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古代的律宗
2014/9/3   热度: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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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国
律宗是研习与传持佛教戒律的宗派。随着印度佛教传入中国,佛教的律典《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祗律》、《五分律》也相继在中国翻译流传,这些律典都属于小乘律。南北朝时代开始出现以大乘教义来阐释小乘律的律学研究潮流,到了隋唐时代蔚为大观,形成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律宗。律宗形成以后,向全国传布,福建也不例外,现试阐述之。
律宗何时传入福建?这是本题首先碰到的问题。据记载:”大乘爱同寺,在东山瑞圣里,(大同)六年置大乘,(大同)十二年置爱同,皆律寺,异居而同食,故日爱同。唐神龙中(705-706年),律师怀道、怀一相继居之。”(《三山志·寺观类一.僧寺》)就是说,大乘寺与爱同寺都创于南朝萧粱大同年间,二者都属于律宗的寺院。众所周知,律宗形成于唐高祖太宗时期。上述引文中的“神龙”为唐中宗年号,据此判断,上述二寺转为律寺的年代当不晚于唐武则天朝,也就是说福建最迟在唐武则天朝就有律宗的寺院,至于律宗传入福建的年代应不晚于武则天朝。
从唐武则天朝至文宗朝,律宗在福建持续发展,从以下几方面反映出来:就寺院而言,上述大乘寺、爱同寺于武则天朝以后仍然为律宗道场。上述所引《三山志》中有”唐神龙中,律师怀道、怀一相继居之”的记载,而高僧传则称怀道为“唐福州爱同寺怀道传”。(《宋高僧传,怀道传》)高僧传又载:“释怀一,景龙中(707-709年)锐意于爱同寺东造精舍……”。(《宋高僧传,待驾传,怀一》)这些记载与上述《三山志》的记载基本吻合。说明怀道、怀一的确都驻锡大乘寺、爱同寺。又据记载,瓯宁县“大中寺,在义和坊,旧名‘律寺’,唐贞观(627-649年)中建,大中赐今额。”(《八闽通志)点校本,下册第803页)瓯宁县相当于唐福建的建州之地,说明闽北在唐代也有律宗的寺院。还可能有一些“律寺”不为现存的地方志所载。有些未明确标识为“律寺”的寺院也有律师驻锡。如莆田灵岩寺创自陈朝,先有天台宗僧无际驻锡,唐睿宗朝则有律师志彦驻锡其间。({黄御史集,莆山灵岩寺碑铭》)福建长溪建善寺始创于南齐永明元年(483年),原名“建福斋”,据记载:“景云二年(711年)遂移建寺在县城东,改号建善。”(《三山志,寺观类三,僧寺》)唐代宗至德宗朝有“法恒律师”驻锡于寺。因沩仰宗的创立者闽人灵枯禅师曾在此寺依法恒律师执劳,而灵祐卒于唐宗大中七年,享年83岁,据此推算,法恒律师当于上述时间驻锡建善寺。莆田玉涧寺于文宗朝有庆玄律师驻锡。因闽人雪峰义存禅师12岁投玉涧寺依庆玄律师出家,而义存生于长庆二年,据此推算,庆玄律师当于上述时间驻锡玉涧寺。建州浦城县乾元寺于宪宗朝甚至德宗朝有律师驻锡。因“元和十二年,敕建州浦城县乾元寺置兜率坛”。({宋高僧传,大安传})据高僧传称,“怀一”为“福州楞伽寺释怀一”。可见怀一也曾一度卓锡福州楞伽寺。福州开元寺则有宣一驻锡。(《全唐文》卷320《扬州龙兴寺经律院和尚碑》)显然,当时闽南的莆田灵岩寺、玉涧寺,闽东长溪(今霞浦县)建善寺、福州楞伽寺,闽北建州浦城县乾元寺等都有律宗的律师驻锡。就宗派而言,在唐代,终南山道宣和尚(596-667年)创立了“南山律宗”;相州日光寺法砺(569-635年)开创“相部律宗”;法砺的弟子(一说再传弟子)西太原寺东塔的怀素(624-697年)开创“东塔律宗”。其中东塔律宗与南山律宗二宗传入福建。
