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关怀:临终备览(慧律法师讲述·编撰)


2014/9/4    热度:1023   

 临终关怀:临终备览(慧律法师讲述·编撰)

   序文

  第一章 关于死亡

  第二章 灵魂是否存在

  第三章 中阴身

  第四章 正确临终处理

  第五章 助念

  第六章 断气后处理原则

  第七章 如何利益亡者

  第八章 设置灵堂

  第九章 殓、殡仪式

  第十章 葬礼

  第十一章 僧伽临终及善后

  第十二章 往生实例

  第十三章 结语

  临终切要

  附录一 助念通告

  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

  序文

  养生送死,人伦纲常。世间孝子,勉力事亲,晨昏定省,显扬父母,膝下承欢,穷毕生力,孝仅一世。六道扰攘,轮回是苦,虚生浪死,何日方休?所谓大孝,必当令亲,超尘出浊,永离垢染,始乃究竟。

  非唯奉亲,至若己身,亦当虑及,腊月三十,忽焉将至。古人尝云:浪花淘尽,风流人物;玉环飞燕,尽皆尘土。生者必灭,世所当然。避而不谈,大缪不然。

  午颜云鬓,似花间露;富贵功名,犹水上沤。世人汲汲,但为谋生。无常倏临,辄多束手。每囿世情,抚尸哀恸,或行诸般,不当作为,致令亡魂,堕落恶趣。死之可悲,莫此为甚!

  人生久暂,难免一死。神识归处,当于生前,预为安顿。爰集佛典、祖师大德,谆谆言教,纂辑缕陈,凡十三章,都为一册。开宗明义,首论生死,次言灵魂(俗称灵魂,佛曰八识),再及中阴。此中尤重,临终处理、助念须知。吾人应知,神识升沈,系此二端。处置得宜,莲登九品,高预海会;处置不当,无异陷亲,沉沦苦海。缘是因由,不惮其烦,详阐细述:助念原则、注意事项、举措施为,何者允当。标举纲目,以资遵循,俾令亡者,神识得所,以纤毫力,获巨椽功。乃至度亡、丧葬殡殓、僧伽善后,悉无不备,是以名之《临终备览》,并撮切要,以为急需。

  世尊慈愍,为说净土,令脱火宅,入清凉地。仰佛宏愿,精勤不退,必当了办,生死大事。唯愿读者,悉心披览,以为圭臬,切实奉行,是所至祷。

  高雄文殊讲堂住持释慧律

  中华民国八十八年四月一日

  佛历二五四三年四月一日

  西元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

  第一章 关于死亡

  人生自古谁无死

  众所皆知,人间有八苦,谓: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暨五阴(指色、受、想、行、识,为类聚一切有为法之五种类别。)炽盛。人生在世,虽区区数十寒暑,但于上述诸苦之侵逼,在所难免。除未尝历经‘死亡’之苦,余七苦之个中况味,实不言而喻。

  ‘生老病死’乃人生四大课题,吾人此际固尚未面临‘死亡’,然则‘生者必灭;会者必离’,既有生必有死。生死乃人间常事,唯因对死亡未透彻明了,抱持恐惧、忌讳心态,遂起好生恶死之情。然死神之降临,无一人能躲避;死神之肆虐,鲜有人能招架。纵心存抗拒、排斥,然‘好生者焉得长生?怕死者岂能不死?’故理应于出生即预见死亡。世间最公平者唯死神。君不见,凡圣贤愚贫富妍丑寿夭皆归一死;叱吒风云,不可一世之王侯将相难免幻化;长寿如雕祖,虽为八百高龄亦终属南柯。

  面对死亡

  ●死亡印象

  死人无口,死后世界究竟如何,吾人无从得知,然就临床上已被宣布死亡,其后又复活之实例,可略知一二。美国于七○年代初期,即有学者库布勒·罗丝与雷蒙·穆迪,将濒死体验视为一门学问,进行研究。综合近二百件案例,可发现有数项情况普遍出现在濒死体验中,按发生先后依序为:被宣布死亡后听到永久难忘的噪音→快速通过黑而长的隧道→发现自己脱离色身→变成旁观者→观察医师对自己色身施行急救措施→其他灵魂出现→一温煦和蔼之灵魂(光之人)助其回溯一生经历,并令其自我评估→发现自己在尘世与来世的交界处→被判定死期未到,应回到尘世去→重新与色身结合→回复意识。

  几乎所有体验者都认为濒死体验乃死亡过程之一部分,自己在中途即往回走,若非如此,必然会这么死去。

  前已述及,众生于死亡罕有正确认识,致心生恐惧。所谓‘蝼蚁尚且贪生’,‘生存’乃生物之本能欲望,生活中固诸多不遂或生命中时值苦难,众生仍欲求生而不欲求死。以其执著于‘我’之假名,误认有‘我’及‘我所有’,若死神降临,势必置身一全然陌生处所,一切属我所有者,如:姓名、地位、财产、亲友...等,皆不复拥有。当附属于‘我’之一切外在条件皆不存在,单独处于一无所知之境地,惶惑恐惧、焦躁不安自是油然而生。

  提及死亡,吾人脑海遂即浮现‘上刀山、下油锅’及种种惨不忍睹之酷刑,实则并非所有众生毕命之期皆需历此恐怖之境,故此种联想亦为对死亡之错误观念,下三涂者皆属作恶多端、罪孽深重,一般非大奸大恶者并不致此。

  ‘人死必遭审判’之观念深植人心,亦普遍见于各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谓‘人死后须受上帚审判’,民间神道教则曰‘人死后须受十殿阎罗审判’。又有拨无因果者则言‘人死如灯灭’,无论在世为善为恶,死即一了百了。此论调以其无因果牵制,易沦于胡作非为、纵欲享乐之后果。

  ●佛教对死亡的看法

  脱离肉体后的灵魂,就多数体验者表示,是不具形态,仅具视点而已。日人小堤德行先生二十七岁时,因脊椎受伤并发肋膜炎,致生命垂危,以下为其脱体经验:‘我感觉头很晕,背部似被蜘蛛网缠住且欲将我拉进地底般,虽极力抵抗,却力不从心。此时,我感到自己突然从肉体中挣脱,只剩下如气体般的心。家人及医师表情凝重,有些人在哭泣,有些人对躺在病床上的我说话,说话内容我在旁听得一清二楚。’

  就医学上而言,小堤先生已濒临死亡,众人认为其已回天乏术,故在病床边讨论善后事宜。小堤先生听了,心想:(别开玩笑了,我不是好端端的在这里吗?)回复意识后,告诉家人方才他们的一举一动,证实所见确非幻象。由此可见,灵魂(神识)是确实存在的。

  物理学第一法则为‘能源不灭’,意指能源不会突然生成,亦不会突然消灭,故人类死亡时,生命能源并非消灭,而是改变形态,继续存在于某处。库布勒·罗丝亦认为:‘肉体即使死亡,灵魂仍是不灭的,只是改变存在的次元,永远地存在著。’

  佛教对死亡之看法,与科学不谋而合。佛教云死亡为‘往生’,乃‘舍此投彼’之意。生命系由色身及灵魂(神识)构成。物质性之色身必随因缘而变化、死亡,精神性之灵魂(佛教谓神识)则是由原有生命形态,转化为另一生命形态,并未死亡。佛经中以六种态度看待死亡:

  一、死如出狱:‘吾之大患为吾有身’,色身聚集诸苦,似牢狱系缚吾人,死亡恰如服刑期满,获释出狱。

  二、死如再生:譬如从麻出油,从酪出酥’,死亡意味此期生命终结,另一期生命开始。

  三、死如卒业:佛教以为人死后审判之权,既非操之于上帝、阎王,亦未操之于佛菩萨,乃系个人业力所感。生时如求学,死则按生前所造之业及念力,领取毕业证书及成绩单去受生。

  四、死如乔迁:色身若屋宇,经岁月之摧折乃至颓圮残破,死亡即似自旧宅迁至新居,非但不足惧,兼且可喜。

  五、死如更衣:死亡犹如褪去破旧衣衫,更换新装。

  六、死如新陈代谢:色身自出生至死亡,分秒皆在变化,细胞亦不断新陈代谢。死亡亦如细胞之新陈代谢,旧细胞逝去,换来新细胞之生长。

  一头部受伤者,忆及其濒死经验:‘初闻头部轰然一声,迅即丧失知觉,此后则生起舒适、安然自在之感。’以其神识脱离色身之桎梏,遂感受无所障碍之畅快。据调查,大多具濒死经验者对死亡的感觉为:美好、宁静、光明、祥和、自由自在。由此可知,死亡不尽如固有之观念,充满阴森恐怖。

  芬兰籍医学博士鲁卡内·奇鲁戴,因急性腹膜炎,被送至急诊病院,接受紧急手术。其时,彼因全身麻醉而失去意识,后始惊觉自己飘浮于天花板,目睹自己色身接受手术,并可知悉此刻正在进行手术之医师心中所想。自天花板所见一切,与平日眼见事物时无异,但无法感受到‘时间’,亦即全然无‘时间’之概念,此可谓背离日常世界之精神性体验,因已由三次元世界进入四次元世界。由于将存在系统由三次元世界推进至别次元,脱离色身者本质之存在,并无任何变化,在另一次元可继续存在、思考、感觉,是以,毋需恐惧死亡。实则犹如西哲柏拉图所言:‘人类灵魂系被囚禁于名为肉体之牢狱中。’倘视灵魂为能源体,依据能源不灭法则,可导出灵魂不灭之结论。

  ●正确的生死观

  重新认识死亡,拥有正确之生死观,即可知长寿未必可喜,死亡亦不足忧,所应关注者为‘死往何去’。前已言及神识不死,仅在不同时空转换,死亡即转换之过渡阶段。所谓‘学生之道易,学死之道难。’学问为治世之本,求学以增广见闻智识,学习生存之道,人人皆可胜任。学习如何面对死亡,则非易事。试问:‘应如何死?’人皆云:‘一息不来便死。’此言固然不差,然欲死得自在、死得安详,却非吾人所能主宰。何以得知?一般世间凡夫临命终时,多难免挣扎、痛苦,对金钱、子孙恋栈不舍,终至死不瞑目。如下状况亦不乏其人:在医院急救,四肢发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半身不遂,手脚不听使唤;老来多病,子孙不肖,身心交煎,生不如死。总而言之,于生命执著愈深,面对死亡时之痛苦愈甚。

  死亡之情状约而有四:寿尽而死、福尽而死、意外而死及自如而死。除修行圆满者可生死自如外,余三者皆无法自我掌控。解脱之圣者面对死亡时,其心态迥异于凡夫。如印光大师,于往生前一个月即已预告大众,早作准备。又如禅宗六祖慧能大师,在往生前即预言数年后之事。此二位圣者既能预知时至,自可心不贪恋、意不颠倒。当其往生时,皆能安详示寂,此等来去自在的功夫,系平日认真修行之结果。以其心胸宽大、平等,故尽虚空遍法界皆为其故乡。足见修持之有无,其往生情形,实有天壤之别。又如释迦牟尼佛火化后,得八万四千颗舍利子;章嘉大师火化后,得一万多颗舍利子,头盖骨上显现‘嗡嘛呢叭咪吽’六字,另一高僧则烧出一尊观世音菩萨像,此殊胜现象,实难以常理解释。

  究竟当如何方能‘死得其所’,让亡者深蒙上乘利益?首在去除恐惧死亡之心理。应先做好心理建设,内心如是观想:死亡一事,从古迄今,上自君王权贵,下至贩夫走卒,乃至科学家、博学多能者,无一可幸免。任凭阁下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抑或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亦难逃一死,更何况平凡如我辈?若先具备此种认识,接受‘人皆有死’之观念,并了知死亡之真相,方可祛除恐惧之心态。

  死亡历程

  人体由‘地、水、火、风’四元素所构成,以其遍满大千世界,故曰‘四大’。吾人色身坚固部分,如肌肉、骨骼属‘地’,津液、血液属‘水’,体温属‘火’,呼吸属‘风’。命终之际,四大随之分解,其次第如下:

  一、地大:病者两颊深陷,面色苍白,齿现斑点,筋肉颤动,手足抽搐,采任何姿势皆不适,双眼难以阖上或睁开,全身无力,压力自四面而来,遍及全身每一毛孔,乃至五脏六腑,感觉似被一座高山压扁,逐渐沉没于海底。心识因激动致错乱,随即陷入昏迷。此表色蕴正行分解,地大摄入水大,故地大能力销镕,水大能力益显,病者所见为闪闪发光之幻象。

  二、水大:全身犹似浸于水中,寒气逼人,既湿且冷,透至内脏骨髓,外在暖气亦无法驱寒。因色身内液体失控,故有流泪、流涎、流涕,乃至排泄失禁等情形,遂致眼干、口渴、唇舌下垂、鼻腔塌陷、呼吸急促等情形。其觉受力减弱,苦乐寒热感交替出现,心识因而模糊、紧张,挫败感油然而生。此表受蕴正行分解,水大摄入火大,即水大能力消失,由火大支撑意识,湿寒感逐渐为火焰燃烧之灼热感取代,此时,病者心中所见为烟雾弥漫之漩涡。

  三、火大:病者生理机能多已退失,痛苦增剧,骤感烈火焚身,筋骨肌肉因剧痛而僵硬,满脸通红,面部灼热,出息多于入息,心识时而清醒,时而混乱,甚至无法认出身旁亲友。因此际火大支撑意识之功能愈形减退,逐渐由风大支撑意识,四肢发冷,体温降低,终至心脏温度变冷。病者心中所见为红色火花闪烁于露天大火上,似萤火虫飞舞。

  四、风大:病者呼吸急促、费力,呼气长,吸气短,双眼上翻,生平经历如影片重现眼前。全身无法动弹,似遭烈风吹刮,碎为微尘。心中所见为红灯或红色火炬,俟最终三次呼气后,呼吸乍停,此即医学上所谓‘死亡’,然其神识尚未完全脱离色身。

  玆举数例,以供参考。

  实例一:

  芭芭拉·哈利斯:‘我因背部脊椎障碍接受手术,手术完,全身被固定于电动旋转床上。二日后,血压骤降至三十以下。朦胧中,听到周围一片混乱,医护人员于忙乱中进行急救措施,我由于饱受病苦,遂大喊:“不要管我,让我死了吧!”随即昏迷。当晚,我睁开双眼,发觉置身于医院大厅,天花板上之扩音器横在眼前,低头一看,自己正飘浮于半空中。回至病房,见自己色身躺卧电动旋转床,插满管子。忽然周遭变暗,有人拉起我的手,靠近一看,竟是十四年前刚过世的祖母。祖孙二人不需语言,即可彼此了解,犹如心电感应。须臾间,周围渐亮,黑墙般的物体笼罩著我,开始激烈回转,里面发出金光,且愈来愈强,最后将我团团围住。和风徐吹,低沉的嗡嗡声阵阵传来,祖母已不知去向,我亦回至自己色身。

  一周后,我又再度发生脱体现象。当时,自己犹如置身于巨大肥皂泡中,黑暗中,无数泡泡从四周飘来,每个泡泡里是不同时期的自己,我的一生全在数不尽的泡泡里。此际,我感觉到神就在我身边(我本是无神论者),那是无形的,只能说是一种能量或力量。从泡泡中,我再次体验自己的人生。旁观的我,只是以意识形态存在,无所谓形体。我又溜进护理站的洗衣间,看到我不慎尿湿的垫子在干衣机里旋转。原来护士未经清洗,即直接烘干。两名护士正在谈论我的病情,我才知道腰间至胸前的石膏,须六个月方能拆除,但医护人员为了安慰我,都骗我说,只要六周即可拆掉。听到这里,我便回到病房,进入自己体内。后来,我把石膏和垫子的事告诉那两名护士,她们都吓得目瞪口呆。’

  实例二:

  菲莉丝·爱德华的濒死体验是:‘遇见死去的亲友,其中包括素未谋面的祖父。还见到耶稣,我们互相拥抱,拍拍肩膀,相视而笑,然后他就在瞬间消失了。接著,我开始人生的回顾。’

  爱德华另一次经验则是:‘感觉自己飘浮在宇宙间,除了我,尚有许多不同国度、不同人种的人,该处完全无时间及空间的感觉,无上下、左右、前后之分,亦无过去和未来,因为是在脱离时空的永恒当中。’

  实例三:

  北肯塔基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怀德·史东:‘我也是无神论者,只相信眼睛所见的事物,并且极端的自我主义。西元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因十二指肠穿孔而住院,在等候开刀时,剧痛难忍而昏迷。等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站在床边,色身犹卧于病床,我极度不悦,原以为死后一了百了,讵料既能看得见东西,也听得到声音,连自己站在地板上的感觉亦十分清晰。伸手去摸床上的自己,亦有触感,乃至病房里的味道、空气中的气息全然存在。我向妻子吼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快疯了!”但妻子却毫无反应。我又对妻子身旁的友人怒吼,对方亦毫无反应。此时,门外有人唤我,一看,皆是素未谋面者。我听从陌生人的指示,随他们而去。室外雾气弥漫且愈来愈浓。途中我屡屡问及:“要带我去哪里?”彼皆不答,只言:“到时候就知道了。”、“走快一点!”约莫走了几十英哩,雾气完全笼罩四周,伸手不见五指,我不安又疲倦,遂站在原地不动。彼即对我拳打脚踢,撕裂我的皮肤,啃噬我的肌肉,我寡不敌众,终被按倒在地。我不由自主地向神祈祷,彼等竟消逝无踪。远处出现一光点,且愈来愈亮,将我围住,缓缓上升,适才打斗的伤痕也完全不见。前方出现许多星星,我们相互致意,毋需语言,以心电感应即可交谈。接著开始回顾我此生所作所为,一切皆依序出现,所有行为皆被提出讨论。结论为:我必须回至地面上。经过一番争执,我只得同意。睁开眼时,医护人员已开始为手术做准备了。’

  上述诸例之共同点为,在濒死状态中,皆曾经历生命的回顾,故一生所作所为在临终时将一一浮现,可由此得证。

  提升死亡品质

  或谓曰:‘佛教为怕死之宗教,但教人念佛求生西方,忽略现实、逃避现实。’实则不然。所谓‘现实’问题,非唯衣食住行,亦应涵盖生老病死。今人讲究‘生活品质’,焉知‘生活品质’亦须囊括‘死亡品质’。西方社会多偏重现世生活,于死亡则避而不谈。传统中国社会亦视死亡为不祥、无形之威胁。故病者临终之际,家属每每手忙脚乱、六神无主。病者亦莫可奈何、听人摆布。医者则著重延长肉体生命,漠视病者精神尊严。

  ●正确处理死亡问题

  死亡问题处理得当,可令亡者于百年后安详而逝;处理不当,非但无法令亡者获益,兼且造业。纵观目下世间人处理死亡之方式,百分之中约九十九均不甚允当。尤可悲者,遗眷以自己认为‘孝顺’之方式处理善后,实际而言,诚大不孝。何故?就一般状况而言,当医师宣告患者不治,家属即急忙为其更换衣衫,或是将钱钞置于其衣袋内(此即民间所谓‘手尾钱’)。以为应于断气前完成此二事,亡者方可‘得到’,殊不知新台币未必能于阴间流通。殡葬后又大肆杀生宴客,请‘阵头’摆排场,徒费一笔冤枉钱,却无由利益亡者。因宴客杀生之罪业,还须由亡者承担。《地藏经》云:‘尔所杀害乃至拜祭,无纤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假使来世,或现在生,得获圣分,生人天中。缘是临终,被诸眷属,造是恶因,亦令是命终人,殃累对辩,晚生善处,何况临命终人,在生未曾少有善根,各据本业,自受恶趣,何忍眷属,更为增业。’

  ●念佛善终

  《净土圣贤录》曾载唐张善和往生实例。张系以屠牛为业,临终见牛数十头,作人言曰:‘汝杀我!’张善和告妻:‘急延僧为我念佛。’僧至,谓云:‘经言:“若有众生作不善业,应堕恶道,至心具足十念,称阿弥陀佛者,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即得往生极乐世界。”’张善和云:‘地狱至急,不暇取香炉矣!’即以左手擎火,右手拈香,向西厉声称佛。未满十声,遽云:‘佛来也,已与我宝座。’言讫而终。

  ●平日勤烧香,以免临时抱佛脚

  似张善和临终情形,欲结手印、持咒或打坐皆不可得,此时唯靠念佛而已。以其一生所造杀业而言,实难往生善道。然以至诚念佛,不满十声,即得生西,此乃处理得当之例证。但读者切不可依样画葫芦,误以平日造业无妨,仅须临终念十声佛号即可。须知张善和宿世必植善根,方可于临终保持正念,此机缘诚属可遇而不可求者。

  《群疑论》云,有如下情形,临终不得念佛。一者善友未遇;二者业苦缠身;三者中风失语;四者狂乱失心;五者或遭水火;六者遭遇虎狼;七者临终恶友;八者昏迷致死;九者军阵战斗;十者高岩伤命。此十种情形,寻常可见。是故,莫存侥幸,当于平日奠定佛种,否则,欲临终十念,实非易事。

  目下天灾人祸频传,临命终得盖往生被、撒金光明沙或得遇加持过之咒轮,确须因缘、福报具足。所谓人生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考终命即今所言‘寿终正寝’。切莫以寿终正寝为理所当然,应知人生无常,平凡如我辈者,实无从揣测、预知,将于何时、何地、以何种因由而命终。吾人对死亡有正确认识,方可预作妥善处理。

  既知人皆有死,即可知死亡非他人之功课,乃生而为人者,皆应探讨之课题。无论出家、在家、学佛与否、佛道、外道,皆应彻底了知死亡真相。以其于任一时空,吾人与周遭之亲友,皆有可能面临此问题。若能于生命正确认知,于佛法真实了解,自可勘破生死,坦然接受,视‘死亡’为洒脱自在之生命艺术。

  第二章 灵魂是否存在

  灵魂的探讨

  既知处理死亡之重要,当探讨何谓‘灵魂’、世间人所谓‘鬼’是何所指,此二者是否存在,及其相互关系。

  今言‘灵魂’,乃民间惯用说法,就佛教专有名词,应称‘第八意识’。精神主体有眼识、耳讥、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第六意识)、末那识(第七意识)、阿赖耶识(第八意识)等八种。前五识仅有了知外境之作用,第六意识则以一切诸法为所缘,以末那识为所依。末那识为我辈凡夫妄起我执之根本,以阿赖耶识为所依,故我执极重。阿赖耶识为前识之根本,我人之根身及宇宙,皆由其所变现。我人一切善恶种子,皆藏于阿赖耶识,故又名‘含藏识’。念头有二:一为可控制、可直接感受者,如:欲喝茶而掀杯盖,此系‘粗浅意识’;另一为无法控制者,如:作梦、睡著复能醒来,此属‘微细意识’,亦即第七、第八意识。清净本性,尽虚空,遍法界。若一念不觉,迷则称‘意识’。就生理学角度而言,意识接近吾人所谓‘神经系统’。

