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辩南山律之戒体论
2014/9/3   热度:1487
内容提要:戒律的颓废长期以来,理想中的持戒律师,印象成了“皎若冰霜,点尘不染”多少带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形象。但这种理想只能在例似极乐世界的条件才能兑现。翻开阿含经,那些大阿罗汉们更多时候,也是表现出有血有肉的人间修道者。何况是大乘风行的中国佛教,道宣律师创立南山宗,他的目的绝不是为了让我们这些大乘行者,只是重回到声闻的自了汉中,而是试图以大乘平等法来汇通声闻律,让大乘比丘能理所当然的接受《四分律》,又更好的修学菩萨道。而戒体论是南山律宗,最为精妙和核心的内容。清楚的了解了南山的戒体论,基本上也就能体会道宣律师创宗的本意和南山精神。
关键词:戒体 一佛乘 善种子 道宣
戒体论是南山律宗,最为精妙和核心的内容。《芝苑遗编》云:“戒体,是律学的枢要,是持犯的基本,是返流的源始,是发行的先导”。弘一大师刚开始学律时,本来是有点轻视南山而专研《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后经一位徐姓居士的规劝,渐有兼学南山之意,直到弘一大师研读了南山的戒体论,才真正弃舍有部,在佛前发愿专学南山,并随力弘扬。亦极力赞赏,认为“此为南山律之枢要,最宜穷研”。因此,惟有了解、深研南山的戒体论,才能真正体会出道宣律师创宗的悲心与用意。诚如劳政武《佛教戒律学》中所说:“律宗的本质,与其谓弘扬戒律,莫如说是在戒律的基础上或范围中,建立一种兼摄大小乘思想的哲学。”也真是如此,道宣律师一生受法华经“唯佛一乘”的思想影响甚大,他绝对的相信并也尝试着,用此思想去汇通声闻律,他成功了。据说他初创行事钞时没有属名,有一本流传到相州,法砺律师非常欣赏,乃云:“近收得一本行事钞,甚被时机,未审何人制作也。”从而使得大乘风行的中国佛教,能理所当然地接受《四分律》,因此声闻律不但不再与大乘佛法格格不入,相反地声闻律中处处都清清楚楚地显示着“唯佛一乘”的精神内涵。道宣律祖即在于他对《四分律》的开宗弘化,以及综括诸部会通小大的创见。
一、四分律之部属和译传
有关四分律之部属,古来有二说:(一)谓四分律乃大众部所说律藏之一;(二)谓四分律乃上座部所传。又关于本书之译者,一般皆以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译,然据宋高僧传卷十四昙一传之记载,则谓本书为佛陀耶舍与鸠摩罗什所共译。此外,本书历来所流传之卷数,除六十卷本外,另有四十卷、四十四卷、四十五卷、七十卷等数种之多。佛陀耶舍译出本书后,未久即返罽宾,当时学律者大多研习十诵律,直至北魏文帝之时,北法聪(居于五台山之北)在平城讲《四分律》,并口授弟子道覆作《四分律疏》6卷,但内容只是大段科文。及至慧光造《四分律疏》,并删定羯磨,始奠定该宗基础。慧光弟子道云传道洪,道洪弟子智首,慨叹当时五部律互相混杂,即研核古今学说,撰《五部区分钞》、《四分律疏》,影响很大。智首的弟子道宣,专研律学。继入终南山潜心述作,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比丘尼钞》,后被称为五大部。他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受戒仪式,从而正式形成宗派。与此同时弘扬《四分律》的有相州(今河北临漳境内)日光寺法砺,他和慧休合撰《四分律疏》、《羯磨疏》等,开创了相部宗。