1.东塔律宗在福建的传布。据记载,法慎律师“其上首日会稽昙一、闽僧怀一”。({宋高僧传,法慎传》)又碑铭载,律师法慎“其上首日:越州开元寺僧昙一、福州开元寺僧宣一。”(同上{扬州龙兴寺经律院和尚碑》)可见,闽僧宣一、怀一都是法慎律师的上首弟子。又据记载,昙一于“开元初,西游长安,观音亮律师见而奇之,授以昆尼之学;又依崇圣寺檀子法师,学俱舍惟识;从印度沙门善无畏受菩萨戒。探道睹奥,出类拔萃,期月之间名动京师。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复归会稽,谓人日:三世佛法,戒为根本,本之不修,道远乎哉!故设教以尸罗为主,取邺郡律疏,合终南事钞,括其异同,详发正义,学徒赖焉。大凡北际河朔,南越荆闽,四分之宗自我而盛。”昙一卒于大历六年十二月,享年80,僧腊61。(《全唐文》卷520《越州开元寺律和尚塔碑铭并序》)可见,法慎的另一上首弟子昙一也对福建律宗的发展有过相当的影响。据记载,扬州龙兴寺法慎律师,“依太原东塔,体解律文,绝其所疑,时贤推服……诸寺众请纲领,乃默然东归。既归杨都,俯允郡愿。”(《宋高僧传,法慎传》)这里所谓“太原寺东塔”,指的就是怀素,因他住长安西太原寺之东塔。汤用彤先生认为,法慎是怀素最著名的弟子。(《隋唐佛教史稿》第183页)显然,怀素创立的东塔律宗是通过其再传弟子、法慎的弟子宣一、怀一、昙一传入福建的。那么,何时传入呢1前引高僧传的记载称:”释怀一,景龙中锐意于爱同寺东造精舍”。说明东塔律宗大致于唐中宗朝即传入福建的福州一带。怀一、宣一卓锡的福州开元寺、大乘寺、爱同寺、楞伽寺当时流行纳律宗就属于“东塔律宗”系统。
2,南山律宗在福建的传布。据记载,鉴真东渡日本的“相随弟子:扬州白塔寺僧法进、泉州超功寺僧昙静、台州开元寺僧思耗、扬州兴云寺僧义静、衢州灵耀寺僧法载、宝州开元寺僧法成等十四人”。(《唐太和上东征传》点校本第85页)显然,“泉州超功寺昙静”是鉴真的弟子,而鉴真是南山律宗创立者道宣的三传弟子,按法系算昙静则是道宣的四传弟子。昙静于天宝十二年(?53年)10月随鉴真离开中国东渡日本。(《唐太和上东征传》第85页)说明在天宝十二年之前泉州超功寺就流行道宣的南山律宗,昙静随鉴真东渡后,泉州超功寺理应还有南山律宗的余绪。
据记载:“唐景云二年(?11年)辛亥,
寺僧志彦入内背文讲{四分律》,睿宗嘉之,锡号聪明。”({莆山灵岩寺碑铭》)显然,志彦在莆田灵岩寺弘扬律宗与前述怀一在福州弘扬东塔律宗差不多同时,而比昙静入闽在闽南弘扬南山律宗要早40余年。众所周知,《四分律》是传入我国的佛教律典中最为重要也是最为盛行的一部。志彦被召进宫讲解《四分律》,表明他对《四分律》有相当的造诣,因此,“睿宗嘉之,锡号聪明。”南山律、相部律、东塔律三个派别都有弘扬《四分律》,由于史籍记载简略,我们无法判定志彦律师究意属于律宗中的哪一系,同样前述福州的,,不道律师,也因史籍记载简略无法判定其派系。
在以上福建流行的律宗两个派系中,东塔律宗要比南山律宗兴盛,福建的南山律宗,自昙静东渡之后,已不见名僧传法,而东塔律宗自怀一、宣一之后,又有后继者。据记载:“智恒继居法华,即怀一弟子也。道行与师相埒……次有超悟、行弼,皆名望相齐,化于闽俗,无不重焉。”(《宋高僧传,怀道传·智恒》)可见,怀一的弟子智恒、超悟、行弼都是当时有名望的律师,继承师志“化于闽俗”。
众所周知,唐武宗发动了排佛运动,即“会昌法难”,造成中国大部分地方的佛教寺院被毁。会昌法难也波及福建,福建佛教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福建的律宗理所当然的也受到打击。唐武宗的废佛令对长安、洛阳两都,同州、华州、商州、汝州,节度使、观察使治所应保留的寺院数目与僧人作了相应的规定,凡没有在规定之内的寺院都应废去,僧人令还俗。福建于大历六年(771年)罢节度使,置观察使,治所设在福州。福州开元寺以观察使治所所在地而被保留。(参见《福建佛教史》第53-62页)其余的寺院按规定都要废去。据记载:大乘寺、爱同寺“皆律寺……会昌例废。”(《三山志,寺观类一,僧寺》)显然,大乘寺、爱同寺都在会昌法难中废去。