  至于‘鬼’者,中国儒家思想曰:‘人死为鬼。’然则人死果真必为鬼乎?实则不然。六道轮回中,鬼道仅占其一,故人死未必为鬼,亦有升天、入阿修罗道或下地狱...等可能。

  鬼道众生,居遍诸趣,随所生处,而受其形,或居海渚,或在山林,或似人形,或似兽形。以业力因缘,不闻浆水之名,所见清水,皆成脓血,不得饮食,饥渴难当;且常为刀杖驱逼,恐怖非常。此皆前世谄诳心意,造作中品十恶,感得此身。

  灵魂实验室

  英、美二国以科学研析灵魂学由来已久。牛津、剑桥、哈佛等知名学府,均有学者埋首于此项研究。英人为了解灵魂之存在,研发一特殊仪器,任何光圈透过高频率摄影,皆可显现于萤幕中。一名醉汉驾车超速,发生车祸,俟宣布急救无效,随即将此人送至实验室。透过该特殊摄影机,以录影方式,全程拍摄醉汉断气过程。其心跳、脉博及呼吸皆停止时,萤幕上有光圈浮起,画面异常散乱,无法集中,处极端动态之状况,意味醉汉神识抖动不停。此系酒精麻醉神经系统,心识迷糊所致。其神识脱离肉体时,以酒醉故,茫茫然不知所向,遂呈抖动、散乱状态。类此死亡,就佛教而言,当堕三途。饮酒致死,来世投生至愚痴之处。

  继而将一有宗教信仰者(欧洲多为天主教、基督教),送至实验室。此人断气时,亦有一光圈浮起,移动速度缓慢而略有抖动。此时,由家属在旁唱圣歌、做祷告,光圈遂逐渐上升。此表亡者内心获安慰,潮趋平静。基于对上帝之虔诚信仰,心有所托,即令面对死亡亦不恐惧,精神集中,为可喜之现象。

  另一接受实验者,系无宗教信仰。亡者灵魂脱离肉体时,家属在旁哀号哭泣,原本上升之光圈遂开始抖动,继而下沉,此乃执著之故。由此可见,家属于亡者身旁啼哭,势必影响亡者神识之升沈。唯中国固有传统观念,若非惨号哀泣,即视为不孝。殊不知哭泣影响神识投胎至剧,与其徒具形式,U哭泣表达孝思,何若念佛助亡者安详往生。

  一位女病患因内脏大量出血,被送至芝加哥医院。彼脱离体外,飘浮于色身上方,目睹医护人员为自己进行急救,遂抓住医师手腕,告以:‘不用紧张,我已经没事了。’然医师似毫无所觉。其中一名医师,叙述一则有辱病患之笑话,令彼甚为愤慨。三小时后,彼回复意识,告知众人脱体时所见所闻,众皆惊诧莫名。可见神识固已离体,对周遭环境所发生之事依然消清楚楚。

  日籍医师松本曾罹患肺结核,遂于横滨医院接受肋骨切除手术。此种手术系由美国引进,藉由肋骨切除,对肺施加压力,以消灭结核病巢之空洞。手术过后,以沙袋置于胸部止血。由于其自行取下沙袋至化妆室,不意胸部竟大量出血而陷入昏迷。松本医师忆及当时情景,谓:‘我自病房天花板向下俯瞰,见一瘦削、苍白男子,奄奄一息躺卧于病床上,似已回天乏术。该病患身旁有一头顶微秃之老妇哭诉道:“你亦欲弃我而去吗?”凝神细视,竟是外婆。我心中正感狐疑,复发觉该患者竟是自己。’松本父母双亡,由外婆抚养长大,倘松本不治,外婆势必孤单度其晚年。松本冷静旁观,但见外婆哀伤啼泣,甚感不忍,遂极力安慰外婆,外婆似彷若未闻。松本自天花板缓缓降落,与自己色身合而为一,始回复意识。事后,松本向外婆求证:‘外婆,您头顶是否有一处秃头?’外婆甚是惊讶,道:‘你何以得知?为不欲人见,我以周围头发覆盖秃处,若非由上方近处俯视,绝无法得见。’一般患者之濒死体验,或可斥为无稽之谈或幻觉,以松本之科学素养及所受之医学训练,自具极高可信度,哭泣致令亡者不安,乃必然之事。

  尚有一顷因车祸丧生者,推入实验室后,其光圈久久不散,此为亡者执著色身所致。究其缘由,有二种可能:一为此人灵魂虽已脱离色身,然以意外猝死,未及交代后事;二为执著钱财或某物,致恋栈不去。

  修行与否,关系神识之明暗。实验室曾针对瑜伽行者进行实验,该瑜伽行者于实验室内打坐入定,彼时,萤幕呈现一片光明,所摄照片,行者头顶大放光明。实则人体为一磁场,周围皆有光圈笼罩,唯常人亮度有限,不若行者明亮。

  神识与色身之关系

  据闻人死后,灵魂脱离肉体,然于己之色身清晰可见。笔者于就读大学三年级时,亦曾有类似经验。彼时因身体不适,呼吸困难,遂卧床小憩。蓦觉自己向上瓢浮,浮至屋顶,一转身,乍见自己色身犹卧在床,心中大为惊疑,即合掌念佛,灵魂方回至色身。笔者当时十分清醒,上述经历绝非梦境。故知,人类色身虽已死亡,神识并未随之而亡。

  一濒死经验者,述及其死亡经历。此人因驾车不慎,致人车全毁,其神识脱离色身,飘浮于空中,见诸人于车祸一事争论不休,遂上前对警方说明车祸始末。讵料,众人皆充耳不闻,无视于彼之存在。彼于己之色身亦清晰可见,神识则迅即穿越一幽深而令人窒息之漫长隧道。

  众所皆知,人生前体重较死后为轻,足见灵魂并无重量,且以其具活力,致体重更轻。

  今取一塑胶袋,内注热水后,急速密封。置放一日,塑胶袋外观及重量并无不同,差别仅在热量之有无。昨日之塑胶袋具热量,今日则否。人体具热气,即因第八意识之执持。倘神识脱离,色身即成为一具躯壳。

  几则例证

  英国海军少校朴顿至美游历,借宿友人书房。夜半有人轻声低吟,歌词字字分明。起身探寻,并无所获,继而回床,歌声又起,遂问:‘是谁?’,一女子低声答道:‘是莎娜。我自唱歌,与你何干?’语罢,歌声又起。翌日,朴顿将此事告知友人。友人当夜亦至书房就寝,果闻歌声,乃其亡妹莎娜生前偏爱之歌曲。后经美国灵学会将此歌声灌录成唱片入档。据言,此歌声较常人频率低沉约百分之五十二。

  《死的研究》曾载灵媒施法时之异象。每于施法时,灵媒面前桌案在众目睽睽下,腾空而起,离地约二尺高,历时二、三十秒而不坠,如是反覆数百次。某次,内室小桌亦腾空外飞,落于施法之桌案。灵媒施法,必有一、二种乐器无人自鸣。某次,一只小鼓自行敲击,飞至灵媒头顶,又停落于内室。一次,灵媒右侧之监视人,忽觉有人拍其肩,遂回顾,见一人影逐渐淡化,薄如轻烟,移至内室而隐没。某次,灵媒手足被捆绑,未几,出现一白手,将绳解开。灵媒再请人缚其手足,白手又将绳解开,掷向一旁观者。某次,有人将菸盒置于桌上,菸盒即自动开启,菸亦飞至彼口中。

  某女不堪继母凌虐,自缢而死。尔后,其闺房时有怪事,遂请道士作法,幽囚其灵。唯此法时效为十二年,期满,鬼魂仍不时附于其妹身上,哭诉死后之苦。某次,正值其妹临盆,亡者忽附其身,要求家人做佛事,为其超度。其妹夫斥为迷信,并未答允,婴儿迟迟无法生下。至应允后,方顺利产下一子。

  江苏蒋某服毒自杀,附其妻身,哭诉曰:‘吾不该死而死,被判入枉死城,火床铜柱,惨苦万分。’

  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因病客死异乡。阎王谓:‘抓错了人。但汝既来此,可捎信回阳间。’遂令一鬼兵导览枉死城。张大见众鬼魂,舌长尺许,自谓系吊死鬼;又见诸鬼魂,身体肿胀,衣衫尽湿,自称系投水而死;又有鬼魂或无头、或断喉、或七孔流血,皆自栽身亡或服毒自尽者。每年同日同时,必重新经历同样死法。彼皆同声曰:‘生前以一死为了事,焉知死后痛苦更甚,后悔莫及!’张大问鬼兵:‘此等鬼魂何时得投胎为人?’答曰:‘人身难得,不知珍惜,辜负父母养育之恩,大大违背阎王为善做人之主张。又因为自裁,致使阳世亲眷遭司法诉讼,可谓害人不浅,恐难投胎为人。’张大将所见回报阎王,阎王曰:‘汝回至人间,可将此事公诸于世。’语罢拍案,张大乃悠然苏醒。

  由上述实例可知,并非肉眼得见者即存在,不得见者即不存在。其实,可见之物未必有,不可见之物未必无。如:空气、电子、分子...等,虽不得见,却未能否定其存在。海市蜃楼虽可见,并非真有。故知可见与否,并非存在与否之标准。透过实验证明,灵魂存在乃毋庸置疑者。吾人虽未历经死亡,然依据经典所载,亡者断气时,其感受犹在,故临终处理是否得当,影响至剧。

  第三章 中阴身

  何谓中阴身

  ●中阴身的定义

  自亡者断气,第八意识脱离躯壳,至转世投胎前之历程称之为‘中阴身’。所谓‘前阴已谢,后阴未至,中阴现前。’前阴已谢指此期寿命已尽,后阴未至意谓尚未投胎。就一般而言,人死后皆有中阴身。然大善大恶者则无。一人生前积极行善,认真修行,对三宝及净土深具信心,断气后毋需历经中阴阶段,刹那间往生极乐。升天及下地狱者亦等同此速。生前未闻佛法,然奉行十善,乐善好施,为世间之大善人,百年之后,亦得瞬间投生天堂。生前作奸犯科,烧杀掳掠,嗔恨恚怨,强取豪夺,此等极恶之徒,命终直入地狱。至于贪念重者则堕鬼道。

  中阴又称‘中蕴身’、‘中蕴有’、亦称‘中阴有’、‘中阴身’。藏文‘中阴’意为‘一情境结束’与‘另一情境展开’间之过渡时期。断气、甫亡谓‘死有’,来世投胎(即转世)时曰‘生有’。据《俱舍论》卷十所载,死亡瞬间至来生出世之刹那(即投胎、入母胎内),其中间时段称‘中有’。因仅意识存在,并无实质肉体,乃由意识作主宰,幻化而来,非父精母血孕育所成,故称意生身、意成身或化生身。此时,四大之聚合恰与死时相反,与贪嗔痴相关之思想伴随而来,风、火、水、地亦相继到来。

  ●善恶未判的中阴身

  此意生身与《华严经》提及佛十大身中之意生身大不相同。佛陀证得清净法身,故其意生身乃随愿所生,随其清净之愿力(至十方世界度众)而生。众生之意生身乃意识所成之身,形成元素为业力。彼已摆脱色身束缚,远较生前自在。初往生时,灵魂甫脱离肉体,其舒适不可言喻。此时神识往上飘浮,于己色身历历可见。故人亡故后,会流连于棺椁或病榻旁,观看自己色身。此时善恶尚在对判,业力未形成,故极其自由。因其极轻灵、敏锐,故觉知力为生前七倍,且具他心通,可阅读他人之心识。此段时间长短不等,或七日、十四日,乃至四十九日。

  据经云,中阴身速度犹胜光速,于一念顷即可投生他方世界。在业力尚未形成前,可神通自在,随心所欲至向往之处,可穿墙走壁,纵山河大地亦不为所障。极具活动力,其移动方向则取决于过去之业力、习气。透过观想,希求之物立时现前。思衣得衣,思食得食,全系唯心所造。

  第一章所提及之奇鲁戴医师,于脱体状态中思及死亡,不禁心生恐惧,大喊:‘妈妈!’即此一瞬间,神识飞至位于千里之外赫尔辛基的娘家。由此可知,在此状况下,意识可瞬间到达自己欲往之处。

  奇鲁戴医师述及自己回至家中所见情景:‘客厅里,我母亲正在缝制一件有花朵图案的长袍,我姊姊五岁的女儿则坐在地板上画图。我心想:(不知姊姊到哪里去了?)突然,场景改变,我已置身一鸡尾酒吧,见姊姊正与一名男子相谈甚欢。我四下张望,却未见姊夫,颇觉无趣,遂兴起回家之想。此念才动,即已回至千里之遥的拉普兰德家中。当一思及己之色身,意识随即回至色身内,始觉色身冷而僵硬,随即睡著。翌日,打电话回家,证实昨日所见并非幻觉。复致电姊姊,问及昨夜行踪,姊姊支吾其词,我说出鸡尾酒吧之事,姊姊至为震惊。’

  美国亚利桑纳州高速公路上,一印第安女孩发生车祸,被一男士救起。女孩告诉男士:‘请让我安静一下。’随即闭上眼睛。约莫十几分钟后,复张开眼,交代该男士,盼彼至印第安保护区,将自己死讯通知母亲,并请彼转告:‘我虽走了,但请母亲放心,因我已与父亲在一起。’男士至远在千里外之印第安保护区,将遗言转达,其母领会地用力点头,将男士领至一置有棺木之房间,原来,女孩之父甫辞世不久。就实际情形而言,女孩无由得知父亲死讯,倘欲解释此现象,应是于另一确实存在之世界中,人类能如光速般移动至念头所到之处,因其所处之空间,非吾人目前所处之三度空间,故可于一瞬间由甲地移动至乙地。

  濒死体验研究之先驱穆迪有一女性朋友维依,曾因急性胆囊炎开刀。手术进行当中,其心跳突然停止,彼时,维依脱离体外,自天花板得见医护人员忙乱情景,虽欲与彼交谈,却无人觉察自己存在,亦听不见自己声音。维依轻飘飘走出病房,至医院会客室,见女儿凯西肩披二条不搭调之披巾,对女儿之怪异装扮颇为不满,复至另一室,见干弟与朋友言及:‘本拟于今日前往雅典探望亨利伯父,但得知维依病危,欲留下帮忙,故取消雅典之行。’维依本视此皆为幻觉,经求证,果确有其事。女儿系因乍闻母亲入院手术,慌乱间随手取一披巾即奔赴医院,不意竟多取一条。至于干弟取消雅典之行,亦完全属实。

  西元一九七六年,医学教授金芭莉于医院担任社工时,遇到一濒死案例:‘玛利亚为心脏病患者,入院第三日,心跳忽然停止,彼时,院方将其安置于医院北侧二楼之加护病房中,身上满缠胶布及管线,病床周围有各种装置及萤幕。医护人员为其施行心脏按摩、输送氧气及注射。见其呼吸、意识回复,我始安心离去。是夜,护士来电通知我,言玛利亚急欲见我,且情绪似极激动。我赶至医院,玛利亚一把抓住我手腕,将自己脱体而上升至天花板,眼见医师急救之过程一一叙述。由于稍感无聊,欲至病房外。方一动念,即自动移至病房窗外,医院大门口正上方。玛利亚说明所见景物,后经我求证,丝毫无误。玛利亚复移至另一侧,于三楼某扇窗户外,见窗框稍偏外侧处有一只蓝色网球鞋,鞋之小趾部分已磨损,鞋带绕至鞋跟下。玛利亚自认所见绝非幻境,遂请我代为寻找。我果于医院西侧三楼某一病房窗边寻获此鞋。’

  由上述诸例可知,自肉体脱离而出之某种主体(神识),能对外界有所感应,并能自由自在移动至各处。多数体验者脱离肉体时,欲由某处移至另一处,中间并无移动过程,只须动念,即可于瞬间抵达。即令有移动过程,亦可任意穿越墙壁及紧闭之门窗,乃至穿越他人色身。

  众生于生死迷茫,轮回六道之中,无论其为胎生、卵生抑或湿生、化生,皆由身、口、意之善恶业所感得。行善感召至善道、为恶感召至恶道,业果如是,非何人所主宰。业即因果之总和,因果相续不断,致有六道轮回。由此得知,众生之意生身为无明、业力及因果之综合,唯因暂时摆脱色法之束缚,故得此神通自在。身历此境,自不愿受色身之羁锁。

  ●欲界中阴之形体

  欲界中阴,高约二尺,似五、六岁之幼童,且诸根明利。纵生前为残障或痼疾,中阴身时,则完美无缺,故祭拜时,亡者必然知悉。人甫断气,即具天眼,多远皆可得见。故一上香,魂魄随至。若非如此,民间所谓牵亡魂(召引亡魂),又何由牵之?死前何以会昏迷?此乃因神识为肉体牵制,而感痛苦、昏迷。中阴身近似脑部神经系统,若神识脱离色身,神经系统之作用全失。此际即无所谓‘昏迷’。昏迷仅适用于生前。若断气,神识脱离色身,何人前来探视均一目了然。如手术时不治,亡者于手术台即可知谁在身旁。神识飘浮于天花板上,俟遗体运出,亦尾随而去。

  ●菩萨之方便中阴形体

  证悟菩萨果或有修有证者,其中阴身系方便说,此乃欲救度中阴众生而示现,形貌为一壮年,身量高大。因智慧高超,身形圆满,绽放光明。菩萨欲入胎时,光明照耀百千俱胝之四大部洲,为智慧愿力身,不同于凡夫之无明业力身。

  ●色界中阴之形体

  色界中阴身,完满如本有,具惭愧心,与衣俱生(一出生即著有衣衫)。人出生时皆赤裸其身,天人出生,衣物已然具足,且视其福报大小,衣物优劣互异。中有身形质极微细,非同类不能得见,须频率相同方可得见。有修得极清净之天眼者(如人间修得定功者),亦可得见天人,以其频率相同故。

  ●中阴身之饮食

  欲界中,有食极微细香气之众生,谓‘乾闼婆’。意生身亦专食香味以滋养其身(因其有意识,故仍须饮食)。子孙祭祖时焚香,即此用意。起乩、拜神皆焚香,即因鬼神乃触气而饱,香为其饮食。父母亡故后焚香祭祀,其所食非所供之饭,乃是食供品及香之气味。焚香亦有等级区分,较无福报者食恶香,纵好香现前,亦无福消受;福报深厚者食好香。若焚好香可感得善神食用,点恶香多感得鬼道众生前来。

  ●六道中阴之形色

  中阴身时常希求,觅其出世因缘,寻查来世当生之处,故又称‘求生’,且因其为本有坏后,于次生之间暂时而起,故称为‘起’,寿命短者仅刹那之间耳!欲界、色界众生方有中阴身。六道众生之中阴身各不相同。据《大宝积经》所载,地狱之中阴形貌丑陋,面如焦炭。畜生之中阴似烟,无固定形状,其生前即无定性、无意志力或因愚痴,故感得此。饿鬼之中阴形色如水,视其福报而有清浊之别。人天之中阴形如金色。色界(天界)之中有其色鲜白,以其具禅定功夫,心不混浊,故通体透明。至于无色界之中阴身,非凡夫所能了解。例如佛入涅槃时,无色界众生亦哭泣,泪洒雨下,其中阴身系微细四大,非人间所能见。

  中阴身之有情,或有于神识脱离时,即见自身为双手双脚,或为四脚,甚或多脚、无脚等情形。何以故?此因中阴现前时,视亡者所造之业,决定投生之处。此际虽未投胎,已可见自身之变化。因来世由业所感,故其形量及所到之处与本有之形貌相似。如欲投胎为虎,于中阴身时,即可发现自身有四只脚。简言之,断气后,中阴身脱离色身,其形状已大致固定。欲投胎至何道,其形貌已形成,自然朝其共业及父母之因缘而去。

  中阴身业力强、速度快,具最疾之业通。其本具定力、神通力、意志力、愿力及威德力,然一旦决定投胎之处,此五力旋即消失。以其随念而走,起何念即投胎何处,故念念应注意自己起心动念。念清净之佛国土,即转生莲花内。生死关头最为紧要,遇善缘则生善道;遇恶缘则堕恶道。故阳世眷属,当设大供,供养三宝,仗三宝之威光以资神识,往生善道,或转读世尊所说经典、持念佛名,仗佛力令亡者离诸恶道。

  ●中阴身之寿命

  中阴身之寿命,每七日为一周期,亦即中阴身每七日内皆有可能转世一次。故每七日需为亡者诵经、做七或拜忏、念佛,以增亡者之福,期令投生善处。若亡者善根深厚,或可藉念佛功德得度,往生极乐世界。然所谓七日一周期之寿命,亦为一概略数字,非必定如是。有断气后三、四日即转世,然亦不乏逾经月未投胎者。七七四十九日后尚未投胎,倘未藉任何善根之力,则会沦为鬼道。民间有‘牵亡魂’之习俗,若已亡故三年五载,仍可牵出亡魂,即表此人已落入鬼道。因中阴寿长至多四十九日,于此期间未转世即化为鬼,极难超生。以其属另一道,既已形成固定生命形态,欲由此模式转换为另一模式,殊属不易。故应于亡故之四十九日内,积极做种种功德。然此为亡羊补牢之作法,若欲正本清源,实应于平日即早作准备,精勤不懈,行善布施。莫俟往生后由子孙代做,所得利益相去甚远。

  死往何处

  死亡并非意味全盘毁灭,乃为另一生命之肇始。人亡故后,随三种力量而去。

  1、随业而去:随所造善恶业中最重者投生。业即为一种造作,具因果之连锁性。商有商业,工有工业,行善有善业,为恶有恶业,故古德云:‘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具真知卓见之智者,应及时行善、用功,求往生极乐。既知命终将随业而去,当于一切造作皆善加用心,因造作即形成吾人之业。

  2、随念而去:意即随起心动念而去。举例言之:一人每日嗔恚愤怒,此发怒之力量(念头)胜过其他,以嗔心将化作火,此人临命终极易堕地狱。若贪念重,执著子孙、财产,临命终强者先牵,何种念头最强,即顺该念头去投胎。当知,修行即在修正自己的念头。若不识此,虽拜佛、礼忏、作早晚课,却未在修正念头上下手,念头始终于原地打转,未能宽恕他人,芝麻小事即被束缚,虽终日念佛,然闲来即道人长短,徒重形式,未掌握修行要旨。如实修行者即无诤,非但与众生无诤,其内在亦无抗拒。是以于起心动念应特加警惕。

  3、随习气而去:习气极难断。初始,我人制造习气,日积月累,我人遂为习气所控制。就物理学上而言,即为‘惯性作用’。投胎时,多随平生最重之习气,相引至同类环境。若持名念佛,积习日久,弥留之际,佛号自然脱口而出。

