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因果论蠡测
2014/9/3   热度: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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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 实
内容提要:因果是佛教教化思想的核心之一,也是众多宗教教派和学说共同探讨的重要课题。因果理论提倡者虽不少,但是能如实理解因果律的并不多。中观教义阐述了宇宙森罗万象,是因、缘具足而生起诸法,且其果报是无自性的;因果这一宇宙人生的普遍规律也是缘起的,既是缘起的,就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因果必是空的。中观因果论说明了诸法无自性可执、真空并妙有的中道实相。本文试从中观佛法的因果讨论,指出中观佛法以中道不二思想引导众生理解森罗万有的因果律,以破邪显正的遮诠法去伪显真,从而开示六度万行使众生契入觉道。
关键词:中观学派 因果 中道 不二 实相
作者悟实法师,中国佛学院2005级三论学研究生。
引 论
宇宙万有的现象,都有其生起的原因,并且其生起的原因也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这是古往今来人类共同探索的真理。从中观教义来看,一切宇宙人生现象的生起无非是缘起的无自性。只是凡夫众生无始以来,被无明、妄想、执著,及贪、嗔、痴等烦恼所蒙昧,失去了妙明真心、本净觉体,所以遭受着轮回不息的苦报,不能认识万有是缘起的无自性,不能证知一切现象的发展、变化是真空不碍妙有,妙有不妨真空,二而不二,不二而二的幻现,故不能证得无上菩提。
因果是佛教思想理论的核心之一。所谓一切法从缘生,一切法从缘灭。因果法的缘起,就体现了因果的法则。所以说凡是存在的,都是缘起的,都有原因的,也就是说宇宙间各种事物在生、住、异、灭的过程中,皆有其因果律。在中观学派看来,因果之所以能够撮摄宇宙万物生灭变化的规律,是建立在缘起性空理论基础上的,与其他宗教学说所阐释的因果迥然不同。因为释尊之所以成为佛陀,就是体悟万物皆从因缘而生的原理:"佛种从缘起",[1],并如实地为众生宣示出来。中观教义就是秉承佛陀之旨,纵观世间一切法无一不是相互关系的存在,皆是重重关系的幻网,并把这一真理为众生宣示出来。中观教义才认为学佛者应该在如幻的缘起法中体悟因果,才能彻底通达缘起的因果,才能达到人生的净化,才能从启迪智慧的行为中,达到佛道的圆成。
佛法的根本旨趣是追求解脱。且大乘佛法的出发点,诚如《法华经》所说:
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所谓开示悟入佛之知见。[2]
中观教义正是以般若的正知正见开示众生,目的是令众生转迷证悟,离苦得乐,成就无上菩提。中观又是龙树菩萨解释摩诃衍义缘起性空与中道的甚深法门,所以中观教义重在于观察一切法的自性不可得,体现诸法的实相。故本文要旨在于指明修习中观法门,则一切功德悉皆具足。如《大般若经·一念品》说:
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一念具足六波罗蜜、四禅、四无量心,......三十二相、八十种好。[3]
《十二门论》也说:
若能通达是义,即通达大乘,具足六波罗蜜,无所障碍。[4]
在中观学派看来,"因果律"是尽虚空遍法界的,在俗谛,因果的幻现规律是有:
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5];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聚时,果报还自受。[6]
这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若把这一幻化的、虚妄的缘起法执为定有定无,不知其刹那变易的无常,不解其缘起的无我,则是本论所呵斥的。因为因前复有因,因因无始;果后复有果,果果无终。以下就是从认识因果的含义和因果的实相,来阐述中观的因果论,以中观学派的观点对因果的错谬理解进行辨斥与遮显,透过因果有始无始、因果现象、因果本质、因果形相等问题的讨论,经由思惟以辨析、破斥、拣择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建立正知正见的因果理论,并示以掌握正确的因果观,在行持过程中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和特殊的效应。所以中观佛法以破邪显正,拯救众生归于正道为主旨,故吉藏大师言:
破邪则下拯沉沦,显正则上弘大法。[7]
但中观破邪是用破见不破法来显示缘起性空之真理的,旨在令众生悟入诸法实相,而登于寂静涅槃。
一、因果思想概述
因果论是佛教用来说明世界一切事物生灭变化的关系,也是佛教理论的核心。并且认为明因果辨是非名为智者;不懂因果,不辨是非是愚者、是糊涂人。然世间学说讲因果的也有不少,而能正确理解因果、相信因果律的并不多。故中观学派广破不正确的邪因果论,以显正确的因果论。
