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虚大师“去私戒懒为公服劳”的训示
2014/9/3   热度:335
重温虚大师“去私戒懒为公服劳”的训示 ——纪念太虚大师逝世四十周年 正 果 大师于一九四二年六月三十日,对汉藏教理院全体师生训示 “去私戒懒,为公服劳”。后来他义将“训示”写成对联,赠与师生。 “在国民痼疾通病下,尽先去私戒懒, 才能赶上人程,为国民树立模范; 从佛教机关团体中,实行为公服劳, 方可养成僧格,使佛教复兴起来。 ”在纪念大师逝世四十周年的日子里,重温这个训示,对提高佛教徒的精神文明,是具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l、为什么要去私戒懒为公服劳 为什么要“去私戒懒”?因为“私”与“懒”是万恶的根源。一个人染上了“私”与“懒”,非但一事无成,还要招到种种果报,受苦无穷。古人说:“天下之事,多败于私与懒”。自私与懒惰者多,如何叫国家不贫困,社会不黑暗,政治不腐败,人民不痛苦,可见要想国家富强,社会进步,政治昌明,人民幸福。除了实行“去私戒懒,为民服劳”外,别无良策。孙中山先生说:“替群众服务的新道德,就是世界道德的新潮流”。若是全体公民都能建立“为公服劳”的新道德,人类社会就会没有欺骗、狡诈、贪婪、舞弊等等不道德行为的产生,如此则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自然会得到高度发达。 再以佛教而言,大师提倡新佛教运动,前后几四十年,何以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些寺庙当权者,贪图享受,讲究吃喝,私心太重,懒惰成风。对于佛教的公共利益和存亡问题,一概置之不顾。他们甚至为了满足一己之私欲,将寺庙财产,挥霍殆尽。其不轨行为,引起地方人士不满与愤恨,导致许多地方,侵占寺产,梼毁佛像,驱逐僧尼等事件,屡屡发生。近代的中国佛教,所以还能屹立于神州大地,主要是靠少数几位“去私戒懒”的高僧和居士,不计报酬,不辞辛苦,不顾毁誉,不惜生命,四处奔走呼号,为佛教事业努力奋斗。若是全国佛教同仁,都能以这些大善知识为榜样,“去私戒懒”,献身佛教。则佛教的生命,就会永保青春。 为什么要“为公服劳”?我认为“为公”是作人的基本条件。孟子说:“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 。人和禽兽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公与私。禽兽只知为己,人类除了知道为己之外,还知道为人。假如一个人只知道为私,连一点为公的思想也没有,那就与兽禽无异了。如果进一步损公为己,那就此禽兽还不如。 因为人类社会,是互助互赖的,衣、食、住、行,事事都必须依赖他人帮助供给,才能生存,没有任何一个人不依赖他人的帮助而能单独生存的。自己的一切既需要靠他人的协助,自己也有义务为他人提供方便。人类社会的互助互赖,形成了彼此互依的人类社会之网,每个人都是这网上的一环,每一环都不能脱离整体的网而独立。离开了整体的网,个体的那一环便不存在了。我们知道了人类社会互助互赖而共存的原理,就应该尽到自己作为整体之一环的责任,以酬报他人给予自己的助力。这是每个人的义务,也是每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的道德观念。对自己:应洁身自爱,不苟且、不偷生,不自私以损人;对社会:应积极工作,自强不息,见义勇为,以热情坦白的心情助成他人有益的事业。树立一切为公的思想,完成人格的修养,是奠定学佛的基础。虚大师经常告诫汉藏教理院的师生: “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 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 X X X X X “如果发心学佛,先须立志做人。 三皈四维淑世,八德十善严身。”假如一个学佛的人,不注重社会公德,连人格都不具备,哪能说得上学佛呢?佛陀是在世、超世而又入世的无上觉者。所以,我们要学习福慧两足的佛陀,岂可忽暑学佛的基本条件,即做人的道德要求呢! 