又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曾入玄奘门下,撰《四分律开宗记》,采用新译的说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论》、《俱舍论》等论的解释,批评法砺《四分律疏》的错误而被称为新疏。后又撰《新疏拾遣钞》、《四分僧尼羯磨文》等,开创东塔宗。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后被称为律宗三家,其间它们都相互排拒,彼此诤议的非常激烈,甚至连皇公、大臣也曾出来干预平息,但这是佛教内部的家事,他们权力再大也无可如何,最后落个不了了之。正如俗话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相部、东塔宗不过一二代就销声匿迹了,而南山宗后来虽也衰败,但每一个朝代总也还有,那么几个孤臣在努力的薪火相传而代代不绝。
二、南山宗酝成之背景
(一)社会历史背景
任何一种学问都不能脱离社会,佛法虽高妙但它要在世间流传,并为人所接受也一定会受当时、当地那种社会大背景的影响。佛法东传震旦,一般持东汉永平十一年(公元67)帝梦金人遣使求法之说,在此之前相传孔子时代已闻圣迹,只是无缘亲睹。东汉末年、魏晋南北朝正是政治长期动荡,战乱频繁人们大量迁徙,在剧烈的分裂与融合下,激发出极大的智慧与能量,多元、吸纳、创新的特性。北方五胡入华,中原文化蒙受空前破坏,短短百年间王朝起落不断,前后建立23个主要政权;又北方十六国的互相吞并,促使各民族文化间的砥厉、融合,此时的中原文化已是渗进了胡族与佛教文化的新中原文化。在这充满活泼、朝气的大氛围中,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而扩充含容他来文化的新生力量,为后来的隋朝统一与唐代盛世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华夏文化南移,从三国的孙吴至东晋、南朝四国,南方基本上一直偏安(虽有战事,但历时不久、影响不大)由此苟且偏安的心态导致门阀政治的腐败,使得清谈的风气极为普遍。
(二) 佛法传演背景
基本上北方由于战乱频繁,佛法多重实践,苦行、禅法兴盛趋向于生活化,这一显象到北魏孝文帝提倡义学,北朝除了禅修传统外,义解之风亦渐盛。北魏太武帝曾弹压佛教,但文成帝即位后,佛教又再兴盛。昙曜曾奉帝命鸠工开凿云冈石窟。又孝文帝从平城移都洛阳,并开凿龙门石窟。而南方重清谈,义解的分析多于实践,到宋、齐(420——502)南朝佛法还出现采取训诂、注释的方式,作通盘性、整合性地对大小乘,进行中国人首次的综合性理解,用以归纳各经论之思想。后又由于梁武帝的虔诚奉佛而且政治安定,使得文化大盛,此时的佛法研究已逐渐由于综合性理解发展到专论专宗的研究。又由于此时中国佛教典籍的翻译,到了此期已呈现出极度的多元、复杂性,大小、空有、顿渐、权实、本迹甚至也有表面看来,教理互相矛盾的经典,若不透过组织体系化的判摄,则众典纷然杂沓,学者将无法理解各经典的微言大义,从而也无法把握整体佛法的体系与精神。另外,中国人本来保有的是大一统思想,他不太能理解印度教派林立,各行其是一品经文就能成为一生研习的派别,因此为了能总摄佛法教理之一贯性、整体性遂有“总摄一代时教”的判教思想出现,如“南三北七”的判教说法,以及后来天台、华严都有统摄世尊一代教法的形式、方法、顺序、内容、意义等加以分门别类,建立其完整一贯的组织体系。能将时地因缘、教说内容与应机对象,各各不同且为数甚多的佛陀教说整理、归类纳入统一的体系当中,使学者一方面能明了佛法教理的完整性、组织性;另一方面也能对每一部经论的意旨、因缘以及其在整体教法中的位置、价值及教法深浅等,有一清晰而不混滥的认知。戒律方面,刚开始传入中国,主要也还是沿革印度单一部律的理解与弘扬,其内涵大体也未能脱却印度部派佛教的范畴。