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网文摘:佛经中有关职业与财富问题的开示
2014/9/4   热度:366
佛网文摘:佛经中有关职业与财富问题的开示 《净土》2013年第1期 作者:释净界 佛陀认为,一个人要想获得财富,应当学会一门技艺,作为谋生之本。佛陀在《善生经》中告诫善生:“先当习伎艺,然后获财业。”佛陀在《杂阿含经》中也说:“始学功巧业,方便集财物。” 佛陀还主张一个人应当以正当的职业、合法的手段来获取财富。所谓正当的职业就是所从事的职业,既不违犯国法,也不违犯佛法。佛陀在八正道中明确提出“正命”的要求。所谓“正命”就是从事正当的职业。佛陀要求佛子在从事正命生活时,不能触犯五戒,也不能促使他人犯五戒。 佛陀对佛弟子所从事职业的教导 佛陀在《杂阿含经》中说: 营生之业者,田种行商贾。 牧牛羊蕃息,邸舍以求利。 造屋舍床卧,六种资生具。 方便修众具,安乐以存世。 如是修善业,黠慧以求财。 财宝随顺生,如众流归海。 如是财饶益,如蜂集众味。 昼夜财增长,犹如蚁积堆。 在这段偈颂中,佛陀告诉佛弟子可以从事种田、经商、放牧、租房、建造房屋和家具出售等职业。从事这些正当的职业,再配以聪明的头脑,辛勤的劳动,则财富会与日俱增。 佛陀反对佛弟子以非法的手段获取利益。佛陀在《优婆塞戒经•受戒品》中说: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佛陀告诫从事经商的弟子,如果受持戒律,而不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交纳国税,或偷税漏税,将应当交纳的国税据为己有,都属于犯戒,将会堕落。 有些职业不一定是国法所禁的,但依据佛法,却是一种不正当的职业,佛教也是禁止的。比如从事杀、盗、YIN、妄、酒等职业,如屠宰、渔猎,或被雇负责杀人,或制造杀生的器具等,是与杀业有关的非法职业。又如专门从事偷盗、提供卖YIN处所、出售YIN秽书画、以诈骗为业,或从事酿酒、开设酒吧等都是佛弟子不能从事的职业。 《法华经•法师功德品》曰:“资生业等,皆顺正法。”《智度论十九》曰:“正命者,一切资生活命之具,悉正不邪。”实际上每个人都能够拥有无尽的财富,因为我们都有这样的资格。 《大庄严论》有云: “所谓少欲者,非必恶衣食。 无诸资生具,以之为少欲。 此人于今者,心如大河海。 贪求无厌足,云何名少欲。 今修此苦行,贪渴五欲故。 此人实虚伪,诈现少欲相。 为贪故自苦,实非少欲者。 ……夫少欲者,不在钱财多诸宝物。何以知之?如频婆娑罗王富有国土象马七珍,犹名少欲。所以者何?虽有财宝,心不贪著乐于圣道。以是之故,虽复富有七珍盈溢,心无希求名为少欲。虽无财宝,希求无厌,不得名为少欲知足。” 这是告诉大家少欲不等于贫穷,不是一定要过得很穷、很苦才是学佛。虽有财物心不贪著,是名少欲;若人身行苦行,心有贪著,希求无厌,就不能称为少欲。 佛陀对获得财富问题的教言 佛教中讲获得财富的方法,和世间人追求成功的理念有所不同。我们看看世尊讲获得财富的原因是什么。 《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云: 复有十业,能令众生得少资生报。一者自行偷盗,二者劝他偷盗,三者赞叹偷盗,四者见盗欢喜。 有十件事情,能够让人得到少资生报,即种种财富资具缺少、贫穷的果报。一是自行偷盗,二是劝他偷,三是赞叹偷盗,四是见到偷盗十分欢喜。 这四条并不难懂。偷盗的果报就是贫穷。所谓偷盗,经典上有过解释:“若他物,他物想,若重物,盗心举离本处。”那就是本来是他人的东西、或者你知道这是别人的东西,这个东西还是有价值的,起了据为己有的心,并且实施行动,将其取走,这就是偷盗。另外偷盗还有不同的方式,不仅自己做是偷盗,让他人、派遣他人偷盗也是一样。或者劝人偷盗、称赞偷盗、见到偷盗心中欢喜,都能成为贫穷的因。 不偷盗是佛教的根本戒律之一,没有一个偷盗者是越来越富有的。 五者于父母所,减撤生业。六者于贤圣所,侵夺资财。 对于父母减少生活上的供养,本来应该负担的责任,却不去履行。对于圣贤居所,侵夺其资产。这都是贫穷的果报。 其实这个现象,我们很容易观察出来。社会上十分富有的人,很多对于自己的父母是十分孝敬,对于父母是尽力供养的。对父母不好,却很富有的,不是没有,很少。而且他的财富也很难能保持得住。 七者见他得利,心不欢喜。 见到他人得利,心中不欢喜、不高兴。 这一点有些普遍性,我们经常是这样的,别人赚钱了、获得利益了、得到好处了。心理不平衡,觉得这个世界不公平。其实这个世界很公平,这样的想法本身就是贫穷的因,如果不脱离这个思维定式,想要富有就比较困难。 为什么别人得利,我们不高兴呢?就是妒忌、嫉妒。这个情绪很隐蔽的,不容易发现,需要我们仔细观察自己的思维情绪。它可以有很多方式,甚至以十分正面的形式出现。比如学佛了,看到他人赚钱,就说这个财富不一定是好事情,将来很可能因此而造罪。道理讲得不错,不过我们反观自己,是否真的是这么想?真的是视金钱如粪土?如果这笔钱摆在自己面前那态度还是如此吗?心里真正的情绪是什么?起心动念是骗不得因果的。 如果有这个情绪习惯,是很难摆脱,每天随时随地,都可能处在这种状态中。对我们的福德有极大的影响。别人有了利益,我们要知道,一定是从前其有相应的善因,才有如此福德的果报。