因果论是事物生灭变化的法则,《瑜珈师地论》卷三十八说:"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8]揭示了因果论的特点:任何思想行为,必然导致相应的结果,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的业因,也就不会得到相应的结果。所以说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律才是人间最公平的仲裁者;所以因果是宇宙人生的实相,所谓
欲知前世因,今生享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9]
这因果报应的道理,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不管相信不相信因果,因果是绝对存在,它如同空气一样,充满整个宇宙,无时无处不在公平地执行着有情世间善恶的赏罚,和无情世间的成坏。所以想要明三世所以流转,就要正确对待因果论。宇宙中大至一个世界,小如一个微尘,都没有实存的自性可言,而是随着因缘不同,果报就会有所差异。现将中观的因果论,试列三点加以明了:
一、因果关系不一不异:一切法不出因果,果之所以成为果,必有其因,但因有因相,果有果相,所以果不能即是因;可是果是因的果,也非绝对的差别,所以果又是不异因的。不一不异,就是因果各有自己的特相,而又离因无果,离果无因。因果关系的不一不异,即是诸法的实相。
二、因果前后不常不断:若可称为因果的,必有能生、所生,有生的能、所必有前后性。又称为因果,亦必有相依关系,依果名因,依因名果,"犹如束芦相依而住",也就必有其和合的同时性。否则有前后性而无同时性,有前因时无后果,有后果时无前因,前后不相及,也不能成立因果义。这是从其相对的显现形态加以区分。但从其如幻的因果来说,因果本不能这样前后同时的割裂开来。时间为缘起的,刹那是假名的,时间并不能分割。三世(过去、现在、未来)相待不相离,而三世各有其如幻的特相。不相离所以不断,不相即(过去不即是现在,现在不即是未来)所以三世宛然而不常。不常不断即是诸法生灭的幻现。
三、因果延续不即不离:因果是相对待而非绝对的,待因说果,待果言因。譬如棉布的因,却是棉花的果。棉布是棉纱的果,却是衣服的因。从现在向前推,有无限的过去;向后推,有无限的未来。因前复有因,推之无始,并无第一因;果后复有果,引之无终,并无最后果。前因后果,果复成因,因果交递纵横贯通。过去的影响现在,现在的又规定未来。后起者不即是前者的再现,新生的亦非过去的复活。而一切都是因果的延续,承前启后,新新生灭中如流水灯焰;一切前后间的关系,皆是不即彼此也不离彼此。
二、中观佛法所破斥的因果概念
中观学所破斥的错误因果理论,诚如吉藏大师所说:
三论所斥,略辨四宗:一摧外道,二折毗昙,三排成实,四呵大执。[10]
说明中观学派破斥的因果是一切错误理解因果的邪谬,包含外道的心游道外之邪见与小乘毗昙之定性有(见有得道的因果理趣),成实的灭三心而堕于偏空(成实虽以"空"为宗极,而堕于偏空。因其最高理论是灭三心为灭谛,即是法涅槃。),有所得的大乘。又说:
初一为外,后三为内,内外并收;毗昙明有,成实辨空,空有俱摄;斯二为小,
方等为大,大小该罗,略洗四迷,则纷累都尽耳。[11]吉藏大师以此四宗撮摄各种偏见和戏论。并指出洗除邪谬因果的四种根本因果论:
一、计邪因邪果,二、执无因有果,三、立有因无果,四、辨无因无果。[12]这是用因果一门,概括宇宙万有的因果理论。
因果问题,是古代印度各学派讨论的中心课题。因为她关系到宇宙万有的本体论和一切事物发生发展乃至灭亡的基本规律问题。宇宙万有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各学派都有不同的答案,如《中论》开篇就举出八家:
有人言,万物从大自在天生,有言从韦纽天生,有言从和合生,有言从时生,有言从世性生,有言从变化生,有言从自然生,有言从微尘生。[13];
这些主张都含有本体论和事物发生发展因果律的道理。不能把宇宙万有本体论和因果律讲清楚,就不能成为一种有系统有价值的学说。[14]
所以下文站在中观学派的立场,针对《中论》所讨论与驳斥的因果概念,逐一理清,以呈显中观教义对因果问题破妄显真的重要特点。
(一)因果有始无始的说明
关于我们从哪里来?世界是如何形成的?有没有上帝?有没有灵魂?有没有前生后世?当我们结束短暂的一期生命时会怎么样?诸如此类的问题,佛教有一个完整的答案。中观学派认为因果律的运作具有绝对公正的特点,恰似一个称职而严谨的会计师。
中观学派看来,人和自然世界是众缘和合的时候才生起的,离开了业因和愿行便没有前生来世,离开了心性,自然世界也无从形成。所以在中观学派的思想中,没有一个永恒存在的天堂或地狱,生生死死,死死生生,生死相续不断,而且,从死至生,也没有一个永恒的自我或固定的实体。但中观学派因果论反对无因而生,一切有情或无情都是从因而生,一切事物都是待缘而有,同时,也不谈第一因。
1、因果有始问题辨析
有始,即认为事物因果有个开始。开始:指事物最早的原始时间,若约人的生命说,生命的最初一刹那即是开始;若约宇宙说,世界的最初形成即是开始;若从事物的现象看,宇宙森罗万象的最初时候即是开始。中观学派认为万事万物无始无终,因果报应是在世俗谛里的一种规律,不能说有一个开始。
