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布施:第三讲 二者实一之差别
2014/9/4   热度:253
现代布施:第三讲 二者实一之差别 第三讲:二者实一之差别 今天的开示是回应「我是否应该布施给犯戒比丘?」这个常见问题的两堂开示的第一堂。 这个问题会产生是因为比丘们接受且使用金钱,更甚的是卖护身佛牌等[1]。这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因为它产生了许多疑问、忧虑与失望,甚至愤慨。因此,首先让我们看一看布施是什么?是为什么?更重要的是,戒律是什么及为什么有戒律? 布施就是给予、施舍,但在此我们是说施舍给实践宗教修行的男女;我们可以称他们为沙门(sama?à)[2]。布施给沙门时,施者布施给他恭敬的人,因为后者实践宗教修行,也因为其修行的一部分就是依靠别人布施。 布施是远在佛陀还未出现之前即已存在的一种习俗。举例而言,佛陀在讨论古代婆罗门(在佛陀时代,这已经算是古代)[3]的衰落时就曾经提过它。佛陀解释,开始时那些婆罗门是有持戒及修行的沙门,寻求清净自己、灭除痛苦与轮回,因此他们既没有产业,也没有金钱。由于他们如此生活,有些人便布施他们,以便他们能够专心修行。然而,过了一段日子,那些婆罗门开始对国王的财富与舒适生活产生欲望,因此舍弃了沙门的修行。反之,他们以念经及搞仪式作为职业来赚钱,成为产业的主人,获得物质与政治的力量,透过其他方式成为社会上层阶级的形式宗教师,深陷于社会之中,自己本身也可以作布施了。他们已经腐败到成为只是空受尊敬、空获特权与力量的居士。 即使如此,在佛陀时代还有许多沙门与婆罗门寻求清净自己、灭除痛苦与轮回,因此还是依靠别人布施生存。悉达多太子出家后就过着这样的沙门生活;当他成为阿罗汉、正等正觉者之后,也依据同样的沙门原则──依靠布施生存──成立僧团。换言之,佛陀依据比丘生活应当与在家生活完全不同的原则来成立僧团。 「依靠」与「不同」是比丘生活的十项基本因素的其中两项,而且佛陀教导比丘必须每天都思惟它们[4]。比丘必须思惟: 1.「现在我依靠别人生活。」(Parapa?ibaddhà me j?vikà'ti) 2.「我的行为必须不同。」(A¤¤o me àkappo kara??yo'ti) 这就是说「现在我的行为必须跟我是在家人时的行为不同。」 人的活命就是他维生的方法,以获取人生的四种必需品:衣服、食物、住所与药物。受戒成为比丘时,比丘被告知他维生的方法是四依止(cattàro nissaya)[5]: 1.他依靠所寻获的粪扫衣作为袈裟来穿,但佛陀也允许他接受居士供养已缝好的袈裟; 2.他依靠托钵获取食物,但佛陀也允许他接受(居士邀请)用餐; 3.他依靠树下作为住所,但佛陀也允许他住在山洞、僧舍等; 4.他依靠古代最有效的发酵牛尿作为药物,但佛陀也允许他接受居士供养的药。 如是比丘受戒程序的一部分包含了他对这四依止组成其八圣道分的正命(sammà-àj?va)的理解。 「比丘的行为必须跟他是在家人时的行为不同」是指他不可以看起来像个在家人;不可以买食物、生产食物、收藏食物或煮食;甚至不可以挑选食物(例如只接受素食),只可以食用供养给他的食物(虽然生病时他可以要求对该病有益的食物);不可购买产业、不可拥有产业、不可出租产业,当然也不可拥有钱财、不能买卖东西、不能去购物等等。诸如此类之事是在家人的象征,而且比丘不可以像个在家人般地行走、说话、吃喝或思惟。 佛陀一而再地解释这一点,以及为此作出结论,例如他为第一位比丘尼(其养母大爱道)解释如何分辨什么法是导师的教法时说: 「乔达弥,对于某些法,如果你知道: 『这些法导向离欲、不导向欲; 导向无束缚,不导向束缚; 导向消除自我,不导向自大; 导向少欲,不导向多欲; 导向知足,不导向不知足; 导向独处,不导向群体; 导向精进,不导向怠惰; 导向节俭(易于护持),不导向奢侈(难于护持、要求多多)。』 妳就可以肯定地知道: 『这是法(eso Dhammo), 这是律(eso Vinayo), 这是导师的教法(satthusàsana)。』」[6] 这些法的共同点是什么?它们都能够带引人们脱离自己的烦恼纠缠,脱离社会与整个世界的纠缠:换言之,它们导向涅槃、灭除痛苦与轮回,也就是佛陀成立僧团与教法的唯一目标。这是为何佛陀向大爱道说,对于不导向该目标之法,她可以肯定地知道: 「这不是法(neso Dhammo), 这不是律(neso Vinayo), 这不是导师的教法(neta§ satthusàsana)。」 优婆离尊者(Ven. Upàli)被佛陀称赞为戒律知识第一的比丘。佛陀也告诉他如何分辨什么法是导师的教法。佛陀向他解释[7]: 「优婆离,对于某些法,如果你知道: 『这些法导向完全厌离(ekantanibbidàya)、 导向离欲(viràgàya)、 导向灭尽(nirodhàya)、 导向寂止(upasamàya)、 导向胜智(abhi¤¤àya)、 导向正觉(sambodhàya)与 导向涅槃(Nibbànàya)。』 你就可以肯定地知道: 『这是法(eso Dhammo), 这是律(eso Vinayo), 这是导师的教法(eta§ satthusàsana)。』」 在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佛陀形容其教法的目标是终止一切世俗的活动、终止生死轮回:这是戒律的目标,是法的目标,也是比丘生活及佛陀教法的目标。 依据这目标,佛陀制定了比丘的活命方式,即比丘(跟古代婆罗门一样)完全依靠那些认为布施是善事的人的布施存活。佛陀如此解释这种关系[8]: 「诸比丘,婆罗门与居士对你们非常有益,因为他们以袈裟、食物、住所及对抗疾病的药物来支助你们。 诸比丘,你们也同样地对婆罗门与居士非常有益,因为你们教导他们在义理与辞句两方面都初善、中善及后善之法,而且你们向他们解释依法而活、圆满清净的生命。 如是,诸比丘,依法而活的生命是互相依止(a¤¤am- a¤¤a§ nissàya)、朝向越渡暴流与灭尽一切苦。」 在此,佛陀再次提到灭尽:必须越渡的暴流是生死轮回,灭尽苦即灭尽轮回,也就是涅槃。 比丘依靠在家众而获得物质必需品,在家众则依靠比丘获得佛法必需品:这是正等正觉者组织其教法的方式。为什么呢?因为: ?只有依靠布施,众比丘才能圆满清净地过活; ?只有过着圆满清净的生活,他们才能证悟正法(Saddhamma); ?只有在证悟正法之后,他们才能教导正法; ?只有透过教导正法,佛教才能继续存在; ?只有正法才能带给许多众生幸福与快乐。 众比丘必须活出、证悟与教导的正法就是之前佛陀所说、能够导向离欲、无束缚、消除自我、少欲、知足、独处、精进、节俭、厌离、灭尽、寂止、胜智、正觉与涅槃之法。 不能导向这些的法不是佛陀的法与律,可说是魔王之法,因为它们以诸漏为根基。魔王之法是腐败之法,而腐败即是僧团衰退的原因,就好象古代的婆罗门一般。 向巴达利比丘(Bhaddàli)解释为何戒条越多,阿罗汉却越少时,佛陀即解释了这一点[9]: 「巴达利,情形即是如此。