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思想研究


2014/9/3    热度:705   

律宗思想研究
  律宗为中国佛教八宗之一。本文把中国律宗思想发展的历程分为两个阶段,即前律宗时期和律宗时期。前者本文也称为狭义律学阶段,后者则称为广义律学阶段。
  狭义律学是从戒律入华至隋唐之际长达五百余年的历史过程中,中国僧人和律师在对佛教戒律中国化的解读中形成的对佛教戒律思想和本旨的认识,以及在对诸部广律的译讲研持过程中的理论思维成果。律宗是建立在狭义律学思维成果之上、并以大乘精神诠释和弘扬《四分律》为主旨的中国佛教宗派。律宗立宗于唐代,有法励、道宣和怀素各主其说,后世称为律宗三家。
  本文从律宗的历史发展及其思想体系两条主线入手,把律宗思想放入中国佛教发展史的时空中,重点对其基本思想和命题进行哲学的分析和评价,并对其在中国佛教史中的地位与意义作出考察。
  本文前两章主要对中国律学与律宗的历史发展作出脉络梳理,指出其发展的整体趋势是:前律宗时期从诸律齐弘发展到《四分》独尊;唐代以降的律宗时期,律师们则从弘扬《四分律》转向了对《行事钞》的传承和注疏。至于其后文的思想分析,则首先从律宗的判教入手,分析了以南山宗为代表的“唯识通四位”和“毗尼属大乘学”的判教思想,指出律宗是建立在经过大乘思想诠释的小乘律之上。这正是律宗繁荣的社会心理基础。
  以道宣为代表的律宗学者们从佛陀制戒的本怀和各本广律中抽象出了其共性的东西是为律宗四科:戒法、戒体、戒行和戒相,并以之来统合、整理从部派佛教时期即形成的诸部广律间的樊篱,四科因此得以成为后世律宗的基本框架和理论范式而贯穿其发展史。律宗四科是一个逻辑严密的整体。本文指出,从修行者主体的角度而言,戒法为所依,戒体为所成,戒行为所用,戒相为所显;而从“四科”的角度而言,戒法为能成,戒体为能行,戒行为能用,戒相为能显。
  律宗学者们从持戒者、纳戒者的角度来解释戒法,把戒法作为其梵行的第一步,并从纳法于心入手,把一种对象化的波罗提木叉转变成为主体“心”中之能依、能成、能行的基石。
  戒体思想三家之说有异。法励因宗《成实》而主“作戒体”为“亦色亦心”、“无作戒体”为“非色非心”;道宣则从大乘唯识学的思想出发,主“作戒体”为心、“无作戒体”为“善种子”;而怀素则依有部思想立二种戒体皆为“色法”。本文认为,色法戒体思想虽然有着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颗粒,但因“色”的成住坏空而使戒体或聚或散,这难以解决三业中善恶之性的形成。因为从思维上看,具体的、有限的东西其“业”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只有抽象的概念才具有无穷的力量和作用。心法戒体说有着抽象的特点,能方便说明“业”之三性,但其又与“无作”成后不假于“心”的前提相悖。同样,法励的“非色非心”的双遣法对无作戒体的理解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其所作的诠定只是说戒体不是什么,而并没有明确地说出戒体是什么或怎么样。
  道宣援引唯识学的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熏妄藏识”的“善种子”戒体说。从本质上说,“善种子”即是“佛性”。凭以“熏识”的思想,不论是把阿梨耶识视为如来藏清净心、佛性种子,还是将“心”“识”视为“妄心”,都能通过“熏习”使它们成就清净戒体。“藏识”,即所依处;善种子,即能依体。能起所依,是本有之性;所发能依,即为戒体。“熏种子”所在之处即为第八阿梨耶识所熏处,于本识藏而成“善种子”,得成“作”、“无作体”,并从而认为“色与非色”“名殊体一”。因而本文认为,道宣的戒体思想反映了对戒体理论认识的深化,符合人类的思维发展由具体到抽象、在否定肯定中螺旋前进的规律。
  本文还强调指出,戒体的意义正在于唤醒久藏于“本我”之中的“佛性”和向善的力量。这种精神之所以能够形成,也正是大脑(“心”)对来自“色法”世界的一种反映。作为人类意识的一种,戒体是一种形而上的力量,是一种观念的本体化或实体化。虽其貌似心法,有着“形成”或“生成”的知觉,但从哲学和认识论的立场来看,因其属于物质性的生理和心理反应而促成的精神和意志作用,所以本质仍然是物质性的。换言之,戒体的本质是色法,不过有着心法的因素和构成。因而戒体有着色、心二重性,或者说是色心兼备、以色为本。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人们才因之而争论不休。
  律宗的产生是为了僧伽的如法修行,所以其更为重视“纳法成体”后的依体成“行”。本文认为,这正是其理论的珠胜之处,体现了中国文化特质中的体用观,更极大地丰富了传统文化中的“体”与“用”、“知”与“行”的思想。依体起行,方显戒休光洁,戒德庄严。这样,其思想自然地过渡到了其第四科戒相。戒相正是对戒体之用的彰显。
  对于戒相,本文指出,不应当以世俗之“相”来理解戒相之真义。持戒之功德并不仅仅以其“所相”而得以体现,其“所相”也并不必为“能见”之相。相者,乃体之宾。体以相显,但“能诠”之“相”与“所诠”之“体”并不总是当下同一,戒相的本质体现于其内在的“业”报上。只有通过持戒而行、顺本护体,能够得生于诸禅定及灭苦智慧,达到无上般若菩提,得免于生死苦海之轮回,这才是最大的美德光显,才是最善的戒相。
  本文通过对律宗与中国佛教其他宗派互融互涉的说明,更进一步厘清了律宗思想的渊源、发生和发展。最后,本文还讨论了律宗的现代发展问题。
  本文的创新之处有:
  1.选题创新:本文立意新颖、视角独到,据笔者管见,这可能是大陆对律宗进行全面研究的第一篇博士论文;
  2.对“戒体”的理论分析创新:本文找到并分析了历史上对“戒体”属性“色”、“心”二分的认识论原因,指出了“色”“心”本质上的一致性;并将其与孟子的“求放心”、荀子的“化性起伪”和王阳明的“致良知”进行了比较;
  3.本文从律宗的历史发展和理论体系两条主线入手,把律宗思想放入中国佛教发展史的时空中,侧重于对其思想和主要概念的哲学分析,指出了律教互动的历史意义;
  4.以多幅图表,说明律宗的抽象理论及四科间的“能”“所”关系,更使文意所诠一目了然;文末附有作者精心考辨而成的《中国佛教律学、律宗大事一览表》,更能有助于全面把握中国律宗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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