直到唐朝道宣律师之时,受到当时判教以及法华一佛乘思想的影响及启发,开始大胆地运用大乘佛法的观点,来理解原本被认为属于小乘佛教的声闻律。并巧妙地以“实法宗”、“假名宗”及“大乘圆教宗”三宗差别的表达方式,建立起《四分》声闻律的大乘义涵。他对于律学的整理,如他所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和《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两书就可以顾名思义。所谓“补阙”就是以其他部的文补充《四分》的阙义;所谓“随机”即是以《四分律》顺中土大乘的机缘。如他在《行事钞》(卷上一)中说:“所以随其乐欲,成立己宗。竞采大众之文,用集一家之典。故有轻重异势,持犯分涂,有无递出,废兴互显,今立《四分》为本,若行事之时必须用诸部者不可不用。”又说当时持律的略有六种情形:(一)唯执四分一部,不用外宗;(二)当部缺文,取外引用;(三)当宗有义,文非明了;(四)此部文义具明,而是异宗所废;(五)兼取五藏,通会律宗;(六)终穷所归大乘之极。此钞所宗,意存第三、第六,余亦参取得失随机知时故也。这说明他以《四分》为本,并对《四分》有义无文的地方参取诸部律,而最后以大乘为归极。同时他所撰的律学著述,则自称是“包异部诫文,括众经随说,及西土圣贤所遗,此方先德文纪,搜驳同异,并皆穷核;长见必录,以辅博知,滥述必剪,用成通意”的。道宣以《四分律》会归大乘的主要论据,即为善法种子说。他认为:“戒是警意之缘也,……欲了妄情,须知妄业,故作法受,还熏妄心,于本善识,成善种子,此戒体也。由有本种熏心,故力有常,能牵后习起功用故,于诸过境,能忆、能持、能防、随心动用还熏本识,如是辗转能净妄源。”至于他证明《四分律》能通于大乘,主要有五种理由:(1)《四分律》中,沓婆得罗汉后,心念此身不坚固,即厌无学身,求菩萨法。(2)戒本回向文:施一切众生,皆共成佛道,即是大乘的圆顿了义,不以其余二乘为归向处。(3)律序一再说如是诸佛子,佛子亦如是和大乘《梵网》戒中所称佛子意义同样。(4)《四分律》舍堕求悔,先须舍财,如僧用不还,只犯突吉罗轻罪,和大乘戒以心意划分轻重相通。(5)如《四分律》小妄戒,解释见闻触知,说眼识能见、耳识能闻等,以识为了义,也和大乘义理相通。由此五义,即以《四分》会通大乘。
由此这外围强大的历史与人文环境的影响,内加《四分律》本来分通大乘,因此道宣律师深悟佛意、体解大道,依据法华经开许声闻可以成佛;涅槃经扶助戒律的精神。开创了前无古人,到目前也后无来者的南山宗。
三、道宣律师的生平与著作
据弘一大师《南山道宣律祖弘传律教年谱》所说,道宣律师生于隋代开皇十六年,死于唐代乾封二年,世寿七十二岁,为唐代律僧。因有别于净土宗祖师善导“终南大师”之称。故又称南山律师、南山大师。是中国戒律思想史上的重要思想家。南山宗的开祖。原籍吴兴(今浙江湖州市),一说师为丹徒人。俗姓钱。其父在陈朝曾任吏部尚书。师自幼受到家庭教育,九岁便能作赋。因隋朝大兴佛教,他十六岁时,便舍家从长安日严寺慧頵受业,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已经能背诵整部法华经,第二年就在日严道场落发。二十岁时,到大禅定寺依智首受具足戒。二十一岁就在智首门下听受律学。智首是当时新兴的律学大家,“钞疏山积,学徒云涌”,长安独步三十余年。兼弘《地论》和《四分》的灵裕,以及先在关中弘阐《四分律》的洪遵,都率众预其法筵,听受讲习。道宣在智首门下受教奠定了一生的律学基础。道宣在受慧頵和智首的教导以外,还经常跋涉山川去到四方广泛参学,自称“居无常师,追千里如咫尺;唯法是务,跨关河如一苇;周游晋魏,披阅累于初闻;愿步江淮,缘构彰于道听。遂以立年(三十岁)方寻铅墨,律仪博要,行事谋猷,图传显于时心,钞疏开于有识;或注或解,引用寄于前经,时抑时扬,专门在于成务”(见《关中创立戒坛图经序》)。