当众生衰退、正法渐失时,就会有更多的戒条,却有更少的比丘证得最终的智慧。」 情形即是如此:衰退是无可避免的。在每个角落,我们都可以看见它正在发生,甚至今天也是如此。只需回顾过去三十年,便可看见现代价值观与行为已经变得愈加腐败。我们看见它发生于婆罗门,同样地,即使佛陀还活着时,它也发生在僧团之中。佛陀解释: 「当某些以诸漏为根基的事发生在僧团里时,导师才会为其弟子们制定戒条,以防止那些以诸漏为根基的事。」 佛陀接着解释: 「那些以诸漏为根基的事不会发生在僧团里,直到僧团很大……达到世俗利养的顶点……达到声誉的顶点……达到学问的顶点……达到获得认同的顶点……。」 正等正觉者在此所解释的是他制定戒律是因为僧团已经开始腐败。他制戒来帮助比丘众对抗导致腐败之因,那就是诸漏──欲漏(kàmàsavà)、有漏(bhavàsavà)与无明漏(avijjàsavà)。这些漏的方向与导师的教法相反,因为正如佛陀所说,它们污染、导致再生、带来烦恼、导致痛苦、导致未来再生老死[10]。 诸漏灭尽,亦即证悟与成就阿罗汉果,导致再生灭尽、烦恼灭尽、痛苦灭尽、未来生老死灭尽──这是佛教里最重要的事。狗的主人把他的狗用链子绑起来,以便它不会逃走,同样地,戒律是佛陀留下来的链子,以便比丘们不会乱跑,以便帮助他们继续朝向正确的方向前进、对抗诸漏、远离世俗、远离生死轮回、远离魔王、远离贪欲与无明。 不幸的是,由于无法分辨这些简单易明事实的迷惑而产生腐败。然而,如果探讨在家人的戒律,即五戒与八戒,我们就能轻易地明白这些事实。跟比丘戒一样,在家戒的唯一目标就是抑制自己的贪欲,也跟比丘戒一样,会刻意破戒是因为贪欲──贪、瞋、痴。其间的差别只是比丘戒比较殊胜。 沙弥持守十戒。成为沙弥是从在家人向前跨一步成为非在家人。是哪一条戒标明了这于戒律上的提升?那就是第十戒[11]: 「我受持禁止接受金银的学处。」(Jàtar?pa- rajatapa?iggahanàverama?? sikkhàpada§ samàdiyàmi.) 就是这条戒区别了沙弥与在家人。 圣典解释沙弥的第十戒: 「金(jàtar?pa)是高级的金属,银(rajata)则是卡哈把那(kahàpa?a,一种钱币),或是一个金属马杀卡(màsaka,也是一种钱币),或一个木制马杀卡,或一个瓦制马杀卡,或在任何地方用于经商的任何钱币……接受(pa?iggahana)是以任何方式接受它;在任何情况之下,这都是不允许的。」 简而言之,这是指任何形式的钱币。其他所有九戒与在家人的八戒相同。金钱标明了在家人;无金钱(即依靠布施存活)标明了非在家人。若要了解这一点,以及佛陀对他为什么制戒的解释,我们只需要培育粗浅的正念,因为如此我们就能够很清楚地看到,充满金钱的心是贪欲的心,深陷于世间里,深陷于生死轮回之中,与魔王勾结在一起:这是社会的心,不是僧团的心。 社会与僧团之间的差别,很明显地是社会与僧团互相依止的基本因素,在佛陀时代大众都深明这一点,在文明的社会里就更别说了。于是,当人们看见一位比丘好象在家人一般地作为时,他们就会投诉,佛陀也就因此制戒。为什么呢?因为该比丘的行为很明显地不为人所接受。更重要的是,佛陀制戒来帮助众比丘对治诸漏、提醒他们为何出家及他们已经出家。 其中一个好例子是一个居士把他留给某位比丘的食物[12]给了他幼小的儿子。当该比丘来到时,该居士给他一个卡哈巴那买食物,而该比丘也接受了。一个卡哈巴那是一个钱币,是很小数目的钱,该居士即是把它给了该比丘去买食物──那只是很小数目的钱,以便获取很基本的必需品。然而大众却投诉[13]: 「跟我们接受金银一般,这些释迦子沙门也接受金银。」 当时佛陀即基于这因缘而制了比丘不可接受金钱的戒条。另一个例子是某些比丘穿著凉鞋入村。律藏解释[14]: 「大众轻视它、非难它且四处宣扬道:『就好象享受感官欲乐的在家人一样。』」 佛陀也基于此因缘而制定了比丘不可穿著凉鞋入村的戒条。在这两件事里,以及在许多其他事件里,佛陀制定适当的戒条来防止比丘们作出明显不为人所接受的行为:在家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但使得护持比丘的信徒不快,也搞乱了比丘的修行。 对于那些忘了自己是比丘的比丘,佛陀给予的一贯训诫是: 「愚人(moghapurisa),你怎么可以〔做这种事〕?愚人,这不能激起无信者的信心,也不能增长有信者的信心[15]。然而,愚人,它激起无信者的不满,以及使得某些有信者产生怀疑。」 这不是一件小事:事实上非常严重。为什么呢?因为(在大众与个人层次上)佛教的利益已经受到威胁。当比丘的行为像个比丘时,在家众心中产生信心;当比丘的行为像个在家人时,信心不会产生。 举例而言,假设有位比丘坐在摩托车的后座。我们不能说这是犯戒,但并不能只是因为它没有犯戒便说它是好的,因为信众见到比丘坐在摩托车的后座(或驾摩托车)时,他们会笑他。他们不是基于恭敬而笑,他们笑是因为它看来很搞笑。比丘坐在摩托车的后座、坐在驾摩托车者的后面毫无庄严可言。反之,这是很搞笑的、极不庄严及令人不欢喜(apàsàdiko)。甚至是不曾见过比丘的游客,在见到比丘骑摩托车时,他们也会笑,甚至拍照。见到比丘看电视、看报纸、带着照相机或手提电话四处走时,他们也会笑。对比丘的作为发笑并不表示生起了信心与恭敬心,而是生起了疑惑与不敬。游客会笑是因为,任何知道什么是比丘的人都知道那是在家人的作为:对比丘来说是不适当的。这是为何博学且认真的大长老们说,比丘不应该坐在摩托车后座等等:这是基于对佛法僧的恭敬,以及对信众信心的恭敬。 要判断什么是不适合比丘的作为的其中一个简易方法便是问自己:「佛陀是否会坐在摩托车后座?佛陀是否会看电视及报纸?佛陀是否会像游客一样地四处拍照?佛陀是否会在他的袋子里摸索发玲响的手提电话?」我们几乎不需要回答这些问题,不是吗? 比丘有责任必须时常谨记他所穿的是代表阿罗汉的服装,以及尝试正念地行止,其行止应该符合佛陀与其他阿罗汉的行止:如此他便是在保护信众的信心,以及激发无信者的信心,甚至是游客。 佛教依靠起信。信心是想要学习及修行佛法的善欲的先决条件。如果游客所见的比丘只是穿著袈裟的另一个游客,他是不会向该比丘请教佛法的。想要出家成为比丘的人也都不会再想要成为比丘,除非他已经先对僧团产生足够坚强的信心。 可见佛教依靠比丘与在家人之间的差别,依靠僧团与在家众的差别:不是依靠世俗的差别,例如已婚又有钱的传教士与已婚又有钱的在家人之间的差别,而是依靠活命与修行(carana§)之间的差别。漠视该差别就好比漠视生死轮回与涅槃之间的差别,或善与不善之间的差别:这是邪见。若有这种漠视,我们就可以肯定地知道: 「这不是法(neso Dhammo), 这不是律(neso Vinayo), 这不是导师的教法(neta§ satthusàsana)。」 当佛陀向尼加拉云达(Nagaravinda)村人说法时[16],他以毫不模棱两可的词语来解释。