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经》:普世情怀与“大我”
2014/9/3   热度: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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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大鹏
在浩渺的大乘佛典里,作为佛法总纲的《华严经》对“有”的营建,超越了般若空宗因悟“空”而遁世修身的理路,而将主体对“空性”的领悟广泛播撒于丰富的救世事相中,表现了对社会、伦理、生活世界和个人幸福体验的深切关注。总体而言,华严精神在两个层面展开:向内体悟空性,向外拯救世间,这是主体同一个精神进路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华严经》看来,只有这两个层面的完美结合,才能成就一个“完成”的人,一个悲智双运、解行并重的“大我”。就其入世救世的取向而言,与儒家社会理想具有深刻的精神趋同性,而就其对主体自我的关注来说,《华严经》的言说理路始终贯穿着对“我执”的否定和人性的洞观,有效补救了儒家以群体(宗族、社会、国家)的名义遮蔽个体价值的缺陷。
儒家的普世情怀出发点是对血缘、宗法、族群关系的体认,其极致则是这种血缘亲情伦理向整个宇宙(天、地、人)的推衍,其思想体系以伦理的善为趋归,以服务于社会大众、构建秩序井然的社会政治制度为其价值理想的实践展开之道,以天地合德、天人合一为其普世价值的终极实现。
最能体现这种精神价值的就是《大学》的“三纲八目”(“三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一套完整的自救救人、以达到自我完善和天下太平的方案。“三纲”以“明明德”始,以“止于至善”终,德固是德,善亦是德,因此“三纲”实际是以德始,以德终。中间设置“亲民”的环节,是为了将“明德”普及于民众、百姓、社会,渗透到实际事务,将救世之心落到实处,广泛展开于差别世相中,以使“明德”在万别千差的具体世相中得到磨砺、验证和提纯,最后归于至善之境。“三纲”的三个环节具有层次累进性,描述的是一个动态展开的过程,表明君子人格的培养永远处于不断提升和完善的过程中,“至善”其实是没有止境的。“八目”仍然以“三纲”为圭臬,将“自救救人”分为两大阶段八个环节,如果纯粹从自我立场出发,我们可将“自救”视作人的内在自我完善阶段,含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四个环节,是一种指向主体性自我的不及物动作,而“救人”则可视作人的自我外在实现阶段,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四个环节,是一种指向对象性自我(即物化的他者)的及物动作。经过这种内在的自我完善和外在的自我实现,君子人格乃得大成,救世之心得以施展,道德完成的同时天下亦致太平。这内外两个层面的统一构成了儒家的“大我”。在理论上,“三纲八目”也尽可能登上了中国人生哲学与道德哲学所能抵达的高峰。
“三纲八目”之说是儒者修身济世的纲领,历来被人们奉为圭臬。这种观念在佛法总纲《华严经》里也获得了深刻的共鸣。《华严经》集结编订于公元2-3世纪的西域一带,中印两地的哲学观念通过“丝绸之路”在此地交融并在《华严经》中得到完整表述,《华严经》在形成过程中吸收了儒家的积极入世思想和修身养性观念并将其融入“空性”本体论的道说,丰富了自身的理论架构,强化了积极入世的救世意识。此经强调不离世间而成佛,将成佛的道场设置于现实人间,认为只有洞察人类困境的根源并给以现实的解决,才能最终归于佛境。而趋向于佛境的初始因心便是结合现实的、日常的生活境遇磨砺身心,自净其意,同时将一种净愿指向他者,以克服对自我的迷执,完成“大我”的营建。《华严经·净行品》就为行者设计了一百四十一个生活的细节,含在家的生活方式、出家修道、坐禅、行乞、甚至洗浴、安寝等,将求佛之道落实于具体的生活事相中,磨砺妄心,超越自我,通过服务于大众而体验“大我”的成长,并以此为基础建构人与宇宙之圆满和谐的关系。由于全部《华严经》都含蕴着《净行品》的基本精神,故此我们不妨把此经视作《大学》之“三纲八目”的佛学表述。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华严经》不仅吸收了儒家的积极入世精神,更对这种救世之心进行了本体论提升,《华严经》展开的理路充分利用了佛教固有的本体论优势,即对于“空性”的透彻领悟,“空”论是潜伏于《华严经》之“有”的表层叙事之下而贯穿华严始终的本体论之音,正是借助于对宇宙人生的本体论反思和生命苦难的本质体认,华严的慈悲救世精神因而具备了应有的理性意识与哲学深度,这种本体论深度是儒学所欠缺的。如同海德格尔揭弊西方哲学一样,儒学建构的历史其实是存在的真理被遮蔽被遗忘的历史,“存在”晦蔽于关于“存在者”的叙述之中,儒学在展开其“存在者”(血亲、宗族、国家、王道、等级秩序等)的道说时,忘失了对“存在者”之“存在”的追问,忽视了对“存在者”的本体论反思。与此一脉相承的是,儒家哲学虽然提出了“天”、“道”、“理”、“气”等一系列本体论范畴,但在儒学话语里,这些范畴提出之时即被赋予了某种令人疑虑的自明性,缺乏严密的逻辑界说,导致儒学成为本体论晦暗乃至缺失的哲学,主体(个体的“人”与类化的“人”)在本体论缺失和存在被遗忘的文化语境里,其内在自我完善和外在自我实现的终极根源(即“我”为什么要“明明德”?为什么要“修齐治平”?其理论依据何在?)是缺乏明确阐释而有待追问的。
在华严语境里,作为充分阐释的本体之“空”“觉”特征及其繁育万物的功能预设决定了本体具有确凿的自明性,既是用以展开整个华严理路,建构佛法体系的可靠依据,又是主体进行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的终极精神根源。以其内在于人及其“空”“觉”特点而言,这种预设不仅肯定了人与世界具有精神上的统一性,而且将认识自我与世界的权能还归于人,充分肯定了人的存在价值,并应许了人向自我的归来,只要自净其意,明心见性,证得不生不灭的空性,就能融物我为一,亲见万物皆备于我,“我”(主体)是与世界融通为一的“大我”,所谓自我完善的过程就是将世界内化于主体的空性体认之中,使主体普及于世界的“大我”的营建过程。以其繁育万物的特点而言,由于空性本体生养了人与万物,因而人意识到自我与万物、与他者同根,空性的否定力量所带来的一切生物的苦难与生灭无常使具有物我同根意识的主体不能不生起救渡世界的冲动,所谓自我实现的过程就是主体以深刻的同情献身于使一切有情离苦得乐的普世情怀的展开过程,这是空性本体逻辑地赋予主体的必然的与最高的使命。
要言之,华严精神在本体论层面提升并完成了儒家式的普世情怀的书写与“大我”的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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