说明他在三十岁以前是以义学为主,三十岁以后便从事于各项著述。武德七年(624)。长安日严寺废毁,道宣随慧頵往新造崇义寺。同年他往终南山,栖居于仿掌谷修习定慧,时有清泉涌出,因称为白泉寺。他在山整修十余年来的律学心得,于武德九年,撰成《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今作十二卷),阐发了他为律学开宗的见解。贞观元年(627),撰制《四分律拾毗尼义钞》三卷(今作六卷)。四年,出外到诸方参学,广求诸律异传,曾到魏郡访问名德法励律师,请决疑滞(见《量处轻重仪序》)。九年,入沁部棉上(今山西沁县绵上镇)山中,撰《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一卷、《疏》二卷,随后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一卷、《疏》三卷。十一年,在隰州益词谷撰《量处轻重仪》(一作《释门亡物轻重仪》)二卷、《尼注戒本》一卷。十六年,仍入终南山居丰德寺,至十九年撰成《比丘尼钞》三卷(今作六卷)。时玄奘三藏已由西域归国,他于同年六月被征召至长安弘福寺译场任缀文大德,参与译事。翌年,又返终南山,在丰德寺将所撰《羯磨》一卷增广为二卷,又将《疏》二卷增广为四卷(今作八卷)。永徽二年(650)九月又增订《含注戒本》并《疏》。于是他所开启的南山宗义的五大部疏钞至此完备。至显庆二年(656)又撰成《释门章服仪》一卷。三年六月,他奉敕为唐京新建的西明寺上座,同年七月迎请玄奘入寺译经,他也参加译业。龙朔元年(661)又撰《释门归敬仪》一卷。乾封二年(667)二月,他在终南山麓清宫精舍创立戒坛,为后世建筑戒坛之法式,依他所制的仪规为诸州沙门二十余人传授具戒。同年他撰有《关中创立戒坛图经》一卷、《律相感通传》一卷。还撰有《释门正行忏悔仪》二卷、《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一卷、《净心诫观法》二卷等。此外律祖对佛教文史学上的贡献也很大。他于贞观十九年(645),撰成《续高僧传》三十卷。同年入弘福寺参加译经,兼考证西域方舆,于永徽元年(651)撰成《释迦方志》二卷。显庆五年(660)撰成《佛化东渐图赞》一卷(今佚)。其时佛道二教论诤甚炽,他于龙朔元年(661)撰成《集古今佛道论衡》三卷,麟德元年(664)又撰成一卷,合为四卷。同年又撰成《大唐内典录》十卷、《广弘明集》三十卷和《集神州三宝感通录》(一名《东夏三宝感通记》)三卷。又于麟德二年撰成《释迦氏谱》(一名《释迦略谱》)一卷。此外还撰有《圣迹现在图赞》一卷(今佚)、《后集续高僧传》十卷(今佚,一说已附入于现行的《续高僧传》内)、《法门文记》若干卷(今佚)等,可见他的致力范围极为广博。其中《续高僧传》、《释迦方志》、《集古今佛道论衡》、《大唐内典录》和《广弘明集》等,均为佛教文史上重要名著。道宣律祖于干封二年十月三日示寂,年七十二,僧腊五十二,唐高宗诏令天下寺院图写他的真容奉祀,名匠韩伯通并为塑像,以追念他的遗范。谥号“澄照”。
四、南山戒体论之建立
(一) 戒体之性质
第一、 实法宗
实法宗认为有为、无为一切诸法都是三世恒有。戒是善法,作、无作戒体都是善色,不假心造。能持戒,戒体就会増大、増胜;犯了戒,戒体就羸损。如《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云:“彼宗明法各有所用,戒体所起依身口成,随具辨业,通判为色。” 怀素肯定了这种思想。他的理由是昙无德部的著作,中国不传,但此部出于化地部,而化地出于说一切有部,故解《四分律》应依说一切有部之书,以色法为戒体(见《四分律开宗记》卷十二)。因此,他在疏文中引了不少《俱舍》、《婆沙》和迦湿弥罗诸大论师的主张。只许心、心所及不相应行为戒因,而不认为是戒体。他的立说精神,始终不出于声闻乘的范围。
