指现象与理体融通无碍。
(4)事事无碍法界:透过理事无碍,任取一法,即可全显理体,故亦可显现万法,所谓“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陈英善,《华严无尽法界缘起论》。
大正四五.531a。
大正四五.503a。
大正三五.124a。
同上。
同上。
大正三五.124b。
大正四五.518b。
大正四五.68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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