中观学派不承认有个第一开始的因果,如果有人说这就是"第一因",那么,你这"第一因"是从哪里来的?"第一因"既然无所从来,也就不能成为事物的第一因果。
正如佛陀所说:‘存在之轮,循环相续,不见终端。'循环相似相续,最初之因,不可了知;最终之果,不能窥见。伯特兰·罗素所说与佛陀的开示遥相呼应:‘根本没有理由去假设世界有个开端,什么都必然有个起点的想法实在是由于我们思维的局限性所致。'又如阿尔窦·赫胥利所说:‘那些错误地设想所谓第一因的人注定永远成不了科学中人......将种种现象归结到第一因的做法,无论如何,在西方已经过时了'。[15]
《中论·观本际品》中说:
大圣之所说,本际不可得;生死无有始,亦复无有终。若无有始终,中当云何有;是故于此中,先后共亦无。[16]
证明佛说生死无始的事实。又云:
若使先有生,后有老死者;不老死有生,不生有老死。若先有老死,而后有生者;是则为无因,不生有老死。生乃于老死,不得一时共;生时则有死,是二俱无因。[17]
说明先有生、后有老死,先有老死、后有生,生中有死、死中有生,生死同时存在都不能成立。生死前、后、同时都不可得,生死的实在性也不能成立,所以生死是缘起的存在,在无始无终中而幻现生死的轮回。并由此说明所有的因果都没有本际。在《中论·观本际品》末说道:
诸所有因果,及相可相法;受及受者等,所有一切法。非但于生死,本际不可得;如是一切法,本际皆亦无。[18]
由此可知,宇宙万有,不能说先有因后生果,或先有果后有因,或因果同一时存在。这是从时间上推究,说明诸法是幻化的,是三世流转的,是性空的缘起,始、终的时间相,是相待的假名,因果真正的开始是不可执著和追究的。
2、因果无始问题辨析
无始即没有开始,假如因果没有开始的时间,万物的因果就不能站得住脚。吉藏大师说:
例如庄周,魍魉问影,影由形有,形因造化,造化则无所由,本既自有,即末不因他,故是无因而有果也。[19]
由于看到现前的事物事实存在,就主张万物的因果无始,这是没有说服力的。《三论玄义记》中说: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众生造业受报这是因果交替的宅地、善恶报应的场所。再说,在自然界中,人类生人,物类生物,都是自类相似相续顺流相生的,人类生人所生还是人,马类生马所生还是马。[20]
吉藏大师也说:
夫因果相生,犹长短相形,既其有果,何得无囚?如其无囚,何独有果?[21]如果因果没有开始,则器界的成坏,六道的轮回将无法展开,三世因果的道理将说不通。故《中论·观时品》里曾说:
若过去时中,无未来现在;未来现在时,云何因过去。不因过去时,则无未来时;亦无现在时,是故无二时。[22]
现在所呈现的一切都是过去业因、众缘和合的再现,若没有过去时的开始,就没有现在和未来的幻现。而且时是因物的变化而建立时的概念:
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23]
事物的开始,是一种时间相,事物没有开始也是时间相。色心具体的法是有,所以依物而建立过、现、未三种时间相。如果泯灭了万有,就无所谓时间相,更没有"无始"的问题。反之,则成为病:
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24]
所以说执著因果无始便破坏因果法:
即为破因果,作作者作法;亦复坏一切,万物之生灭。[25]
这样,不善理解缘起法,而说因果无始,则不免堕于无因:
先无而今有,此中亦有过,我则是作法,亦为是无因。[26]
(二)破斥"因果法"的主要说明
因为外人不解缘起的万有,所以论主以破见不破法的宗旨,对众缘所生的因果概念加以辨析,(教导众生如何正确认识和观察事物的因果律,从而彻底破除众生的愚执和无明。)并阐明缘起性空之义。兹依《中论》为本,主要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批破:
1、因果法自性与他性的探讨
中观佛法的基本主张认为,诸法不生不灭,自性本自空寂,毕竟清净不可得。所谓诸法从因缘而生的阐述,只是佛陀为了对机说法教化众生的方便施设。所谓: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27]
此四缘是否真的能生诸法,只要从四缘的自性上去考察便很清楚。我们可直截了当地解释说:就自性的立场来看,果不能从缘生出来,也不能从非缘生出来。具有自性的果是没有的。没有具有自性的"果"可言,则亦没有作为它的"生者"的缘或非缘可言。这样,否定了以自性说的缘与果的存在,则空的无自性的涵义便透露出来了。
龙树菩萨破除了以自性的立场来看的因果关系,还进一步就缘生果问题进行分析说:果是从缘生呢?还是从非缘生呢?是缘为有果呢?是缘为无果呢?这是从另一个角度破除果从缘生的说法。即是说,龙树要破除由自性立场来看果从缘生或缘生果的观点。"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表示果的生起不外乎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从缘生,第二种可能是从非缘生。其实,从非缘生是勉强假设出来做反证的,在实际上是说不通的,因为非缘根本就无法生出果。所以,现在主要还是就从缘生一点来加以研究。如果从缘生一点上,又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是缘里先有果,然后再把果生出来,如鸡先孕有蛋,后来才将蛋生出,这可称为"缘先有果然后生果"。