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财富观[王公伟]
2014/9/3   热度:271
佛教的财富观[王公伟] 财富是人们在世间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的总和,是人类劳动的成果,也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从一般的角度说,财富也是佛教所不可缺少的。但是,由于佛教是追求出世的宗教,因此,人们往往误以为佛教不需要财富,财富是阻碍修行的。那么,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如何看待财富,换句话说,佛教对财富的态度到底应该怎样?下面,我就结合佛教的有关经典,并参考以往高僧大德的说法,谈谈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一、佛教是如何看待财富的 佛教关于财富的看法,流行最广泛的是关于财富是毒蛇的观点。佛经记载,有一次,佛与弟子阿难一起乞食,途中看见一个金块,佛说这是毒蛇,阿难也说,对,是毒蛇。但是一个农民听到后,一看原来是一块金子。他很高兴,说哪里是毒蛇,分明是金子。于是将金块拿回家了。但是,不久他就被官府抓了起来。原来这金块是被人偷走的国库财宝,结果这个人被判了死刑。这时他才明白佛和阿难所说的毒蛇的含义,后悔莫及。当然,后来国王知道前因后果之后,就将其释放了。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就是金钱对人是有危害的。那么,人们为什么这样看待金钱呢?是不是财富真得阻碍人们的修行? 首先,我们看一下佛经中是怎样说的。《鸯觉经》中,佛陀把人类分成三种:1.盲人:这种人不知如何使自己拥有的财富增长,不知如何获得新的财富,他们也无法区分道德上的好坏。2.独眼人:他只有一只金钱眼,而无道德之慧眼。这种人只知道如何使自己拥有的财富增长和创造新财富;但不知道如何培养好的道德品质。3.双眼者:他既有金钱眼,又有道德之慧眼。他既能使他已有的财富增长,并获得新财富,又能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可见,佛是不承认那种只有道德没有财富的人,至少不是其心目中理想的状态。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再来看佛经中的另一种说法,在《巴陀伽摩经》中,佛陀把人类最基本的渴望分为四种:1.愿我的财富通过正当的途径一天天的增加。换而言之,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富有,财富是人们最渴望得到的东西。2.当一个人富有后,他所渴望的是美名远扬。他如此祝愿:愿我的美名传遍四方,特别是要在我的亲朋好友、师长中流传。 3.当一个人既富有,又有好名声,他祈求健康长寿。他如此祝愿:愿我健康长寿。4.当一个人富有、美名远扬又健康长寿,他自然希望死后幸福。他如此祝愿:愿我死后生天享福。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获得财富是人类的第一需求。所以佛教把必要的物质条件放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因在通常情况下,一贫如洗之人是不会过多地去考虑获得美名、长寿和死后幸福的。 其次,我们看世俗世界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管子曾经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就是说,只有人们的基本物质生活满足了,他才会考虑道德问题。即使中国传统的儒家也认为财富是人们生活的必须,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本人就提出,“富且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为也。”“邦有道,贫且贱,耻也;邦无道,富且贵,耻也。”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人们只记得孔子说颜回“一箪食,一豆羹,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不该其乐”。实际上,孔子的意思并不是说贫穷还很快乐,而是认为颜回在困难的情况下,还保持自己的道德操守很难得。这一点,在后来的宋明理学家那里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说明。中国是这样,西方也不例外。马克斯·韦伯在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就提出:在新教的教义中,每个人是否能够上天堂,不是自己的努力所能决定的,是上帝预先就确定了的。但是,人们可以通过世俗生活的成功,向外界表明其是上帝的选民。而这种成功,就是不断地积累财富,财富积累的越多,就越成功。在这种精神的导引下,资本主义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人的需求层次理论:1、生理的需要,就是人生存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社交的需要。