佛教为什么能有如此悠久的历史,赢得世界上那么多的人信仰。因为释迦牟尼佛为人类作出表率,抛弃王宫生活,面向社会,献身人类,普令众生,离苦得乐。佛陀的伟大,在于破除自私损人的烦恼,使个人的德行圆满;以纯洁无瑕的慈悲心,利益他人,使利他的德行圆满。学佛的人,必须体认佛陀这种特性,净化自己的生活言行,清除损人利己的私欲,发扬无私的“为公服劳”的精神,才能走上正确的途径。否则,只求形式上徒具虚名,而自己的生活言行与佛陀的教导背道而驰,非但无益于己,且有害于佛教。如少数人,在社会上藉学佛为名而邪命自活。既站辱了佛教,又危害了人民的利益。对这种人,最好的办法,请他们退出僧团,以减少佛门的尘垢。 大师的一生,就是根据佛陀的教导,以完美人生为目的,以净化人间为事业,为树立人类社会的公德,奋斗不已,他在“五十自题”中说: “我今学修菩萨行,我今应正菩萨名, 愿皆称我以菩萨,比丘不是佛末成。”这是何等伟大的自白;大师学修菩萨行,数十年如一日,为国为教,席不暇暖,到处奔走,尤其在抗战期间,组织佛教国际访问团,访问了印度、钖兰、缅甸、暹罗等国,沉重地打击了日本帝国主义侵暑的暴行,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这种从做人而菩萨,由菩萨而成佛的大乘行果,才是佛教的真谛。 “去私戒懒”与“为公服劳”的关系。一个人私心越少,就越能为“为公服劳”,越是“为公服劳”,也就越有正义感,对人越是真诚热情。他的人格也就更加高尚伟大,为家人所歌颂赞叹。一个宗教也是如此,能为家人解除痛苦谋求幸福,这个宗教就能为群众信仰、同情、拥护。每个佛教徒,都能以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为指导思想,作社会有益的事业。则必为群众欢迎和信仰。可见一个宗教的兴废,它的教义高深伟大,固然很重要,但是它的事业与众生利益息息相关,就更为重要,要想佛教兴旺发达,除非佛教徒觉醒过来!“去私戒懒,为公服劳”,多作利益象生的事,别无他途。 二、怎样去私戒懒为公服劳 怎样“去私戒懒”?首先要认清私与懒的危害性。 “私”的危害性表现在,私心重的人,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种处处为己着想的行为,在意识形态上,称为个人主义。过去有人形容中国是一盘散沙,实质上指的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像狗一样一块肥肉,只许个人独吞。如果有二条狗来分享,就要咬个血肉模糊,拚个你死我活。有人说中国之贫,贫于个人主义;中国之弱,弱于个人主义;中国之乱,乱于个人主义;中国之亡,亡于个人主义,这话不无道理。陆放翁“侠骨峥嵘递九州,一生常愧为己谋”的名句,就是针对“一生不愧为己谋”的个人主义者写的。私心重的人,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遇着公共利益,总是绕着走,被人称为自私鬼。到处令人讨厌、惛恨,当他有事需要别人帮忙时,一定得不到顺缘。不是别人不愿意,就是错过机会、若是私心膨胀,侵犯公共利益,贪脏枉法,触犯刑律,就要请他尝尝铁个的风味。甚至还要伏法受诛,为世人唾骂,古人说:“私为罪恶的渊源”,信不虚也。 “懒”的危害表现在,它是一切事业成功的大敌,是一切事业失败的根本原因。“颜氏家训”说“习闲成惰,习懒成病”。是说懒惰的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堪风尘,不惯劳动,最后还要弄得一身是病。哀莫大于心死,懒惰者更主要的病,是不愿动脑筋,使头脑变得简单愚昧,是非不分,善恶不明,遇事盲从,成为没有主见的糊涂虫。什么事情也不会做,即使做了,没有不失败的。如果人们的头脑里,时时觉察体验“私”与“懒”的危害性,偷闲躲懒的念头自然可以泯灭,自私自利的思想也可得消除。 怎样可以树立“为公服劳”的思想?要想“去私戒懒”,最根本的方法要养成“为公服劳”的道德心理。这首先要观察思维“为公服劳”的种种功德,久而久之,即可增长“为公服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然在行动上即会付诸实践。 