第二种可能性是缘里先没有果,然后才把果生出来,这可叫作"缘先无果然后生果"。即指出,果从缘生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从缘生,二是从非缘生。从非缘生不可能的情况不需加以特别的讨论,因为它本身是非缘,含有本来就与"果"没有关系的意思。要是这从非缘生可以成立,则果便可由任何条件来生起,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就从缘生的方面来说,有自性的果从缘生是否可以成立呢?龙树菩萨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指明,从缘生果不外乎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缘里先有了果,然后将果生出来"果";第二种情况是缘先没有果,后来才生出"果"来。龙树菩萨接着指出,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即是说,从缘生果这方面是不能够成立的。结果,无论从缘生果,还是从非缘生果,都不可能成立。
从缘生果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成立。但并不是要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去否定缘生果的可能性或否定某种因果关系。而是要阐明,从自性立场来看待的因果关系是不可以成立的,龙树菩萨透过这种论辩方式来说明一点,在所有套上了自性立场的情况,不论它讨论的是因果关系,还是运动、变化或主客关系等等问题,一概不可能成立。也可以说,龙树菩萨并不是要否定这些关系,而只是要指出,在自性的前提下,它们是不可能成立的。龙树菩萨要破除自性的意向是十分明显的,虽然他并没有在文字上直接表达出来。但论证的目的,是要众生别在自性的立场上建立因果等关系。
所谓否定四缘生诸法,四缘本身也是一种因缘法,因为在世出世间的一切法皆是因缘相待而有,不察之人,遂以为所有的事物都有一个固定不变的体性,不知种子生芽、陶师造瓶等等,都是因缘和合、条件满足,始成为我们眼见的对象。论云: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28]
众缘和合之法执著其"性"是不可得的,自性是不生不灭的,如果是众缘和合而出来个"性",此"性"便是作法、便是有为法,有为的因果法则无有"性"可言。所以说诸法有自性,就不应当说诸法从众缘所生,若是从众缘生的作法,就无有定性,无有定性何谈自性与他性。所以四缘中是没有自性的,更不能说是他性:
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29]
2、从四谛探索因果法
佛陀所说法,不出四谛因果。苦、集、灭、道四谛包含了世间、出世间因果法,即生死涅槃之因果。集谛是迷的原因,苦谛是迷的结果,此二谛是世间杂染因果,是流转因果;道谛是悟的原因,灭谛是悟之结果,此二谛是出世间清净因果,还灭因果。佛陀认为,既然"苦"是由因缘的累积"集"结而生的;此一因缘累积、集结之事实就必有被消"灭"的可能;既然有被消"灭"累积、集结痛苦之可能;必然会找出消灭众生累积、集结痛苦之"道"路与方法。而凡夫众生有颠倒妄见,以无常为常,以无我为我,以苦为乐,以不净为净;圣者识四谛真理,解了诸法无常、苦、空、无我、不净。又无常、苦、空、无我为苦谛的理,集、因、缘、生是集谛的理,灭、尽、妙、离是灭谛的理,道、如、行、出是道谛的理,以四谛理悟入一切归于空寂的灭。依之而修,归于四谛的最高理性,即是见谛成佛道。
中观所说的四谛因果是为破除众生颠倒,明造作集则生苦,苦由集生是有为法,修道才证。因为中观确实以"空"为佛法之特色,但并非外道所理解的"空",是一切都没有。"若一切皆空,无生亦无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30]这样,是断灭以为空。中观佛法的"空"是: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 [31]
中观学重要在于阐扬此二谛的圆融贯通无碍,若有少加分别执著则不能窥见佛法的真实义理,不能悟入涅槃境地: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32]
意谓三世诸佛说法,随众生机宜而有二种:依世俗谛说和依第一义谛说两种。若不能以此二谛来理解一切法,则不能真正悟入佛法真实义。因为第一义谛"空"是依世俗谛"有"而建立的,涅槃又是依第一义谛空而证得的,所以中观学派说毕竟空是针对执"有"的人而说的,若又执于空,便是不能正确理解空义,犹如不会捉毒蛇而反被蛇咬一样。如《大智度论》说:
若人但观毕竟空,多堕断灭边。[33]
所以《中论》说: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34]