4、自尊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在这里,生存的需要是第一位的。只有满足了生存需要,后面的需要才有可能。 可见,无论古今中外,人们都普遍的认为,追求财富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是应该得到肯定的。 二、佛教徒是否应该追求财富 释迦牟尼佛贵为王子,放弃世间的一切荣华富贵,出家求道,并创立了佛教。因此,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认为佛教就是应该出家为僧,不应该追求世俗的财富,否则就得不到解脱。我们说,这只是看到佛教的一方面,而没有看到佛教的另一方面。 确实,佛教认为世间法是有局限的,不是最高的追求,最高的追求是成佛,也就是摆脱世俗生活的羁绊,过一种神圣的生活。但是,人们还应该看到佛教还有其更为积极的一面。依照佛教的说法,我们身为人道,就应该尽道人道的责任。这个责任是由我们的宿命决定的,是以往因果造成的。如果我们不很好的尽到我们作为人道的责任,我们就会造成更大的业力,对于修行是非常不利的。对于一个在家的居士而言,他们一般都是在家庭和社会中承担一定的角色。要做好每一个角色,就要努力。目前的社会,是一个已经商品化或者说是金钱化的社会。人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没有一定数量的金钱是很能做到的。那么,追求财富,就是其中的应有之意。当然,同样是追求财富,其目的是不同的。有的人,追求财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满足个人的享受。这些我们当然不能说不好,但是,这不是一个佛教徒所应该追求的。作一个佛教徒是要把追求财富作为实现自己角色的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另外,我们自己拥有一定数量的财富,也可以使自己丰衣足食,不致成为社会的负担。因此,做佛教徒并不意味着不应该追求财富。但是作为一个出家的僧人,是不应该追逐财富的。僧人既然选择了出家的生活,就应该承担起僧人的责任。僧人是佛教的三宝之一,是居士的依恃。他们应该是在家居士的榜样。所以,就应该奉行少欲知足的生活原则。这一点,早在佛陀的时期就是明确的。例如,在原始佛教时期,佛陀就要求僧人依四依生活,即日中只食一顿、每天在树下只坐一次、穿用别人废弃的破烂衣服、吃腐烂的药。当然我们大家更熟悉的是三衣一钵。为什么佛陀要这样要求人呢?因为佛陀看到了人生的短暂,人们用有限的生命来追逐一些过眼烟云的东西。所以,要出家,摆脱世俗生活,放弃对物质生活的享受,从而来体悟佛法。僧之所以是三宝,就在于他们能够忍受世俗人所不能忍受的这一切,所以他们才成为榜样。这一点,其实也是人们的共识。中国古代的哲学家老子本人在其《道德经》中就明确指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人太容易受到外界条件的引诱了。所以,只有出家。如果出家之后,不使过一种简单朴素的生活,而是象世俗的人一样追求世俗生活的享受,那还出家干什么呢? 其实,人们之所以误以为佛教是反对追求财富,也是佛教受到中国思想影响的结果。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太多的为富不仁的现象,因此,在人们的心目中,只有穷人的道德才高尚,才可以信赖。那些拥有财富的人是不可靠的,是不值得尊敬的。所以,传统的义利之争很激烈。佛教在这种思想背景下,就被人们理解成了对财富不感兴趣,并认为佛法与财富是对立的。其实,中国的佛教徒并不是反对财富,而是反对对财富的不恰当的态度,也就是贪婪和吝啬。如《龙舒净土文》劝诫世间贪吝之徒说:“得人三千,而不以为多者,贪也;自费两千而遂以为多者,吝也。贪吝之失,众人所同,而不自觉。若能去此,方为贤者。如是则善业无不可为,恶业无不可戒。何则?不吝财以为善、不贪财以为恶,故也。若如是以修净土,必不在下品生矣。又能转以化人,使更相劝化。人则以己无贪吝之心,必加尊敬而乐从其化。所化必广,上品往生,复何疑哉!” 三、佛教徒应该如何追求财富 要想追求财富,首先必须明确财富是如何得来的,只有明确了财富的来源,才可能采取适当的方法得到财富。 对于一个佛教徒而言,要想得到财富,必须明了因果。佛教告诉我们,世间的一切都不是偶然,都有前因后果。具体到追求财富来说,也是有一定的因果。其中的因,既有过去的宿源,也有近因。应该承认,佛教的这一说法是有道理的。当然,我们所理解的因缘,并不完全是指佛教的因缘,而是指广义的因缘,也就是促使一切事物成功的各种条件。没有这些条件,事情是不可能成功的。比如说,人们要发财致富,如果还是在过去的文革时代,可能吗?这就是条件。 明了了因果关系,能够让我们保持良好的心态,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坐等财富的到来。财富是等不来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俗话说,要发财先积德。要想收获,先要播种,这是最浅显不过的道理了。从佛教徒的角度说,就是要广种福田。具体而言,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恩田。