佛陀解释,如果有人问他们什么样的沙门不应受到尊敬时,他们应该回答: 「有些沙门与婆罗门对眼睛识知的色尘(耳朵识知的声尘、鼻子识知的香尘等)还未断除贪瞋痴、其心不向内寂止、在身语意方面的行为时正时不正:这些沙门与婆罗门不应受到尊敬、礼敬、致敬与顶礼。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对眼睛识知的色尘(等)还未断除贪瞋痴,我们的心不向内寂止,我们在身语意方面的行为时正时不正。 由于我们见不到那些沙门与婆罗门有任何比我们优越的正确行为,他们不应受到尊敬、礼敬、致敬与顶礼。」 佛陀接着解释,那些应当受到尊敬的沙门是已经断除贪瞋痴或正致力于断除贪瞋痴的沙门。 怎样才能知道他们已经断除贪瞋痴或正致力于断除贪瞋痴?佛陀解释,他们住在没有事物可供他们取乐于看、听、嗅、尝、触的森林里。[17] 佛陀也解释,森林无贪欲的本质是为什么诸阿罗汉〔无贪者〕乐于安住其中的原因: 「众人不悦的森林令人喜悦。无贪者乐于其中,因为他们不追求欲乐。」 佛陀解释,我们应该恭敬如此这般隔绝了五欲、隔绝了俗世的沙门。 在此,事实上佛陀是解释,没有理由礼敬行为不比我们自己的行为好的人。在这件事里,那是乐于贪欲和不乐于贪欲之间的差别。贪欲朝向烦恼与轮回前进;无贪欲则朝向清净与断除轮回前进。 又有一次,佛陀向一位村长解释,拥有且花用金钱等同追求欲乐。佛陀说[18]: 「无论对于任何人,若说金银是适当的,村长,五欲也是适当的。无论对于任何人,若说五欲是适当的,你可以肯定他所拥有之法是『非沙门法』(assama?a- dhamma),是『非释迦子法』(asakyaputtiyadhamma)。」 五欲便是之前所提的:眼睛识知的色尘、耳朵识知的声尘等。佛陀把五欲称为不是比丘自己的去处,而是其他人的范围,是魔王能够趁虚而入之处。 换言之,如果我们说比丘拥有钱是好且适当的(常用的借口是「现代」),正如佛陀所说,我们是在说比丘沉迷于欲乐是好且适当的。 结尾时,佛陀很明确地、毫不模棱两可地说什么是比丘可以寻求及什么是不可以寻求的事物: 「再者,村长,我宣布: 需要稻草的人可以寻求稻草; 需要木的人可以寻求木; 需要交通工具的人可以寻求交通工具; 需要工人的人可以寻求工人。 但是我没有说可以透过任何方式接受或寻求金银。」 在此,僧团的创始人正等正觉者很明确地说,比丘不能够以任何借口来接受金钱。而且,他很明确地说,比丘不能够以任何借口来发起或参与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筹款:甚至不可以叫自己的家人捐钱。佛陀很明确地说,无论比丘为自己、为僧团或为居士团体、为了买袈裟、为了建洗手间、为了建僧舍、为了买佛像、为了建图书馆、为了建寺院或为了佛教的利益而寻求金钱都没有差别:这种行为不可能「对佛教有利益」,反之对佛教极为不利。 我们可能会很难理解这一点。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支助我们的信心的智慧力不足,以及没有正确禅修的体验。如此,我们便会把建立寺院和建立商业画上等号,不明白为什么它们是不一样的。接着发生了什么事?比丘可能想要拒绝参与筹款,但居士筹委们可能会对此感到不快:「为什么他不帮忙?」「为什么我们必须自己做一切工作?」此时,比丘应该做什么?当然,最好就是他教导居士们什么是法和律,但又有谁愿意听呢?「尊者,这不是古印度!」这样的话,最好就是一开始他便没有牵涉在这样的事件里。如果他发现自己已经和要求他犯戒的信徒们有了牵扯,他最好收拾包袱与钵离开:这是为了他的修行的利益,也是为了佛教的利益。但这样的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原本可以变得美满的东西变得一无所有,其原因便是对佛教的利益没有足够的了解。如果原本可以变得美满的东西真的变得美满,这样会对佛教更好。 如果我们觉得这也太难理解,我们可以问:「佛陀是否会去筹款?」这个问题很难听,不是吗?这个问题便像问佛陀或其他阿罗汉是否会喝醉酒、或拥有妻子儿女一样可厌。为什么呢?因为这种行为已经被贪欲污染。佛陀解释[19]: 「同样地,诸比丘,有四种污染(upakkilesa)导致沙门与婆罗门不能发亮、不能照耀、不能散发光芒。 是哪四种? 1.饮酒…… 2.沉迷YIN欲…… 3.接受金银…… 4.透过邪命获取必需品。」 如上所述,比丘的必需品是袈裟、食物、住所(僧舍或整个寺院)及药品。邪命包括在没有先获得自动邀请的情况之下,暗示及提出要求必需品;要求不如法之物,例如金钱等等;用钱从事买卖,例如买卖佛书。 对于这件事的严重性,我们可以透过比丘用钱获取的物品变成不许可(akappiya)这项事实来理解。举例而言,假设有位比丘给一个居士一些钱去买书来送给另一位比丘:所用的钱可能是该比丘自己的钱,或是来自他管理的「佛法基金」。以任何一种钱买来的那本书对众比丘来说是不许可的。当然,如果该居士懂得比丘戒,他便不会接受该比丘的钱。但是如果他不懂(或是不懂得怎样避免)的话,他便可能去买书,然后开心地拿去给另一位比丘,而该比丘也开心地接受这本不许可的书。然而,不幸地,不只第一位比丘犯了戒,另一位比丘也犯了戒。一位拥有钱,用钱买了东西(两项罪,除此之外还腐败了居士),另一位则接受以比丘之钱买来的东西(一项罪)。每次他用那本书,他再犯了同样的罪。 当然,腐败越先进,问题也就变得越庞大,因为每当居士团体筹募慈善基金(刊印佛书、建僧舍或作大布施)时,都会收到比丘或沙弥的钱。如此,整个基金都被比丘的钱污染了,以该基金买来的任何物品都自动变成不许可的物品,举例而言,以这样受到污染的钱买来的地,自动变成众比丘不允许住的地方:这并不是一件小事。 但也有极其少数的居士团体对佛法僧有足够信心,足以使得他们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进而把比丘的钱抽离他们的基金;想要保持戒清净、认真的比丘则会远离这些不如法的物品。这是为什么有些比丘绝对不去旅游的其中一个原因,因为如果他们住在这样不如法的寺院,他们便会犯戒。而且比丘又怎么能够知道某某地方的必需品并不是用受到污染的钱买来的呢?这是非常困难的。又有哪一位居士胆敢拒绝比丘捐的钱呢?他肯定不敢得罪僧团的成员。 无论以任何借口,一旦僧团接受、执持与管理金钱,便会对每个人都造成问题;这是一种恶性循环,这样的话又怎么可能会有善业?能够基于「慈悲」来犯戒的唯一方式便是误解慈悲。难道人们不是时常会看到居士对比丘们感到不满、生气、甚至厌倦?就像佛陀时代的居士,他们也同样地失去信心。但是,不幸的是,失去信心、不满与生气等等都是不善法。[20]正如佛陀的预言,对比丘来说,要持戒清净的话,在许多地方都是不可能办得到的,而且在一切地方,这都逐天变得越来越难了。 显然佛陀并不把有关金钱与买卖等戒条视为小戒,因为佛陀形容接受钱与花用钱为黑业,其业黑得好象醉酒与YIN欲一般的黑。为什么呢?因为它们都拥有同样的根:贪欲。做这四种事任何一项的比丘,显然已经迷失了,在离开俗家出家、以追求灭除痛苦与轮回之后,他却走向更苦与更长远的轮回,甚至投生到地狱里。 