被毁的与律宗有关的寺院还有长溪建善寺、莆田灵岩寺、玉涧寺等。其中莆田玉涧寺被夷为平地,“民亩而田之”。(《莆田灵岩寺碑》)由于现存地方志在这方面的记载相当简略,我们无法知道当时福建的律寺以及与律宗相关的寺院被毁的确切数字,也无法知道究竟有多少律宗僧人逃散或被迫还俗。但上述所引的史料表明会昌法难中福建律宗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则是无疑的。不过,会昌排佛运动持续的时间不长,随着武宗去世宣宗即位而宣告结束。唐宣宗是一位虔诚信仰佛教的皇帝,一即位就兴教复寺,因此各地佛教有不同程度的复兴,福建佛教其中包括律宗也得到恢复与相当程度的发展。会昌法难后,福建律宗的恢复与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律宗寺院方面。会昌法难中被毁的律宗寺院以及与律宗有关寺院得到某种程度的恢复。如大乘寺、爱同寺“会昌例废。大中十一年(857年)复之,合为一……皇朝天圣元年(1023年),主僧戒华始改禅刹。”(《三山志·寺观类一·僧寺》)可见,被毁的大乘寺与爱同寺得到恢复,并且合而为一,合称”大乘爱同寺”,继续做为律寺。前述长溪建善寺也得以恢复。“建善寺……会昌例废。大中四年(850年),僧大干令宾奏复之,赐大中建善为额。”(《三山志,寺观类三,僧寺》)还新创立了一批律宗寺院,如“东律袒膊院,初寺旧有东律巷,唐大中间(847-859年),太守以为院,延神僧袒膊和尚居之,世以律传。”“建法律,唐天祐二年建(905年),州刺史王延彬建。以居律师弘则,使授昆尼”。“报劬戒律院,梁贞明间(915-920年),剌史五延彬置院于寺之西,未成而卒,嗣子继武成父志,名报劬戒律之院。延枯岑律师居之。”“泗洲律院,梁贞明间,律师知琀开山”。(以上见《泉州开元寺志,建置》)此外,其他一些寺院如仙游龙华寺等亦有律师驻锡。可见,唐末五代闽南一带兴造了一批律院。
2.律宗僧人方面。唐末五代福建又涌现出一批比较有名的律师。“释宣壹,令言之伯子也……少游学,通经能文,去逢掖从季父令言落发,受具。去求灵瞻,教授四分、俱舍、涅槃。咸究通之,乃为二众依止,检身以律,皎如冰霜,一室晏如,惟清水杨枝而已。唐广明初(880年),州刺史林以师僧正。””释令言,仙游人陈姓,出家苦行,后游燕赵,传法华、上生二经。归创院开元之西日罗汉居之。”(以上见《泉州开元寺志,开士志》)可见,宣壹俗籍为福建仙游,在俗家,宣壹是令言的侄儿。宣壹长于律学,是一位律宗的僧人,教授《四分律》,并且“检身以律”。必须指出的是,此宣壹与前述驻锡福州开元寺的宣壹法名相同,而生活年代相距100多年,并非同一人。又据记载:“释弘则,温陵人,师事文偁于东塔。咸通三年(862年),受具足戒于上都兴善。遂如荐福,传縂律师四分……天枯二年(905年),王延彬为创院居之,名日建法院,使授昆尼,学者咸会”。({泉州开元寺志,开士志》)弘则律师的弟子良苑,再传弟子洛彦、本敷等,于律学研究方面“俱有声”。还有前述泉州东律袒膊和尚也是一位以律名世的律宗僧人。(以上见《泉州开元寺志,建置志》)“僧清忠……五代蜀天汉三年,敕赐紫衣,归建道场于龙华寺之东偏。闽贞明五年(919年),敕补充律大德。”({仙溪志》点校本第59页)上述律宗僧人主要在闽南泉州一带,福州、漳州、汀州、建州等地也理应有律师,遗憾的是地方志乘缺乏记载。至于唐末五代福建律宗属于哪一派,由于史籍记载不详无法判定。