所谓恩田,就是有恩于我们的所有事物。对于这些,我们都要怀着感恩的心情去报答。得到了别人的好处,要懂得报答,这道理很容易明白。但是,由于人的特性,却使得很多人,并不这样明确。他们在事业没有取得成功的时候,往往怨天尤人。但一旦取得了成功,却将一切归功于自己的努力,完全忘记了别人的恩惠。父母对我们的恩情、师长对我们的恩情、国家对我们的恩情、其他人对我们的恩情等,都是我们要报答的。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父母辛苦地将你养大,给你创造各种各样的条件,你可能取得什么成就吗?如果没有师长对你的教育和给你的知识,你能取得成功吗?没有国家的方针政策、没有周围人的帮忙,怎么能取得成功呢?其次,是悲田。所谓悲田,就是要从慈悲心出发,尽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目前还处于发展时期,很多问题是国家暂时没有力量解决的。那么,如果我们有这个能力,为什么不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呢?我们要知道,帮人就是在帮己。每个人的福报都是有限的,用世俗的语言来说,就是每个人都无法保证永远如意。试想,如果我们不在我们有能力的时候帮助别人,对别人的痛苦视而不见。那么,一旦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又怎能指望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呢。第三,就是敬田,也就是恭敬一切应该恭敬的人。从佛教的角度来说,主要是指佛法僧三宝。我们恭敬佛陀,是因为佛陀为我们开显了一条通向彻底解脱之路,同时,也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光辉的榜样。我们要恭敬佛法,是因为佛法为我们提供了修行的指南,依靠佛法,我们就可以在无佛的时代,仍然得到解脱。第三,就是要恭敬僧人。出家的僧团,摆脱世俗的功名利禄,摆脱了世间的一切享乐,追求出世的生活,践履佛陀之路,为我们提供帮助了依靠。只有在这些方面多努力,我们才能最终得到我们追求的结果。 财富既然是我们所需,也非佛法所禁。那么,我们就应该光明正大的追求。当然,必须避免不择手段。有的人可能会说,只要我的动机是好的,或者说我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别人等,那么,在手段上就可以不那么讲究。我们说,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观念。从表面上看,有时做事,不容易得到理解。比如本来是为了大家好,但是大家都不理解。这该怎么办呢?有的人就认为应该不择手段。先不考虑大家的态度,把事情办好了再说,等到结果出来了,人们就理解了。我们说这是不可以的,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好事情,或者说你的目的非常崇高,但就是手段不好,那么不可能达到崇高的目的,崇高目的是需要正当手段保证。一般而言,好动机带来好效果,不好的动机带来不好的效果。当然,有时候,好动机未必带来好效果。但是,不好的动机肯定不会带来好效果。有人可能要反驳说,有时候好结果就是由不好的动机带来的。比如一个人晚上到别人家偷东西,结果被主人发现了,被主人追了出来。巧合的是,这个时候,主人的房间着火了。主人因为这个小偷的原因而避免了一场灾难。这不是不好的动机带来了好的结果吗?我们说,这不对。这个最终的结果与原来的动机是没有丝毫关系的,因这不是最初的动机所带来的。因此,好的动机是非常重要的。具体到追求财富上也是如此,一定要用合法的手段追求财富。用佛家的语言说就是要如法求财。什么叫如法求财呢?我认为,这需要从两个方面讨论。首先,佛教徒是国家公民,那么他应该与其他公民一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能做一些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换句话说,就是要追求阳光下的财富,而不是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其次,从佛教徒的角度而言,如法求财就更复杂一些。有一些事情,从世俗的法律的角度来看,它并不违法,但是却是佛教的戒律所不允许的。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从佛教的戒律出发,不做这些事情。具体而言,在家的居士应该遵循佛教的十善,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YIN、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婪、不嗔愤、不痴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是作为一个佛教徒所不应该做的。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在台湾的印顺法师有很好的说明,我将其抄录下来,供大家思考。 一、窃取他物。这不是以偷盗为职业,而是偶然的。对于别人的财物,起贪染心,设法窃取,或顺手牵羊地取为己有。又如别人遗失的东西,拾到了应该归还原主,不但佛法如此,现代的国法也如此。