有一次,有一位比丘刻意拔起一束古沙草而犯了戒,说道只需要过后忏悔就好了。他受到佛陀严厉地谴责,当时佛陀说[21]: 「犹如不握好古沙草就会割伤手,胡乱的出家生活拖该人入地狱。」 佛陀便是因为比丘刻意拔起一些古沙草而诵出这不祥的偈;到底在金钱方面会更严重多少?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戒律显然并非佛陀随便制定的戒条,不是只为了符合古印度的封建习俗:佛陀不会依据这些肤浅的原则成立僧团与制戒。社会文化因素对佛陀所制的戒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戒律与抑制诸漏有关。戒律(在文字与精神方面)对比丘个人的八圣道分修持非常重要,比丘个人的八圣道分修持则对佛教的清净非常重要: 1.增上戒学(adhis?lasikkhà); 2.增上心学(adhicittasikkhà); 3.增上慧学(adhipa¤¤àsikkhà)。 佛陀解释: 「诸比丘,这一切组成三学。」(Tisso imà, bhikkhave, sikkhà yattheta§ sabba§ samodhàna§ gaccati.)。 它的意思是:「所有比丘戒都涵盖在三学之内。」换句话说,佛陀很清楚地说明戒律是无法与禅修和智慧分割开来的。比丘的三学不能够变成二学或一学。当然,只有在实践三学之下,这一切才会变得明显。不然的话,一切都显现为只是种种概念。 然而,对于勤修止观禅法,以便证悟涅槃的比丘来说,他肯定会了解到,在文字与精神两方面都持戒清净是要获得任何成就的先决条件。实践比丘三学的比丘肯定会了解,即使因为粗心或漠视而犯了最小的戒,这也会使得他无法获得修行增上心与增上慧必须具备的心之宁静。 除非比丘个人能够培育增上八圣道分,不然出家又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出家,过后却藐视导师的话?这就像参加陆军,过后却拒绝服从命令,拒绝接受兵士的训练,反之坚持穿著军服的兵士应该插花,以及唱有关爱与和平的歌:这是第一等的迷惑。 再者,比丘众实践他们的三学是清净佛教的根本,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存与传承正法。这是缘起法则:缘于比丘众忽视三学,正法消失了。比丘已不存在,存在的是驴子。佛陀解释:[22] 「诸比丘,假设有一只驴子紧跟着一群牛的后面,心想:『我也是牛!我也是牛!』 但是在颜色、声音或足蹄方面,它跟牛不一样。它只是紧跟着一群牛的后面,心想:『我也是一只牛!我也是一只牛!』 同样地,诸比丘,有某比丘紧跟着比丘僧团的后面,心想:『我也是比丘!我也是比丘!』 但是他却没有意愿想要实践其他比丘拥有的增上戒学、或增上心学、或增上慧学。他只是紧跟着比丘僧团的后面,心想:『我也是比丘!我也是比丘!』 因此,诸比丘,你们应该如此训练自己:『我们必须有坚强的意愿想要实践增上戒学;我们必须有坚强的意愿想要实践增上心学;我们必须有坚强的意愿想要实践增上慧学。』 你们应该如此训练自己。」 这些是佛陀的话。如果我们正确地禅修,以及恭敬地学习佛法,这件事就会变得很清楚,而且很容易明白:它甚至不应该成为一项课题。 现代与两千六百年前的缘起法则是一样的:因此现代与两千六百年前的满足贪欲、贪欲之危险、解脱贪欲是一样的。 ?现代与两千六百年前的四圣谛是一样的; ?因此现代与两千六百年前的八圣道分是一样的; ?因此现代与两千六百年前的戒蕴是一样的, ?因为现代与两千六百年前的业报法则是一样的; ?因此现代与两千六百年前比丘持守与尊敬佛陀所制的戒的必要性是一样的; ?现代与两千六百年前的比丘行为与在家人行为之间的差别是一样的。 最后,诽谤许多戒条为没必要且必须更改,在现代与两千六百年前也是一样的:即使佛陀还在世时,没道德的比丘们批评戒律为没必要且麻烦。这是为何佛陀制定比丘批评戒律即犯了(波逸提)罪。[23] 迦叶比丘的事件也与这点有关。有一次,佛陀与一大群僧团来到这位比丘的住处山卡瓦(Sa?kavà)。佛陀给与他们一堂有关戒律的长篇开示,以便激励他们。但是迦叶比丘对佛陀的开示感到不欢喜,心想:「这位沙门太过谨慎了。」(他认为佛陀本身便是这样。)过后佛陀与僧团离开了,去到王舍城附近住下。 佛陀离开不久之后,迦叶比丘对自己不赞同佛陀本身的教导感到后悔,因此决定去王舍城请求佛陀原谅他的愚蠢、错误及不善。他这么做之后,佛陀解释:[24] 「迦叶,如果有位长老不喜欢戒律,如果他不赞叹修持戒律,又如果其他比丘们也不喜欢戒律,而他不鼓励他们持戒,如果他不适时向喜欢戒律的比丘们赞叹真实之法,我不会赞叹他。为什么不会?因为其他比丘们会和他相处,说:『导师赞叹他。』 和他相处的人将会有这种见解。如果他这么做,那将会为他们带来长久的损失与痛苦。」 对于中戒比丘和新戒比丘[25],佛陀也给与同样的解释。 你们认为怎样?对于圆满觉悟的佛陀所给与的这项解释,现在是否会因为社会、经济或文化的因素而变得无效?很难想象佛陀的法与律会受到愚昧的社会因素限制。正如我们所见,现在发生的事在佛陀时代也已经发生了。 佛陀般涅槃之后一百年,没道德的比丘们腐败了毗舍离(Vesàli)的人民,告诉他们比丘代表僧团接受金钱是好且适当的[26]。结果发生了什么事?有一位阿罗汉来到该处,但由于他拒绝接受钱,那些比丘批评他,说他给予信徒恶名,以及导致不满。那件事发生在两千五百年前,在今天则已经非常普遍。 对于有人教导私人的现代戒律时会发生什么事,佛陀解释:[27] 「诸比丘,当法与律被错误地教导时,精勤修行者活在痛苦之中。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错误的教法。」 当比丘们尊敬私人的现代戒律时,尊敬佛陀不受时间限制的戒律的比丘们则陷入困境,被批评为不慈悲,被按上自大、骄慢、麻烦等诸多称号:在两千六百年前已给人按上的称号。 佛陀证悟二十年之后,腐败就开始出现于僧团之中。没道德的比丘们就在佛陀的眼前饮酒、沉迷YIN欲、接受金钱、透过邪命获取必需品及以其他方式犯戒。这种腐败从当时延续至今,正法也从当时开始不断地衰退。正如佛陀所说:「巴达利,情形即是如此。」佛陀制戒来延缓它,来帮助想要培育八圣道分的比丘,来延长佛教,但并不能停止腐败。古印度政经环境与现代世界之间唯一的重要差别是现在腐败更加广泛:因此更加必须保存戒律,因为戒律即是为了对治腐败而特别制定,不是为了其他目的。 然而,我们可能会遭遇的一个危险是忘了缘起法则:忘了僧团的腐败不会以个别现象发生。现代僧团腐败会发生是缘于现代社会的腐败。因此,与其只探讨僧团,我们应该也探讨社会:到底现代「发展中」与「先进」社会对保存正法做了什么?社会里的修持正法是怎么样的?到底有没有修持正法?有人可能会问:「我对保存正法做了什么?我到底懂不懂那是什么?」 如果僧团依靠的社会有受到良好教育的法,人们便会只用如法必需品来护持僧团,他们预期出家成为比丘的人会修持三增上学,以及出家时的目标是三增上学。