  生命若属断灭,因果观念必荡然无存。为非作歹、作奸犯科等乱象势将层出不穷,后果不堪设想。幸而生命有连续性,方可遏彼邪风。正因其为连续性,故应正视‘死亡’问题,对临终至投胎之注意事项,应列为生命中极紧要之功课。印光大师曾云:‘平日不念佛人,临终善友开示,大家助念,亦可往生。常念佛人,临终若被无知眷属,预为揩身换衣,及问诸事与哭泣等,由此因缘,破坏正念,遂难往生。’足证临终处理至为紧要。可叹世间众生未谙此,往往草率行之,或沿袭旧习,妄自施为。如断气即送进冰库,或仓促为亡者更衣等错误处理方式。

  中阴历程

  人于气绝命终后,神识脱离色身,尚在昏沉恍惚之境,约三、四日,犹不知己身已亡。待见亲属为己设供祭拜,方觉察与亲友已成隔世。此时业力形成之烈风,骤然吹起,中阴唯有任其摆布。强大光焰伴随雷电巨响,令中阴心胆俱裂。无数食人夜叉、野兽紧追不舍,凄厉哀号不绝于耳,又复狂风暴雨、山崩海啸,中阴惊惶失措,四处逃窜,又被追逼至深不可测,象征自身累劫贪嗔痴之白、黑、红三座悬崖绝壁。此情此景系亡者业力所感,生前行善,感得乐境;生前为恶,感得苦境。故生前所作所为,所思所虑,影响至剧。所现景象,象征前世习性,暴风雨表贪欲,烈风表嗔恚,黑暗表无明,喧扰表冲突之情绪与习性之结合。然究其实,乃无明所投射,其性本空。中阴既非血肉之躯,乃微薄四大和合之身,本质亦空,空何能坏空?是以毋需恐惧,当保持正念。中阴因历诸苦,急欲觅色身栖止。此时,五方佛界交替放射耀眼灿烂之蓝光、清净白光、黄光、红色宝焰妙光及强烈绿光,奈因业力,中阴反畏惧不前。六凡道之劣光亦倏忽显现,天道之微白光,人道之浅黄光,阿修罗道之淡绿光,地狱道之黑烟,饿鬼道之淡红光,畜生道之浅蓝光,因其柔和暗淡,中阴业力应感何道,彼道之光即愈显而易见,遂投生于彼,此即其来世父母行YIN之光。

  于濒死体验中,见佛见仙者有之,见阎王鬼怪者亦不乏其人,足见各人死后所至之处,非同一世界。库布勒·罗丝认为:‘濒死患者所体验者非死后世界,乃是自生至死之移动过程。就物理学而言,所谓“存在”,必以客观、普遍为原则,然就心灵世界而言,存在毋须此二要件,但凡由主体所创造者,乃是一种主观之存在,故其所谓之“现实”,亦为主观之见解。濒死体验之现实性,乃体验者自行创造,是以其内容亦因人而异,自是理所当然。’

  科学家认为:‘假设死后世界确实存在,则此世界恐非一单一、单调之世界,而是与现实世界相同,充满多样性之世界。’是以中阴身所历之境,实为自己业力所感,即可由此得证。

  中阴身之前二十一日,亡者于生前之记忆仍极鲜明,故为其做功德最能获益。此后业力形成,较难超度。据云,中阴身每七日皆需重历死亡时心境,安详而逝者,重现安详心境,反之亦然。众多中阴身聚集于男女交媾处,寻求有业缘之父母投胎,其中或有一中阴身遂其所愿,余者则绝望而死。然此死生,乃彼无明心中所现之生灭相,非世俗之生死。

  因亟欲投胎,中阴身必择看似安全之处奔赴,然因迷惑,辄视善生处为恶生处,视恶生处为善生处,或闻迷人歌声、亲人呼唤,终被诱至三恶道。中阴身为业风吹至父母交媾处,以宿世业缘,遂生强烈执著。若喜爱母亲,对父亲欲取而代之,则转生为男众,反之,则转生为女众。或问:‘试管婴儿未见父母交媾,何以投胎?’殊不知,精血和合,即可牵引神识去投生。

  ●六道中阴行进方向

  中阴以其善恶业力所致,可感受行进方式为上升、下降或水平飘移。若生天界,中阴身头朝上直飞。如生前向往美国,中阴身会以平行方式,横向飞越高山大海,瞬间投生至美国。投胎至畜生,则如禽鸟,向前直视。投胎至地狱,恰与天界相反,为头朝下,犹似潜水。

  ●投胎各道所见景象

  若见天界宫殿,天神持天衣伎乐来迎,则转生天界;若见鸿雁成群,嬉游湖上,即生东胜神洲;若见雌雄牛马于湖边啮草,即生西牛贺洲;若见宫室辉煌,即生南赡部洲;若见湖边有树木、牲畜,即生北俱卢洲;若投生人趣尊贵之家,则见豪宅华厦、美妙园林;若托生于下贱之家,则置身竹草丛生之处,耳闻种种纷乱威逼之声;若见丰茂树林,及相对旋转之火轮,即投生阿修罗道;若见山石穴窟、深洞或鸟巢,投生于畜生道;若见寸草不生之荒漠、地中浅洞、朽草枯根等,则托生于饿鬼道;若闻悲凄歌声,身不由主被驱入昏暗处,但见黑、白屋宇杂列,中阴身感烈火焚烧,则投生热狱,若觉寒冰酷冷,则投生寒狱。

  前已述及,中阴身可随心所欲,穿墙走壁,念头所到,无所不至。唯佛之金刚座,及母体之子宫无法穿过。前者为佛证悟之处,后者表再度轮回之入口,一旦投生,中阴身阶段即告结束。

  关于‘夺胎’

  高僧大德有‘夺胎’现象,其本具福报,可免受胎狱之苦。在孕母怀胎八、九个月时,神识进入胎内,赶走原先之神识。例如:皇后怀孕,无福报者之神识虽投胎为太子,然此色身系暂时借用,若遇一有福报者,此人即会夺走前者之神识。亦即二者之神识作一转换,如此,后来者即不必受胎狱之苦。古有前例,高僧大德修持至能知来世投胎何处时,便可以夺胎方式转世。人在母胎里,须承受种种痛苦,因高僧福报大,毋须经历胎狱之苦,只须将彼神识取代,即可投胎。故高僧断气后数日,即可马上出世,此谓之‘夺胎’。简而言之,母亲自怀胎至婴儿出世,其间虽为同一色身,然神识却时有变化,未必为同一神识。自来祈求菩萨加被,而得感应者不胜枚举,已怀孕者不妨多持诵《普门品》、《地藏经》等。

  何以要求生净土

  或谓:‘虽云六道轮回,既未亲眼目睹,从何得知?’玆举二例,即可知轮回非假。

  实例一:

  西元一九六二年出生于斯里兰卡之布莱玛女士,自幼即对水及巴士怀有强烈之恐惧感。稍长方表示,自己乃数年前,居住于距此二公里之卡尔特达哇村一女子转世而来。该女子某日外出购买面包,彼时,大雨如注,一巴士驶过积水路面,令其全身湿透,而不慎跌入农地中溺毙。布莱玛对该女子之家庭状况、家人及同学之事知之甚详,后经调查,果如其言。

  实例二:

  西元一九七四年,印度那瓜普尔之三十二岁女性,自谓系十九世纪初,居住于班卡尔州乡下之女性所转世。当事人平日皆以那瓜普尔所通行之马拉地语与人交谈,然其既未曾至班卡尔,竟可以班卡尔语描述其前世,且于当地风俗民情知之甚稔,乃至说出前世六位家人之姓名。经求证,一切属实。

  既知转世之说,确实可信,吾人于此世间之各道状况,自当详加探讨。

  佛谓世间有二:一为有情世间;一为器世间。前者指动物环境;后者指矿、植物环境。有情世间约而有六,即天、人、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名曰‘六道’。

  天道众生居六道之首,威德特尊、神用自在,身形、寿享皆胜人间,但以耽著乐境,每忽解脱,不思修行,临命终不免五衰、三灾及怖畏诸苦。

  人道众生有贫富、智愚、妍丑之别,然难逃生、老、病、死...等八苦交煎。

  修罗道众生男丑女端,多嗔善嫉,虽有天福而无天德,与道相背。以其好与帝释斗,致肢节伤残,犹能恢复,完好如初,若断其首级即殒殁。

  畜生道众生包含甚广,胎、卵、湿、化四生皆有,身形寿享悬殊,每为苦役、充食、人杀、互啖,其苦无穷。

  饿鬼道众生多受饥饿怖畏,以业力因缘,不闻浆水之名,所见清水,皆成脓血,不得饮食,饥渴难当,且常为刀杖驱逼,恐怖非常。

  地狱道众生受诸苦厄,如火坑、坚冰、刀山、剑树...等,苦不堪言。

  前三道以因中多善,果报亦胜,名三善道。后三道以因中多恶,果报亦劣,名三恶道。然不论何道众生,皆不免轮回于生死苦海。

  试将今日吾人所处之娑婆与极乐略做比较,就生而言:此土众生投胎,须经十月胎狱之苦;彼土众生则为莲花化生,免累父母劬劳养育。就老而言:此土众生年老色衰时,鸡皮鹤发,腰躬背驼,视茫茫而齿牙动摇,步履维艰;彼土众生以法味资神,永无衰老,瞬息之间即可随意往来十方国土。就病而言:此土众生每为病苦,呻吟哀号,色身时有不适;彼土众生则具大神通、大威力,而不闻痛痒之名。就死而言:此土众生必有一死,其生前造业,死后则随业受生;彼土众生托生莲胎,即成金刚不坏之体,相好光明,寿命无量。此土众生难免爱别离、怨憎会之苦;彼土众生互为法中眷属、菩萨胜友,自无此苦。此土众生皆为衣食奔波,终生劳碌;彼土众生则念衣衣来,想食食至,宫殿园林俱为七宝所成,各各受用自然。此土众生每有形骸丑陋,诸根残缺者;彼土众生则形貌庄严。此土之地理环境,或丘陵坑洞,或荆棘成林;彼土则宝树参天,黄金为地,无尘沙垢秽。故知二土之正报、依报实有天壤之别。

  为离苦得乐,勘破迷情,了悟宇宙人生真理,进而自觉觉他,了生脱死,故当以佛为师,如法修行。佛法虽有多门,以末法众生而言,净土法门最为简捷稳当,缘弥陀宏愿,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且国无沧桑之变,身则穷劫不尽。常闻妙法,心唯正见正思惟,自他平等,俱得无生,以智慧为命,故寿命无量。或谓:‘求生净土乃避世之消极心态。’实则往生彼土,得以见佛闻法,圆成佛道,其终极目的乃在回入娑婆,广度有情,令众生速证无上菩提。此系上成佛道,下化众生之积极作为。避世之说,诚属大谬。

  日僧源信所著《往生要集》,曾述及临终时,众人一心念佛,令病者瞻视弥陀像以求往生净土之事。当时,以源信为首,结社念佛。有专志念佛者,临终果蒙弥陀放光接引。

  日本籍之T·J先生自述:‘西元一九四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我下班后搭火车回家,或因途中饮酒所致而浑身发热,遂至车厢间之踏板上欲吹风散热,不慎因摔跤跌落车外,火车虽紧急停驶,身体仍被火车拖曳一小段。随即被送至铁路医院接受手术,头部缝合十七针,下颚及眼珠亦挂采,腿部肌肉被挖一大块,整条脊椎亦严重受伤,其状可谓惨不忍睹。持续三日之疼痛令我无法入眠,眼前乍现一粒粒黑白相间之光点,犹如电视播毕之画面,然后一片黑暗。复出现无数黑点,且闪闪发光,变为一颗颗光球,以弧线射向四方,其中一道强光逐渐变粗,将至眼前时,骤然化为一尊法相庄严之佛祖,对我微笑。我想:(此人必是来迎接我至另一世界者。)遂双手合十,道:“佛祖,请保祐我。”话甫说完,佛祖突然消失,我亦悄然入睡。翌日,剧痛不再,十日左右即出院。据云似此严重伤势能痊愈者,数千人中难得其一,众人咸认此为奇迹。’事发前,T·J先生并无宗教信仰,亦不信有所谓来世或极乐世界。至此,方肯定此非神话,乃确实存在者。

  西元一九七五年,N·R老先生因感冒引发肺炎,导致呼吸困难而丧失意识,经医师补充氧气后方清醒,以下是其经历:‘本来我极度不适,突然间顿感轻松,始觉自己置身于一明亮宽阔处,遍地奇花异卉,对面有一酷似观世音菩萨之庄严仙女望著我,我欲朝彼走去,中途出现一面墙挡住去路,不论怎样努力,仍无法爬过那面墙。此时,忽闻有人呼唤,乃折回原路,俟意识一回复,不适之感又油然而生。’

  日人中谷先生于西元一九三八年任横须贺海军炮术学校助教时,曾因某项事故造成头盖骨骨折,而陷入意识昏迷状态达一周之久。当亲友将奠仪备妥时,彼复清醒,而述及昏迷时之经历:‘我与一群人穿著白衣,穿越一干涸之河床,至对岸时,见阎王坐于红椅上。彼蓄有胡须,头戴造形奇特帽子,手拄拐杖。每人皆被询及欲往何处,众咸回答:“欲至极乐世界。”然阎王知众等生前所做所为,纵不坦白招供,亦瞒他不过。我本信有死后世界,亦曾阅读多位法师著作,故阎王判定我可往生极乐。我至极乐世界,见一望无际之大草原,上有莲花、紫丁香及蒲公英,复有一庄严华丽之寺院及出家法师。其中一位法师对我说道:“你来得太早,应回去将该做之事完成。”待我清醒,始知自己在医院里。’中谷先生自幼即深信净土与阎王之存在,经此体验,更坚定其求生净土之信念。

  以上所举,乃日籍人士于濒死体验中,得见佛、菩萨者,其中亦有并无宗教信仰者,是以得知佛、菩萨乃真实存在而非虚构,据学者所言:‘濒死体验之内容,与佛教经典、地狱画册内容相符。’既知有死后世界,吾人更当勤修十善,深信净土,一心念佛。

  第四章 正确临终处理

  临终处理之重要

  临终之际,色身四大分散,功能全失,彷若生龟脱壳、螃蟹落汤,众苦交煎,痛不可言。心念则因贪恋娑婆、恐惧死亡,或诸般因由,致无法安详辞世。色身虽死,心识则随业缘相牵,转世投胎。死亡时之心境、念头,影响来世至剧,故临终处理是否允当,实关联亡者神识之升沉。轮回六道抑或往生莲邦,端视此举而定。目睹病者于生死中挣扎,身旁眷属无不思倾尽全力,减轻其苦,然以平素无正确观念及经验,遂令亡者益增其苦。故有志于净业者,当灌输家属正确之临终处理方式,方免事到临头,手足无措。印光大师亦曾开示:‘临终一关,最为要紧。...凡修净业者,当成全人之正念,及预为眷属,示其利害。俾各知所重在神识得所,不在世情场面好看,庶可无虞矣!’死亡既为人所必经,临终处理实乃人生必修之学分。

  劝慰病者,放下执著

  家属应注重病者心灵所需,令其放下执著,导向宁静平和。病者神智尚清醒时,随侍在侧者须先以言语安慰,此举甚为重要。依人生诸现象而论,彼于世间奔波忙碌,临终之际,难免挂碍,或执著子孙、金钱,乃至心怀嗔恨(如与媳妇不和、子孙不肖),或有心愿未了,纵弥陀欲来接引,但彼诸般执著,往生极乐遂成画饼。故安慰临终者,应趁其尚能言语,探问有何遗愿,或未了之心事,极力应承,满其所愿,务使其心无牵挂,了无憾恨。

  有一青年才俊,因罹患肝癌即将往生,弥留之际,有诸多俗事挂碍,经善友开导,心电图混乱之景象转趋平静。足见临终适当安慰,厥功甚伟。

  一般或知助念重要,却未识值此关头,首要之举乃在安慰临终者,助其达成未了心愿,及助其处理未解决之事。病者交代完后事,即毋须重复再问,以免扰其念佛。此时应劝其放下万缘,至诚念佛,往生极乐,永脱轮回。若在场有正信佛教徒,应为其开示无常理趣,令其达观开解,弃此秽躯,生清净心,归向三宝,启发净土信愿。彼人心地善良,即谓之曰:‘汝一生行善,必可往生极乐世界。’并为其解说,阿弥陀佛及极乐世界之殊胜功德。若病者平生作恶多端,则谓之曰:‘此时唯独阿弥陀佛可救汝、度汝,因其发四十八大愿,可救度作恶众生,汝但诚心忏悔,一念回光返照,专志念佛,必可蒙佛接引。’

  临终之际,应全盘放下,莫因钱财、子孙...耽误大事。笔者曾值如下实例:一病者念佛至极乐世界现前,阿弥陀佛前来接引,忽忆及雇工割稻,每日须发三百元工资,一念放不下,遂无法安详往生,拖延经月,临终时恰无人助念,至为遗憾。

  或问:‘人临终四大分散,身心承受剧烈痛苦,焉能听闻旁人安慰?’此时耳根尚可作用。随侍在侧者所言,悉皆清晰可闻。有不孝子孙,尊长犹未断气,子孙即为家产阋墙。据报载:老父尚停尸堂上,兄弟已为分配财产而持刀砍杀。为免身后无法作主,应于生前预立遗嘱,对家产之分配、财物之赠予,悉皆条列清楚。若有年届七十者,应有随时接受死神造访之心理准备,事先写下临终注意事项,交付子孙。如:‘死后二十四小时内,莫为我更衣或搬动遗体。众人轮班助念,切勿拜脚尾饭。所遗财物,供养三宝,或做功德(如拜梁皇、做水陆),布施孤儿院、养老院。丧葬事宜,一切从简。七七四十九日内,应戒荤茹素,多为我念佛。’不识字者,可以录音方式,预留遗言,俾令子孙于处理后事有所依循。

  自杀身亡者,安慰无效

  佛制戒律中非但禁止自杀,且罪极重。此色身虽为一臭皮囊,然法身、报身及应化身皆具足其中。简言之,见性者即心即佛,色身虽为臭皮囊,其心性当下仍是佛。自杀非独违背佛陀戒律,且系严重错误之了结生命方式。以唯识学角度而言,自杀多为恐惧、无奈、报复之心态下促成。由于正、依二报随念而转,自杀者之心态,多感应至痛苦不堪之地狱。今生自杀,八识田中即具足自杀之种子,生生世世皆有可能再自杀。

  一位日本人自十二楼跳下,死后,其住处屡屡闹鬼,延擅通灵之法师超度时,以相机拍摄,光线零散而细长,何故?死者自杀时,神识极度恐慌,近乎溃散而致此。

  自杀者死相难看,若堕鬼道,则执著于死亡时痛苦而丑陋之形象。笔者曾至某大学授课,校外一学生宿舍闹鬼。据闻,此女鬼系卧轨殉情,故现身时,满脸血迹,不忍卒睹。鬼道相貌完全相同于其死时相貌,且生生世世常在恶道,难以超脱。奉劝诸位,无论境遇如何不堪,亦切莫自裁以图了结。实则,现象界即为心之影现,若能不计较、不比较、认命、无诤,时时刻刻观照无常,坚持念佛,至死不退,方不致空到人间走一回。

  切勿急救

  明知此人已回天乏术,急救亦无从延长其生命时,应当机立断,免受无谓痛苦。与其让病危者插满管子,忍受煎熬,何如助其安详辞世。

  临终者虽处昏迷状态,其意识依然清晰,以维生系统、复苏器或可暂延生命,但因肉体疼痛而生嗔恨、执著,致无法安详往生,二者权衡,实得不偿失。

  应尽其所能,令临终者心境安宁、祥和。若能于熟悉处所断气,可促使亡者安详辞世。就常人而言,自家住处较令病者感觉安适,若能于家中死亡最为理想。即或不能,亦应要求院方撤除监测器、摒弃一切检验,务使不受医疗干扰。

  一信徒之父病危,其弟坚持急救,因输送氧气、压缩心脏,致口吐鲜血。事后,信徒辄梦其父满面是血,前来诉苦。就此情状判断,恐已堕入鬼道,痛苦非常。

  某次,笔者为一医师之母助念,甫至,讵料病者业已身亡。该医师赶到,坚持急救,几经折腾,死者双目怒视,全身恶臭,嘴亦久张不阖。

  由上述实例可知,倘已群医束手,无法救活,即毋需急救。

  防止虫蚁爬上尸身

  若病者大量出血,为免虫蚁爬上尸身,可于病床四脚放置水盘。此系就人之常情可知,挥赶蚊蝇虫蚁时,往往存一置其于死地之心,为免病者不胜虫类所扰,挥拍之时产生恶念,宜预先考虑,勿使虫类靠近,亦不致因此令尸体难以处置。

  勿令其所执著者靠近

  临终之际,身心皆承受剧烈苦楚,若平日执著者靠近,往往因见冤家而心生嗔恚,或见最疼爱者而眷恋不舍,此一念执著,遂令其无法自在往生,临终随念而去,可不慎乎?

  就医学观点,凡心跳、呼吸停止或脑死即宣告死亡。佛教则主张,生命甫终结,神识尚未脱离色身,犹有知觉,须俟全身冷却,神识完全出离,方谓之死亡。故断气后,神识未脱离前,乃心灵最痛苦之际,毕生种种于刹那间历历重现,此悲苦交集时刻,倘见平生执著之人,势必令其遭莫大冲击而牵动神识。

  甫断气勿立送冰库、施打防腐剂

  甫断气时,神识尚未完全脱离,仍可感受痛苦,倘立即将尸体放入冰库,将陷亡者堕寒冰地狱。因其虽感寒冷,然口不能言,个中苦楚,不言而喻。依佛教对尸体之处理方式,往生时停置客厅或不碍出入之处,立即为其助念。万不可急于送冰库,此举甚是不当,至为不孝,且益增亡者痛苦,而起嗔恨。前已述及,临终何种念头最强,即顺此念头投胎。亡者既起嗔念,自必随嗔念下三途,欲超度殊属不易。

  甫断气即施打防腐剂,恐致尸骨不化,使亡者沦为守尸鬼,故切不可行此不智之举。

  勿急忙更衣

  民间习俗常于临命终或断气后急为亡者更衣,此举甚为不智。因移动尸体,将导致亡者痛苦,故应于未断气,即预先更衣毕,令其有充裕时间使心宁静、安详,随侍在侧者方可专心为其助念。

  中国传统观念,以临终时未更换衣衫,俟断气后方更换,亡者恐无法得到。此乃无稽之谈,不足采信。须知,未待断气十六小时、全身冰冷后再行更衣,无异肆虐亡者,令堕恶道。若病者能自行沐浴更衣最好,倘不能,则不可预为抹澡、更衣,以免破坏正念,不得往生。印光大师于此亦曾开示:‘病者临命终时,搬动卧处,更换衣服,实是增其痛苦,促其速死,孝子仁人,何忍出此。若谓死于卧床,后人卧之不吉,则是以寇仇视其亲矣!若谓衣冠不整,为鬼将褴缕裸程,果如所言,则何不将食物塞满其腹,免彼为饿鬼乎。臭皮囊且无用,况衣物哉!’

