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造就美国慈善神话
2014/9/5   热度:352
160多万个非赢利机构掌握6700亿美元资金,75%的美国人为慈善事业捐款,2005年人均捐款878美元…… 绝不仅仅是富人的游戏 今年,两个与富人办慈善有关的新闻在全世界广为流传。一是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决定在未来两年淡出微软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准备把主要精力倾注于卫生和教育慈善事业;二是美国“股神”巴菲特决定向慈善基金会捐资370亿美元,其中约300亿美元捐给盖茨基金会。 这张2003年5月21日拍摄的资料照片显示,世界第二富豪、美国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左)在华盛顿举行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与美国微软公司董事长比尔·盖茨交谈。 盖茨和巴菲特皆为赫赫有名的美国富豪,他们的大手笔自然备受瞩目,但在美国,慈善绝不仅仅是富豪们的游戏,普通民众才是慈善事业的主体。 有数据显示,在美国,13岁以上人口中有50%每周平均志愿服务4个小时;75%的美国人为慈善事业捐款;每年有30%的慈善捐款直接从工资中划出,平均每个家庭捐出年收入的3%~4%;共有160万个以上的非赢利机构,掌握的资金为6700亿美元,几乎相当于印度或韩国的国民总收入,非赢利机构的雇员有1100万人;2005年,美国人的慈善捐助达到2603亿美元,人均捐款878美元。从以上几组数据来看,美国人参与慈善事业的广泛性无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虽然富豪们的慈善捐赠可以高达数百亿美元,但美国众多慈善机构的成立和发展离不开普通民众的参与和推动,美国约85%的慈善捐款来自普通民众。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年收入在1万美元以下的家庭,他们捐赠的是收入的5.2%,而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他们捐赠的仅为收入的2.2%。可以说,每一个比尔·盖茨的身边,都站着数以百万计的普通民众。 基金会撑起慈善事业的大梁 钢铁巨头卡内基是美国公认的私人慈善事业的奠基者之一。卡内基认为,不应把财富零零散散地分给大众,而应以设立企业的方式来管理财富。因此,基金会逐渐成为慈善事业的主要运作方式。所谓慈善基金会,就是“将私人财富用于公共事业的合法社会组织”,主要资助教育、文化、科学、医疗、公共卫生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其中,教育和医疗卫生始终是基金会关注的重点。 美国早期的慈善家们认为,困难群体受教育的机会较少,越穷越上不起学,而受教育程度低又影响其提高生活水平,因而导致恶性循环。卡内基基金会在建立的初期就向教育事业捐赠了560万美元,超过了当时美国联邦政府一年的教育经费。哈佛大学基金会是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的学校基金会,现有大约50亿美元的储备。此外,美国的教育台专门播放教育节目,不需广告支持,因为它得到了福特基金会的大力资助。洛克菲勒基金会的捐赠重点则在医疗事业,造福人类的青霉素发明就是其资助成果之一。 在美国,基金会除了从事慈善活动外,还会进行一些投资,如购买共同基金、股票、债券等,以保证资金的保值和增值。根据法律规定,基金会的运作能得到免税、减税优惠,获得其他企业不能企及的高回报。 慈善传统培养民众社会责任感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其历史并不漫长,但其慈善文化积淀非常深厚。美国慈善活动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欧洲的基督教教会。基督教教义的“普世”思想使教会一直将扶贫济穷视为己任,教会经常举行慈善活动,如现场捐款等。美国的慈善事业继承了欧洲的传统,基督教的思想为美国的慈善文化奠定了基础。时至今日,一些教会的教友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天都禁食两餐,把省下来的钱拿出来救济穷人。 虽然美国的慈善文化最早源于欧洲基督教的教义,但现代美国慈善文化却主要基于一种新教理念,即富人只是财富的社会管理人。也就是说,在法律意义上,财富是私人所有的,但在道德和价值层面上,超过生活需要的财富就是社会的。卡内基白手起家,拥有超越金钱的生活体验和思想意识,他所写的《论财富》一文,被视为“财富福音书”,简明而清晰地阐述了相关的理论。卡内基认为,处置多余财富,让其真正有益于社会是一种智慧,花钱需要的智慧与赚钱需要的智慧同样重要;致富的目的应该是把多余的财富回报社会。富人行为是否得当应由“明达的公众情绪”来判断,富人应在生前处置好自己的财富,使之有利于公益。“拥巨富而死者以耻辱终”成了他世代为人传诵的名言。 美国人有着务实而进取的心态,一方面,他们舍得消费,该花的钱绝对不抠门,但也绝少铺张浪费;另一方面,他们对社会有着普遍的责任感,公益捐助被视为捐赠人的权利和精神寄托。美国人认为,慈善捐助能给捐助人带来满足感,既有内心得益又有声誉得益。因此,他们一边赚钱,一边将钱回报社会,富豪们如此,普通民众亦如此。 完善机制打造阳光慈善 如果说慈善文化是美国现代慈善事业的灵魂,那么制度则构成了支撑其庞大身躯的强健筋骨。在美国,遗产税制度和慈善基金管理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一方面,美国的遗产税、赠予税实行高额累进制,当遗产在300万美元以上时,税率高达55%,而且遗产受益人还必须先缴纳遗产税,后继承遗产。所以有人说在美国“富不过三代”,原因就在于此。另一方面,法律规定向慈善机构捐款的捐款者享有扣除相应数额税收的待遇,包括免税、所得税豁免和捐赠减税,以激励人们捐赠。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说美国慈善是“有私慈善”。这些年美国税率在不断下降,但慈善捐款仍在上升。 美国政府和社会对慈善组织也进行了多方面的监管。慈善组织每年会向国税局详细报告本年度经费的来源和支出情况以及各项活动经费的来龙去脉,以便政府检查慈善组织的活动是否符合免税规定。 不过,总的说来,美国政府在监督非赢利机构方面的立法还是比较宽松的。对于慈善组织如何使用所募集的捐款,法律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这与美国形成的行业自律传统有很大的关系。在美国社会,自律观念得到普遍认同。内部监管作为自律的一种形式为各类慈善基金会所采纳。它们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约束机制,尤其是资金的申请、拨付及运营费用的预算、核销等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 此外还有媒体以及民众的监督。捐助者不仅有权知道自己所捐的钱用到了什么地方,是如何分配的,而且有权对所捐款项提出具体的使用意见,慈善部门不得违背捐助人的意志。各类媒体更是关注基金会的运作情况。慈善基金的高度透明化,以及媒体的无处不在,使得美国成为阳光下的慈善国度。
温馨提示:请勿将文章分享至无关QQ群或微信群或其它无关地方,以免不信佛人士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