只有在这些因缘具足之下,比丘们才能够修行,因而能够了解正法,教导正法。如此僧团便比较不容易腐败。 如果僧团依靠的社会拥有的是受到误导的法,人们便会用不如法必需品来护持僧团,他们默许比丘们接受不如法必需品,或命令比丘们接受不如法必需品(比丘拥有的钱必定是从居士那里得来的)。如此,护持僧团的人也会默许出家成为比丘的人不修持三增上学,甚至命令他们不可以修持三增上学,而应该从事「宗教活动」,人们也就会以这些「宗教活动」为目标来出家成为比丘。现在,这些「宗教活动」也包括了「非宗教活动」,例如在世俗及宗教大学修持一、二或三增上学(学士文凭、硕士文凭及博士文凭)。在这些大学,修读的科目不是纯粹世俗的,便是世俗及纯粹学术性、忆测性的法:例如「佛教文化」(这跟佛陀所教的佛教修行根本无关),或把戒律作为只是一种社会现象来探讨,或以哲学的角度来探讨巴利圣典,或读与正法无关语文。这种道的成果是「佛教论文」,过后信徒会把它拿来出版,某某尊者也就会得到某某文学学士、文学硕士或哲学硕士尊者的头衔。过后他可能继续培育佛教学术方面的成就,而成为某某博士尊者。他能够培育的更高成就便是成为某个高等学府的佛学院或佛教大学的受薪职员:甚至在外国。然后他会成为某某博士教授尊者。如果这位比丘也变成了国际网路专家,他甚至会成为某某网路专家博士教授尊者。 比丘也有一些比较不炫耀的「宗教活动」,例如教儿童世俗的科目或佛教娱乐与游戏(佛教歌曲与舞蹈),开办孤儿院,搞动物保护区,搞森林保留区活动,医治爱滋病患与吸毒者,搞妓女复健,探访监狱,布施给穷人和老人(比丘布施给居士便是把法上下倒转过来),主办朝圣团(佛教旅游),筹款造佛像、盖寺院或给医院,和某个政党一同出席竞选活动,向大众演说政治课题(甚至是政党的政治),参加或甚至发起示威,以抗议战争、污染、堕胎、安乐死、核武(甚至抗议和平)等等:这是列举不完的。为什么呢?因为以无明和贪爱为根本的业行是无穷无尽的。 这种过程会发生,时常是因为从佛教圈子以外而来的批评及误导性言论:发展中的、腐败的社会言论。渐渐地在僧团以外的佛教圈子也有了这种误导性言论:来自想要腐败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份子的言论。然而,真正的腐败发生在这种言论来自僧团本身时:向现代正统信仰叩头的发展份子比丘们。 对于受到误导的眼睛,这种「发展」是对社会有益的,甚至是对人类有益的。它看起来很好,是无量的慈悲:但这是被误导的慈悲。正如所解释的,这一切活动是佛陀明言禁止的[28]。为什么呢?因为佛陀是佛陀,他知道什么会为佛教带来福利(真实的进展),也知道什么会为佛教带来灾难(虚假的进展):佛陀对于人道慈悲的准绳和人道主义的准绳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他知道,一旦走上错误的道路,比丘们便不可能修行正法,不可能了解正法,不可能教导正法。这不是人道行为:因为这样做便是转动了非法之轮,而且是全速前进。非法看起来像是慈悲与人道,但是长远来说,它既不慈悲,也不人道。它就像是化疗:治愈了癌症,却杀死了病人。 是谁转动了非法之轮?是谁维持它继续转动?每一个人,因为僧团的腐败只是社会腐败的反映:这两者是互相依赖的。这是为何在把佛教介绍给世间上比较发展的腐败社会时,正法的修行无法实现。佛陀向一位名叫奇米拉(Kimila)的比丘解释了这一点: 「奇米拉,假设如来般涅槃后,众比丘、比丘尼与男女居士对导师藐视且不敬地过活,众比丘、比丘尼与男女居士对法藐视且不敬地过活,众比丘、比丘尼与男女居士对僧团藐视且不敬地过活,众比丘、比丘尼与男女居士对戒律藐视且不敬地过活,众比丘、比丘尼与男女居士互相藐视且不敬地过活,这便是如来般涅槃后,正法不能久住的原因。」 在此,我们可以见到,佛陀解释正法的存在与修行不单只是依靠僧团,而是也依靠居士们。他也解释,当这两者尊敬且遵从佛、法、僧、戒律地过活,两者之间也互相尊敬且遵从时,正法便会久住。它的意思是说,居士们尊敬比丘和比丘尼为比丘和比丘尼,比丘和比丘尼也透过尽责地执行自己的任务──修行三增上学──来尊敬居士们。 如果亲近闻达与认真的比丘们,我们可以看见无论是坐在森林里或是喷射机里,他们都能够非常愉快且舒适地持守戒律。在喷射机里,他们依照戒律抑制言行;他们覆盖双肩且赤足,因为佛陀说沙弥与比丘在在家人的环境里必须如此穿著;过了中午他们就不再接受空中小姐递给他们的食物,也不观看录影片,因为这些事不单只违反比丘戒,也违反沙弥十戒,甚至违反在家人的八戒。对于某些比丘,这种自制力自然地产生,因为他们拥有佛法的智慧与了解,以及对佛陀及其证悟拥有不可动摇的信心。 多数见到如此认真比丘的人并没有觉察到其差别,但那些睿智且观察入微的人就会觉察到,就好象两千六百年前的睿智且观察入微的人这么想,今天他们也这么想:「那是一位比丘,看他的行为与在家人的行为是多么的不同。」信心也即因此产生:信心产生于智者,因为他们能够见到该比丘的行为是正确的行为,是比较高尚的行为。这发生在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里、在海拔三万六千呎(的高空中)、时速超过一小时六百英里。对现代来说,戒律是否是不实际、不能实行、令人尴尬的遗俗及不再适用?戒律是否会危害到佛教的利益?请回答我的问题。 今天我们已经很简要地从比丘及其业力的角度来探讨布施与戒律。下一次让我们从在家人及其业力的角度来探讨布施与戒律:这两者应当能够给予「我是否应该布施给不持戒的比丘?」这个问题一个满意的答案。 请让我以佛陀制戒的十个目的来结束今天的开示。再次,佛陀向优婆离尊者说道[29]: 「优婆离,如来为其弟子制戒与设立波提木叉(Pà?imokkha)有十个目的。是哪十个?(即为了) 1. 僧团的利益、 2. 僧团的和平、 3. 克制邪恶者、 4. 让善于自制的比丘得安宁、 5. 制伏今世诸漏、 6. 防止来世诸漏、 7. 令无信者生信、 8. 令有信者增长其信、 9. 令正法久住、 10.为了戒律的利益。」 最后,佛陀给予众比丘看待诸多戒条的劝导是[30]: 「诸比丘,只要你们不制定新的戒条,以及不删除已有的戒条,反之继续持守已制定的戒条,诸比丘,如此即可预期在比丘众之中有增长,而不是衰退。」 谢谢。[31] (有好几次,有人向作者说,比丘只需要持守「大」的戒条,因为佛陀说僧团可以舍弃小小戒。以下是经过编辑后的对话:) 居士甲:但是佛陀向阿难尊者说,如果僧团要的话,他们可以舍弃小小戒。它的意思肯定是说比丘不需要持守所有的小小戒。 比丘:好,那随你。 居士甲:(微笑)佛陀的意思是什么? 比丘:《弥陵王问经》(Milindapa¤hà)说他这么说是为了考验僧团。 居士甲:是真的吗? 比丘:如果我们怀疑这项解释,只有一个办法能够找到答案。 居士甲:怎样? 比丘:去问乔达摩佛本身。 居士甲:(微笑)但那是不可能的! 比丘:的确如此。 居士甲:那么应该怎么办? 比丘:遵从佛陀一再所说的去做。 居士甲:(微笑)那是什么,尊者? 比丘:持守戒律,学习佛法,禅修以便了悟佛法,超越哲学或概念层次的佛学,进而尝试证悟涅槃与阿罗汉果。 