  某次,一信徒前来,谓其祖母平日黎明即起,昨日九点多尚未起身。家人至房内探视,始知其已往生。断气多久不得而知,但见其全身僵硬,动弹不得,遑论更换衣衫。此时应如何处置?正确处理方式为:先将亡者安放妥当,慎勿搬动,全力为其助念。依上述作法,二十四小时后,亡者身体逐渐软化,相貌改变,面容似有笑意,念佛之不可思议可见一斑。翌日,笔者建议家属为亡者热敷,以热毛巾搭附关节处,令筋骨活络,始为其更衣。若有死未瞑目者,亦待全身冷透,以毛巾热敷双眼,数分钟后即可合拢。当知死不瞑目有二种情形,一为生病过久,药物服用太多或生前即为植物人;二为临终业障现前,痛苦不堪而现穷凶极恶之相。

  切勿哭泣

  临终之际,尚未昏昧时,有二忌。一忌家属与病者作软爱语,以世情牵缠,徒增恩爱悲伤。二忌临床挥泪,未死先哭,喧哗吵闹,扰乱正念,令病者心生悲恋、执著,或将泪水滴亡者身,触动其情执,使之不忍离去。似此情形,纵弥陀接引亦无济于事。

  或谓曰:‘父母劬劳,养育深恩,临别之际,竟未能泪眼相送,岂非不孝?’吾人以智慧深思,啼泣既不能令死者复生,莫若强忍悲痛,行利益亡者之事。倘不能忍,亦应避至他处举哀,以免病者听闻。据云:随侍者悲啼涕泪,于临终人而言,犹似雷声冰雹。最恰要者,应鼓励病者念佛,并为其助念,令病者心念贯注于佛号。

  一在家居土,平日念佛精进,曾感得佛现身,往生前数月即预知时至。俟时候一到,自行沐浴更衣毕,召莲友助念,彼时相貌十分庄严,居士亦表佛已现前。讵料,业障突然现前。元配在旁助念,小妾陡然闯入,啼哭不已,摇撼居士身躯。此时,居士之自觉尚未跟佛走,犹执著娑婆,割舍不下,意识遂醒来,谓佛曰:‘放不下小妾!’然其病势沉重,遂不支倒下,面色泛黑,莲友加紧助念,仍无法奏效。应切记:‘往生系平日放下之工夫。’能否往生,端视日常生活是否用心。

  古时有夫妻二人,信佛持斋,鹣鲽情深。一日夫死,妻悲伤啼泣,夫闻此声,心生爱念,神识即随此念投入妻身,为鼻孔中虫。妻悲泣时,自鼻孔堕下一虫,欲以脚践踏,一僧出言阻止。妻惊疑而问其缘故。僧答以:‘汝夫奉持斋戒,本应生天,因闻汝悲泣,致投生为汝鼻孔中虫。’故当冷静三思,自身是否万缘放下?是否予人希望、予人方便?应感恩佛陀安排,不以抗拒心态面对世界。恒不与众生敌对,永不与命运争吵。何以自古以来,念佛者众而安详往生者寡,即因未于心性上下功夫暨临终时错误之处理所致。

  切戒搬动

  人将命终,身不由主,一动即犹如身受拗折之痛。此时,任其或坐或卧,侧卧仰卧,均以其感舒适为宜。若已昏迷而未断气,纵有便溺沾身,亦不宜为其擦拭、沐浴,以免增其痛苦。若搬动致生疼痛,则生嗔恼,甚或堕于毒虫之类。病者气绝后,无谕采何姿势,均勿移动,任其俯卧、侧卧皆无妨。若因病重而插有鼻管、尿管等,见病危即可拔除,但宜细心缓缓抽出,以便助念。插管时极为疼痛不适,但拔出时则不致疼痛,可放心拔取。切不可依世俗之见,谓亡者手足不直,来生将成折肱跛足之人,此乃大谬不然。佛陀入涅槃,即采右胁侧卧,诸修行有得者,多吉祥卧而逝,或坐化立亡。若侧卧坐化,手足必屈,故身躯是否端正,与往生何道并无关联。

  依民俗,人死前须先‘搬铺’,男则搬至正厅右侧,女则搬至左侧,不令其于寝铺断气。殊不知,此举贻害病者甚巨,焉可不慎!然为恐寝室空间狭促,不便助念,可于未断气前移至大厅或方便助念之处。

  身体尚未完全冷透前,应留意亡者面部、身上,勿使蚊蝇叮咬、停留。因气虽绝,体温未冷透,神识尚未完全出离,此际,些微之物触及尸体,亡者仍感痛苦。如佛经所载,阿耆达王福德深厚,应生天界,竟以临殁,侍者挥扇触其面,一念嗔恚,投生为蟒,幸蒙僧说戒救度,方得生天。

  人死时,热气自下而上者,为超升相。自上而下者,为堕落相。故有‘顶圣眼生天,人心饿鬼腹,傍生膝盖离,地狱脚板出。’之说,然切不可屡做试探,倘神识尚未脱离,稍有刺激,即心生烦恼疼痛,对亡者有害无益。故笔者不惮其烦,强调再三,尸体不可搬动,应俟亡者全身冰冷,毫无体温,确已死亡,方可移动。但若有大修行人在场,可以中指指背轻轻试探无妨。

  某次,笔者为一信徒之姑母助念。亡者断气时为俯卧。家属本欲将亡者遗体翻转为仰卧,笔者交代大众,尸身保持原状,继续助念。俟四、五小时后,亡者脸色红润,相貌庄严犹胜生前。笔者因事,先行离去,稍后亡者之子闻讯赶回,进门即嚎啕大哭,边责备在场出家众,草率处理亡者,边搬动遗体。顷刻间,亡者面呈黑气。当知:此刻乃亡者最痛苦之际,所需者为佛号,而非其他不当之举。

  若值如下特殊状况,则不可拘泥,应先搬动再作助念等处置。如:在浴室摔倒,无法爬起,应立即将人抬出。若就诊医院不便于助念,亦须将临终者抬出。此乃极不得已之情况,方采特别措施。

  在温馨、宁静环境下往生

  死亡对患者而言,乃人生之终结,理应严肃看待,给予符合人性之尊重。然在讲求效率,一切分工制度下之医疗机构,往往俟医师判定病者断气后,即由处理尸体之工友,向家属索取病患之制服,并将尸体移送太平间,纵令家属不欲搬动,亦莫可奈何。

  相较于医院森冷之印象及缺乏人性与亲切、温馨之气氛,多数患者均盼望于家中度过人生最后时光,唯以某些疾病(如癌症末期之病患),皆伴随剧烈疼痛,须打吗啡针止痛,但此系管制之麻醉药品,家属无法携回自行施打,类此情形,或可考虑住进安宁照顾(hospice)机构。

  此种机构之主要目的,在令病者之痛苦减至最低程度,并能于温馨环境,安度余生。成立的原因,在为垂死之病患及其家属提供缓和痛苦及支援性之照护服务,对象以病患之家庭为单位,服务过程延伸至丧礼。著重症状之控制及病患死亡前后准备与支援,且为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周七日,由各种工作人员组成之小组,提供全盘卫生服务。其服务重点,特重病者与家属精神安宁,提供各种宗教上之服务,并协助家属料理善后。由于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标准系按患者及其家属之经济能力酌情收费或免费。

  由禁止宗教介入,到各大医院(如:荣总、长庚等)相继设立佛堂、助念室,显示医界已认知:医疗行为非仅科学技术之操作,亦应给予精神层面之关怀。医疗有其极限,而藉由宗教之慰藉,可令患者于安详平静中,跨越恐惧死亡之鸿沟。

  莫为世俗人情误生死大事

  一次,笔者为一年过古稀者助念,其女携子前来,并将幼子推至亡者面前曰:‘妈,您看,这是阿牛啦!’笔者暗想:若亡者尚能识得阿牛,如往昔般慈祥叫唤,又何须劳烦众莲友在此助念?亡者之女即是根据中国传统习俗,排除万难赶回家,见亡者最后一面。殊不知此举非但对亡者毫无助益,反致干扰。与其见最后一面,何若于亡者生前,克尽孝道较为实际。此世俗人情,恐或耽误汝一生大事。是以,临终之际,应令其心平静,莫作种种施为,扰其正念。

  应助念至全身冰冷

  病者气绝后,神识仍在,犹有知觉,需待通身冷透,神识出离,寿、暖、识皆脱离躯体,方算死亡。此时间慢则一、二日,快则转瞬间,就一般而言,多为十至十二小时。故应助念至断气后十六小时,乃至二十四小时,最为允当。

  病者神智清醒时,耶可请善知识为其开示,启发净土信愿,并以‘往生西方如出粪坑牢狱,至清净自在之家乡。’之话语鼓励之,令生欢喜,祛除恐惧。

  若已病入膏肓,无法救治,可尽早出院,于自家或另择静处,全心念佛。亲友当陪同助念,虔诚祈求佛力加被,并告知病者,除见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放光接引外,于任何境界皆不予理会。倘病者业障现前,恶闻佛号或痛苦挣扎,家属应于佛前为其恳切忏悔、持往生咒一○八遍或诵《地藏经》等,再行助念。

  若念佛人临终因病苦而起烦恼,生怨恨、疑惑,当告以:‘玄奘法师临终亦有病苦,乃疑心所译经典或有谬误。菩萨慰以往劫罪报深重,以此小苦消之。切莫怀疑。’务令其于净土深信不疑,方得以超脱生死轮回。

  茹素不杀

  病者饮食,应以素食为主。临终之际,需要有人助念,助念者尽量不食酒肉五辛,因食荤酒,诸佛菩萨不近故。

  无量劫前,有孝女光目,其母生前喜食鱼鳖及其卵,死后堕地狱,经光目持佛名号,做诸功德,始出离地狱之苦。杀生之罪,果报无边,由此可见。弘一大师曾言:

  ‘杀生之人,现生即短命、多病、多难、无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终之后,先堕地狱、饿鬼、畜生,经无量劫,备受众苦。

  地狱、饿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于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报之事。昔日杀牛羊猪鸡鸭鱼虾等之人,即自变为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昔日被杀之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或变为人,而返杀害之。此是因果报应之理,决定无疑,而不能幸免者也。’

  ‘是亦众生,与我体同;应起悲心,怜彼昏蒙。善劝世人,放生戒杀;不食其肉,乃谓爱物。’

  虚云老和尚则谓:

  ‘佛制弟子,若欲行仁,首持杀戒。杀戒若持,轮回自息。’

  ‘杀业之始,无非以强凌弱,或贪图口腹,或因财害命,故有人杀人,畜杀畜等,都属于嗔杀、慢杀。若贪口腹而杀者是属痴杀。然将他肉以补己身,岂君子之所忍为哉?’

  印光大师亦曾云:

  ‘家中常愿吉祥,若日日杀生,其家便成杀场。杀场乃怨鬼聚会之处,其不吉祥也,大矣!’

  ‘凡是动物,皆知疼痛,皆贪生怕死,不可杀害。若杀而食之,则结一杀业,来生后世,必受彼杀。’

  ‘凡属危险大病,多由宿世现生杀业而得。’

  乃至太虚大师亦告诫:

  ‘能不食肉,杀念乃除;能除杀念,慈心斯成;能成慈心,祥和可致;能致祥和,灾厉自无。于是人生仁寿,皆可期于贤圣,世界清净,永能保其安乐。’

  ‘有情肉身皆YIN欲生,全身血肉皆YIN欲种,人若食之增长YIN欲,因YIN欲故愈贪食肉,因食肉故愈贪YIN欲,遂令人身变成畜身!愈YIN愈杀,愈杀愈YIN,妄杀妄死,乱YIN乱生,生死死生,不获解脱。人所食肉,皆从杀来,杀习沿传,杀机时动,遂令杀念不去人心,由微而著,从物及人。炮火弥天,刀光蔽地,人之与人,杀以继杀,尸积千里,血流百川!由人杀人,供禽兽食,杀生食肉,因果如是。因有食肉之人,遂有渔猎、屠刽之者,使人类中有此一类专以杀生害命而图利谋财者,皆食肉之人致之也。’

  众生皆好生而恶死,人类若此,其他众生亦然。既爱惜己命,又何忍伤他性命?五戒首条即‘不杀生’,而前述诸祖言之谆谆,吾人当谨遵不渝。

  唐寒山大师见人娶亲,实则新妇乃其祖母投胎,席上宾客则为其畜养之牛马转世,锅中猪牛鸡鸭皆是其六亲眷属所转生,是以悲唱偈云:‘六道轮回苦,孙儿娶祖母,牛羊席上座,六亲锅内煮。’

  《楞伽经》云:‘为利杀众生,因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唤狱。’而依据经典所云,杀生当堕三途受报,及至报尽,转生为人,尚须遭短命、多病之苦。当代律师广化老和尚即曾现身说法:

  ‘杀生食肉,实是恶业,必当受报无疑也。只是受报要依据杀心的猛弱和杀法的残忍,而各有迟速高下,不能一概而论。其次,杀生食肉后的忏悔修善,亦可以转后报作现报,将重报折轻报。我为了让诸位切实了解杀生食肉的现世因果,不妨现身说法,将我食肉受报的经历,略向诸位宣说。

  我在十八岁的那年,为了抗日救国,走出学校大门,毅然参加抗战行列。幸蒙祖宗福德庇荫,只当了半年上士文书,就升官了,从此在钱粮里面打滚。到我退休出家之前,我在政军两界干的大部分都是钱粮业务之类。俗谚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虽一文不苟取,然而近水楼台,究竟用起钱来便利多了。我有钱就饮酒食肉,造了不少杀业,清夜扪心,颇为不安,因此对金钱发生厌腻。后来出家,不愿数钞票,不愿存钱,实由于此。

  提起我饮酒吃肉的本领来,虽然不大,可亦不小。论酒量,一两瓶高粱酒喝下去,脸不红神不乱。吃鱼吃肉,更是惊人,定坐下来,细嚼缓咽的吃上两小时,吃一二斤肥肉,不叫声腻。我最喜欢吃鸡吃鸭,每餐都吃,怎样吃也吃不厌。一年吃下来,我们究竟吃了多少鸡鸭众生,没有统计过。但有一次,我们驻在浙江定海的溪口。初到之时,这村庄附近各地都可看到鸡鸭成群。我每天都叫房东的大小姐为我们去买鸡鸭,交给勤务兵杀来吃,多则三五只,少则一两只。三个月驻下来,这村庄周围五里路以内的鸡鸭都给我们吃光了。有一天下午,起大北风,我又叫房东小姐去为我们买鸡,她说:“你还要吃!这里五里内的鸡子、鸭子,都给你吃光了,你还要吃!”我猜想是她因为天气冷,怕出门,不肯去买,故用这话来搪塞我。于是我自己带了一个勤务兵,在驻地周围四五里路,打了个转,果然没看到一只鸡鸭。我才知道,我竟吃了这么多的鸡鸭,不禁心里一惊:我造的杀业太大了。民国四十二年,我信佛了,在看过佛经,明白因果之后,我急于勤求素食,冀赎前愆。据我所知,在军中公开信佛,公开素食的,我是第一人。可是内心却大有“后悔莫及”之感。为求一心忏悔及弘法利生,将功赎罪,乃决意出家。也许因此一念之善,我今生造的杀业,幸得将重报折轻报,转后报作现报了。

  民国六十三年端午节的前两天,我在南投莲光兰若的无量寿关中,上午八点钟,开始拜净土忏(这时我闭关已将近二年多了,拜净土忏亦已拜了九个多月)。第一拜拜下去,就觉得身轻起来,向著西方前行,走了不到几步,听到身后有很多鸡鸭的叫声,回头看去,见成千上万的鸡鸭分作三行,追随著我,我沿著它们的行列往后看,约二里多路长,才看到它们的集合场,是在南投车站的大广场上。那里还有牛、狗、猪等一大群在排队静候上路呢!再反观自己,我胸前抱著个鸭子,在叫唤那些众生,一呼一应。我看到这种情形,心想它们来找我算帐了,不禁一惊,如梦初醒。我继绩将净土忏拜完之后,深怕我会生大病,即敲钟声,唤来护关的刘文斌居士,把刚才的情形告诉他,请他好好照料我,在最近期间,不要远离。怎知道,就在当晚于禅房里,平地一跤,跌断左腿。虽经延请中西名医治疗,花费信众钜额医药费,自己受尽无法言喻的痛苦,一切治疗终归无效,致成“跛脚法师”。这就是我杀生食肉的业报。我今向诸位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虽然,我悔之已迟,但望大家以我此事,作为殷鉴,各自警惕。早日戒杀茹素,免蹈覆辙。

  最后我在劝告诸位发心戒杀吃素之外,再劝诸位还须修学净土法门,念佛求生西方,才可究竟离苦得乐。“持斋”和“念佛”,合之则两美;分之则两损。这话怎讲?若持斋不念佛,来生以夙世持斋故,必定大富大贵。古人说:“一日持斋,天下杀生无我分”,何况终身长斋,其福报岂可计量耶?有了福报,固属好事,但是大富大贵之人,十分之九不愿修道,所谓“富贵学道难。”富责中人,不知学道,他的生活必定趋向食、色、玩乐的享受。食则一席千命,色则倚翠偎红,玩乐则歌舞嬉戏。凡是过著这种生活的人士,不难想像到他的将来,必定堕三恶道,这第三世他就受苦了。又若念佛之人不持斋,临终多被业力所障,不得往生,流入八部鬼神中去。这即是持斋和念佛,分之则两损。如果能持斋又念佛,即得现前身心康乐,当来往生西方,见佛闻法证三不退,终至圆满无上菩提。其功德利益,广大如法界,究竟若虚空,无量无边,不可思议也。’

  以上系就因果报应来探讨食肉之坏处,若就科学上而言,人类亦宜吃素而不宜吃荤。印光大师曾言:‘肉乃秽浊之物,食之则血浊而神昏,发速而衰早,最易肇疾病之端。蔬系清洁之品,食之则气清而智朗,长健而难老,以富有滋补之力。’

  癌细胞系于血液呈酸性反应时始行滋生,摄取肉类、卵类、酒类等,虽具极高热量,但将导致血液呈酸性。为中和酸性,保持细胞渗透压的钙会因此减少。倘钙之数量锐减,渗透压即产生变化,镁将自细胞中释出,使细胞老化,此时,附著于老化细胞皱壁中之病原体立即侵入,使细胞突变而致癌。倘能摄取蔬果等碱性食物,无适合癌细胞生长之环境,身体方不致成为培植癌细胞之温床。

  就人体结构来看,人类之消化系统、牙齿、下巴与草食动物较类似,而迥然不同于肉食动物。身为医师之 国父孙中山先生即曾言及:‘素食为延年益寿之妙术,已为今日科学家、卫生家、生理学家、医学家所共认矣!’又云:‘夫豆腐者,实植物中之肉料也。此物有肉料之功,而无肉料之毒。’

  米勒尔医师曾就两只老鼠做实验,分别饲以荤食及素食,结果素食老鼠寿命较长,对疾病之抵抗力及复原力均较强。何以如此?盖因动物被杀时必心生恐惧,致使体内生化作用改变,产生无量毒素。复以不肖饲主为令动物迅速生长而注射各种化学药品,故食其肉者,亦将化学物质摄入体内,再者,动物体内或有寄生虫,或感染疾病,食用之后,反生害处,故知,素食之利必大于荤食。

  金光明沙

  金光明沙系根据密部,持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所加持之土沙。目的即在利益亡者。透过咒力、愿力及心力三者相结合,转变被加持者之心念,助其安度生死大关。使用分量,每次约一指甲之量即可,以其所重者在加持力大小,而非分量多寡。使用时,撒于亡者额头(两眉间上方,约头发与眉毛中间)上。若为火葬,断气前、后,可先撒少许于额上(直接撒,毋须用强力胶固定)。火化后,捡骨毕,装入骨灰坛,将沙撒于骨灰上。若骨灰坛业已密封,可挤少许强力胶于骨灰坛盖上,垂直撒下金光明沙。经典有云:凡其投影之处,皆会放光。历来使用此沙之感应,实不胜枚举。

  土葬时,无论断气前或已断气,皆可撒少许置额上。盖棺后,于头部垂直线之棺盖上,跻少许强力胶,撒上金光明沙。埋葬后,亦同样于头部之垂直线上撒若干,切记,应撒于坟上而非墓碑上。

  对已亡故二、三十年者,金光明沙仍有效力。即使亡者转世投胎,撒金光明沙亦可增添其福报。一妇人为亡故十八载之丈夫撒金光明沙,是夜,其夫于梦中现身,言已得度,语罢身躯向上飞升。足见金光明沙确有不可思议之利益。

  土葬多年,始获金光明沙,为平等心故,欲撒之前,心作是念:‘愿以此功德,回向XXX,以及此处一切无祠孤魂野鬼、法界众生。’以期亡者皆获利益,同蒙超度。使鬼魂不致牵引我等,而无法找到墓地。撒时可边念佛或持往生咒。

  除利益亡者,若有著魔者,亦可使用金光明沙。

  咒轮

  计有三张。分别为: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及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

  咒语为法,咒轮亦为法,乃毗卢遮那佛所说,为佛清净法身,为表重法,不可轻易损毁或火化。

  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出自《大藏经》。功用甚大,举凡家中闹鬼、幼儿多病、屋内阴气重、生意不顺、业障深重等,只须将此张咒轮贴于门上,每日由门下通过,即有无量功德。莲花上有一宝塔,临终时置于胸前,其方向为塔尖向上。此宝塔能令一切恶业皆得消灭,决定当得无上正觉,能于现世获福无量,一切善根皆得圆满,一切魔军皆得调伏,一切众生见者欢喜,有无边功德。

  关于此咒之利益,玆录下文,以供参考。

  ‘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往昔如来已曾演说。善为利益一切众生。诸有闻者决定不退无上正觉。一切佛法当速现前。一切三昧亦当现前。一切陀罗尼法门亦当现前。能善降伏一切魔军。然大法炬。一切善种当得现前。成就六波罗蜜。一切地狱饿鬼傍生阎摩罗界阿素罗众。闻此咒者皆蒙解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永得超越。当来之世。于此赡部洲。众生有于父母不孝顺者。不敬沙门者。不敬婆罗门者。不敬耆旧者。诽谤正法者。诽谤圣人者。应堕地狱者。诽谤诸佛者。诽谤菩萨者。杀阿罗汉者。造五逆罪者。杀婆罗门者。杀牛犊者。抄劫窃盗者。故妄语者。不与取者。邪YIN者。两舌者。粗恶语者。轻秤小斗者。强夺财物者。负言背信者。匿他财物者。一切恶业所摄者。彼等众生闻此陀罗尼。若读若诵若受持。若佩身上若书衣中。若置幢上若书夹内。若书素叠及墙壁牌板。乃至见者闻者及影中过者。或与执持咒人暂相触者。彼等众生由斯陀罗尼大威力故。决定当得无上正觉。能于现世获无量福。一切恶业皆得消灭。一切善根皆得圆满。一切魔军皆得调伏。一切众生见者欢喜。一切众生恭敬尊重。国王大臣及诸眷属见者欢喜。口所出言闻者皆信。手脚柔软。音调和雅。离于贫穷。不受世苦。毒药刀杖火灾等难永相去离。师子虎狼诸恶禽兽不能为害。无劫贼难。无旃荼罗难。无魁脍难。无罗刹鸡。无恶鬼难。无邪魅难。无毒蛇难。无疫疾难。乃至一日病二日病三日病四日病。疟病常病眼病。耳病鼻病舌病口病。齿病唇病喉病项病。手病背病腰病脐病。痔病痢病髀病脚病。疔病肿病班病肚病。疥病庖病癞病癣病。头痛病偏风病。如此病等悉皆除灭。不盲不聋不哑不偻。临命终时心不散乱不失正念。一切诸佛当来现前安慰其人。睡眠觉寤行住坐卧常得安乐。或于梦中见百千万世界刹土。诸佛如来并诸菩萨前后围绕。此陀罗尼有如是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力。