这是中观因果论最精要的概括,"众缘所生法"指的是缘起法,当然包括四谛法的二重因果,一切万有都是由各种因缘组合而成的,因此,万有是无自性,即空。这样,能用言语表达出来的四谛因果法,仅仅认识为空是不够的,所以又说"亦为是假名"。如果只说四谛是空,便否定了宇宙万有,修道能证也随之变为不可能;为了令众生悟入第一义谛,还要施设四谛两重因果。这二者是互相关联的,因其无自性,才是假设,因为施设,所以是空。以此观点看待缘起法便是"中道观"--即不著实有,也不著虚无的"空",是综合"空"、"假"而成立了"中",最后是一法不可得。所以中观佛法的四谛因果是非空、非假之"中道观"。没有自性的缘起法是空,是不会破坏四谛,也不会破坏一切法,如果说"我说即是空"便是否定了佛说的四谛,依之修行也不能证道的话。龙树菩萨认为这是对"空"的误解:
汝今实不能,知空空因缘;及知于空义,是故自生恼。[35]
不知佛所施设的一切,是为了诱导众生悟入佛道。如此不善待佛法,便是自寻烦恼,无药可救。且《中论》进一步说明"空"的意思说:
若一切不空,则无有生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36]
论主从另一个角度说"空",如果说一切法不依空而立,那么,则是有定性之法,未生时定未生,不可令今再生,所以说无生,既然是无生,就无所谓灭,所以是无有生灭之法,则无有世间一切法,则成为断灭之见。所以说:
若无有空者,未得不应得;亦无断烦恼,亦无苦尽事。是故经中说,若见缘起法;则为能见佛,见苦集灭道。[37]
这就明确教诫,若执诸法有定性者,不理解缘起空义,则世间出世间所有功德当未得时,则不应更得,未断的烦恼及苦相也不应再断除。因为诸法有定性,就不可更改其"自性",诸法定性则妄不能断、真不能证,所以说诸法不应有定自性,所以缘起无自性的因果是诸法的必然理则,所以说"若见缘起法",才有可能契入佛见、才能真正理解四圣谛的因果理则。如吉藏大师说:
见四谛者,见寂灭因缘,即见苦集。见因缘寂灭,即见灭道。《涅槃经》见缘起为见法。见法为见佛。见佛见佛性。[38]
《金刚经》也说:
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39]
3、因缘法无我之辨
在《中论》观因缘品第一中,由缘空、因缘法无生而推知一切有为法皆空。所谓有为法泛指五根对境的所有感觉认识的色法,以及由人的心识、思维所生的心法。从认识论的观点而言,所有感觉与心知认识往往被执为是依附在一个称为"自我"实体上的一种作用。龙树菩萨在《十二门论》中说:
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40]
换言之,中观学派以为一般凡夫之所以迷执有"自我",最主要的原因是人的主观感觉与心识作用,并加以分别而产生的;又色、受、想、行、识五蕴中,色与受、想、行、识相对,即感觉与心识相对,而心识能对感觉"色"之外物,且加以分辨,也能对心识内的差别活动加以区别。也就是分辨了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以及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关联活动之后,才执著有个"自我"的实体概念。
"自我"既是相待因缘法的概念,就不能有真实的自我。因为因缘法是此法能生彼果,所以才待他而说是缘,这样,缘之所以为缘,不是他自身是缘,而是因他生果而得名为"因缘"。如母亲之所以方便称她为母亲,是因为她生了儿子而得名。所以《中论》观因缘品第一说: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41]
因为生了彼果,才得"缘"名,如果没有生儿子之前,为何不名为非缘呢?又若果还没有生之前,无法确定谁是缘,如"果"先于缘中,先有果体呢?还是先无果体呢?假定说缘中先无果,那这个缘到底是谁的缘呢?假定说缘中先有果,那还要缘做什么用呢?这样因缘中先有、先无果都有困难,所以说果于缘中非先有能够生,也非先无能够生,也不是亦有亦无能够生。有、无、亦有亦无三门因缘寻果都不可得,故说因缘法是刹那生灭,无有固定的自我可执。因此,《十二门论》说:
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42]
在这有为法空、无我的同时,当知无为之涅槃法亦空,理由是《十二门论》中说:
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43]
《中论》云:
受诸因缘故,轮转生死中;不受诸因缘,是名为涅槃。[44]
涅槃、如来本自自空、本自无生,无生法是相对于有生法而立的假说;而有为的生法空,则无为法的施设也就不能成立了。所以说:
非阴非离阴,此彼不相在;如来不有阴,何处有如来。[45]
因此,只要是缘起的,就是无有"自性"的,就是不可得的,就是不生不灭幻现的假相。
三、中观因果论的现实作用及其意义