3.开坛传戒方面。在唐末五代,福建开坛传戒频繁。福州开元寺戒坛于“唐天复二年(902年)建,时王审知于此开坛,奏度僧三千人,乞保昭宗銮辂回京。”“唐大中四年(850年)长溪建善寺始开坛度僧三十人。”乾宁初年(894—895年),泉州刺史王审邽僧。光化元年(898年),闽王审知于乾元寺置戒坛。王审知“奏度僧二千人”。广明年度(880年),王审知于福唐(今福清市)置坛传戒,“得戒者三千人”。天成二年(927年),王延钧(鳞)“于太平寺开戒坛度僧二万”。永隆元年(939年),王延曦度民为僧,”凡度万一千人”。(以上见《三山志,寺观类一,僧寺》、《泉州开元寺志,开士志》、《资治通鉴》卷282《后恶纪》等)。开坛授具足戒要具备“十师”,亦即“三师七证”。“三师”即传戒师、羯摩师、教授师,“七证”即七位左右作证的和尚。其中传戒师、羯磨师、教授师要熟黯律典,尤其是传戒师要由有名的律师充当。弘则、宣壹是唐末闽南乃至福建著名的律宗律师,为王审知、王审邽等延请临坛传戒。据记载,乾字初年(894-895年),泉州剌史工审邽以泉州开元寺僧释弘则“秉戒坛事度僧”。又据记载:“释宣壹……唐广明初,州敕史林墎以师僧正。既而闽副师王知奏置坛福唐,选师临坛。凡得戒者三千人。”(以上见(泉州开元寺志,开士志》)上述开坛传戒的地点有福州、泉州、长溪(今霞浦)、福唐,说明唐末五代福建福州、泉州等地律宗的律师颇具阵容。
基于以上所述,笔者认为,唐末五代福建的律宗与此前相比,无论是律宗的寺院还是律师都相应增多,然而律师的知名度则不如会昌法难以前的。但无论是会昌法难发生前还是发生后,在律学研究与著述方面,福建的律师大都无甚建树,至今尚未见到有著作流传的记载。
两宋时期,佛教寺院被分为禅、教、律三类。因此,律宗的寺院在每个地方仍然占有一定的数量,福建亦然。据记载:“福安院,廉风里,天祐二年(1087年),僧皓琛庐于山之阳。右军太尉张彦绽为建刹,目日董平。闽王易以今额。琛师示寂,其徒律学星处。景祐初(1034-1035年),更为禅寺。”(《三山志·寺观类三,僧寺》)就是说长乐县的“福安院”在北宋相当长时间内是律寺,到了仁宗景祐初年才由律寺转为禅寺。“净安县,安德里,古祗洹寺,梁大通六年(532年)置。唐咸通间(860-373年),始改为今额。皇朝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改律为禅。”(《三山志,寺观)公元873年始改为今额。皇朝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改建为禅。”({三山志,寺观类二,僧寺》)说明连江县净安院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才由律寺改为禅寺。据记载可知,字德支提寺和万寿寺在政和五年以前,一度为律寺,“政和五年,更律为禅”。(《三凶志,寺观类五,僧寺》)又据记载可知,清流县灵山禅院,绍兴年间以前为律宗寺院,“绍兴间改律为禅。”(《临汀志》点校本,第79页)说明前述福安院在景祐二年以前、净安院在大中祥符六年前、支提山政和万寿寺在政和五年以前、灵山禅院在绍兴年间以前都曾经是律宗的寺院。
据记载:“东京于太平兴国寺置坛,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赐名奉先甘露戒坛。诸州各置坛,听从地便往受。京东四、京西六、河北三、河东五、淮南九、江南十四、两浙十五、荆湖六、福建三(福、泉、漳)、川陕七”。(《宋会要辑稿》“道释二”)宋代,入佛门者,先要进寺院当童行,然后才能得度为沙弥。以上引文说明,北宋太宗朝,诏令天下设坛度童行为沙弥,令福建的福州、泉州、漳州3个州各设一坛。泉州之坛设在开元寺,后来其戒坛进行改建。据记载可知,如泉州开元寺的释敦熠是一位“守律精严,以身范物”的律师。于建炎二年(1128年)按南幽图经改建甘露戒坛。“上方威宗师之,其徒万人。”(以上见《泉州开元寺志,开士志》)福州最初的坛设在开元寺。据记载:“至皇朝元丰五年(1082年)七月十六日,住开元寺僧合枢复新其坛子寺之东偏。崇宁三年(1104年),移置天宁寺,建炎元年(1127年),复归开元。四年,沙弥受戒至三千九百四十八人。绍兴元年(1131年),又兼就天宁开坛。五月,开元受戒五百七十八人。十月,天宁受戒七百二十八人。二年,复并归开元寺。”(《三山志·寺观类一·僧寺》)可见,福州的坛或在开元寺,或在天宁寺,后又归开元寺,无固定处所。至于漳州的坛,则未详置于何寺。