  以香花供养此陀罗尼轮。即供养十方三世三身诸佛。及一切如来全身舍利。同样不异。若久能持诵。其福德不可较量。又不择时日。不限斋戒。昼夜六时诵此陀罗尼。所求之事皆得成就。增长善根。获无量福德智慧。’

  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出自《大藏经》之密教部,此系梵文,意即‘决定往生净土’。此咒之殊胜功德,可由下文得知:

  ‘用纸帛等。书此真言。置亡人尸上。或骨上。甚妙。故偈云。真言梵字触尸骨。亡者即生净土中。见佛闻法亲受记。速证无上大菩提。

  经言。若有众生。其造十恶五逆四重诸罪。数如微尘。满斯世界。身坏命终。堕诸恶趣。诵此真言。加持土砂。一百八遍。散亡者尸上。骨上。或墓冢上。彼所亡者。若在地狱。饿鬼傍生。修罗等中。以此真言神通威力加持土砂之力。应时即得光明及身。除诸罪报。往于西方极乐国土。莲花化生。更不堕落。直至成佛。

  准上所言。由持明者发心之半面工作。即能令彼十恶道鬼。同生西方。其殊玄特妙。更超过净土门中之由“信愿行”三法。乃得生西。为更妙上加妙矣。自然更难令人生信。予近有一事。略可证明佛说之不虚者。略志如次。

  癸酉九月。有川西资中县老友。郭李良君等多人。迎予赴县说弥陀法。彼有商人乔姓。先即赞叹欢喜。乃予因他友预函来访。迟期七日成行。而乔死。予闻悯之。非助生西土。不足以答其赞佛之雅意。为彼持上咒。咒碎米。令撒于墓上。而闻者兴起相索。就中有郭君之胞侄女。适姓唐。其夫为科举中人。早死。唐郭氏。持咒米撒其夫墓即日返。遇彼宿信之瑶池教佛堂中。有人放阴问事。彼被术者云。兹过某处。见一人如唐大老爷。但何以服僧衣。戴僧帽乎。而且独作悲啼状者。术者令询之。据答云。困我半生并无特恩于妇。今乃为我,作大提携。感激而悲耳。并嘱之曰。汝千万为我带个口信。修持门中。毕直求生西方。是真不误。不可他修。聊以报也。(因其妻信瑶池教故)唐郭氏闻之大喜。彼即长素念佛矣。有发救亡胜心者。宜依予法。多咒碎米。令多人持撒于冢。及祖坟。普令生西。同成正觉。予于彼咒。并无传承。亦未专修。只每日早晚供佛时。必诵七遍。或三遍而长持耳。’(录自《佛学半月刊》五卷二号及《应用唯识学决定生净土论》)

  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出自密部,其功德威神不可思议。新亡眷属或一切亡灵,若得此咒轮加持,敷盖胸部,决得灭罪离苦,顿超六道,往生莲邦。

  此三张咒轮放置顺序并无明文规定,然一般多先放置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次放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而以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置于最上。放置时,三张重叠即可,不必参差或摊开成扇形。

  如欲土葬,尚未更衣即可先将三张咒轮置其胸前,如此便有无量功德。倘未气绝,而已行助念,亦可先放,俟助念二十四小时,衣衫更换毕,仍置于胸前。

  拟采火葬者,于盖棺前应先将咒轮取走,垂直对胸部,置放棺盖上,用一稍有重量之物压住,使其固定。火化时,此三张咒轮须取走,等火化后,撒完金光明沙,再置咒轮于骨灰上。亦即,此三张咒轮系置于骨灰坛内。若亡者已往生多年,骨灰坛无法打开,可征求寺院住持同意,将咒轮放置于骨灰坛上,以保鲜膜或他物固定,俾不被吹走即可,唯固定物以透明为宜。

  往生被

  往生被又名‘陀罗尼被’。其来源非出自《大藏经》,而系明季密宗盛行,金刚上师为慈悲救世故,集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书于布帛,犹似坛场、《藏经》,倘经加持,其效力更不可思议。将此被覆盖亡者遗体,能令其消业灭罪,阴间众生见之为一片光明,可免亡者遭宿世冤家、魔障损恼。此物虽极珍贵,然当时市井并无流通,李炳南老居士曾言:‘(此被)或由藏地传入,但知于前清时代,二品以上王公大臣命终之后,由朝廷敕赐,而普通官民不得擅用,今则无禁矣!’

  陀罗尼之真实境界,字字句句皆诸佛无相法身,唯佛与佛能知,然其威神力,则可普被众生。

  往生被色泽为金色,展开约比人高,使用时须盖对方向,有‘南无阿弥陀佛’字样者在上。一般而言,只须盖至胸部即可,不必从头覆盖。又市面流通之‘莲花被’,仅上印莲花图样,并无加持力,其作用在看似美观庄严而已,与往生被大不相同。若病者坚持欲盖莲花被,可在莲花被上加盖往生被。

  此被虽名为‘往生被’,乃系方便之称谓,因其作用非仅限于往生时,即令平日亦可使用,兼有消灾解难之功,甚或鬼魅魍魉缠身,亦颇有效应。近年旅游风气盛行,不妨随身携带,或置放投宿之旅馆,期能快乐出门,平安回家。缠绵旨病榻,饱受病苦者,亦可使用。

  请回之往生被,平日应折好,安置腰部以上之佛桌、抽屉,或择佛堂、清净处供养,早、晚课时请出,念往生咒二十一遍加持之。

  从古迄今,因盖往生被而往生时面貌安详、脸色红润,犹胜生时者,不可胜数,佛力不可思议由兹益显。若亡者行持精严,生死自在,毋须藉助往生被、咒轮及金光明沙,自是甚佳,然我辈为生死凡夫,既有因缘得知此宝,何妨一试!上述三物(金光明沙、咒轮、往生被)应于平日预先备妥,莫待临欲用时四处求告。

  前已述及,往生被盖至胸部即可,但若死相难看,如:车祸、意外等,死状凄惨,不忍卒睹者,可覆盖至头顶。拟火葬者,在尚未断气时,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咒轮,再盖往生被),俟助念完,掀开往生被,更衣毕,依旧覆盖之。遗体放进棺内,往生被亦随之入棺,直至即将盖棺、火化,方可将往生被取出、折好,俟骨挟放入骨灰坛内,再以往生被将骨灰坛包起,此乃最正确处理方式。唯因避免往生被沾污,可将之折为小块,放入骨灰坛内。但应俟遗骨温度冷却后,始置之坛内,以免余温过高,致往生被损毁。在此之前,应先将三张咒轮置于骨灰上,再放往生被。所投影处,即有无量功德,可超度亡者。

  土葬时,往生被直接盖于亡者身上,盖棺后,再随棺入葬。

  病者临危吐血,或身体溃烂、肝癌,致往生被沾染脓血等,可置于头边或脚后,不可火化,因往生被上有咒轮、佛号,焚毁有过。但下列数种情况则另当别论。

  ◎车祸或意外死亡,整件往生被皆沾染血迹。

  ◎大量吐血,致往生被沾满血迹。

  若不得已而火化,当以恭敬心为之,火化时持念‘阿弥陀佛’佛号。

  往生被不慎弄湿,应另取一新被为亡者覆盖,待湿被晒干,再铺于新被下。土葬时,依此次序放入棺内。火葬时亦按此顺序置于骨灰坛。

  捐赠器官

  所谓‘菩萨一切悉舍’,吾人临终是否可将色身各器官,捐赠病厄之人,或留作医界实验?据印光大师所言:‘念佛之人,若已证道,则临命终时,任彼刀割香涂,了无动念之事,则无所谓为损益也。若只有修持之力,未能到业尽情空地位,则临终得人助念,即可决定往生。若遇无知眷属,预于未死以前,为之洗沐换衣,令其搬动受苦,纵不受苦,一经搬动,心便不能归一于佛...便与佛不相应,欲得往生,莫由也已。’

  至于医学界之‘死亡基准’有四:

  1、全身死亡:俗谓‘心脏死’,乃传统医界所使用之基准。当病者无呼吸、心跳停止且无角膜对光反射(瞳孔涣散、放大)谓之。

  2、无法回复意识:病者绝不能回复意识。此基准内容较为模糊,故不被采用。

  3、脑上部死亡:患者呈现无思考力、无理性及无自我意识之状态。此基准内容亦模糊,故不被采用。

  4、全脑死亡:此即所谓‘哈佛(Harvard)基准’,乃哈佛大学请专家于一九六八年拟定,其认定死亡之标准包括:对外部刺激完全无感觉、无呼吸运动、无反射,且于间隔二十四小时所作之脑波检查,呈现几乎平坦之脑波像。此时,脑虽已死,但其他器官,如肺、心脏等,皆可以各种方式使其功能继绩维持。若欲移植器官,则须在此时进行。

  倘修行功深,于色身毫不执著,将可用器官捐赠所需之人,乃菩萨行径,确值吾人赞叹,但须认知,捐赠器官乃于气绝而体温犹存,且未施打麻醉剂之情形下,将该器官生生取下。读者诸君倘能于临终之际,任刀割针剌而无动于心,自可行菩萨道。若以一念慈悲,临终之际因疼痛而口不能言,致生嗔心,堕地狱,岂非有违初衷?

  或谓曰:‘佛教徒执著色身如是,焉得慈悲之旨?’细究之,此非发心与否,而系能力问题,能力可及,自不待言。能力不及,何若安详往生,至极乐莲邦修学成道,斯时神通具足,又可以善巧方便,广度众生,远较捐赠器官,所救度者仅少数几人更胜。

  安乐死

  植物人是否应施行安乐死?此问题争议颇多。据《瑜伽师地论》所载:‘由能执受诸根大种识故,令彼诸根大种,并寿并暖,与识不离身为因而住。’植物人六根虽未能正常运作,但仍持续生命现象,即表其对色身、亲情强烈执著,取走维生系统,无异杀生,且其与家属业缘未尽,以人为方式,强迫结束生命,此未了之业缘,自必留待来世。故应俟其业报已尽,自然死亡为宜。若病者耳根未完全失去作用,可以言语沟通,令其放下诸般执著,或为其助念。

  第五章 助念

  助念之意义

  众所皆知,五浊恶世,苦恼无量,世寿既尽,谁不思舍此秽躯,投生清净庄严之极乐圣土?阿弥陀佛于无量劫前,为法藏比丘,即于世间自在王佛前发四十八大愿,成就西方极乐世界之殊胜庄严。十方众生,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但闻其名,发菩提心,至心信乐,欲生其国,乃至临终,十念求生。又言:‘一心念我,昼夜不断,临寿终时,我与诸菩萨众迎现其前,经须臾间,即生我刹。...若有宿恶,闻我名字,即自悔过,为道作善,便持经戒,愿生我刹,命终不复更堕三恶道,即生我国。若不尔者,不取正觉。’往生西方,不但神通自在,与诸上善人俱会一处,且永脱生死轮回,无有众苦,但受诸乐。

  极乐世界固具种种庄严,但并非人人皆得往生,何故?缘命终之际,毕生所为,历历在目,业力强者先牵,恶业重,下三途;善业多,生人天。念佛工深,方得往生西方。《地藏经》:‘是阎浮提行善之人,临命终时,亦有百千恶道鬼神,或变作父母,乃至诸眷属,引接亡人,令落恶道,何况本造恶者。世尊,如是阎浮提,男子女人,临命终时,神识惛昧,不辨善恶,力至眼耳,更无见闻。是诸眷属,当须设大供养,转读尊经,念佛菩萨名号。如是善缘,能令亡者,离诸恶道,诸魔鬼神悉皆退散。世尊,一切众生,临命终时,若得闻一佛名,一菩萨名,或大乘经典,一句一偈。我观如是辈人,除五无间,杀害之罪;小小恶业,合堕恶趣者,寻即解脱。...若有临命终人,家中眷属,乃至一人,为是病人高声念一佛名,是命终人,除五无间罪,余业等报,悉得消灭。是五无间罪,虽至极重,动经亿劫,了不得出。承斯临命终时,他人为其称念佛名,于是罪中,亦渐消灭。何况众生,自称自念,获福无量,灭无量罪。’助念者,助彼往生之念。恐其愿力不胜,故须助之;且因病人心力孱弱,即令平日以念佛为事者,亦须仗人助念,方能相继长念,更遑论素未念佛者!此时,若得善友开导,则欣厌心生,贪爱情息。耳闻佛名,心缘佛境,自可与佛感应道交,蒙佛接引,往生莲邦。

  人即将亡故,听觉为诸根中最后丧失者。《楞严经》亦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是以病危之际,以助念佛号,最能令病者安详往生。

  饬终助念,不唯利益亡者,兼且自利。一者,增长善根功德;二者,由玆获众多阅历,以为自身法戒;三者,我为人助念,来日,他人亦为我助念;四者,彼因助念而往生西方,以此善缘,他日,彼亦侍佛前来接引。是故,若闻人临终濒危,当慨然前往,安慰劝勉,为其助念,视彼为己,心不疲厌,始合慈悲度众之旨。

  世出世间诸法,皆随因缘而得成就。以病者了生死之信愿为因,辅以善友助念之缘,一心称念佛名,别无杂想,自可蒙佛慈悲摄受。即素未修净业者,众人异口同音,一句佛号充塞于耳,依随念往生之理,可令彼顿生正信,专志念佛,而得往生。乃至五逆十恶之人,临终地狱相现,倘心生忏悔,专称佛名,亦得蒙接引。印光大师曾言:‘临终助念,譬如怯夫上山,自力不足,幸有前牵后推,左右扶掖之力,便可登峰造极。’可见助念一法,时短功大,修净业者焉可轻忽!

  缘何助念仅单提一句佛号,而不诵经持咒或称观音名号?盖梵语‘阿弥陀’,意即‘无量光、无量寿’,无量光即消灾,无量寿即延寿,倘虔诚唱诵,求佛力加被,若寿未尽,自可消灾延寿,病体痊愈;若寿已尽,当蒙佛接引,安详生西。念经既比念佛吃力,且不能如念佛毫无间断。若念观音名号,则无求往生之心,若寿尽则徒然误事。故临终助念,当以‘阿弥陀佛’四字佛号,最为简便易行。且命终之人气息孱弱,心念不易集中,故字数愈少愈好

  助念应备物品

  1、设置临时佛堂:桌子一张,上铺黄布或黄纸,置三尺大西方三圣或弥陀像,钉挂或置于桌上皆可,高度以不低于腰部为宜。方位以病者得见为原则,不拘何方。因屋宇方位各异,十方原不分东西南北,有佛像即为西方,但病者脚底不可朝佛像。若限于场地,病者无法得见佛像或病室不洁,可将佛像供于净室,每日请至病者面前,令其熟视一、二次,以为亿念。

  2、供佛物:卧香炉、莲花灯一对、香(以不含化学香料之上品沉香为佳,不可间断,亦不可过旺,致空气混浊,影响助念)、清水一杯、鲜花、水果等。

  3、引磬二把:以备换班之用,然音量不可大于念佛声。

  4、念佛机、四字佛号录音带或佛号镭射唱盘(CD)。

  5、金光明沙、往生被、咒轮。

  6、椅子:依助念人数酌量预备。

  7、助念通告、回向文:以大字书写助念通告及回向文,张贴之,俾令素未参加助念之亲友,知悉助念应遵守事项,并共同参与念佛、回向。

  助念须知

  ●助念对象

  临终之人神识昏迷,若非修行工深,断难保持正念,念佛不辍,故须由亲朋及诸善友为其助念。唯助念时,当征得直系眷属首肯。若病者或家属无正信,见人前来助念,即心生恐惧,或起绝望厌恶之情,坚拒与助念者配合,则难收助念实效。

  家属若已请净众或助念团助念,勿同时邀外道师巫(俗称师公)之流混杂其间,以免妨害正念,又损佛法尊严。若有出家僧众前来助念,家属当代病者顶礼法师。

  助念时,应遵守助念通告所列规定,家属及助念团员均听从团长指导,庶几不致令亡者受堕落之苦。当知,成就一人往生,即是成就彼作佛,功德非小,但坏其正念,令堕恶道,罪愆亦非轻。

  助念之责,重在家属。能情商僧尼净众或助念团前来饬终,自是甚好,倘不能,当由家属一力承担,以至诚恳切,助彼正念,此功德利益甚大。临终最后一念,乃升沈之关键,当令自力之正因、他力之助缘,二者和合,方能感应道交,成就往生大事。

  ●助念者注意事项

  助念者至丧宅,应先面见户长,由其带领入内,以免有物品遗失等情事时遭嫌疑。

  发心助念乃代佛荷担度生重责,亦为来日成佛之因,故须虔敬为之,万不可敷衍了事。视病者若亲眷,态度诚恳平和。

  助念时,力求一心不乱,避免咳嗽、喷嚏或其他杂音,免病者遭惊吓而魂飞魄散。

  病室内禁止闲谈,恐病者因此分心,失却正念。倘有人前来探视,可邀其参加助念,不愿助念者,领至他处招待,以免病者见之,触动情执。

  为人助念,丧家所备茶水,可以饮用,但三餐应自行解决,不可增添家属困扰。助念完,丧家结缘之脸巾、肥皂等可接受,若自觉福德不够,可转供养出家众。红包则万不可收,缘自身为在家众,无法令众生种福田。

  助念毕,返家后应沐浴、洗头,全身衣著换过,方可在佛前做功课。

  助念时,不必一定著海青。若著海青,可准备二件,一件为拜佛、做功课用,一件为助念专用,可免时常清洗。

  按戒律而言,葱、蒜等系植物中之荤食。《楞严经》:‘是诸众生,求三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YIN,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消,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故为人助念,切勿食葱、蒜等五辛。病者若要求饮食,可喂其素食。喂食时,不作闲谈,仍应持念佛号,防病者分神。

  为免邪秽冲煞,助念时可戴咒轮。

  助念程序

  ●排定座位

  进入病室后,先安置佛像、香烛等,一切就绪后,即安排助念人员座位。座位应尽速排定,此举极为重要,若及早排定,可安定病者心情,不致随助念指挥者东张西望。

  ●轮班助念

  临终助念,应以‘阿弥陀佛’四字佛号首尾贯之,其余经咒偈赞,俱为枝蔓,只可于缓时开首念之。若已病势沉重,濒临命终,只须单刀直入,称念四字佛号,以其字少易念,病者随之念、摄心听,皆省心力。香赞、《弥陀经》、赞佛偈、六字佛号可略过不念。若助念人数多,可四、五人一班,分批助念。每班念一至二小时即轮替,助念者方不致体, , 力透支而无法持久,若念久,恐精神不济,心之念力(即光明)减弱。若未至将终,可分三班,头班出声念,二、三班默持。一小时后,由二班接念,头、三班默持。有事者当于默持时处理,值班时,则应克尽职责,不可擅自离去。如此三班相续,佛号不断。若不分班助念,恐大众疲惫而停歇,致令病者,佛念间断。若值饭时,当轮班用餐,勿断佛声。欲断气时,可三班同念。病者力逮则小声随念,力未逮则摄耳谛听,心中默持。或谓:‘念佛当至诚洁净,病者恐无力为之。’殊不知,佛之于众生犹父母之于子女。平日子女固当孝养奉事父母,然于病苦时,父母必不以常仪见责,甚且为其抚摩身体、洗濯污秽。是故,但心存至诚,出声、默持功德并无差别。纵常人,睡时尚宜默念,何况病者?此际,应勉嘱病者悉心持念,由家属代为上香。

  ●助念声调及速度

  诵念时应高低快慢得宜,念佛声太高则伤气,难以持久;太低恐病者听不清楚。因人临终气息急促,心跳加速,助念速度宜稍快。此际耳根虽尚可听闻,意识却渐趋涣散,若速度过慢,难收实效。太快则恐临终者气弱,无法跟念。应令佛号字字分明,句句清楚,使病者声声入耳,字字经心,方易得力。

  ●助念时机

  何时助念为宜?应于奄奄一息时即为之助念,不可至体温全无方行助念,因彼时神识恐已脱离,未能掌握机先,助念恐徒劳无功矣!若太早助念,病者精神犹旺,则助念人力恐耗损过多。因此,应于脉博、呼吸渐弱方行助念。

  ●使用法器

  诵念时,于‘阿’、‘陀’二字时敲打引磬。以引磬声清,闻之令人心地清净;木鱼声浊,故不适用于助念,此就寻常状况而言。若病者神经衰弱,依弘一大师主张,应避免使用引磬、小木鱼,仅以音声助念,最为妥当。以免引磬、小木鱼声音尖锐,刺激神经,反令心神不宁。或可改用大钟、大磬、大木鱼,因其声宏壮,令闻者肃然起敬,但人各有所好,故须先征询病者意见试行,倘未得宜,可随时更改。

  ●以念佛机辅助

  若助念人数少,可播放录音带或念佛机以辅助,但不可仅播放录音带,而不参与助念。录音带之作用在伴念,令助念者及病(亡)者提起正念。因活人具阳气,有心力、念力及光明,念佛时能放光、加持、避邪,而机器音声,鬼神不惧,必以活人助念,方可感得佛菩萨前来。助念者众,往生机率益高。故平日应多与法师、莲友结善缘,临终方不致无人助念。

  又有令病者使用耳机,听闻佛号者,此举甚是不当。助念音量须视亡者脸色而调整,使用耳机,音量不易控制。就诸实例而言,助念若有感应,亡者脸色必转慈和。

  ●助念至何时

  一般而言,断气后应持绩助念八小时,但为确保无虞,可延至十六小时,甚至二十四小时更佳。最正确者为,助念至遗体冰冷,毫无体温,方表神识已完全脱离。若未足十六至二十四小时,即仓促盖棺,倘有回阳现象,岂非于无知之下,置人于死地。捡骨时,偶值尸骨为俯卧者,即因回阳时挣扎所致。为免此悲剧,切勿急忙盖棺、安葬。