居士甲:(微笑) 比丘:你可以从研读《大般涅槃经》(Mahàparinibbàna Sutta)[32]开始,因为这样你便会明白,这部经以许多方法回答了你的问题许多次。你知道这部经吗? 居士甲:我没有读过这部经。 比丘:你引用了自己还没有读过的经文? 居士甲:(笑)是的,尊者,我只是听说而已。 比丘:你听了整部经,包括它的解释? 居士甲:没有,尊者。 比丘:那是说你不知道全文。当我们断章取义时,便可能会误解经文,以及感到迷惑。在此所发生的便是这样。 居士甲:尊者,请您解释。 比丘:这部经很长,要解释的话需要花很多小时。所以让我们只讨论跟你的问题有直接关系的部分。 这部经开始时,佛陀给与有关车离人的幸福的劝告,过后佛陀向比丘僧团解释,这项劝告也适用于僧团,然后再加了几项。你知道佛陀说了什么吗? 居士甲:我想是有关要时常聚会的事。 比丘:是的,正确。还有其他四十七项事。 居士甲:那些是什么,尊者? 比丘:所有四十八项都跟你的问题有关,也关系到比丘众的幸福。在此列举其中几项: ?比丘众不制新戒条,不去除已有的戒条,而遵循已制定的戒条。 ?比丘众恭敬、尊敬、敬仰及礼敬长老比丘、经验丰富者、出家已久者、僧团之父、僧团之领导,以及认为值得听从他们。(在此,佛陀不只是指戒腊上的长老,而是指戒腊、行止与智慧上的长老。)[33] ?比丘众有惭愧心、多闻、决意、正念、睿智。 你认为怎样?当佛陀说比丘众必须有惭愧心的时候,他是否是说比丘必须因为穿著和在家人不一样而感到惭愧?因为没有钱而感到惭愧?因为持守「落伍」的戒律使得「可怜的」施主「不方便」而感到惭愧?因为没有手提电话,使得「可怜的」施主必须老远地跑到寺院去找他们说话而感到惭愧?因为没有参加筹款而感到惭愧?因为不知道最新的新闻、最近的战争、战争的谣言、昨天国会发生了什么事等等而感到惭愧?因为不是电脑专家而感到惭愧?因为不精通现代科学而感到惭愧?因为没有参加政治而感到惭愧?简单地说,佛陀是否是说,比丘众应该因为在文字和义理方面遵循佛陀的劝告而感到惭愧? 居士甲:(笑)不是,尊者。他们应该因为没有遵循佛陀的劝告而感到惭愧。 比丘:你认为怎样?当佛陀说比丘众必须多闻的时候,他是否是说比丘应该精通魔术、天文学与算命?他是否是说比丘应该精通世俗的科目,例如医学、企业、经济、社会学、哲学、政治科学、佛教文化、传媒学、精神治疗、其他宗教、其他修行、其他教理、其他导师等等? 居士甲:(笑)不是,尊者。他是说他们应该精通法。 比丘:哪一种法? 居士甲:(微笑)佛法。 比丘:佛陀的戒律不是佛法吗? 居士甲:是佛法,尊者。 比丘:善哉,善哉,善哉! 佛陀说僧团要得到福利的另外两项条件是: ?比丘众培育七觉支(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及舍)。 ?和同修比丘们相处时,他们在公开与私下两方面都修持戒律,其戒完整圆满、清净无染、导致解脱、受到智者赞叹、不被(世俗利益)影响、有利于令心得定。 是谁给与这项劝告? 居士甲:佛陀。 比丘:这项劝告是否说到比丘众不需要持守所有的戒? 居士甲:没有,尊者。 比丘:佛陀一而再地以种种方式说:[34] 「成就戒,诸比丘,你们应当成就波提木叉地安住;以波提木叉律仪来自制,你们应当成就戒行与去处地安住。知见最微小过错的危险,你们应当学习学处(戒律)。」──Sampanna-s?là, bhikkhave, viharatha, sampanna-Pàtimokkhà; Pàtimokkha-sa§varasa§vutà viharatha, àcàra-gocara-sampannà; a?umattesu vajjesu bhaya-dassàvino; samàdàya sikkhatha sikkhàpadesu. 佛陀向谁说必须知见最微小过错的危险? 居士甲:向比丘众说。 比丘:向比丘僧团说,而且是一而再地说。在这许多次当中,有一次他讨论了比丘可能会有的十七种愿望。佛陀说,每一种愿望都必须在该比丘修行增上戒、增上定及增上慧之下才可能实现。举例而言: 「如果有比丘希望:『但愿我使用袈裟、钵食、住所和药物这些必需品,能够为它们的施者带来大果报、大利益』,那么他便应该 1.圆满戒律、 2.令心向内得定,不忽视禅那、 3.拥有观智、 4.安住于空舍。」 说到比丘的第十七个愿望,即证悟阿罗汉果时,佛陀再举出这四项[35]。这是谁说的? 居士甲:是佛陀,尊者。 比丘:在整部三藏里,佛陀在哪里曾经给与比丘僧团相反的劝告?佛陀在哪里说过比丘僧团不必知见最微小过错的危险? 居士甲:我不知道。 比丘:我也不知道,现代多闻、认真且睿智的僧团之父们也不知道。若人恭敬地阅读三藏,他是不会看到这样的事的。若人不敬地阅读三藏,他便会看到任何事。到时候,他甚至看到佛陀教导民主、人权、平等、生态学、哲学,总之是一切:甚至有人看到佛陀教导有自我的存在。 为什么我们会对法拥有这样扭曲的见解?那便是跟我们的愿望有关。如果我们对佛陀及其证悟有完全的信心,我们对法的态度是纯粹实用的:我们以它为木筏,因为我们只是希望能够达到梵行生活的目标──涅槃、证悟阿罗汉果。[36] 「诸比丘,沙门生活的目标是什么?灭贪、灭瞋与灭痴。」 如果我们对佛陀及其证悟没有完全的信心,我们对法的态度是抽象的、情感的、甚至是奇妙的,但在一切情况里,它都是被曲解的、世俗的,因为我们的愿望是世俗的。举例而言,我们不是为了证悟涅槃而成为比丘,只是为了成为比丘,为了运用宗教师的权力,为了做传教的工作及其他社会上的「宗教活动」,为了执行既奇妙且荒谬的救世任务,为了令每个人快乐等等,而成为比丘。为了实现这些愿望,我们用法来找法的漏洞,制造借口用法来达到世俗的目的。这样的话,我们就像擅于为罪犯辩护的律师。该律师可能知道他的客户是罪犯,但是因为贪欲,他还是为他辩护。该律师也可能不知道他的客户是罪犯,但是因为愚痴,他还是为他辩护。这种原理也发生在比丘和居士两者身上。我们以为业报法则便像是国会制定的宪法一样;我们以为,如果足够聪明的话,人们便可以突破业报法则、逍遥法外。但是业报法则并不是这样运作的。[37] 这分析了为什么我们会有认为比丘不需要持守佛陀所制的戒律的荒谬想法。且让我们再探讨《大般涅槃经》。佛陀向阿难尊者说什么? 居士甲:他说如果僧团要的话,他们可以舍弃小小戒。 佛陀说的如下,不多也不少: 「阿难,如果僧团愿意,当我入灭后,他们可以舍弃小小戒。」 比丘:但是当时僧团是否想要舍弃小小戒? 居士甲:不。在第一次经典结集时,他们决定不更改任何戒条。 律藏解释,大迦叶尊者告诉僧团,当他和一大群比丘随众在大路上行走的时候,他们听说佛陀已经般涅槃。那时候,许多比丘都感到很仿徨,但有一位老来出家的比丘说:「够了,诸位尊者,不要伤心,不要哭泣,我们已经摆脱了这位大沙门。当他说『允许你们这个;不允许你们这个』的时候,我们感到烦扰。但是现在我们爱怎么做便怎么做,不爱做的便不必做。」 大迦叶尊者知道这种想法的危险,所以他向僧团建议:「诸位尊者,在非法还未发扬光大、法被制止之前;在非律还未发扬光大、律被制止之前;在说非法者变强、说法者变弱之前;在说非律者变强、说律者变弱之前,且让我们背诵法与律。」 