第二、 假名宗
卽是小乘空宗,为印度小乘敎派中最后所成立之宗。酷似大乘,以《成实论》义理为主要的依据,主张“我、法倶空”。此宗认为无作戒体,以非色非心为体。因色有质碍,又可恼坏,而无作不是这样,故非色;言非心者,谓无作业的体,不是觉知,不能缘虑与心体不同,故名非心。认为是由于作戒的初起,借用于色心,后等到无作发起了,只要不犯根本戒,戒体就会永久的,保持延续下去。这种“保持延续”显然与动作的性质不同;为了区别二者,只好勉强用“非色非心”,来称呼它。相州的法砺主张此说,他引证《成实论》,认为《成实论》是昙无德部的著作,谓须依据此论以解释同部的《四分律》。
第三、 圆敎宗
对于圆教宗,《济缘记》释云:“三圆教中,前并小教,此是大乘,以大决小,不待受大,即圆顿义也。前二偏计,空有不均,今悟权教,名殊体一,色与非色,莫不皆然,即圆融义也,前既从权,一期赴物,今此克实,究竟显示,即圆满义也,具此诸义,故名为圆。” 意思就是说,上面两宗所谈的戒体,教义发挥界限各不相同,如果只依据这二宗,那么体就辩别不淸楚;如果不依这二宗,那么宗途就要紊乱。所以还须依法华、涅槃二经,立出圆教,方可以“穷理尽性”,究竟决了。使学者修持有所依托,知道怎样用心出发、趣向归宿。为诸有情的福田,绍续圣贤的因种,兴隆佛法,超越生死。认为不硏究这南山祖师建立的要义,就是无处可用心了。(下节详明)
(二)创明圆教体
第一、总论圆教体
中国人向有融通的性格,如唐朝玄奘法师,在印度曾著有《会宗论》,目地就是为了调和空有二宗的诤论。而对佛的一代教法进行判摄、分类,其实就蕴含有统摄、融会的意思。所以佛法传入中土,到了隋唐“判教”思想,已到了如日中天的地步。在这潮流以及国情的影响下。道宣律祖依据,法华开许声闻可以成佛;涅槃经扶助戒律,说佛性常住的教法,建立戒体论。如《法华经》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说佛智慧故,诸佛出于世,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终不以小乘,济度于众生。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自证无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于一人,我则堕悭贪,此事为不可。”认为拿大乘义理来抉择小乘教,不待受大,就是圆顿的意义;说空、有都是教法上的权巧施设,名字虽不同而体是一。既然如此,这“与天台圆教为同为异?答,理同说异。”理同是说1、都是依法华、涅槃开权显实、会三归一的思想。《天台菩萨戒疏》云:“不起则已,起则性无作假色。”南山律云:“熏本藏识,成善种子,此为戒体”,所受的戒体,就是“一体三佛”的种子。所以萨遮尼犍说:“如来功德庄严之身,以受戒为本,持戒为始”。又《法华经》云:“佛种从缘起”。此中天台“性”这一字,是指能起的“因”,无作假色,就是所发的“体”。所谓的“藏识”,是所依处,善种子是能依的体;能依与所依,都是本有的“性”,所发与能依,都是当前所受的体。能所历然,体性不相混滥。2、都是要令,众生渐息妄源,使苦果消除,不致沦落生死,能够返本归源,悟明心地。如业疏云:“戒是警意之缘也,以凡夫无始随妄兴业,动与妄会,无思返本,是以大圣树戒警心,不得随妄,还沦生死。”所以世尊就依法界境的范围,而制定了无边的戒法。芝苑云:“所缘境,即是法界众生依正等法,戒依境制,体从境发,境既无量,体亦无边。”因此,戒没有别体,就是虚妄的业。比如YIN、盗等事,如果放纵妄心去做就是业,能够禁制妄业就是戒。说异,“天台圆教是统摄性的,这里是局限于一事。”是为了显明戒体,直接采取佛意,融会空有二宗,系得自佛意而谈这圆宗。正所谓“将这教入它(天台)那教,就是它妙行中的戒圣行了。”