  或以为既已断气即告死亡,诸根不再作用,助念有何助益?然则亡者气绝多时,遇亲人赶至而流泪之情形俯拾即是。吾人眼见为死亡,实则仍在弥留状态。笔者学生之弟因意外丧生,亡故三日后未婚妻前来,原已如木石之亡者竟七孔流血,可见亡者并非毫无知觉,断气后应持续助念,必有利于亡者。

  断气而遗体未冷透前,值班助念者须严禁家属探摸遗体或哭泣,切不可依世俗之见,谓‘不哭,凶星不退。’、‘应趁体有余温,早为更衣’或‘人死不早搬铺、会欠眠床债。’等迷信言论,铸下大错。此时,大众更应发心,提高音声助念,切勿时时触摸亡者,察其身体何处未冷,致亡者起烦恼。除非深谙加持之高僧大德前来,方可探视其体温若何。否则,须待一昼夜,始可谨慎轻探遗体。俟全身冷透,方停止助念,在佛前代亡者回向,往生西方。

  特殊情形

  ●神识昏乱

  临终若神识昏乱,可用棉花蘸大悲水涂嘴唇,即可令神识清明。民初亦有以大悲米水或以大悲咒加持之香灰冲水饮用者,此系融合中国道教思想之故,今以矿泉水盛行,但以大悲咒加持清净、无虫之水即可成大悲水。

  ●昏迷

  一发病即昏迷,甚且耳目二根断绝,苟彼神识尚未离体,助念者当视如清醒病者同等看待,尽忱助念,仍有效验。

  ●中风失语

  若病者平素信愿念佛,临终中风失语,神识昏迷,遇善友助念,其功德利益,不可思议,或有转醒,得闻佛声,则能发起平素信愿。设令昏迷至死,于中阴期间,得闻佛声,亦可忆起平素信愿,即或不能,值善友念佛胜缘,亦能增来世净土之善根。

  ●聋者

  聋人因宿世耳根所造之业,感得此报。其耳根虽缺,闻性不失,故气绝之后,第八意识自然能闻能觉能知,倘得善友助念,以坚固信愿,一意求生西方,亦可感佛来迎。

  在濒死体验中,残障者之神识脱离肉体后,失聪者能听见声音,盲人可看见东西,即可证明,气绝后,第八意识之知觉作用已不受此限。

  ●未及助念即气绝

  病者甫断气,或已气绝未超过三小时,助念者方至,此刻,宜以简明扼要之生西信愿,高声开导亡者,再行助念。缘其断气时,心必恼乱,高声开导,令其知觉,而有所依循。此乃紧要关头,切莫等闲视之。

  ●挣扎嘶吼

  倘临终者因极度痛苦挣扎而吼叫嘶喊,或如《地藏经》所言,阴间众生幻化为眷属亲友,前来接引,令临终人心生怖畏,面色发青等情形时,系冤亲债主缠身,令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为解冤释结,超度其冤亲债主,令自他两利,此时暂不念佛,先取小木鱼持往生咒一○八遍(至少四十九遍),令鬼魂莫近,俟病者意识、情绪稳定再助念。一信徒死不瞑目,由晨助念至暮,双眼未阖。笔者闻讯赶至,见亡者全脸泛黑,乃令一人打木鱼,大众齐诵一○八遍往生咒,笔者亦为亡者加持,未及二十分钟,亡者双眼即缓缓阖上。

  ●恶业深重

  倘亡者生前障人修行、毁坏佛像、经典...等,以其恶业深重故,死相必不忍卒睹。助念时,先为其三皈依,令求忏悔。

  一人生前诽谤三宝,障妻修行,死后面呈黑色,助念无效。此时,宜先代亡者忏悔,持诵安乐妙宝,始为其助念。

  ●堕胎

  某次,为一曾堕胎之子宫癌及口腔癌患者助念。其母前来探视,但闻童声唤外婆,凝神正视,却不见人。故曾堕胎者,应虔诚礼拜八十八佛求忏悔,持大悲咒或往生咒回向冤亲债主,解冤释结已,方不致命终生障。

  ●病苦疼痛

  或有临终,因病苦而疼痛难当,此时应注射止痛剂、镇静剂,免因病苦而无法摄心念佛。注射针剂须发挥止痛作用,但以不伤害脑部清醒为原则。若全身麻醉,病者昏迷,即无法念佛,当谨慎拣择。

  对癌症患者而言,疼痛乃最大苦恼。据统计,末期患者中约60%~90%有癌痛现象。此时,癌细胞多已转移至骨髓,而骨痛乃癌痛中最严重者,此刻若欲念佛,为剧痛所扰,恐已力不从心。所幸,近年医界已研发锶——89之治疗,注射一针可止痛逾三个月,且不伤及脑部之清醒,其中尤以肺癌、乳癌及摄护腺癌成效最著,患者可衡量自身病情,是否接受此种治疗,免因剧痛而无法专心念佛。

  ●回光返照

  助念一段时间,病者或有精神旺盛,病势好转情形,此乃回光返照现象,切莫等闲视之,应注意其变化,恐于二小时内即会断气。

  ●横死

  横死者无法助念,唯赖金光明沙、咒轮及往生被或可得度。此外,楞严咒亦有无上功德。《楞严经》:‘十方如来,依此咒心,能于十方,拔济群苦。...大小诸横,同时解脱。’

  生死事大,人命无常。《大集经》云:‘末法亿亿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故念佛法门,为十方诸佛所护念。临终之际,多有恶境现前,唯有念佛,可消诸魔障。即令病者平素未尝念佛,临终不生反对,即具超升资格。助念者但无躁急狂妄态度,无论男女老幼贵贱僧俗,皆可参与。故知念佛饬终最为方便切要。

  第六章 断气后处理原则

  勿急于搬动遗体或盖棺、安葬

  亡者甫断气,心跳、呼吸固已停止,其神经系统及脑部尚在运作,未全死透,仍处有知觉之弥留状态,即令身躯僵冷,耳识犹在,听闻家属悲泣,自必哀恋难舍,而其身如生龟脱壳,苦不堪言。必待通身冷却,神识离体,方谓之寿终。断气后十六小时,不可移动遗体之说,非出自《藏经》,乃系依据古来祖师大德经验所集,归纳出较能利益亡者之方式。试想:值此命终之际,家属应急于见亡者最后一面、更衣、悲啼,抑或开肠破肚,取出五脏六腑捐赠,令临终者忍受千刀万剐而口不能言之苦,或使之安详躺卧,为其助念。三者优劣立判,自不待言。

  临终固然正念昭彰,然为眷属搬动、哭泣而破坏者,犹如勇士上山,自力虽足,却不堪诸眷属之负荷,终至望崖兴叹。于此气绝而神识未去之时,应力求病室气氛祥和、宁静,众口一心,念佛而已,切莫以死尸看待,致亡者枉受痛苦,心生嗔恨,因此而堕恶趣。今者,家属每于气绝即送太平间、殡仪馆、盖棺、安葬,或抚尸哀号、搬动遗体,强令正寝、沐浴更衣...,此诚乃落井下石之举。

  前哲言:‘三七犹有余识。’儒教亦有断气后三日,始行大殓之礼。古来回阳者,不胜枚举。吾人虽不望其复生,但唯恐造成不幸,应避免上述不当举动。

  遗体视气温不同,处理时效亦互异。严寒之冬季,遗体于七日内尚未变色,未满七日,举行火葬,恐其回阳,须满七日始可盖棺、安葬。炎热之夏季,经一对时即诸孔流血,七日之后必已腐烂不堪,故虽未满七日,烧亦无妨,唯至少应候三日方可盖棺、安葬。苟有重症亡者,死前即已发出恶臭,于此情非得已状况之下,应待断气一日后,尸身冰冷,再行盖棺。

  断气后,切忌冷冻遗体或施打防腐剂,若天热,恐尸体发臭,可以冷气、冰块令室温降低,或使用冷藏棺。

  至于大修行者、高僧大德,多于四十九日后方火化。以其平素修持得力,遗体不致如一般凡夫迅即腐臭。于此七七之内,由徒弟念佛做功德,增其品位,而无率尔盖棺等情事。又为恭敬故,勿抬棺柩自大殿或塔下过。

  勿拜脚尾饭

  某次,笔者应邀为一老菩萨助念。良久,老菩萨仍未断气,摇手表示:‘太热!’,又经数小时,笔者问:‘是否已见佛?’彼点头示意。又问:‘佛在何处?’答:‘外面。’将往生之际,右手频指脚底。家属问:‘是否脚痒?’老菩萨摇头否认。其时已呈昏迷状态,口不能言,唯指脚底,竟忽尔清醒。笔者问:‘菩萨,何以未往生?莫非未见佛?’答:‘佛身硕伟,于门外放光,惜以子孙拜脚尾饭,阻挡出路,致无法迈步向前。’

  拜脚尾饭之典故,源自明季。一犯人之妻携饭一碗、鸡蛋一枚及筷子一双前去探望。至刑场,其夫已遭处决。因未备香炉,遂以饭碗为炉,以筷子为香,于脚尾祭拜,告慰亡夫。后世遂有拜脚尾饭之俗。细思之,亡者未必为犯人,何以必定沿袭此俗?由上述实例,即可得知脚尾饭非但无益于往生,且可能反成障碍。

  勿焚化冥纸、往生钱

  世谓:‘中国穷困,由斯三火所致。一曰灶火,二曰菸火,三曰烧纸火。’灶火者,以中国人重美食,每逢节庆即宴客聚餐,所耗不赀。菸火者,指鸦片遗毒。烧纸火者,即焚烧锡箔冥纸。

  子孙为免亲人亡故后遭受困厄,焚冥币供其花用,此固一片孝忱,然并不如法,全系以自我主观之幻相,妄以人道形式加诸鬼道。须知,凡以货币金钱流通之处,必生痛苦,必充斥现实、斗争、杀害、仇视。因金钱令人起诸分别,贫富贵贱于焉而生。既为亲焚化冥币,即是认定亡者无法往生善道。或谓:‘有修者往生善道,自是衣食无虞,无修者未知其趋向何道,倘堕恶趣,不焚冥币当若何?’此种说法非仅平添亡者执著,更容易促使其堕入鬼道。试问:临终执著钱财,岂能往生极乐莲邦?

  以因果论而言,人死未必为鬼。造如是因,得如是果。亡者既未造饿鬼因,焉能感得饿鬼果?即使知其生前所为,恐投生鬼道,亦当依佛法超度之,以念佛、诵经回向其早生善道,何可施以鬼用之物,令其永沦恶趣?太虚大师即言:‘故此种风俗,实与佛法不合,信佛法者,宜速废除!’

  往生钱上面印有咒语,焚毁经像、咒语,其罪业非同小可。印光大师谓:‘世每以往生咒写作圆形,刻而印之,名曰往生钱,多有焚之以济孤魂者。光绪十六年,光在北京龙泉寺,于清晨至三门外,见其夜间放焰口,所烧之纸及锡箔灰中,有二寸厚一叠往生钱,只烧了半边,傥非我见,则佣人打扫,恐一同扫于垃圾中矣!是知烧此神咒之过,无处不有也。有僧放蒙山,用黄表纸及钱纸,内夹一往生钱,折作一头大一头小形,待出生(又称出食)时燃之。至近手,则丢于地,其中每每有字未烧完者,即烧完,而其灰则完全落于地下,岂能无过。此系不慧亲眼见者。故知一法才立,百弊丛生,乃真语实语也。凡事均以虑及久后无弊为妥善,焚经纵有功德,恐无细心之人料理,则功德事反成罪过事,况未必真有功德乎!’

  一、两千年来,大、小乘之争,犹未消弭。小乘诽谤大乘,大乘鄙视小乘,迄今未歇。中国人善开方便,亦颇能圆融,然往往因方便太过,遂失佛法原貌。以烧往生钱而言,即大乘广开方便、滥用开缘之实例。实则佛在世时,并无往生钱。《大藏经》亦未见记载,乃纯系中国人自创。若焚化往生钱,即可助亡者往生,佛陀于其父净饭王临终,即毋须告以念佛求生西方。且佛在世时,并无纸张,一切记录系书写于树叶上,至佛灭度后数百年,始见文字记载,既无纸,何来‘往生钱’?

  诸莲友于焚化冥币、往生钱之前,应先探究其源由。后汉年间,蔡伦以树皮、破布等物为原料发明造纸术,缔造社会文明,贡献人群至伙,但以普遍传授制法,致生产过剩。纸商遂打造冥币,复诈死于无底棺,由其妻趁无人时,送予饮食,又连烧冥币三昼夜,继而向邻舍伪称:‘人死焚冥币,可买通阎王,活命还阳。’此计奏效,愚民信以为真,凡值婚丧喜庆、或遇病苦、或逢忌辰...,皆焚纸钱,以祈平安,沿袭至今。此本为古人促销之诈伪诡计,今人岂可被古人之伎俩所欺?

  目下通行世界之金融货币,必有定额、定规,由政府统一发行,伪造者当受法律制裁。今之冥币,但随厂商不同,形式大小互异,岂非令人莫衷一是?且未闻系何方神明交付监印,唯凭厂商随心所欲,何足采信!

  往生系依阿弥陀佛本愿,念佛见佛。若视焚化冥币多寡,决定是否往生,往生岂非富者之专利?佛法主张心法,即心即佛,当相即道,见处即真。今人做法,多重表象,大违佛教本旨。须知此举仅徒费金钱,于亡者毫无实益。何若如法念佛、做功德较具意义。

  勿烧纸扎冥具

  焚化纸扎之房屋、汽车、电器用品...等,与焚烧纸钱如出一辙,系子孙孝思,欲令亲于冥界生活优渥所衍生之习俗。此系以阳间观念强加在亡者身上。但佛教尚理性,详加探究,烧纸厝,是否烧所有权状?汽车无油,如何行走?有电视无电视台,如何观赏?有冰箱无电力公司,如何使用?诸如此类,冷静思考,即知此举无甚意义!

  勿悲泣痛哭或触动尸身

  依据本省习俗,人甫断气,家属即摇撼尸身,失声悲啼,或披发赤足前来哭灵,奔丧时须一路哭进丧宅(哭路头),或请师巫之流吹吹打打,令存、亡二者皆不得安宁。前已述及,神识未去而碰触遗体、悲伤啼哭,适足以扰其正念、增其眷恋,万不可顺任一己哀伤,行不利亡者之措施。纵令哀恸逾恒,亦当暂避他处,以免障碍亲人往生西方。此际为神识升沉之重要时刻,应当给予宁静、安详之环境,令亡者心无挂碍地往生。

  废除传统仪节

  死亡乃人生大事,自古以来,即因环境及人为因素,衍生诸多繁文缛节。今乃资讯挂帅之世纪,于死亡一事,应以庄严肃穆、简单隆重且合于时宜为原则,免遭食古不化之讥。下列传统仪式,应配合时代需求,予以废除,但此俗例已行之多年,倘家中其他眷属不愿废除,则不宜过于坚持,致家庭失和。

  1、接棺:以一斗米及细竹圈捆上稻草,点燃后,尾随棺木泣曰:‘收租回来了!’此为抬棺者为赚取红包所设,既无意义,兼且污染环境。

  2、乞水:孝眷远至河边,向水公水婆乞取河水,为亡者清洗。目今家家户户皆有经消毒之自来水,实毋须舍近求远。

  3、辞生:大殓时,师公祝祷:‘吃一口豆,子孙活到老老老;吃一口豆干,子孙做大官;吃一口鱼丸,子孙中状元。’此为世间人凡事求平安、吉祥之举,可谓‘自我安慰’,并无实质效用。

  4、披麻戴孝:农业时代,以麻布表朴素,居丧期间,不事妆扮,以示哀思,今宜以素服代替。戴孝章,以区别亡者性别。亡者为男众,孝眷不论男女,皆戴孝于左侧,反之,则一律戴于右侧。目下,眷属辄以自己性别为准则,实令人啼笑皆非。

  5、戴头圈:因亲亡故,无心整饬仪容,发长即以稻草为圈,系于头上。女众为防雨,将置物之麻袋折叠,以为头罩。此即孝眷顶戴头圈、头罩之因由,及今视之,已无必要。

  6、著草鞋:古代本以草鞋为惯常用具,且可防滑,今者鞋店林立,各类鞋履一应俱全,何以必退而著草鞋?

  7、哭丧棒:古代交通不便,孝子四处报丧,恐不胜跋涉之苦,遂以棍棒助行。今日传讯业兴盛,以电话、电报、信件...,即可报丧,故哭丧棒已成虚设。

  8、梅花球:居丧期间,无心问事,遂塞耳不闻,后人取其用意,以梅花球二枚附于孝帽,象征哀思之情。时代变迁,此物已不合时宜,徒具形式,当思改良。

  9、撑伞送葬:子孙手捧牌位,为亲送葬,尚有一人在旁撑伞。此系明末遗民,誓死‘不顶满清之天’,遂成此仪式。今者几经改朝换代,自已不具意义。今人则误以为鬼怕阳光,已大违原意。

  第七章 如何利益亡者

  荐亡有何作用

  俗云:‘人死不能复生。’系就一期果报之色身而言。其神识并未死亡,而随业力、念力及习气,转换为另一生命形态,此即吾人所谓‘轮回’。气绝至投胎前,为善恶未判之中阴阶段,亡灵觉受力尤胜生前,倘家属于此七七期内,为其广修众善,造诸功德,令亡魂得闻佛法,心生忏悔,自能减轻罪业,免沦恶趣。或有人以为:‘人死为鬼,此事实既无法改变,何须超荐?’殊不知,人死未必为鬼,乃随其业力招感,而投生于六道,如是流转不息。是以但能归命三宝,修善断恶,受行法戒,志心净土,自可顿超三界,了生脱死。倘能至诚念佛,回向亡者,可令未往生者得往生,已往生者莲品增上。

  亲眷亡故后,家属宜节哀顺变,依循佛法,令亡灵得度。莫依俗见,行无谓仪式或耗费,既无实益,又增其贪执。可于举办报恩精进佛七、梁皇宝忏、三坛大戒、水陆法会等道场,立牌位拔度,或恳请高僧大德于早、晚课时,回向亡者罪障消灭、往生佛国。

  倘火化后,遗骨变黑,若非久病服药所致,即表示亡者恶业深重,助念无效,应立即为其超度,除前述方式外,尚须为亡者求忏、印经、放生...,做诸功德,祈能转变业力,救拔亡灵。

  超荐之目的,在为亡者祈求冥福,冀其业障消除,度脱生死轮回。一般家属于佛门超荐仪式知之未详,故多礼请出家净众为亡者念佛、诵经或拜忏,使其体悟佛法真谛,放下诸般执著,往生西方。即令未能生西,亦可免堕恶道。倘已堕恶道,亦可增添福报。如本应投生为牛,以超荐功德,或可投生为人。倘已出世为牛,以此功德,亦可改善境遇,饮食丰足,免遭劳役或屠宰。

  下列各节为荐亡之方式及家属应具备之观念,宜恪遵无悖,方可令亡者获真实利益。

  作七

  作七之俗源自佛经,据《中阴经》:‘中阴众生寿命七日。’而《瑜伽师地论》亦云:‘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有得生缘,即不决定;若极七日未得生缘,死而复生,极七日住。如是辗转未得生缘,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后,决得生缘。’《梵网经》:‘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亡灭之日,及三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应讲说大乘经律。’《释氏要览》云:‘人亡每至七日必营斋追荐,谓之累七,又云斋七。’作七通常皆礼请法师莅丧宅或家属至寺院作佛事,其余六日,家眷可自行为亡者念佛或诵经。因中阴身虽名七日历一死生,实则,每一动点皆有可能投胎,故应每日为其念佛回向。如周五往生,下周四为头七,下下周四为二七,再下周四为三七,以此类推。但做七宜提前一日,即每周三做,原因即如前述,恐其于每一动点皆可能投胎,故提前做。今者偷日陋习盛行,即将七七四十九日易为二十四日,头七、尾七仍为七日,二七至六七则每二日为一七,此法不足取,孝眷切不可投机取巧。民间尚有‘作旬’习俗,每十日作一次,共作四次,今已名存实亡。

  印光大师尝云:‘诸恶业中,唯杀最重。普天之下,殆无不造杀业之人。即毕生不曾杀生,而日日食肉,即日日杀生。以非杀决无有肉故,以屠者、猎者、渔者,皆为供给食肉者之所需,而代为之杀。然则食肉吃素一关,实为吾人升沉,天下治乱之本,非细故也。其有自爱其身,兼爱普天人民,欲令长寿安乐,不罹意外灾祸者,当以戒杀吃素,为挽回天灾人祸之第一妙法。’

  在七七期间,切莫杀生。遗属应以茹素为宜,若无法习惯,亦应勉力为之,至少茹素七日。凡祭祀、供灵或待客,均以素斋代荤菜,此举较放生功德更大。弘一大师即曾言:‘在家人敬神,每用猪鸡等物。岂知神皆好善而恶杀,今杀猪鸡等物而供神,神不受享,又安能降福而消灾耶?惟愿自今以后,痛革此种习惯,凡敬神时,亦一例改用素食,则至善矣。’丧中不用酒肉,此非独佛教主张,儒家古礼亦严禁之,若皇太子居丧饮酒,必载之史书,视为失德。以亲亡故而杀生,令其担此业力,陷亲于不仁,何异弑亲?今人每以食肉饮酒、作乐唱戏为体面,诚乃背道而驰之作为。

  《圆觉经》:‘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

  虚云老和尚亦言:‘三界轮回YIN为本,六道往返爱为基,可见有YIN就有生死,断YIN就断生死了。’所谓‘YIN心不除,尘不可出’,若耽溺YIN欲,则与佛道相违,难以感应道交。是以,丧中家属应断YIN,持守五戒。然亦或有茹素四十九日尚可忍受,断YIN四十九日则形同受酷刑者,此皆因众生习气太重,无法克制。若果真无法断YIN,至少亦须忍耐七日。

  藏人尤重四七及七七,缘中阴身多于四七前投胎,而七七则为中阴身最后之期限,故应扩大举行。

  诵经

  诵经源自佛陀时代,其时无纸张、印刷术,听经闻法采口耳相传方式。佛弟子代佛说法,即为背诵熟记之经文。欲熟记某经,亦须靠背诵,故诵经即成学佛及宣扬佛法之先决条件。于佛前诵经,其目的有二:一者,犹如亲聆佛教,以鉴察自身思想行为。二者,代佛说法。六道众生皆有佛性,诚敬专一诵持佛经,可感得各道众生听闻信受,为亡者诵经,以其灵性较高,或可得度。