宇宙各种事物在生灭变化的过程中,皆有其因果作用,此一定理,可以包括物质现象和人类为谋求生存福乐而作的一切行为活动,其范围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物质的因果;作善受福,作恶遭殃,是行为的因果。因结成果,果再为因,递相变化,绵延不绝之业报现象,如以十法界因果的关系与报通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作综合的考察,即可了然于因果力具有无限的空间性和无限的时间性,此无限之空间与无限之时间,即是世俗谛因果力的普遍性。如果从第一谛来谈因果是毕竟空,正是龙树所破斥的以自性的立场来看世间因果活动的错误见解。即是说,若以自性的立场来看生起,龙树便会指出,这种具有自性的生起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因为三论不正谈因果,重在破不正确的因果理论,佛说法为了引导众生去迷趣悟,而学佛者也是为了断除烦恼、解脱生死;中观因果论即是要启发众生正确理解二谛因果的关系,由二谛真理来指导修行,经断除烦恼、解脱生死。故以下总结几点以供参考。
诸法实相,言亡虑绝,无名无相,众生无从证悟,所以真性虽离言,但要因言语来显示给众生,所以要以二谛为论本,因为二谛是佛法的根本。本论的宗旨是以真俗二谛而开演的因果论,从世俗谛说有善恶因果报应,利益人天,引导世人相信因果报应,如影随形;从第一义谛说有真如法性、菩提涅槃,利益三乘。再说世俗谛缘生即是性空无生,无生就无所谓灭;就是申明不生不灭,非有非无的中道实相。又缘起性空,不是定有,也不是定无,说明因缘二谛。所经本论以二谛为本,阐述因果理论,即是阐述《中论》的宗趣,即是以中道实相为根本。
因为诸佛菩萨自行化他皆须由二谛,所以二谛又是佛母:观因缘真谛,能生实智,观因缘俗谛,能生权智,修因缘真俗二谛,能生权实二智,二智圆满,即是如来自德圆满成就。如刘常净老师在《三论玄义记》中说:佛经所以要立真俗二谛,有两种意义:一是要表示佛教是中道,有了俗谛,不堕在断边,以有真谛,不落在常边,远离断常二边,就是中道。二是因二谛能产生二慧,二慧是三世诸佛菩萨法身父母。如《维摩诘所说经》说:
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46]
智度即是般若实慧,方便即是善巧权慧,有了权实二慧,便能成就佛道。所以离开真俗二谛,别无中道,又《中论疏》卷四说:
二谛生二慧者,以悟有宛然而无,故生沤和般若;了无宛然而有,故生般若沤和......以沤和宛然而般若,故不著常,般若宛然而沤和,故不滞断,不常不断,名为正观。[47]
所以离二慧别无正观,即因缘二慧,名为正观。说明修习二谛中道,发生二慧正观,以得二慧正观,寂灭了断常诸边,所以有诸佛菩萨。为了更好地说明本论以二谛为根本而阐述佛法,先谈谈误解真俗二谛因果的论调,现举出三种来说明:
1、毗昙迷失了二谛,小乘一切有部执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法为实有,不知道缘生的诸法是假有,既执诸法为定性的有,迷于假有,这就失去了俗谛理。既然不知道俗谛因缘假有,更不能正确理解假有的本性是空,又迷于真空,失于真谛,所以毗昙宗的人真俗二谛俱失。
2、方广道人丧失了二谛,"方广"是大乘经的通称。方广道人是古印度学大乘教堕于邪空的一派。如《大智度论》卷一说:
方广道人言:一切法不生不灭,空无所有,如兔角龟毛常无。[48]
这就显示其断灭见,既执断灭,就丧失俗谛,就是邪空,既不正确理解空义,就丧失真空义,所以方广道人真俗二谛俱丧。
3、成实破坏了二谛,盛行于陈、隋时代的成实学派,当时的开善智藏法师主张二谛一体,龙光导绰法师主张二谛异体。开善的二谛一体,以世俗谛是假有,假有即空为真谛体,从"有"说的叫世俗谛,约"空"说的叫真谛,二谛原来是一体,以义分说有真俗不同。如果世俗谛与真谛是一体,真谛是真谛,世俗谛也应当是真谛,这样就只有真谛,没有世俗谛;相反,则只有世俗谛,便失去了真谛。如果只有一谛(或真谛或世俗谛),就无从谈二谛一体或二体了。再说,如果真谛是空,世俗谛是不空,就不能说真谛和世俗谛是一体,若世俗谛是假有,真谛不是假有,假与不假也不能说是一体,这样,保住了二谛就丧失掉一体,保住了一体就丧失了二谛,两方面的道理都说不过去,所以二谛一体不能成立。如果二谛异体,就应有自有为体,空自空为体,这就又违反圣教色空不二的道理。如《大品般若经》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49]说的是色空不二,哪里会有两体呢?如果佛说相即的道理是对的,那么主张真俗二谛异体的说法也不能成立。所以,若执二谛一体、异体便破坏了圣教二谛的真理,更破坏了中观因果论真俗二谛不一不异的真理。
中观是一个对治的法门,佛说有八万四千法门就是为了对治众生的偏执,甚至还有不少学教的人走得离佛法越来越远,以致成为邪知邪见。如果能通达中观因果律,对于正确认识和理解佛法有很大的帮助。因为中观学派的宗旨在于"破邪显正",破除了学人的执著和邪见,就能显现佛法无所得的中道实相。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中观因果理论才能正确修证佛法。中观因果论对正确认识事物的现象有启发性的作用。佛学是一门研究宇宙观和人生观的学科,中观因果论主张宇宙万物都是刹那生灭变化的,一切事物的现象都是由四大五蕴和合而成,没有一个不变的自体存在,所以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
中观法门是智慧之路,能引导众生趣向解脱的大道。中观法门的修行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对事物的生灭变化现象来认识诸法的无常性,从而断除贪、嗔、痴等烦恼,使得本具的清净自性显现出来。