这个是我们该替人高兴的。 八者障他得利,为作留难。 对于他人获利的事情,进行阻碍。 这个情况也是不少的,看到别人做某件事情会有利益,就用各种方式去阻碍他,给他设置困难。可以是一句话:赚这么多钱,贪呢,没良心。也可以是具体行动,就是不让他那么顺。这些都属于这个范围。有这样的言行,想要富有是不太可能的,因为这个种子是贫穷的种子,不会长出富有的果实的。 九者见他行施,无随喜心。 见到他人布施,没有随喜心。或者说,见到他人布施,反而不高兴、不赞叹。 见到他人布施,无论是法布施、还是财布施,没有随喜的心,因为各种原因,觉得不高兴。可能是不顺自己的心,可能是觉得自己被比下去了,等等。这是非常不好的。本来随喜是最容易、最迅速积累福报的方法,如果我们没有做,不仅丧失了大利,还种下了贫穷的因。 只要法布施,讲的是正见,财布施,不是布施的毒药枪炮之类,那么我们都该随喜赞叹。 十者见世饥馑,心不怜愍,而生欢喜。 见到世间有饥馑灾祸,心中不怜悯,甚至欢喜,这是贫穷的因。幸灾乐祸的心态是要不得的,这个有损福德,不厚道啊! 以是十业,得少资生报。 因为这十件事情,会得到贫穷的果报。 复有十业,能令众生得多资生报。一者自离偷盗,二者劝他不盗,三者赞叹不盗,四者见他不盗,心生欢喜。 那么想要财富该怎么做呢?把上面的几点,反过来就可以。 同样十件事情可以得到财富的果报。 首先就是不偷盗、不劝人偷盗、不赞叹偷盗,见到他人不偷盗,而生欢喜心。 五者于父母所,供奉生业。六者于诸贤圣尊长,给施所须。 对于父母尽力供养、不要放弃自己的责任。这一点不仅这部经典,还有很多经典都说过,供养父母等同供佛,放着现成的在世之佛不供养,却远道去烧香磕头,实在不算明智。对于圣贤僧众,同样要恭敬供养,解决其生活的困难。 七者见他得利,心生欢喜。八者见求利者,方便佐助。 这个其实也是老生常谈,助人之利,成人之美,喜人得益。不过实行起来需要自己去认真观察自己的心念。看看自己的心念到底是什么,这会得到什么果报。佛教其实就是让我们自觉觉他。那么自觉、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是首先要做的,真正了解自己才能改变。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中“于贫穷者,令得伏藏”,就是这样的精神,我们虽然不能令得伏藏,但是帮助他人获得财富却是可以做的。这也是让自己更加富有的因。 九者见乐施者,心生悦欣。 见到他人布施,心中喜悦,随喜赞叹。无论法财布施,心中一喜、口中一赞,就是获得了富有的种子,这样的事情因何不做?不做亏大了。当然前提是法布施是正见,财布施是善物,这才可以。 十者见世饥馑,心生怜愍。以是十业,得多资生报。 见到世间的饥馑灾祸,心生怜悯,不要幸灾乐祸。 这十件事情,是富有的因,不做这十件事情,想要富有,就比较困难。没有种子是出不来果实的。 有五种因缘,菩萨不会成就你对财富和地位的追求 第一,“见彼有情,于诸财位,有重业障故。”菩萨看到这个“有情”,他对于财富地位有重大的业障。这个重大业障有两个解释:一是他本身福报不够,承当不起,你没有那个福报,菩萨施给你也没有用。目犍连尊者,明明拿饭菜给他母亲吃,他母亲因为没有福报,她看到的饭菜是猛火,那有什么用呢?所以你本身没有福报,就算菩萨赐给你,你看到珍宝,你也是等于没看到,因为你本身福报不够。二是你内心有种种的遮“障”,你有那个福报,但是你有“障”碍。怎么说呢?你看到别人享受安乐的时候,你生起嫉妒心,去破坏别人的安乐。这个时候,你得到财富地位的时候有遮障,你要先忏悔。就是说,你本身对财富地位:第一你缺乏福报,第二你本身有遮障。所以菩萨不布施财物,因为纵使布施,你也得不到。 第二,“见彼有情,若施财位,障生善法故。”《摄大乘论•本增上慧学分第九》说你有这个福报,你也没有遮障,但是菩萨看到你得到财富地位,会障碍你修学善法,财富使令一个人放逸。你带一点贫穷,你还会努力、很认命地去布施、持戒积集资粮;你财富现前,你就被眼前的因缘所转,所以富贵修道难,所以菩萨不布施是这样的道理。 第三,“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离现前故。”菩萨看到众生生命当中,带一点点缺乏、带一点点痛苦,你容易厌离眼前的生死,而发起出世的道心,你会有道心修行,你不会被眼前的小花所迷惑。 第四,“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为积集不善法因故。”说一个人要得到财富、地位,你就产生了骄奢之心。骄慢、奢侈,就广造杀盗YIN妄的罪业。 第五,“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便作余无量有情损恼因故。”你的地位很高,掌握了权势、掌握了财富,你就会做出对众生很多损恼的因缘。“是故现见有诸有情,匮乏财位。”所以菩萨看到众生没有断恶修善的因缘,就不布施财位。 所以有时候我们向佛菩萨祈祷,有时候会灵验、有时候不灵验,就是这样子。菩萨只有让你有断恶、修善、度众生的因缘,才会灵验。 (完)
温馨提示:请勿将文章分享至无关QQ群或微信群或其它无关地方,以免不信佛人士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