  据《地藏菩萨本愿经》所载,地藏王菩萨生生世世救度其母,故此经又名《孝经》。家属可于头七、二七、三七诵《地藏经》回向亡者。

  他如:《心经》、《弥陀经》、《金刚经》等,皆可用于荐亡。

  拜忏

  《地藏经》云:‘我观是阎浮众生,举心动念,无非是罪。’是故,我辈凡夫当时时反省求忏,惕励修行。

  诵经拜佛,为己或代人忏悔,称为拜忏,又名礼忏,始于南朝梁武帝,结集之《梁皇宝忏》。求忏非为规避业报,乃坦诚认罪,誓不再犯。拜忏即在洗涤心垢罪业,获清净解脱。

  目前通行忏法仪轨,系由历来祖师依佛经所成,修忏法获感应者,亦不乏其人。盛行至今者,如:

  1、梁皇宝忏:系梁武帝为皇后郗氏所集,以其后生前嫉妒嗔恚,死后堕而为蟒,苦不堪言,帝遂延揽高僧,搜索佛经,录其名号,共成十卷,为其忏礼。郗氏蒙此功德得度,生忉利天。自古迄今,虔礼此忏,所为所祈者,皆有阴骘感应,为我国流传最久之忏法。

  2、水忏:又称慈悲三昧水忏,唐悟达国师以三昧水洗人面疮,濯除累世冤业,遂依宗密所撰《圆觉经道场修证仪》,辑成此忏法,至诚虔修,可解宿世冤业。

  3、大悲忏:又名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系据大悲咒所作之忏法。

  4、药师忏:又称药师三昧行法,系依《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所作,祈消灾延寿,多礼此忏。

  5、净土忏:又名往生净土忏愿仪,系采《大无量寿经》及称扬净土诸经所成。

  6、地藏忏:又名慈悲地藏忏法,所成年代较晚,凡报亲恩或祈父母冥福,多拜此忏。

  此外,如:金刚忏、八十八佛洪名宝忏、千佛洪名宝忏等,今皆盛行。眷属延僧礼忏,家人亦当斋戒精诚,始能有感,倘能亲自礼忏,功德更形殊胜。

  世俗以诵经拜忏可转为冥钱,供鬼魂于阴间受用,此见不合佛法。诵经拜忏乃在消除亡灵业障,超荐其往生极乐,非愚民迷信之作为。

  打佛七

  《弥陀经》:‘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乱,其人临命终时,阿弥陀佛与诸圣众现在其前。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皆为一切诸佛之所护念,皆得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自东晋慧远大师提倡打佛七以来,经灵岩山印光大师发扬光大,一时蔚为风气,盛行迄今。

  佛七系以一句‘阿弥陀佛’念佛七日,或多个七日。为何以‘七日’为期?盖‘七’为一圆满数字。除《华严经》以‘十’为圆满数,其他经典多以‘七’为圆满数,盖取七七无尽之意。以七日为一循环念佛,谓‘打佛七’。佛七期间,每日除早、晚课外,加诵《弥陀经》、赞佛偈,终日绕佛、念佛、静坐。通常皆设有超荐拔度及消灾牌位,家属可勉力参与,将功德回向亡者。

  《观经》云:‘念一句阿弥陀佛,能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是以亲人亡故,家属当以念佛代替灵前哭泣。超度亡者,应以念佛为主,此乃最切实、最易行且功德最殊胜之方式。惟参加念佛者,应忌食酒肉五辛,果能至诚念佛,必可冥阳两利。

  水陆法会

  施斋食供养水陆有情,以救拔诸鬼之法会,凡在水、陆、空死者皆可超度。梁武帝萧衍夜梦神僧教设水陆斋,普济六道四生群灵,帝乃披览经论,自行撰集。后仪文散佚,斋会亦告中绝,至唐再兴修设之。今之水陆法会,内、外坛逾八十个,感应殊胜。

  放焰口

  焰口为饿鬼名,其体枯瘦,咽细如针,口吐火焰。以生前悭吝,遂感此报。曾于阿难定中现身,阿难求告于佛,佛乃为说《焰口经》及施食法,放焰口之法事即由此而来。该法会系以饿鬼道众生为主要施食对象;亦为迫荐死者佛事之一。做此法事,可使饿鬼仗佛力得以饱餐,再为彼等宣扬佛法,令其信受而脱此苦厄。即令亡者未堕鬼道,做此法事亦等同代亡者布施饿鬼道众生,仍有功德。

  延请出家净众主持佛事,勿请巫道师公

  出家法师辞亲割爱,荷担如来家业,茹素持戒,精进修行,悲心度众。不若一般外道师公之流,或有家累,或赌博酗酒,本身即不清净,二者相较,功过立判。

  应至正信道场,本乎至诚,礼请法师,始能获真实功德利益。

  一切度亡以虔敬为要

  倘经济拮据,无法做前述佛事,可备四字佛号录音带一卷,子孙齐聚念佛,亦可超度亡者。须知,超度力量之大小,关乎内心虔诚与否。做同一佛事,效果迥异,原因在此。

  家属应任佛事重责

  有家属误认超度、诵经乃法师之任务,既已花钱即可了事,更有甚者,于灵堂前五喝六,赌博玩牌。当知‘各人生死各人了’,由人代作佛事,远不及自身亲作。倘亡者生前未及学佛,由与其有血缘关系之亲属代作,较能引发至诚,若无亲眷遗族,则依与亡者关系亲疏次第代作。

  家属延请僧众主持佛事,所超荐者为亡故亲人,焉可置身事外?若欲得真实受用,家属应摒除荤腥YIN欲,虔诚参与,且应专心致志,莫仅视为具文,照本宣科,敷衍了事。

  破除迷信

  民间咸以服丧为不净,急忙遮盖佛像,唯恐亡者晦气触犯佛祖,家属亦避免造访他人。此乃错误观念,亡灵本需佛祖接引,何须遮盖!

  大陆另有一俗,男子亡故须做一名为‘过渡桥’或‘破地狱’之佛事,女人亡故则做‘破血湖’佛事,此于佛法无据,因为人死未必堕地狱,故毋须将亡灵引至‘奈河’或‘血湖’。

  古代阴阳家有‘回煞’之说,即按人断气之年月干支,推算魂气返舍时间,并谓返舍之日,有凶煞出现。此乃世俗迷信,不足采信。

  民间盛行之牵亡未必可信。家属当尽其所能为亡者做功德、布施,不须牵亡,又徒增情执,甚或为江湖术士诈骗。

  随侍在侧,亲视含殓

  自亡者断气至安葬之前,家属应保护遗体,免受虐待。于殡仪馆诸般作为,应负监督之责。亡者沐浴、更衣、化妆乃至大殓,应随侍在侧,亲视含殓。不可为图省事,将亡者送至殡仪馆即不闻不问。何以故?据闻,某些殡仪馆以极不人道之方式处置遗体。或开膛剖肚,剜取内脏,以木屑稻草填塞;或视同鸡鸭,将遗体吊起,以便冲洗;更有骇人听闻之‘奸尸’事件发生。诸如此类作法,置‘死亡尊严’于何地?孝子贤孙情何以堪?是以,当与殡仪馆执事者协商处理方式,并随时监视其处理过程,方可免不幸事件发生。

  撙节丧葬用度,移作诸功德

  亡灵之升沉苦乐,系诸家属,切勿铺张浪费,为冥器、排场而虚掷金钱,如请五子哭墓、孝女白琴、购置上好棺木、辟建大墓园,乃至歌舞团等,于亡者毫无实益,又增其贪执之事。应节省种种妄费,布施济贫、印造经像、斋僧、买物放生,或以亡者名义作诸功德。据《往生十方净土经》云:‘若以亡者严身之具、堂宇舍宅、园林浴池,以施三宝,此福最多。功德力强,可得拔彼地狱之殃。’故可将亡者所遗财物布施三宝,以资冥福。若逢节令佛诞、忌辰冥寿、周年纪念...等,皆可以庆贺之资,作诸功德,代替一切无益之礼数。

  结论

  《地藏经》云:‘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众罪,命终之后,眷属大小,为造福利,一切圣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故吾人应于生前积极行善布施,将钱财化作功德,莫待百年后由子孙代作。若所做不如法,吾人已做不了主,岂非哀哉!

  为人子女当婉转劝请双亲茹素念佛,所谓‘吃素则不造杀业,兼灭宿殃;念佛则潜通佛智,暗合道妙。’善报亲恩者,非唯现世色身之给养,亦当令其灵性顿超三界为务。亲亡故后,当念佛荐亲。此举非独超拔亡亲,兼可令历代祖妣同沾法利。所有荐亲功德,当回向法界一切众生,以广自他存亡之心量,冥合菩提誓愿,兼可培福。

  某书载及回阳者经历,一美国妇女,心地善良,断气后,神识脱离肉体,至一如茵绿地。草原羊群竟作人语,与其交谈。眼前一片净土,气候怡人。妇人行至水池边,池中游鱼频频致意,以示问候,此美妙情景令其流连忘返,不欲回至人心险恶之现实世界。讵料,于空中惊见医师为自己施行急救,旋即清醒,懊悔不已。是以丧家辄为亡者辞世而悲恸,焉知亡者去处更胜人间。究应存者悼念亡者抑或亡者为存者哀泣,令人大惑不解。

  由前述实例可知,人心善良,临终可感得净土。正、依二报随心而转,念佛必然符合因果。阿弥陀佛意即‘无量寿、无量光’,吾人日日口诵心维,一心求生西方,临终自可感得无量寿、无量光之世界。精进念佛,八识田中种满清净种子,临终随念而至清净世界。

  第八章 设置灵堂

  设灵

  灵堂布置宜庄严肃穆,简单隆重。供奉西方三圣,前面悬挂亡者相片,陈设香炉、水果、鲜花等。亡者灵前以莲花灯,代替民间之金童玉女。祭品宜素戒荤。佛像后面垂挂黄布,再置放棺木,亡者遗体为脚朝外方向,应备念佛机,二六时中不停播放佛号。

  助念时不宜旁务他事,应俟助念完,始设置往生莲位及灵堂或灵桌,朝夕‘捧饭’,此表示,亲虽亡故,子仍按时晨昏定省。

  安灵

  出殡前,莲位及香炉由灵桌移至出殡奠礼会场,奠礼结束,随棺柩至墓地,安葬后,由孝眷捧回丧宅,复安置灵桌,谓之‘安灵’,此时,除祭拜外,或念佛或作佛事,以此功德回向亡者。

  除灵

  七七四十九日或百日,撤除灵桌,并将莲位及香炉安置于祖先牌位旁,谓之‘除灵’。

  合炉

  将莲位火化,亡者名字写进祖先牌位,与祖先同飨祭祀,取炉灰一小撮入祖先香炉,谓之‘合炉’。

  祖先牌位应与家中供奉佛像隔开,然一般住家受限于空间及传统作法,无法如寺院另设往生堂,但尽可能另设一低于佛桌之灵案供祀之,倘实无空间安置二桌,始因陋就简,将祖先牌位安于佛像右侧下方。

  第九章 殓、殡仪式

  入殓

  古代殓分大小,今者多已变通,无严格区分,或皆一并完成,统指为亡者沐浴、化妆、更衣及入棺之仪式称之。入殓时,家属宜念佛,并将此功德回向亡者。

  亡者应著何种服饰并无明文规定,民间以穿皮鞋、高跟鞋,恐亡者神识返舍时,会发出声响,故主张著布鞋,此说并无根据,不足采信。目今殓礼,家属辄为亡者备数套古代服饰,穿戴之后,彷若置身古代,头戴瓜皮小帽,直与强尸无异。此种妆扮,令人百思莫解。既为现代人,生前惯常穿著亦为现代服饰,何以往生反著古装?

  佛教徒入殓,可著平常服饰或居士服,外罩海青即可。殓衣宜用旧者,不宜用新。新衣布施他人,可令亡者得福,应尚简朴,不务奢华。

  佛在世时,并无缦衣,此物系佛法传入中国方创制,非属福田衣,故无固定处理方式,或转赠他人,或遗后代至亲留作纪念,倘破旧不堪,可怀恭敬心火化。

  皈依证及戒牒虽有佛像或师父法相,以其非发恶心焚毁,可采火化方式处理。

  出殡

  殡指大殓后,下葬前之停厝。出殡则为结束停厝,前往下葬。

  殓、殡祭品宜用鲜花、水果、素肴,万不可杀生,缘此祭祀所杀生灵之罪,皆须由亡者承担。倘其人生前已无善根,家属复杀生祭拜之,令其挑此杀业,于亡者实可谓雪上加霜,即亲友来吊,亦应款以素筵,切莫囿于世俗之礼,以为非盛筵必慢宾。即令亲友中或有无法接受茹素观念者,为利益亡者,开吊时仍须用素。

  出殡行列宜简单隆重,不必请五子哭墓、孝女白琴等壮声势,更不宜请YIN歌艳舞团而贻笑大方。应撙节费用,以亡者名义供养三宝、印经、济贫...等。

  第十章 葬礼

  鸟葬

  葬礼依各地习俗、信仰各有不同,约而言之有四,即:土葬、火葬、水葬与鸟葬。此四法由来已久,据《南史》所载:‘死者有四葬,水葬则投之江流;火葬则焚为灰烬;土葬则瘗埋之;鸟葬则弃之中野。’

  鸟葬行之于西藏,作法为弃尸于野,任鸟啄食。遗体送至荒郊后,吹奏一螺旋形法器,秃鹰旋来啄尸。头骨部分较坚硬,恐秃鹰啄食不动,乃以刀刃或石块敲击之,以利鹰食。藏人重往生,冀求灵魂升天,咸认色身填于鸟腹,魂魄亦随秃鹰翱翔而升天。亦有落后地区,设‘弃尸林’,弃尸于林内,任飞禽、野兽食其腐尸。东瀛京都鸟边山,迄至中世,犹盛行风葬。作法为放任遗体风化,其间自必有禽鸟前来啄食。故‘弃尸林’、‘风葬’与‘鸟葬’名虽异而体实同。拜火教沿袭风葬至今,印度孟买某处,为当今世上唯一纯拜火教徒社区,彼于该市内哥拉巴山,设一名为‘沉默之塔’之风葬处。每遇葬仪,该处上空必有秃鹰、乌鸦来集。

  《穷神秘苑》:‘顿逊国...其俗,人死后鸟葬。将死,亲宾歌舞送于郭(郭,外城)外。有鸟如鹅而色红,飞来万万(万万,数量极多之意。),家人避之。鸟啄肉尽乃去,即烧骨而沈海中也。’顿逊为南海古国名。足见鸟葬非行于一时一地,然以‘慎终追远’为务之中国,恐难以接受。

  水葬

  水葬者,顾名思义即葬之于水。作法有二,一为将整具遗体捆以绷带,行宗教仪式,始投之于海。行水葬者,多遵亡者遗愿——愿与大海常存,或为海军亡故于军舰上,或遗体远在外地,不便运回,乃采行之。倘亡者为海军,则将遗体捆扎毕,行军礼始投之于海。证件、遗物交还遗眷。

  另一水葬方式为,火化后,将遗骨磨成灰,撒于大海。亦有将骨灰混合面粉,制为丸状,喂食飞禽、水族者。然骨作面丸,须将骨研成细粉,以罗斗筛之,与面粉无异方可,以免小鱼食之鲠刺于腹。

  土葬

  土葬者,将遗体纳入棺椁而埋之,为中国传统安葬方式。然土葬须具备诸条件,若经济宽裕,略有田产,可葬于自家土地,不与旁人混杂,倘家无恒产,唯栖身公墓、乱葬岗。然每年皆有人亡故,是以年有新冢,如是层层相叠,俟三年五载,恐连墓碑亦难寻获。纵令墓冢犹在,亦难免荒烟蔓草,寻觅耗时。

  土葬须虑及风水、地理。修行工深者,心无所著,所见所处皆为好地理、好风水。然于凡夫,则不可言无。就物理学观点而论,历经风之侵蚀、水之阻隔,所生之影响或改变,谓之风水。如棺旁水路,阻挡孔洞,令棺内缺氧,无法产生细菌或电解物质以分解尸体,致尸身不烂,遂成‘荫尸’。以科学知识,即可解释风水成因。

  一地主之子皆为博士,地理师建议彼等,将双亲葬于某处。彼等斥为迷信,另行觅地安葬。讵料,葬后三载,兄弟中三人相继辞世。地理之说,焉可言无?实则,地理为一客观环境,不识修行者,未能主宰自心,受环境影响自不待言。笔者俗家家人尝求卜,谓祖坟伤及四房。笔者行四,今既出家为僧,何来四房?故倘能致力修行,地理之说,影响不大。

  土葬后,俟遗体腐化殆尽,尚须捡骨。据云,男众喜见美色,故双目先烂;女众多造口业,烂自嘴始,待尸身全烂,须四个月至半年。

  中国人谓‘入土为安’,然土葬讲究甚伙,兼且费钱耗地,入土是否平安,尚待商榷。

  火葬

  印度葬法之一,又作荼毗,意指焚烧遗体,埋其遗骨。佛世前,印度即视此法为正葬。后阿难入定,见群鬼夺尸,知有守尸鬼,是以出家净众亡故采火化,以去其我执。佛涅槃后荼毗,佛教徒遂广泛采行。迨佛法东来,僧皆火化,唐宋佛法兴盛,高人达士亦多火化。唯儒家以此为背孝非礼之举,故宋高宗明令禁行民间。

  火葬于我国未能普遍行之,除儒教影响,另有下述二项因由:一者,以烈焰焚尸,必生剧痛;二者,人既亡故,复以火焚,岂非又死一次。殊不知神识既已离体,色身仅为躯壳,不复感受疼痛。且火葬符合卫生原则,不若土葬者,遗体遭虫蚁咬啮,其窘况非如火化,可一举解决。历代高僧,多行火化,以人之烦恼,系由我执身见为根本,乃至YIN欲等大患,皆由此起。欲了生脱死,求神识得所,不拘僧俗,均当火化。焚之,则知此非我而不复耽著。

  日本、西藏,亦行火化。西藏复有火化修法。视遗体为亡者之罪业,藉烈火净化其染污,转化为智慧之光。印度、尼泊尔等国,亡者不入棺,裹以薄布,以肩舆(小轿)送至火葬场。

  火葬既毋须讲求地理、风水,又省时节约,兼有益于亡者神识之超升。家属可将火化遗骨安置寺院,由出家众诵经超度,兼以早、晚课之薰习,尚能聊种善根,复以讲经、打七及诸法会功德回向之,令消宿业,培植冥福,终至成佛。

  火化后,倘遗骨呈黑色,有二种可能:一为亡者久病,长期施打药物所致;二为恶业过重,助念无效。若为后者,当多做功德、行善布施,回向亡者。

  目下灾祸频仍,客死异乡、溺毙、失踪、空难等,时有所闻。倘因意外,未寻获尸体,应于寺院设牌位超度之。

  基本原则

  生死事大,每值丧事,亲友辄来献策。囿于宗教、风俗互异,所提建议南辕北辙,令丧家无所适从。世风日下,无奇不有,甚或于送葬时,聘清凉歌舞团,大跳艳舞。邪风至此,令人匪夷所思。家属最应把握者,为临终及断气后十六小时内之助念及注意事项,余者虽不免随顺世俗,但宜从简。避免铺张浪费、虚排场面,可将丧葬费用,转作弘法利生、救济贫困之事,以培亡者冥福。

  丧葬事宜,应合情合理,可恭请出家净众指导,或委托代办佛教仪式之葬仪社筹办。一切仪节但求庄严肃穆、简单隆重,于死亡应有正确认识,庶几不致迷信妄为。治丧毕,经书、佛像等当妥善处理,若不用,可与人结缘。

  第十一章 僧伽临终及善后

  病危

  同参道友应悉心照料,如法供应饮食、汤药。病室应保持整洁,焚香以杜绝臭秽。垫褥宜柔软暖和、空气畅通,以减轻病僧痛苦。令其面西坐卧,设弥陀像或三圣像供瞻视。勿与之闲谈他事,应恳切劝其万缘放下,念佛求生西方。

  倘病僧住院,见其病情严重,即尽速出院返寺,准备助念。以免院方无法配合临终处理,致遗体遭搬动,益增亡者痛苦。

  病僧倘有后事交代,宜预先备妥遗嘱,交人保管,俾助念时可专心致志而无挂碍。

  助念

  勿悲哀喧哗、沐浴更衣、移动盘腿等。唯轻鸣引磬,助其念佛。速度快慢可先征询病者意愿,利其随念。将舍报时,加鸣无常磬(即大磬),至断气乃止。倘亡僧为方丈和尚、长老上座、上座法师或他寺退居方丈来驻锡者,应鸣大钟。倘无大钟,则代之以大磬。何故?缘钟磬声可引生正念。

  一切施为应俟助念毕,方始进行。注意事项,前已述及。总之,临终至气绝后十六小时,甚为紧要,此际不务他事,唯念佛助其往生而已!