第二、别明作、无作戒体
戒体的种类,不外作、无作两种。如《济缘记》云:“今以义约,止为二戒,谓‘作’、‘无作’”。因为只立作戒,则不能起防非止恶的“无作”作用;但如果只立“无作戒体”,却又不合常理,因“无作”是要从“作”而生起,所以作与无作是并缘相生的,不能少也不必多。
1、 作戒体
先说什么是作戒,也就是戒子在登坛受具时,行来跪礼是身作;陈词、乞戒是口的作;立志要期,希法缘境,心思始终统理着身口,这思业就是作的戒体。四分律分通大乘,认为身口本身没有什么功用。如成论云:“是三种业,皆但是心,离心无思,无身口业”,可知都是把功用推归于心。又业疏中,把作戒再分成,受作与随作之别。(1) 受作戒是指,迎请戒师和白四羯磨,没有完毕以前,运动的所有方便,都叫作。这正作的时侯,就是心防于过境,因为一切诸戒,都是我的心业,世尊不过是根据这些业制出了戒法,以警惕和觉悟造业的众生,不是另外有戒,众生的业无量的多,所以戒也就无量,业无尽,戒也无尽。(2) 随作戒是指,已受戒后,依境起行,为护摄本受的原故,名叫随;于一切境上,起了护持,顺于本受的心愿,名作;因为不作不有,要由作才能生起随行,正对境而护持摄受,所以叫戒。由心起愿,偏一切境界,悉皆遮止防犯,虽然只是刚开始登坛,尚没有罪过,但可以悬远的预防,遮止约束。也就是对境,起对治力,严加防止,由于有了现防的对治力,才不毁犯。如济缘记云:“受作,运动名作,防过名戒;随作,起护名作,对持名戒”。
2、 无作戒体
无作戒体是由熏习而成为一种业用,业用圆成了就是种子,这善种子发生力用,能不假施设造作,任运自然地恒常,生起熏习作用,由这熏习的力量,使妄种冥伏,妄念不能兴起。按业疏意思说,作、无作戒是同时生起,没有先后,从登坛时侯,随着“作”的盈造,发菩提心,于一切情与无情必不为恶,誓愿救拔,愿心以尽形寿为限,这时就有“业相”,随作而同时生起,即“形俱无作”的因成。到三羯磨完毕的第一念,二戒俱已圆满,这业相开始有牵引后果的功力,不用刻意起心动念,就可以任运的相感,起到防非止恶的妙用,所以说“作具无作”。《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亦把无作,分为受无作和随无作之别。(1) 受无作,就是行者愿于惑业,有了断其相续的意思。因无始的妄习,随念而起,难以割断,故借助受戒时的强胜因缘,发心受戒、护戒,自发地说出求戒言词;又行羯磨时,触动了戒业的作用,业力成就了在受戒者身心中,从来没有过的力量,这些缘、业就是行愿的根本,叫受无作。(2) 随无作,就是三羯磨后,能随境起对治、防护的功用,这种业用就叫随无作。这就像身上有了抗体,遇到有害病菌能自然的抑制、消灭,以保障身体的健康一样。
(三) 略辩南山戒体之所依
上来以法华圆教思想,建立了南山的戒体论,本来已经够清楚了。此中再提出来讨
论,是针对近现代,特别是以日本学者为首的瞎引,从而导致中国大部分学者的盲从。认为道宣律师曾参加了玄奘大师的译场活动,受到玄奘大师唯识思想而创立戒体论。查看道宣律师的年谱可知,道宣律师的主要律学著作(南山三大部),都是唐玄奘还没归国前就已完成。而三大部中,最早也最能体显律祖创宗的基本思想《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则早在唐武德九年,道宣三十一岁时已经开始撰写了,此时还没到贞观的年号。也就是说玄奘法师还在国内到处求法或准备西行取经的时候,道宣律师已经把他的戒体论思想写进他的著作中了。道宣律师一生正如唐代智升法师称他:“外博九流,内精三学,戒香芬洁,定水澄奇,存护法城,著述无辍”(见《开元释教录》卷八),这是非常允当的。他前后共有两次与玄奘大师同事译场,但都是作为大德请进去辅助译经事业的。作为大师级的道宣律师,对于有如此盛誉而名符其实的取经大师,他的心也总处于虚怀若谷的求学之中,但他在参加译经的同时,主要是在兼行考证西域的地理、风土人情方面,因此始有《释迦方志》与《佛化东渐图赞》 (今佚)的问世。
