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抵制商业化不应孤军奋战


2014/9/4    热度:746   

昆明晋宁盘龙寺因“抵制商业化而关门(图片来源:资料图)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千年古刹昆明晋宁盘龙寺因“抵制商业化、公司化”,寺院方丈率众僧信徒关闭山门。晋宁县17日通报称,8月14日,晋宁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盘龙寺调研,对盘龙寺景区望海楼现状提出改造提升思路,希望将凌乱、陈旧、大部分闲置的望海楼打造为展示盘龙寺宗教文化和滇文化的场所,不断提升望海楼品质,并没有提出对盘龙寺进行商业化、公司化开发。通报还表示,在今后盘龙寺的发展中,也不会对其推行商业化、公司化运营模式。(8月17日人民网)

  这是一场典型的寺庙运作模式之争:对寺庙人员而言,他们是在争取宗教事务的相对独立权;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他们是在争对于旅游资源的开发权。说得直白一些,前者是在为自己的“佛门净地”属性而选择了闭门谢客;而后者,也就是地方政府和相关官员是为GDP增长和经济创收而试图开发。

  在网上,寺院的闭门谢客,赢得了无数网友的支持。相反,当地政府将寺庙进行商业化、公司化的生意经,则招来了无数板砖。坦白讲,在全国的寺院几乎都在进行商业化运作的当下,广大公众能够看到一个寺院挺身而出,勇敢地站出来与当地政府进行“非暴力不合作”抵抗,是非常不容易的。我们至少能够看到两点正能量:一是,宗教事务场所,本应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尤其不能受到政府权力和商业化的侵犯,更不应该与世俗的商业利益挂钩;二是,拒绝商业化,也会让周边百姓多一个旅游去处,这无疑是一种价值还原——寺院本是历史的遗产,不应该圈地收钱。

  寺院的经营与运作,不需要以任何理由进行商业化改革。2010年,中国台商发展协会理事长蒋孝严来大陆出访时表示,“寺庙等历史景点是老祖先留下来的,不应该收高费用。”可是,寺庙景点化、景点门票化,这样的趋势已然无法阻止,甚至于有些寺院还要搞影视剧、买药材,还要谋求上市,除了所谓主持想当CEO,恐怕也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观难以抛开干系。于是,现代版的“从前有座山”故事变成了这个模样: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那些人不是在诵经,也没有在讲故事,而是在收门票。

  昆明晋宁盘龙寺因抵制商业化的行为,需要点赞,寺院主持与其他成员并没有只认经济收益而忘了教义本质。但是,我相信,这件事如果不是在网上引起了热议,还可能会出现另外一个结果——商业化不可避免。因此,抵制政府将大量寺院商业化、公司化,不能只依靠寺院的“孤军奋战”。除此之外,还至少有以下两个好办法:

  第一个办法是,《寺庙管理办法》应该明确写明“不准商业化运作”的条款。笔者参阅了《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其中都写了“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须保持清净庄严”的相关内容或类似内容,但并没有明确禁止商业化,这可能为商业化开发提供了一些操作空间。

  第二个办法是,相关佛教协会或宗教协会,必须起到一个协会或团体应该起的作用,联合成员单位共同抵制地方政府的商业化行为。2013年5月份,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长沙麓山寺住持圣辉法师在湖南省佛教协会第6次代表会上,率湖南29所寺院住持共同发愿,主动取消寺院门票,以免费开放抵制商业化。而在此之前,包括国家级5A景区岳麓山上的麓山寺在内,目前已有多所寺庙开始免收门票。显然,这是一个很成功的范例,其他地方佛教协会,也完全可以自行进行抵制,还“佛门”一块“净地”。

  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是想还原两个基本常识:一是,寺院如何运转?笔者认为仍然要靠“香火”,而不是要靠“门票”,这是佛教的传统,也是教义所在;二是,地方政府不要认为什么都是你们可开发、可利用的旅游资源,有些地方是权力不能侵占的“圣地”。

 

五明学佛网 内明 净土宗 禅宗密宗成实宗地论宗法相宗华严宗律宗南传涅盘宗毗昙宗三论宗摄论宗天台宗综论其它

温馨提示:请勿将文章分享至无关QQ群或微信群或其它无关地方,以免不信佛人士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