据记载:“凡童行得度为沙弥者,每岁遇诞圣节开坛受戒,坛上设十座,释律僧首十阇梨说三百六十戒,授讫祠部给牒赐之。”({宋会要辑稿》“道释二”)上述引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福州、泉州、漳州的律宗比福建其他地方要发达。众所周知,到了宋代,在律宗的相部宗、东塔宗和南山宗三个派系中,只有南山律宗流行,福建的律宗理所当然的属于南幽律宗。中国律宗经历会昌法难以及五代战乱的打击,就整体上说,日益衰微,但到了宋代的允堪(1005-1061年)、元照(1048-1116年)……时又出现兴盛。在宋代福建律师中,前述泉州开元寺的释敦熠虽然“四方咸宗师之”,但其法系是否与允堪、元照有关系,由于史籍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记载,无法判定?又如《闽书》”泉州府”之部记载,宋代“本州开元寺本宗律师,胡员外靖季父也。宗律业成,学者南向。”((闽书》点校本,第5册第4076页)同样由于记载简略无法判定其师承。事实上,宋代福建的律宗与同时期的中国律宗的整体状况相比无明显兴盛趋势,与唐五代的福建律宗相比,也显示出衰微的迹象。这种衰微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禅宗兴盛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前述宋绍兴年间以前律寺改为禅寺的现象就是明证,因为宋代福建禅宗的兴盛而使习律者减少,习禅者增多。
中国的律宗至元代明初衰微,福建律宗更不要说了。明代正统年间(1436-1449年)律学开始复苏,到万历初年,出现如馨(1541-1615年)、三味(1580-1645年)等著名律师。而万历年间,阀中见诸记载的律师则有樵云。据记载:“樵云律师,师讳真常、漳州周氏子,幼而脱白。受具后,律身清苦,过中不食,思诸佛以戒为师行持不怠……万历二十七年,上支提山结茅王家地住静,沿见危岩削壁,询之土人,日:此辟支岩也。师止下,遂依崖缚屋以居。”({支提寺志,释仙》释照微增补本)又载:”辟支兰若,唐黄涅槃辟。万历壬子,律师真常兴复以为修持之所。远近僧俗望见皈信,师各随根器度之。”(《支提寺志,寺》)后回漳州,受请住开元寺,“四方云衲争依之”。当时“憨山(德清)、永觉(元)贤二大师,咸重师戒。”((支提山志,僧》)不过,从上述引文判断,樵云律师注重”律身”与传戒,并非致力于振兴律学。福州鼓山永觉元贤(1578-1657年)则致力于律学之复兴。元贤禅师主张融合禅教律,其复兴律学是与复兴禅宗相联系。他认为,律与禅、教与释迦法门中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永觉元贤禅师广录》卷30《续寐言》)清顺治三年(1646年)丙戍,元贤驻锡建州宝善寺,“说戒,著《四分戒本约义》、(律学发轫》。”(《福州鼓山白云峰涌泉禅寺永觉元贤公大和尚行业曲记》)可见,元贤在建州宝善寺除了“说戒”外,还著述以弘扬律学。
总之,律宗于唐武则天朝传入福建并得到了传布。此后,中国律宗就总体上说由于经受唐武宗会昌法难的打击而走向衰微,但律宗在福建仍有发展。唐代,律宗中的”东塔宗”与“南幽宗”相继在闽中流行,同时也不乏名僧如宣一、怀一、昙静等。北宋中后期,中国律宗(南山宗)出现复兴,福建虽然也流行南山律宗,但由于禅宗特别兴盛,习禅者多习律者少,律宗趋于衰微,元代至明初其衰微之势更甚。在明中叶中国律宗又出现复苏氛围下,明末清初福州鼓山永觉元贤禅师也致力于律宗的复兴,但他是从复兴禅宗的基础上提出的,不是纯粹出于复兴律宗,与民国时期在福建从事中兴南山律宗的弘一法师有别。至于弘一法师在福建从事南山律宗的复兴活动则非本文所论,拟另文探讨。
(作者工作单位为厦门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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