中观因果论能使众生认识到人生的短暂和无常,而从闻思修,启迪智慧,净化心灵,同时行于菩萨道,以期实现圆满觉悟的人生。
1、弘扬中观学派宗风,利用讨论因果问题,显示中观以破邪显正为主旨,扶持正法久住世。
2、破除邪因果论,佛灭度后外道前后相续兴起,种种邪说纷纭,传到中土也不例外,盗用佛教名词和经文,自创邪说和扭曲佛教教义者时有发生,甚至学教的人也不能正确理解因果律。本论虽未能详尽,但重在于从二谛思想出发,诱导众生善待因果律,而行于中道。
3、阐明中观是从自性上体悟诸法实相,而非执著于幻有的表象;让众生理解中观因果的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而证入中道。
4、让众生深信因果,通过以中观思想对因果律进行分析,真正正确认识和理解大乘中观因果的实相是究竟空寂思想,令学教之人都能深信因果、理解因果和接受中观因果论的思想。
5、显现般若空性思想在一切佛法中最为重要和微妙。若能依中观法门而修证,必能成就圆满菩提。
6、中观的微妙甚深义,以因果这一通俗的教理来表现出"缘起性空"义和由此引申而来的"中道观"。
7、显现中观学派开宗的旨趣,由于凡夫、外道的无明执著,才产生有、无,断、常等对立的概念,中观因果论对这些概念只有假名上的分别,没有实质上的不同,教导众生平等、无私的观念对待事物,从而破除无明执著,显示宇宙人生的实相妙理。
又根据般若中观的教义认为菩萨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成就佛果,必须修习和彻悟诸法本空才能达到目的。中观因果论的目的正是要众生修学六度万行的同时,必须见到诸法空性,这样才能通达第一义空而成就菩提。因为诸法性空不可得,所以性空法门才是一切菩萨趣向佛果的必由之路,也是大乘佛法的根本教义,更是十方诸佛成佛的要道。如果离开"性空"义,世间则无道无果,也就没有成佛之道。如《法华经》所说:
如来知是一相一味,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50]
如此体悟因果论,才是真佛道,才能在生活中潇洒自如:
1、消除众生对因果理论的误解,引导众生走出邪因邪果的误区,淡化世人自私功利的关念,从而实现人间佛教的特色。
2、加强众生对邪因果论(如自焚能生天等)的正面认识,使众生不被误入歧途而受伤害。
3、中观因果论重在清除众生对人生观和世界观的错误理解和解释,以"缘起性空"、"真俗不二"、"中道观"理解因果,促使众生早成佛道。
结 论
以上即是站在中观学派的立场,依《中论》的文本线索,澄清中观学派对因果律的解析和基本观点。在论议中辨外道、断邪见,所谓"但破执大之迷,申大乘之教。"使人了解中观学派对因果律的看法最为深入,欲方便指引众生能由此通达大乘诸经的要津。由于中观教义融冶了大乘诸经的要义,若要详实而精确的依大乘经典逐一考辨还原,势必非我所能,本文仅以中观学派的因果概念思想加以说明,遗漏疏误之处敬请师长雅正。兹将以上所论,综述如下:
首先,无论是任何学派和教派都有其思想和主张,对外道所主张有关因果概念的梗概加以辨析,阐述中观学派因果论的主要思想的宗旨。通过因果思想概述,叙述了中观学派因果论的一些外缘问题,透过这些外缘,认识佛教因果论所讨论的范围不但涵盖经验的层次,而且能贯穿时空的。显示中观教义所明缘起性空因果律,才能对宇宙万法的原理作个合理的解释。彻底明了因果关系不一不异、不常不断、不即不离,才能更进一步了脱生死,共证涅槃。
其次,主要以中观论的八不中道的中道观为根本,由缘起性空的宗旨出发,破各种偏执的因果之说。其讨论的重心乃是秉承:"三论所斥,略辨四宗:一、摧外道,二、折毗昙,三、排成实,四、呵大执。"之旨,破遣一切对字宙万有发生发展乃至灭亡的基本规律的偏邪之见。主要是指:因果律是本来如如不动,无始无终,相似相续,不可执其端;给宇宙万有一个完整的答案。从因果法的自性与他性考察,指出三藏十二部经皆是方便引导众生的诱饵,揭示出四缘无自性、他性,明了诸法实相是:自性本自空寂,毕竟清净不可得;进而以四谛中探索世出世间因果法,证明造作集则生苦,苦由集而生,修道才得证;以因缘法无我之辨,由缘空、因缘法无生而推知一切有为法皆空;又通过因中有果无果的讨论,看清有无二边之见的偏邪,说明因缘生法,无常变幻,其性本空,不可执实。令学教之人能够正确理解和认识因果理论,体悟一切事物因果束缚的根源在于愚痴和固执,而悟入缘起性空的自在境界。
最后,以二谛思想贯穿通篇的中心论点,归纳二谛在世出世间的意义。为了说明本论以二谛为根本而阐述佛法,先谈了几种误解真俗二谛因果的论调。指出本论的宗旨是以真俗二谛而开演的因果论,从世俗谛说有善恶因果报应,利益人天,引导世人相信因果报应,如影随形;从第一义谛说有真如法性、菩提涅槃,利益三乘。再说世俗谛缘生即是性空无生,无生就无所谓灭,申明了不生不灭、非有非无的中道实相。以二谛能产生二慧,说明二慧是三世诸佛菩萨法身父母。叙述了观因缘真谛,能生实智,观因缘俗谛,能生权智,修因缘真俗二谛,能生权实二智,二智圆满,即是如来自德圆满成就。中观因果论即是要启发众生正确理解二谛因果的关系,由二谛真理来指导修行,经断除烦恼、解脱生死。说明中观以二谛为本,阐述因果理论,即是阐述《中论》的宗趣,即是以中道实相为根本。