为公的好处,就一般粗浅的理解,我们能广行六度、四摄法,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人们愈多,得到别人的同情与帮助也愈多。如果你能为人人,人人自然也就会为你了。你不去为人人,却想人人来为你,那就和农民的不播种而想收获的道理一样的。 如果一个人仅能“去私戒懒”,而不去“为公服劳”,这不过是一位洁身自好,独善其身的声闻行者而已。只是消极地不去做恶,尚不能积极地以求达到最高的菩萨行境。凡为虚大师的弟子,为适应现代潮流,复兴佛教,完成最圆满的人格,除了消极止恶之外,还要积极为善,要多做利他工作以兼善天下。也唯有“为公服劳”的人,才能真正“去私戒懒”。否则,纵使去掉几分私,也是不彻底的,有时不免还要假公济私。况且一个凡夫俗子,自私自利惯了,忽然完全“去私戒懒”,与佛菩萨一样纯粹“为公服劳”,绝对是不可能的。因此就不得不探讨一条由私而公,由自而他的循序渐进的道路。 第一、由利己而不损公:每个公民都应该有这么一点观念,凡对公共利益有损的,即使与自己有很大利益的,也不能去作。凡与自己有利益的事,利无大小,事无钜细,只要与公共利益不矛盾、不损害的,都可以作。这是一个人应具备的最起码的社会道德。也就是王阳明倡导的最粗浅的“良知”,和儒家说的“利不苟趋”的道理。一个人作了妨害公共利益的事,一定会受到公共与论的谴责,同时也是最不道德的行为。明白了这点,自然就能坚持利己而不损人的原则。 第二、由自利到利他,当遇到某一件事,如果作了引起的俊果是自他两利,无论是先自利,或是先利他,总不是单方面的,应不辞劳苦的去作,既可自利,又有利于社会,何乐而不为。 第三、由利他而不利己:一个人生活在世上,不能培养对他人的丰富同情心,不能在别人的事业上出力和分担忧愁,不能与大家痛痒相关,这样的人不论他学问怎样高深,成就怎样大,他的生命,是冶酷的,孤独的,不受群象欢迎的。菩萨心境与人生的目的,就是专门利人,毫不利己。正如虚大师说的那样。“佛菩萨的心是什么呢?即大慈悲是。大慈故使天下同得安乐,大悲故愿天下均离痛苦,古人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即大悲;“后天下之乐而乐,一即大慈。故此大慈悲心,是以天下之痛苦为痛苦,天下之安乐为安乐”。孙中山先生也说“人生当以服务为目的,而不以夺取为目的,聪明才力愈大者,当尽其力,以服千万人之务,造千万人之福,聪明才力暑小者,当尽其力,以服百十人之务,造百十人之福;聪明才力全无者,亦当尽一己之能力,以服一人之务,造一人之福”。人人都能这样做,则由私心造成的人间种种不平等的事,即可消灭。 第四、由损己而利人:损己利人是人类道德最高的准则,佛陀之所以为佛陀,是因他能牺牲自己的一切,以利普天下之有情。只有这样富有牺牲的人,才能达到圆满的佛果。譬如在天旱或水灾造成饥馑时,有人向你说好话,要你拿出几千担米来,救济无数的生命。假如你有这个力量,不行布施,等于置无数生命于死地,其罪恶之大,无以复加。若能毫不怪吝地慨然答应,则数百万待毙之人民得以活命。语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数百万人之生命。其功德之大,受惠之众,感恩之多,也可想而知,至于菩萨牺牲自己的一切,以利众生的事,佛经里触目皆是,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若能依上述四点,循序前进,做到虚大师对我们的要求:“世界人类之利益为第一,国家民族之利益为第二,个人家属之利益为第三”。由公而私,方能达到“去私戒懒,为公服劳”的顶峰。能够“去私戒懒”,自然可以赶上人程;能够“为公服劳”,自然可以养成完美的僧格。 佛教徒能够“去私戒懒,为公服劳”,则佛教可以兴旺发达,欣欣向荣;社会人士能够“去私戒懒,为公服劳”,则社会可以安定团结,进步光明;国家执政者能够“去私戒懒,为公服劳”,即国家富强发达,政治修明;全世界人类能够“去私戒懒,为公服劳”,则全球人类可以安居乐业,幸一吨快乐,战争永息,和平长存。这样简社会,非人间净土而何?愿大家牢记大师的训示,在实践中由完成人格而攀登佛的果位吧! 摘自《内明》18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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