  入殓

  纵比丘病重,仍禁止女众入寮房,须俟殓毕,方可随喜助念,反之亦然。

  不宜厚殓,应衣以洁净旧服,新衣布施他人,以增亡者之福。一切以简约为原则,不尚奢华,棺柩不宜过好。殓后至少停放七日,轮班助念不绝,此时可用引磬、小木鱼,一律念四字佛号。

  停龛、停棺期间设灵堂,灵桌上铺黄布,供鲜花、灯烛、茶果(每日更换)。晨、午供饭菜,然应于午前供,晚间不供,以合过午不食之旨。即使晚间施食,亡僧灵前仍不供饭菜。

  殡葬

  出殡仪式切忌铺张。

  送葬起灵时,弟子为报师恩,当为师抬龛或抬棺上灵车。倘有多位弟子,可一人捧遗像,余为抬棺、龛。若仅弟子一名,则捧遗像随灵而行。阖寺僧众,送至葬所。

  出家僧众多以火葬为主,禅宗则有荼毗、全身入塔二种方式。

  若为火化,收取灵骨时,可细心检寻,倘有舍利,可取出供养,标明亡僧法号暨生卒日期,以志其修持。

  禅宗之葬法,倘亡僧为住持,则由法缘或邻山尊宿为主丧者,并行入龛、移龛、锁龛、挂真、对灵小参、起龛、奠茶、奠汤及秉炬等九项佛事。

  遗物

  就戒律而言,亡故之比丘僧尼系属十方僧,其遗物任何人皆不可擅取。因其为十方僧,既取自于十方,亦应用之于十方。所遗之物,须做僧羯磨,再行处理。否则,纵令私交甚笃而擅取之,即犯根本大戒。

  出家僧众所遗衣物,究应如何处置,《阿含经》及大乘经典,皆未述及。依笔者主张,海青可火化,袈裟留下,以资纪念,俟残破毁损,再行火化。倘尚堪使用,亦可留给其他法师。

  追荐

  因亡者于中阴时期,罪福未定,可烧香、燃灯续明于塔寺中,七七日内,为其修福,最为有效。逢七应营斋追荐,或诵经礼忏,此谓‘斋七’。此后,逢年节、周年亦当追荐,以尽弟子或晚辈之义,不可谓其已得解脱,即毋须追荐。

  第十二章 往生实例

  往生之征验

  由死时相貌可判断升沈何趣。倘面呈黑色,乃地狱相;青色为畜生相;黄色为饿鬼相;常色为人相;鲜花色为天相。亡故后,由善恶业,其体温后冷之部位,亦各不同。舍报后,通身冷透,热气归顶者,往生圣道;热气至眼、额者,生天道;至心者,生人道;至腹者,生饿鬼道;至膝者,生畜生道;至脚底者,生地狱道。此说固有所据,亦不当坚执全信,平日但能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辅以旁人助念之力,即可证其往生。

  毕生修行,万般放下,无非为求生莲邦。自来往生西方净土者,多有瑞象,诸如:

  1、自知时至。

  2、面容安详,相貌庄严,犹胜生前。

  3、体无恶臭,满室生香。

  4、天乐鸣空。

  5、见佛来迎。

  历来往生者,瑞象不一,唯临终应秉持一原则,即安详最重要。或有荼毗后得舍利者,然以各人修持境界不同,所见舍利颜色亦互异。

  《净土圣贤录易解》详录自古迄今,修习净业得生莲邦之贤哲事迹,堪为净土行人之典范,读者可参阅之,以增净土行愿。

  典型在夙昔

  历来诸祖,深赞净土。身体力行,圆证菩提。幸得人身,当惕励精进,永脱轮回。玆举二例,令众等见贤思齐,当生了办。

  (1)印光大师

  为净宗十三祖。幼随兄读儒书,曾辟佛,病困数载,始悟前非。年方二十一即薙染,于晒经时得读《龙舒净土文》,知念佛往生之净土法门,乃了生脱死之要道,即专心念佛。因念世风日下,非提倡因果报应,不足以挽颓风而正人心。人根陋劣,非实行信愿念佛,决不能了生死而出轮回。故凡请益者,不拘贵贱贤愚,男女老幼,皆以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及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实事实理,谆谆启迪,令深生憬悟。归依者不可以数计,依教奉行,得遂生西者,亦难枚举,且化及囹圄异类。常持大悲水米,救诸病危。俭以自奉,厚以待人。凡善信供养,悉代广种福田,捐助急赈,救济饥贫,印赠经书、佛像,中兴净宗,功难思议。二十九年十月集众选任住持,次月初四早一时半起坐云:‘念佛见佛,决定生西。’言讫即大声念佛。二时十五分索水洗手毕,起立云:‘蒙阿弥陀佛接引,吾去也!大家要念佛,要发愿,要生西方。’说毕,即面西端坐椅上,一心念佛。五时,在大众念佛声中,含笑安详西逝,如入禅定。翌日午后三时入龛,仍端身正坐,面色如生。百日荼毗,得五色舍利珠百余颗,大小舍利花及血舍利千余粒。齿全存,顶骨裂五瓣如莲花。

  (2)弘一大师

  幼颖异,娴大悲咒及往生咒。甫就学,过目成诵。潜心文艺,擅诗词书画、金石音乐,旁涉戏剧,悉臻神妙,名震一时。卅九岁出家、受具戒,从此尽摒所习,以戒为道本,发心扶律,遍搜中外律藏,校勘南山三大部,重兴律学。虽律绍南山,教宗贤首,而行在弥陀,从不谈玄说妙,惟示人以念佛持戒。暮年色力渐衰,知将迁化,尽力弘法,不辞劳瘁。六十后,息心念佛。后示微疾,拒医药及探问,惟专念佛,写‘悲欣交集’一纸,并嘱以‘如在助念时,见我流泪,并非留恋世间,挂念亲人,而是悲喜交集之情境所感也。’在大众念佛声中,安详而逝。荼毗获舍利一千八百粒,舍利块六百。

  除上述二位外,尚有广钦老和尚、李炳南老居土等当代高僧大德,皆盛赞净土法门并身体力行,念佛往生。平凡如我辈者,得见净土法门之殊胜利益,切莫踌躇,当以诸大德为楷模,精进用功。

  第十三章 结语

  预作准备,早积资粮

  弘一大师尝言:‘古人以除夕当死日。盖一岁尽处,犹一生尽处。昔黄檗禅师云:“豫先若不打彻,腊月三十日到来,管取你脚忙手乱。”然则正月初一便理会除夕事不为早;初识人事时便理会死日事不为早。哪堪荏荏苒苒,悠悠扬扬,不觉少而壮,壮而老,老而死;况且更有不及壮且老者,岂不重可哀哉?故须将除夕无常,时时警惕,自誓自要,不可依旧蹉跎去也。’

  死亡乃生命必经之历程,亦可谓生命现象之部分。DL喇嘛尝言,忽略死亡抑或正视死亡,皆不能克服死亡,以其为必然发生之事实。吾人每每为诸事预做准备,虽未知死神何时降临,但知其终必来访,焉能不于事前妥帖预备?

  生死乃意识状态之转换,吾人当常作是念:无常随时会降临。纵今日不修行,明日仍须修行;此生不修行,来生仍须修行。今既闻佛法,应透视人生,作心理建设,当知:一切法不可得,世间无一物为我所有。应将金钱化为功德,切莫将之化为恶业。地藏菩萨对大辩长者言:‘未来现在善男女等,闻健自修,分分己获。’是以布施放生、印经造像、供养三宝、做诸功德,应趁生前及时行之,倘身后由家属代作,所得利益,七分之中乃获其一,此尚属不幸中之大幸。傥家属不具正信,枉做种种无益铺排,而未能如法利益亡者,岂非徒然!佛道乃独行道,我人一切恶业,须仗由衷至诚以求忏,非何人能取代,是故,与其亡故后由家属代作功德,何若生前精进修行,广学多闻,增长智慧,断除烦恼,培养健全之生死观,方免病危抱佛脚之窘境。

  吾人所处乃五浊恶世,具无量苦,而西方极乐净土,乃弥陀愿力所成,具诸庄严。吾人傥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以至诚恳切持念佛名,求生彼国,自可出娑婆,生极乐。平日可备念珠二串,一为一○八颗,置于佛前,方便计数;一为随身携带之小串念珠,自我惕励,随时念佛。万不可以卑劣自居,谓业重,恐不能生。当知至诚念佛求生者,无论根之利钝,惑之厚薄,皆可蒙佛接引,切不可妄自菲溥。倘作是念,即是未能真信切愿,自无从感佛来迎。

  自来修净业者众,往生者寡,其因有二:一为不依佛教,口言净土,心恋尘境;一为未于平日告诸眷属正确临终处理方式,致彼依世俗知见,瞎张罗或更衣哭泣等,反成障碍。是以,倘罹重病,当一心待死,若命不该绝,自能速愈,因为放下身心念佛,最能消业,业消则病愈。否则唯求速愈,若不治亦无由往生,以其生西之志未切也。临终之际,为免眷属处理失当,妨碍往生,平日即应就自己之意旨,嘱咐家属,切莫以谈身后事为不祥而讳莫如深,应令彼等于平日即常持佛号,娴熟正确临终处理,庶不致破坏自己临终正念,亦可使其早植善根。世人遇病及危难,每求神问卜,致杀生害命,诚为不智。当知所有境缘,多由宿业所感,当念佛求忏,自可业消病愈。彼鬼神犹在六道中轮回,浮沉于业海内,何能为人消业?即令彼为有大威德力之正神,较之佛菩萨,直如萤火之于日光。

  或以佛法为超度幽冥而设,视为不吉,此乃庸愚瞽见。《华严经》即载,佛升诸天说法,无量天帝共赞佛法最为吉祥。是以当破除邪见,切勿贪生怕死,应将躯壳看破,专志念佛。当知持念佛名,功德利益不可思议,非仅现世消灾获福,亦可为往生之资粮。临终一念至为紧要,傥念佛工深,八识田中具足佛种,何愁不往生。此外,当力行家庭佛化,家属即可为己念佛饬终,复以净友助念,自可神超净域。

  平日应具足信愿,斋戒念佛,并广结善缘。以临终一念,为后有生因,彼时,病者无始以来所造诸业,聚集显现,此际唯恃佛号为护身浮囊。善友助念,犹似以无数浮囊,系诸颈项,终抵彼岸。若道念不坚,或因疑成障,或无善友助念,岂非功亏一篑!应备电子念佛机、四字佛号录音带或镭射唱盘(CD),病中宜时时静听,或随念、默持,令耳根常受薰闻,可增上净缘,长养莲胎。

  高僧大德临终之际,洒脱自如,自在安详,闻者莫不心向往之,倘能起而效尤,深信切愿,精勤不懈,高登莲品,自可预期。

  某比丘自觉业障深重,无福消受十方供养,意欲还俗,老和尚告以:‘你今年四十五,若以享年七十而论,仅余二十五年。以二十五年赌注极乐世界,无异以二十五元赌注一千亿,为何不敢下注?’该比丘遂打消还俗之念,精进念佛、用功经教,终至见佛,以五十四岁之年往生。幸闻老和尚言,辛苦九年即得丰硕成果。

  实则毋须九年,若坚持对净土之信愿,求生西方仅在一念之间而已。设若有人生重病,自知死期不远,即可摒除诸缘,谢绝亲朋好友探访,关起门来,专心持念四字佛号,并播放‘阿弥陀佛’录音带(或念佛机),二十四小时毫不间断。若有人前来,亦告以念佛。因为探视无助于了生死,反而增添眷恋不舍,不若念佛,于己更有实益。能身心放下,如斯实践,笔者敢以性命担保,此人必可赢得极乐世界。

  临终切要

  ○本段为《临终备览》之纲领和重点,没时间阅览长篇大论者,读此《临终切要》,既可省时,亦可大大获其临终助念之益,有心人切莫等闲视之。

  一、病重时

  1、劝慰病者放下万缘,助其完成遗愿,以免挂碍执著。

  2、若已回天乏术,切勿急救或使用复苏器,以免徒增病者痛苦。

  3、倘已药石罔效,应尽快送回家中,让病者于熟悉环境断气,较为安适,且便于助念。

  4、病者饮食,应以素食为主。

  5、病者宜事前预立遗嘱,俾子孙处理后事时有所依循。

  二、临终至断气后十六小时内

  1、勿令执著者靠近,致生情爱或嗔恨。

  2、病者若大量出血,为防虫蚁爬上尸身,可于病床四脚放水盘。此系防止人之常情,因挥赶时产生恶念。

  3、甫断气勿立即送冰库或施打防腐剂,此作为将令亡人如入寒冰地狱或成守尸鬼。

  4、勿急忙沐浴、更衣。

  5、切勿临床挥捩,或与病者悲凄话别,以免增其执著,应劝其放下、念佛。

  6、勿抚触病者或搬动,姿势应以病者最舒适者为主。

  7、断气后,原有鼻管、胃管等,轻轻拔除,以便助念。

  8、撒金光明沙,覆盖咒轮及往生被。

  9、分班助念,令佛号相续不断。

  10、勿试探彼之热气,后冷于何处,但大修行人则不在此限,可以手之中指指背轻轻试探。

  11、勿拜脚尾饭、塞手尾钱,因亡者未必为犯人,而新台币是否能在阴间通行仍待商榷。

  12、听任亡者断气时之姿势,勿扭动遗体,令其正寝。助念完,若关节变硬或不瞑目,可以毛巾热敷。

  13、勿急忙盖棺、下葬。

  14、勿焚化冥纸、往生钱。

  15、勿烧纸扎冥具,例如:烧纸厝、纸车等,此系以阳间观念,强加在亡者身上。

  16、废除诸不合时宜之繁文缛节,如接棺、乞水、辞生、戴头圈、著草鞋、哭丧棒、梅花球、撑伞送葬等。

  三、金光明沙使用法

  1、使用分量:约一指甲之分量即可。

  2、使用部位:额头(两眉间上方,约头发与眉毛中间)、心、喉、双手(手心)等五处皆可。

  3、功用:凡其投影处,皆会放光。

  4、土葬:

  (1)临终时及断气后,撒第一次(此时不必用强力胶)。

  (2)盖棺之后,于头部垂直线之棺盖上,撒第二次。

  (3)葬毕,于头部之垂直线上撒第三次(应撒于坟上而非墓碑上)。

  (4)亡故多年始获金光明沙,使用前,应以此功德,回向亡者及该处之无祠孤魂野鬼、法界众生,撒时,可边念佛或持往生咒。

  5、火葬:

  (1)临终时及断气后,撒第一次(此时不必用强力胶)。

  (2)火化后,捡骨毕,遗骨入坛之后,撒于骨灰上。

  (3)若骨灰坛已密封,可挤少许强力胶于骨灰坛盖上,再撒下金光明沙。

  四、咒轮

  计有三张。临终时,置于胸前,放置顺序并无明文规定,一般以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置于最上,方向为塔尖向上。

  咒语为法,咒轮亦为法,乃毗卢遮那佛所说,为佛之清净法身,为表重法,故不可损毁或火化。

  1、土葬:临终时置于胸前,更衣时取下,俟更衣完再放置。

  2、火葬:临终时置于胸前,更衣时取下,俟更衣完再放置。盖棺前,应先取下,垂直对胸部,置放棺盖上,以纸镇等物压住,令其固定。火化时应取走,俟火化完,撒过金光明沙,再将咒轮置于骨灰上。

  若往生多年,骨灰坛无法打开,可将咒轮置于骨灰坛上,以保鲜膜或他物固定之。

  五、往生被

  1、作用:此物集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书写而成,犹似一部《藏经》,具不可思议之加持力。阴间众生见之,为一片光明,可令亡者消业灭罪,免遭宿世冤家、魔障损恼。

  市面流通之‘莲花被’并无加持力,仅为‘庄严’而已,若病者坚持欲盖,可在其上加盖往生被。

  2、覆盖方式:以有‘南无阿弥陀佛’字样者在上方,盖至胸部即可,若死相难看,可覆盖至头顶。

  3、土葬:

  (1)未断气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三张咒轮,再盖往生被)。

  (2)助念完,掀开往生被,俟更衣毕,依旧覆盖之。

  (3)遗体入棺,往生被及咒轮亦随棺入葬,但应覆盖于亡者身上而非棺木上。

  4、火葬:

  (1)未断气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三张咒轮,再盖往生被)。

  (2)助念完,掀开往生被,俟更衣毕,依旧覆盖之。

  (3)欲盖棺、火化时,将往生被取出、折好。俟骨灰入坛,撒下金光明沙,摆上咒轮,再以往生被包裹骨灰坛。

  (4)为避免往生被沾污,亦可将之折为小块,放入坛内。唯应俟遗骨冷却方可行之,以免余温过高,致往生被损坏。

  (5)往生被不可火化,因上有咒轮、佛号,焚毁有过。除非整件沾染血迹,方可以恭敬心火化,火化时应边持‘阿弥陀佛’佛号。

  (6)不慎弄湿,应另取新被为亡者覆盖,待湿被晒干,再铺于新被下。

  六、助念

  1、意义:病者心力孱弱,无法相继长念,必须仗他人相助,方能得力。

  2、预备物品

  (1)设置临时佛堂:方桌一张,上铺黄布或黄纸,置三尺大西方三圣或弥陀像,钉挂墙上、置于桌上皆可,以不低于腰部为宜,方位以病者得见为原则,但病者脚底不可朝佛像。若限于场地,病者无法得见佛像,可另备一组佛像,时时请来,令病者瞻视。

  (2)供佛物:香炉、莲花灯一对、上品沉香(不可间断,亦不可过旺,致空气混浊,影响助念)、清水一杯、鲜花、四果等。

  (3)引磬二把,以备换班之用,然其音量不可大于念佛声。

  (4)念佛机、四字佛号录音带或镭射唱盘(CD)。

  (5)金光明沙、咒轮、往生被。

  (6)椅子:依助念人数酌量预备。

  (7)助念通告、回向文。

  3、注意事项

  (1)家属部分

  a、若已延请净众或助念团助念,勿同时邀请外道师巫(俗称师公)之流混杂其间,以免妨害正念,又损佛法庄严。若有出家僧众前来助念,家属当代病者顶礼法师。

  b、参与助念者,应听从助念团长指导,全力配合。

  c、若无法情商莲友前来助念,家属应全力承担助念之责。

  (2)助念团部分

  a、助念前,应征得直系眷属同意。

  b、至丧宅,先面见户长,由其带领入内,以免物品遗失而遭嫌疑。

  c、应诚敬为之,视病者若亲眷。

  d、丧家所备之茶水可饮用,三餐则自行解决,以免增添家属困扰。

  e、丧家结缘之脸巾、肥皂等物可收受,或转供养出家众。

  f、丧家致赠之红包,万不可收,因为在家人,无法令众生种福田。

  g、助念毕,返家后应沐浴、洗头、全身衣著换过,方能在佛前做功课。

  h、如助念时,不必一定著海青。若著海青,可准备二件,一件为拜佛、做功课用,一件为助念专用,可免时常清洗。

  (3)助念时

  a、助念前应先漱口,助念者勿食葱、蒜等五辛。为免邪秽冲煞,可戴咒轮。

  b、病室内禁止闲谈,若喂食病者,仍应持念佛号,以免病者分神,失却正念。倘有亲朋前来探视,可邀其参加助念。不愿助念者,领至他处招待。

  c、以‘阿弥陀佛’四字佛号,首尾贯之。因命终之人气息孱弱,心念不易集中,故字数愈少愈好。速度音调缓急高低得宜,应避免咳嗽、喷嚏等杂音。

  d、应于脉搏、呼吸渐弱时,开始助念。诵念时,于‘阿’、‘陀’二字时打引磬,以其声清,闻之令人心地清净;木鱼声浊,不适于助念。

  e、助念人多,可分批轮班助念。一班最久二小时,恐念久精神不济,心之念力(即光明)会减少;若人少,可播放录音带(念佛机)辅助,令助念者及病者提起正念,但不可仅放录音带而不参与助念,因活人有心力、念力及光明,念佛时会放光、加持、避邪,机器音声则无此作用。

  f、播放佛号录音带,不可以耳机塞于病者耳内,以免音量难以控制。

  g、断气后,应持续助念十六小时,若能助念二十四小时更佳,原则上,应俟遗体冷透方止。

  h、助念完,在佛前代亡者回向。

  (4)、特殊情形

  a、病者临终时若神识昏乱,可用棉花蘸大悲水涂嘴唇,令神识清明。

  b、气绝后三小时内,助念者方至,此时应简明扼要开导亡者生西信愿,再行助念。

  c、临终极度痛苦,乃至挣扎嘶喊,此系冤亲债主缠身,令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为解冤释结,超度其冤亲债主,令自他两利,应先取小木鱼持往生咒一○八遍,俟其意识、情绪稳定再助念。

  d、生前恶业深重、诽谤三宝、障人修行等,死相难看,助念时须先为其三皈依,令求忏悔。此时,先在亡者面前,告知皈依三宝可种下善根,获无量福报,故欲代其在佛前皈依。以下在佛前念:

  我弟子XX代为亡者XXX三皈依。

  ‘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皈依佛,两足尊。

  皈依法,离欲尊。

  皈依僧,众中尊。

  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三称)

  复念:

  我弟子XX代为亡者XXX在佛前求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戎今皆忏悔。’(三称)

  e、临终疼痛难当,可注射止痛剂、镇静剂(以不伤害脑部清醒为原则),以利摄心念佛。

  f、助念一段时间,恐有回光返照现象,切莫误为病情好转,应注意其变化。

  七、如何利益亡者

  1、家属宜节哀顺变,依循佛法,令亡灵得度。

  2、可于举办法会之各道场,立牌位拔度或恳请高僧大德于早、晚课时,回向亡者罪障消灭、往生佛国。

  3、火化后,遗骨变黑,表亡者恶业深重(长期服药,不算在内),应立即为其超荐,并为其求忏、印经、放生...等。

  4、作七

  (1)七七算法:应自往生当日起算,第七天为头七,第十四天为二七,依此类推。

  (2)因每一动点皆有可能投胎,故作七宜提前一日作,并每日为其念佛回向。

  (3)时下偷日之风盛行,但此法不可取。

  (4)七七期间,家属宜茹素、断YIN。祭祀、待客应以素代荤,禁绝酒肉,因祭悼而杀生之罪业,将由亡者承担,不可不慎。

  5、参加诵经、拜忏、打佛七(或地藏七)、水陆法会、放焰口等,将功德回向亡者。

  6、延请出家净众主持佛事,勿请巫道师公。

  7、度亡以虔敬为要。

  8、家属应虔诚参与超度法事,不可委之法师而置身事外。除作七及参加诸法会之外,家属每日亦应念佛、诵经,并将功德回向给亡者。

  9、破除迷信,如牵亡、回煞,或以丧事为不净,而遮盖佛像等。

  10、随侍在侧,亲视含殓,以保护遗体,维护亡者尊严。

  11、撙节丧葬用度,移作诸功德,如:布施济贫、印经造像、供养三宝、铺路造桥、放生...等等,不必请五子哭墓、孝女白琴以壮声势或豪棺厚殓。

  附录一 助念通告

  一、来访亲友及眷属,请遵守下列事项:

  1、务必节哀,万不可在病(亡)人面前哭泣、流泪、与其交谈或触摸其身体、更衣等,以免其割舍不下,无法安心而去,或因疼痛而生嗔恨。

  2、此刻最能表达孝思,于病(亡)人最有利者,即是念佛送终,令其安详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3、助念时,声调高低、速度快慢应得宜,避免咳嗽、喷嚏或其他杂音,以求专一。若未谙助念者,亦请小声随念。

  4、念佛时请保持肃静,禁止闲谈,欲谈论他事,请至他处。

  5、勿焚烧冥纸、往生钱,或抽烟,以免污染空气,影响念佛。

  二、回向文

  愿以此功德 回向XXX(亡者姓名)

  上报四重恩 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 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 同生极乐国

  十方三世一切佛 一切菩萨摩诃萨

  摩诃般若波罗蜜

  附录二 莲位、招魂旛写法时实用汇整表

  (略)

  附录三 示丧、牌楼及挽幛写法实用汇整表

  (略)

  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

  高登莲品 上品上生 功德圆满

  泽在人间 悲愿宏深 乘愿再来

  花开见佛 人天安仰 往生莲邦

  往生极乐 超生极乐 神超净域

  往生西方 接引西方 圆超五浊

  俯谢娑婆 神游极乐 神归极乐

  神归安养 神归净土 神归乐国

  神归净域 往生乐土 土归寂光

  果证菩提 生西现瑞 念佛往生

  欣登彼岸 往生彼岸 蜕然西归

  佛果圆成 见佛证果 果证无生

  悟证无生 非去非来 复来度蒙

  倒驾慈航 入圣超凡 安详舍报

  华开莲刹 弥陀接引 法灯隐耀

  法灯乍晦 慧灯遽晦 成菩提道

  菩提果圆 菩提圆成 佛道圆成

  莲池证果 慧炬长明 炬光永曜

  位登上品 驾返莲邦 弥陀笑迎

  莲开宝沼 归西证果 西归莲域

  远尘离垢 觉行圆满 莲沼映辉

  莲邦永托 念佛生西 慈光常住

  返真莲域 亲近诸佛 天乐鸣空

  护国弘教 慧光溥昭 宏教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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