总体说来,所有的误解和偏执都是"自性见"所引起的,且"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因果是吾人自心中的一把万能尺,度量着自己的命运,也刻划着人世间善恶的长短,更为自己量身打造一个未来的"我"。所以龙树菩萨鉴于摩诃衍法门无量无边不可称数,又末世根钝福薄众生,虽寻经文而不能通达。故欲令开悟,并阐扬如来无上大法,而精轨力践,指点迷津,示以中道妙观,为钝根人遮拨迷障,开启通达大乘的快捷门径。篇幅所限,本文只是循中观教义所揭示的真理,将其中有关因果问题的轮廓,用实践佛法的观点略加阐述而已,至于详细的阐释则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1]《妙法莲华经》卷一<方便品第二>,《大正藏》卷9,9中。
[2]《妙法莲华经》卷一〈方便品第二〉,《大正藏》卷9,7上。
[3]罗什译《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十三<一念品第七十六>,《大正藏》卷8,386中-387上。
[4]《大正藏》卷30,159下。
[5]若那跋陀罗译《大般涅槃经后分》卷上,《大正藏》卷12,901上。
[6]《大宝积经》卷五十七,《大正藏》卷15,335中。
[7]《三论玄义》,《大正藏》卷45,1上。
[8]《大正藏》卷30,500下。
[9]《三教平心论》卷上,《大正藏》卷52,785下。
[10]《三论玄义》,《大正藏》卷45,1上。
[11]同上。
[12]同上,《大正藏》卷45,1中。
[13]《中论》卷一<观因缘品>,《大正藏》卷30,1中。
[14]刘常净著《三论玄义记》中国佛学院教务部印第30页。
[15]2004年《法音》第四期,总第236期,15页--《佛教的轮回原理与事实》[斯]比亚达西长老著,妙中译。
[16]《中论》卷二<观本际品第十一>,《大正藏》卷30,16上。
[17]同上。
[18]同上,《大正藏》卷30,16中。
[19]《三论玄义》,《大正藏》卷45,1中。
[20]刘常净著《三论玄义记》,中国佛学院教务部印,第33页10-14行。
[21]《三论玄义》,《大正藏》卷45,1下。
[22]《中论》卷三〈观时品第十九〉《大正藏》卷30,25下。
[23]同上,《大正藏》卷30,26上。
[24]《中论》卷四<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藏》卷30,33中。
[25]同上。
[26]《中论》卷四<观邪见品第二十七>,《大正藏》卷30,38上。
[27]《中论》卷一<观因缘品第一>,《大正藏》卷30,2中-下。
[28]《中论》卷三<观有无品第十五>,《大正藏》卷30,19下。
[29]《中论》卷一<观因缘品第一>,《大正藏》卷30,2中。
[30]《中论》卷四<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藏》卷30,32中。
[31]《中论》卷四<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藏》卷30,32下。
[32]《中论》卷四<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藏》卷30,33上。
[33]《大智度论》卷八十,《大正藏》卷25,622上。
[34]《中论》卷四<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藏》卷30,33中。
[35]《中论》卷四<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藏》卷30,32下。
[36]《中论》卷四<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藏》卷30,33中。
[37]《中论》卷四<观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藏》卷30,34下。
[38]《中观论疏》卷第十(本)《大正藏》卷42,154中。
[39]罗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藏》卷8,749上。
[40]《十二门论》卷一<观因缘门第一>,《大正藏》卷30,160中。
[41]《中论》卷一<观因缘品第一>,《大正藏》卷30,2下。
[42]《十二门论》卷一<观因缘门第一>,《大正藏》卷30,160中。
[43]《十二门论》卷一<观因缘门第一>,《大正藏》卷30,160中。
[44]《中论》卷四<观涅槃品第二十五>,《大正藏》卷30,35中。
[45]《中论》卷四<观如来品第二十二>,《大正藏》卷30,29下。
[46]《大正藏》卷14,549下。
[47]《中观论疏》卷第二(本)<因缘品第一>,《大正藏》卷42,20下。
[48]《大正藏》卷25,61上~中。
[49]《大正藏》卷8,223上。
[50]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卷三<药草喻品第五>,《大正藏》卷9,19下。
五明学佛网:
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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