道宣律师一生和法华经有着极深的缘份,这应归功于他的剃度恩师慧頵和尚。据《续高僧传》中所说,慧頵法师“密诵法华意归佛种”,对于法华经的义理也时常讲习。弘一大师的道宣律师年谱中记载他:“两旬之间,诵法华经一部”。之后道宣律师对法华经的弘传还作过序名《妙法莲花经弘传序》,正如他序中言:“自汉至唐,六百余年。总览群籍,四千余轴。受持盛者,无出此经。将非机教相扣,并智胜之遗尘。”可见他对此经的赞赏,也不难想象他是以法华思想来创建南山宗。另一方面,从这序中也可看出法华经对中国非常投缘,译出后的弘传与普及都极其广泛。而唯识学,在玄奘法师回国前是有些冷门,其时所传的唯识义理也很不纯正而且众说纷纭。
道宣律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问世不久,很快就风靡佛教界。单就唐、宋二代对《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注解,可考的就达六十多家。而能够“木秀于林”经得起时间以及世人的考验唯有宋朝的元照律师。特别是现在,要查寻道宣律师三大部的文句都得在元照律师的三大部中找了,因此,现在所称的南山三大部,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元照律师的注疏,而并非专指道宣律祖的“三大部”了。然元照律师在他的传记中,对于天台教观的研习与修学更是屡见不鲜,他自己也讲是以天台的教理来注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此也可佐证道宣律师是以法华思想来建立南山的戒体论。所以近代的二埋法师为了简别,与唯识宗所言的“种子”不同,在其《在家律学》中特别强调:“然而种子的名是通用的,必须仔细简辨它的义理。”
又弘一大师在《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 例言》自设问答说:“以扶桑学者谓南山宗唯识,灵芝宗法华耶?答:是盖唯窥一斑,未及全豹也。南山三观虽与唯识近似,然如戒体显立正义中云: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摄律仪等。又云:今识前缘终归大乘等。如是诸文,实本法华开显之义,盖无可疑……未可承袭扶桑旧说,轻致诽谤。”
主要参考书目:
1、《四分律行亊钞资持记》,和裕出版社民国八十年。
2、《佛学大词典》,中华佛典宝库电子版。
3、《佛光大词典》,中华佛典宝库电子版。
4、《中华佛教大百科全书》中华佛典宝库电子版。
5、《南山律在家备览》,上海佛学书局1997年。
6、《翻译名义集》,中华佛典宝库电子版。
7、《芝苑遗编》,续藏经59册,NO.1104。
8、《律学讲录卅三种合订本》,佛陀教育基金会民国八十二年。
9、劳政武,《佛教戒律学》,宗教文化出版2001年。
10、《天台菩萨戒疏》,大正蔵40册,NO.1812。
11、《在家律学》,佛陀教育基金会,民国八十三年。
12、《四分律羯磨疏济缘记》,和裕出版社民国八十年。
13、《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和裕出版社民国八十年。
14、鸠摩罗什,《妙法莲华经》,上海佛学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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