当时,僧团请大迦叶尊者挑选五百位阿罗汉来结集经典,虽然这包括那时候还不是阿罗汉的阿难尊者。后来这件事在结集时被提出来,僧团也完全依照佛陀所制的议程来讨论它,最后僧团的决议是:不更改戒律。 比丘:正确。谁是僧团? 居士甲:五百位阿罗汉。 比丘:五百位什么? 居士甲:(微笑)五百位阿罗汉。 比丘:只是五百位凡夫比丘组成的僧团,在某个市中心五星级酒店享用晚餐时在闲谈? 居士甲:(微笑)不,尊者,是五百位阿罗汉。 比丘:这些是五百位阿罗汉,也就是说他们都已经通达了增上戒、增上定、增上慧与增上解脱。而且他们都是在佛陀亲自教导之下成为阿罗汉。他们认识佛陀本人,听闻佛陀亲口说法,这些阿罗汉包括了大迦叶尊者、阿那律尊者、优婆离尊者(佛陀亲口宣布他是最精通戒律的比丘弟子)和阿难尊者。是不是? 居士甲:是的,尊者。 比丘:现在我们是否应该抬起自己愚昧的头来说他们作出了错误的议决。你认为怎样? 居士甲:但是时代已经变了,尊者。 比丘:什么? 居士甲:现在跟佛陀时代的环境已经不一样了,尊者。 比丘:那是你的教法? 居士甲:(微笑)但这是事实。 比丘:谁说的? 居士甲:每个人都这么说,尊者:这是常识。 比丘:每个人都这么说?是的,因为几乎没有人懂得法。说它是常识,那也对,那是说它是无知、被误导的凡夫的知识。你要归依这样的知识? 居士甲:(微笑)佛陀怎么说,尊者? 比丘:佛陀说八邪道分导向恶道,八圣道分导向涅槃。这是法,这法不会随着时代改变:戒律便包括在法之内。 再者,如果我们认为佛陀时代的导向灭苦之道跟现在的很不一样,那只是我们在显现自己对世界历史的极大无知,对一切古代世界历史的极大无知,对现代世界的极大无知,对理论和实修两方面的法与律的极大无知:显现对无明、无明之因、无明之灭尽及导向无明灭尽之道的无知。这是不修习三增上学的自然后果。由于根本没有修习三增上学,更别说是圆满它们,我们自以为比那些不单只是修习三增上学、而且已经圆满它们的人──第一次经典结集的五百位阿罗汉──更懂得法与律。佛陀是否叫我们应该这么作为? 居士甲:(微笑)不,尊者。 比丘:那五百位阿罗汉不是最年长的长老比丘?不是经验最丰富的比丘?不是出家最久?不是僧团之父?不是僧团的领导? 居士甲:他们是的,尊者。 比丘:佛陀说了什么?我们应该还是不应该恭敬、尊敬、敬仰及礼敬那五百位阿罗汉? 居士甲:(微笑)他说我们应该,尊者。 比丘:佛陀在哪里这么说过? 居士甲:在《大般涅槃经》里。 比丘:所以还需要讨论什么?这在很久以前已经完全依照佛陀所制的议程来讨论而议决了。这是没有疑问的。而且在戒律里,有一条戒说比丘不可对已经透过正确讨论议决的事再提出动议[38]:肯定不会在两千五百多年后再提出动议。 再者,佛陀更针对这种错误而制了一条戒。该戒说,如果比丘向另外一位比丘诽谤戒律,说学戒会导致追悔与忧虑,以及说为了避免追悔与忧虑便应该避免学戒,那么他便犯了波逸提罪(pàcittiya)。这条戒也说,如果比丘向一位居士诽谤戒律,他便犯了恶作罪(dukka?a)。还有什么疑问吗? 居士甲:没有,尊者。 居士乙:但是佛陀说不应该执着戒禁和仪式。 比丘:是吗? 居士乙:那么我们不应该执着戒律。 比丘:随你。这种看法不是出自觉悟,甚至不会是出自想要觉悟;它是出自受到贪欲驱使的忆测及寻找漏洞。其结果是大大地曲解佛陀的教法,这是很严重的恶业。 居士丙:但是佛陀说我们应该把筏放下。 比丘:更多的寻找漏洞和曲解。你可以去问一个五岁的小孩,一个在海洋中舍弃了筏的人最终会沉进海里,还是到达陆地?你认为他会怎么回答? 居士丙:(笑)那人最终会沉进海里。 比丘:是否需要阿罗汉的证悟,或需要精通佛法才能够明白这一点? 居士丙:(微笑)不需要。 比丘:那么为什么还要说把筏放下? 居士丙:但是很多人都这么说,这很令人迷惑。 比丘:你要跟随很多人,还是跟随一个人──佛陀?而且这是完全毫无迷惑的;事实上,坦诚、率直的人是不会对这样简单的事感到迷惑的。所需要的只是坦诚、正直、真心、一致等等。佛陀说这种行为有助于证悟。举例而言,他以年轻的男居士长寿(D?ghàvu)的事来解释这一点。长寿英年早逝之后,佛陀说:[39] 「诸比丘,长寿居士是智者。他依法过活,不跟我争论法来烦我。」 这种行为的结果是什么? 「诸比丘,完全灭尽五下分结之后,长寿居士已经成为一个化生者,必定会在该处证入涅槃,不必再从该界回来(欲界)。」 居士丙:所以我们不应该发问? 比丘:谁说我们不应该发问? 居士丙:(微笑)我们不应该烦比丘。 比丘:有些问题是出自想要争辩,有些是出自想要学习,又有些则是出自想要打发时间、想要娱乐。 出自想要争辩的问题,肯定是出自想要培养对法怀疑与不敬的意愿,这种问题是很有害的,而且必定不一致。出自想要打发时间(闲谈)的问题也是有害的,而且必定不一致。人们问刚刚已经回答的问题,或问与自己所问的另一个问题互相冲突的问题。这两种问题不但麻烦自己,而且也麻烦别人。出自想要学习的问题则对自己和别人都有益。 要停止怀疑和迷惑的一个好方法是学习怎样依法判断事情。佛陀向卡拉玛人(Kàlamà)解释了这一点。你知道《卡拉玛经》(Kàlamà Sutta)吗? 居士丙:知道,尊者。佛陀说我们不应该跟随传统,应该只做我们亲自知道是正确的。 比丘:佛陀没有这么说。他说我们不应该只是「因为」某事是传统便跟随它:这完全没有说到我们不应该跟随传统。佛陀给与作为判断的准绳,肯定不是我们自己愚昧的体验。佛陀向卡拉玛人提出五项作为判断的准绳: 1.对我们有益,还是无益?(hitàya và ahitàya và?) 2.是善,还是不善?(kusala và akusala và?) 3.当受指责,还是无可指责?(sàvajjà và anàvajja và?) 4.智者非难,还是智者赞叹?(vi¤¤u-garahità và vi¤¤uppasatthà và?) 5.导向无益及痛苦(ahitàya dukkhàya),还是导向有益及快乐?(hitàya sukhàya?) 在此,佛陀有没有说,我们应该只相信我们自己的体验? 居士丙:没有,尊者。 比丘:佛陀有没有说,我们应该依据多数人非难还是多数人赞叹来判断?佛陀是民主主义者吗?量重于质是佛陀的教法吗? 居士丙:(笑)佛陀说我们应该依据智者非难还是智者赞叹来判断。 比丘:那么你认为怎样?如果我们尊敬佛陀所制的戒律,那是智者所非难的,还是智者赞叹的? 居士丙:谁是智者,尊者? 比丘:在这充满错误资讯和专家政治的迷惑时代,这不容易分辨。卡拉玛人就好得多了,因为从他们回答佛陀的方式,可见他们拥有智慧。但他们并不是佛教徒,不是吗? 居士丙:我不知道,尊者。 比丘:卡拉玛人承认自己感到迷惑,只有在佛陀帮助他们解除疑惑之后,他们才归依佛陀。但是我们比较幸运,因为我们已经是佛教徒。在佛教徒当中,谁是最有智慧的? 居士丙:佛陀。 比丘:佛陀有没有说只有佛陀才是智者? 居士丙:我不知道,尊者。 比丘:我们刚刚提到一位居士是被佛陀称为智者的,但他并不是唯一的。在《大般涅槃经》和许多其他地方里,佛陀说诸阿罗汉是智者:甚至在阿难尊者还没有成为阿罗汉时,他便被佛陀称为智者。