如拾得而私藏起来,也就等于窃取。还有,对国家都有纳税的义务,如故意拖延不缴纳,如营业税、所得税、土地税等;或是偷漏捐税、走私、以多报少等。这是减少国家收入,增益自己财富,属于非法得财。 二、“抵赖债务”:借债应该归还,如抵赖而故意不还,是非法的。不过,有的不幸而事业失败,破产了。依因果律说,来生也是要偿还的。但他确是事业失败,无款可还,即不能说是非法。可是有的事实上有能力归还,藉口失败,而不肯清还债务,这已是非法了。还有故意倒闭他人的货款、存款,而自己是愈倒愈富,这不但国法所不许,佛法上也是恶中之恶! 三、“吞没寄存”:有把现款存放到别人的名下;或是金宝财物,为了外出等原因,寄存在亲戚朋友家里。但日子一久,受人寄存的,便抵赖说并无此事,说那些是他自己所有的。还有把金钱和一些重要的手续,委托知己,寄存在友好处。等到寄托人死了,受托人便吞没寄存的一切,欺负他的后辈,这都属于非法之例。 四、“欺罔共财”:几个人共同投资,组成一个公司;公司的财产,便是股东的共财。如某一股东,负责在公司办事,拿出偷天换日手段,伪造账目,欺弄股东,把共有财富,转移到自己的腰包去。又如弟兄的共有财产,未分家时,有的先于中窃取,化公为私,这都是欺罔共财的非法事项。 五、“因便侵占”:或服务政府机关,或服务工商行号,或服务社团学校,利用地位,及职务上的便利,而损害服务事业的财物。这种情形实在太多了,有些甚至是被人看作惯例的。采办的从中取回佣金;浮报旅费或交际费;低价卖出,高价买进,而自己从中分得一分。总之,为了个人利益,使服务的事业少收多支,都可说是因便侵占的非法。 六、“藉势苟得”:这是一般从政人员所最易犯的。利用权势及职务,非法得财的办法真多!如人向某机关办理某项手续,里面的负责人,不替你办理,或问题层出不穷,让人走上好几回,还说过几天来。等得急了,或是事情不能拖延太久,只好去贿赂他们,或买礼物送他。财物一到,问题简化,工作变得极有效率,这是留难的一例。有的查到民家或商店,有小小违犯禁令的事情,如售货而不开货单,或不盖店印等。于是表示问题严重,以种种来威吓。其实,不一定是忠实执法,而只要人情到了就完事,这是威吓的一例。还有是走进商店行号,或者民间富户,故意刁难,甚至设局陷害,说你犯下什么罪,要举发你。你怕事怕麻烦,只有以金钱去讨好他,这是诬谄敲诈的一例。还有得财枉法,或纵容亲属收容贿赂等,真是花样繁多。这是社会的病态,政治上的罪恶。奉佛的弟子们,守法而不贪这些非法财富才是。 七、“经营非法”:出资本,从事工商事业,获得合法利润,本是极正当的,但其中也有许多非法的。我不是内行人,当然说不上内行话。扼要地说,货不真,价不实,量不足,获得分外利润的都是。以假的作真的卖,把次等货当上等货卖;冒用他家商标,欺蒙顾客,多得利益。价不实,有讨价还价的恶弊,这本来无非想遇到不知时价的,可以多卖几元。等到风气造成,大有非漫天讨价不可的情况,真是害人害己!分量不足;又如斗秤不公,大进小出等。至于不顾国计民生,乘机抬价,囤积居奇等,不但为佛法所不许,有时也会受到政府的取缔。经营事业,一定要以合法的手段,谋取合法的利润。由于人心不良,社会病态所造成的,非法取财的流弊,是会有报应的。大家应互相警惕,如法求财,才能无害于人,有利于己。 印顺法师在台湾生活了那么多年,经历了台湾从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的过程,也看到了现代化过程中所带来的种种问题。我们大陆也正在经历这个过程,所以,印顺法师的看法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四、佛教徒应该如何支配财富 一个人能够取得财富固然反映了其能力,但是如何使用财富则更需要智慧。一个人只有能力没有智慧,那么它不但不能带来福报,相反会造成很多的恶业。作为一个佛教徒很幸福,因为佛早就为我们指出了具体的方法。第一、奢俭适中。既不要过于吝啬,也不要过于铺张。即使是供养三宝,也要看自己的财力。佛陀早就告诉我们,贫人布施一根水草和富人布施很多金钱,都是信心的体现,功德是一样的。第二,蓄用兼顾。正当得来的财富,佛指示了我们方法,就是要将每年的收入,分作四份作支配:1、资用。就是日常的生活必须。我们每天都要使用金钱购买生活必须品,因此,要首先将这部分的财富扣除。2、积蓄。人生无常,每个人都可能有意外发生。因此,需要积蓄一定数量的金钱,以备不时之需。此外,个人的医疗、子女的教育和将来自己的养老,都需要在平时就进行积累。3、经营。金钱如果不能增值,就会不断减少,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因此,要保持一定的生活和应付各种意外开支,就需要将其中的一部分金钱用来经营。通过各种渠道理财,使财富能够不断增长。4、作福。人不能专为自己,专为现世,应顾到社会利益,以及自己的后生福乐。所以对社会公益——文化、慈济事业,三宝法益——供养、护持,都要分一分收入来作福。尤其是在目前,我们有很多的弱势群体需要帮助。如果我们有能力,就要尽力帮助他们度过暂时的难关。这不但是为自己积累福德,也是为社会做贡献。 以上所述,是我关于佛教对财富的基本认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温馨提示:请勿将文章分享至无关QQ群或微信群或其它无关地方,以免不信佛人士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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