佛陀也建议那些不了解法的比丘们来问他,或去问那些智者比丘,例如第一次结集的五百位阿罗汉:[40] 因此,诸比丘,你们了解我的话的含义时,便谨记它;你们不了解我的话的含义时,便来问我,或问那些智者比丘。 居士丙:是的,尊者。 比丘:因此这是很简单的,对于恭敬佛陀所制的戒,佛陀或其他阿罗汉会批评,还是会赞叹? 居士丙:赞叹。 比丘:恭敬佛陀及他所制的戒,会为我们带来损害与痛苦,还是会带来利益与快乐? 居士丙:利益与快乐。 比丘:佛陀也解释,戒(对比丘来说便是完整的比丘戒)是快乐的先决条件,而快乐又是证悟的先决条件:[41] ?戒是为了无悔…… ?无悔是为了喜; ?喜是为了悦; ?悦是为了轻安; ?轻安是为了乐; ?乐是为了定; ?定是为了如实知见诸法…… 这样还能说佛陀对戒律还说得不清楚吗? 居士丙:很清楚。 比丘:那还需要无谓地忆测佛陀对阿难尊者所说的话吗?为了争论,为了激起疑惑和迷惑? 居士丙:(笑)不需要,尊者。 比丘:那么应该做什么? 居士丙:修行布施、戒、定与慧。 比丘:善哉,善哉,善哉! [1] 比丘戒.舍堕.第18条:若有比丘接受、或〔叫别人〕接受金银钱,或同意〔别人把金银钱〕置放某处,即犯了舍堕。比丘戒.舍堕.第20条:若有比丘涉及种种买卖,即犯了舍堕。 [2] 这是英文字ascetic原本的含义,源自希腊文ask1tikos(修行者-askein工作、修炼、训练:参考Chambers Twentieth Century Dictionary; Edinburgh: 1972),因此符合巴利文samanà的含义与用法。 [3] 《经集.如法婆罗门经》(Sn.ii.7 Bràhma?adhammika Sutta) [4] 《增支部.出家人常思惟经》(A.X.V.8 Pabbajita Abi?ha Sutta) [5] 《律藏.大品》(Vin.Mv.I.30) [6] 《律藏.小品》(Vin.Cv.X.5) [7] 《增支部.七集.导师教法经》(A.VII.viii.9 Satthusàsana Sutta) [8] 《如是语.大益经》(Itivuttaka IV.8 Bahukara Sutta) [9] 《中部.巴达利经》(M.II.ii.5 Bhaddàli Sutta) [10] 《中部.大真实经》(M.I.iv.6 Mahà Saccaka Sutta) [11] 《小诵经注.十学处》(KhA.ii.47 (&63) Dasasikkhàpada§) [12] 译按:该比丘是善于说法的优婆难陀尊者(Ven. Upananda);该食物则是一块肉。 [13] 律藏.舍堕.第2品.第8条:若任何比丘接受金银,或指使(别人)接受,或同意把它置放于某处,即犯了舍堕(罪)。(Vin.Nis.Pàc.ii.8: Yo pana bhikkhu jàtar?parajata§ ugga?heyya và ugga?hàpeyya và upanikkhitta§ và sàdiyeyya, nissaggiya§ pàcittiya§.) [14] 《律藏.大品》(Vin.Mv.I.30) [15] 直译是:愚人,这不能令不悦者喜悦,也不能增长喜悦者的喜悦。 [16] 《中部.尼加拉云达人经》(M.III.v.10 Nagaravindeyya Sutta) [17] 然而,佛陀也指出,住在森林里的比丘也可以是自大、骄傲、心性浮动、没有正念、爱高声叫骂、不宁静、没有定力、心散乱等等的人。(《增支部.卖木者经》(A.VI.vi.5 Dàrukammika Sutta)) [18] 《相应部.小宝石经》(S.IV.viii.10 Ma?ic??aka Sutta) [19] 《增支部.四集.污染经》(A.IV.I.v.10 Upakkilesa Sutta) [20] 关于这一点,在下一讲「与魔王携手同行」会更深入地讨论。 [21] 《法句经注.地狱品》(DhpA.xxii.6-7-8 Niraya Vagga) [22] 《增支部.三集.驴子经》(A.III.II.iv.2 Gadrabha Sutta) [23] 律藏.波逸提.第8品.第2条:批评学处即犯了波逸提(罪)。(Vin.Pàc.viii.2: Sikkhàpadaviva??anake pàcittiya§.) [24] 《增支部.三集.山卡瓦经》(A.III.II.4.10 Sa?kavà Sutta) [25] 译按:「新戒比丘」(navabhikkhu)是少过五个戒腊的比丘;「中戒比丘」(majjhimabhikkhu)是五个戒腊以上、十个戒腊以下的比丘;「长老」(thera)是十个戒腊以上的比丘;「大长老」(mahàthera)是二十个戒腊以上的比丘。 [26] 《律藏.小品》(Vin.Cv.xii) [27] 《增支部.一集.一法圣典.三品》(A.I.XVI.iii Ekadhamma Pà?i: Tatiya Vaggo) [28] 请见下文「低俗的技艺」。 [29] 《增支部.优婆离经》(A.X.I.iv.1 Upàli Sutta) [30] 《增支部.首七经》(A.VII.iii.3 Pa?hama Sattaka Sutta) [31] 对于关于比丘戒的一些其他事项,请参阅附录四。 [32] 佛陀就是在这部经里说僧团可以舍弃小小戒。 [33] 有一次,佛陀称呼一位年轻的沙弥为长老。当比丘们对此表示不满时,佛陀解释:「他不会只是因为白了头发便是长老,仅只是年岁大的人名为『白活到老』。」(《法句经》第260首偈) [34] 《中部.若有愿经》(M.I.i.6 aka?kheyya Sutta) [35] 注释解释:(1)增上戒学;(2)增上心学;(3)增上慧学;(4)成就后两学的地方。 [36] 在《相应部.第二沙门经》(S.V.I.iv.6 Dutiya Sàma¤¤a Sutta)里,这是指阿罗汉果。 [37] 佛陀解释:「诸比丘,恶身行……恶语行……恶意行会产生所愿、所欲且可喜的果报是不可能的:这样的事不曾见过。」(《增支部.不可能圣典》A.I.xv A??hànapà?i) [38] 律藏.波逸提.第7品.第3条:若有比丘对明知已经如法地议决的议事再提出动议,便犯了波逸提罪。(Yo pana bhikkhu jàna§ yathàdhamma§ nihatàdhikara?a§ punakammàya ukko?eyya, pàcittiya§.) [39] 《相应部.长寿男居士经》(S.V.XI.i.3 D?ghàvu-Upàsaka Sutta) [40] 《中部.蛇喻经》(M.I.iii.2 Alagadd?pama Sutta) [41] 《增支部.十集.什么目的经》(A.X.I.i.1 Kimatthiya S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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