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佛教义学之风尚及其地理分布


2014/9/8    热度:245   

佛教传入中国后,各个时期率皆有较为盛行的经论与较流行的佛书。例如两晋盛行pán@①若,南朝宋齐流行涅槃、成实,而梁陈二代则三论又兴①。隋代唐初佛学界最流行的佛书是《涅槃经》、《摄大乘论》,道宣在《续高僧传》卷15《义解篇·总论》中云:“当时诸部,虽复具扬,而涅槃摄论最为繁富。”本文拟探讨唐代流行的佛书及其时代与空间的差异。以《续高僧传》、《宋高僧传》所载与唐代有关者为限,将唐代高僧所弘阐的经律论疏作一统计,以前、后二期论述如下。
  一、唐前期佛教义学风尚及其分布
  据笔者统计,唐前期弘阐佛书的高僧共120家②,在唐代前期较常弘阐的经律论疏等计为下列诸书:
  (1)大涅槃经:弘扬者有36家。(2)摄大乘论:26家。(3)四分律:25家。(4)法华经:18家。(5)华严经:17家。(6)三论(含中论、十二门论、百论):15家。(7)pán@①若系经典(含仁王、金刚、大品等):12家。(8)十地经论:10家。(9)维摩经:7家。(10)胜mán@②经:6家。(11)大智度论:6家。(12)成实论:6家。(13)大乘起信论:5家。(14)俱舍论:5家。(15)毗昙学(含杂心论等):5家。其它均在5家以下。
  前面已经说过,隋代唐初最流行的是涅槃、摄论,上述统计表明:唐前期依然是这样。
  《大涅槃经》,全称《大般涅槃经》,亦称《大本涅槃经》,简称《涅槃》,是佛教大乘经典。此经为南北朝初期(421年)北凉昙无谶所译。译出后不久传入建康,受到佛教学者的欢迎。慧严、慧观与谢灵运将它改编润色为《南本涅槃经》,流传于南方各地。经宋、齐、梁、陈四代,研习《涅槃经》者不断,它的“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一阐提可得成佛”等教理,被更多的信徒接受③。道生在庐山大讲《涅槃经》,主张顿悟,听者甚众,成为中国最初的涅槃师④。其时,以涅槃名家的还有梁武帝⑤、僧亮、法瑶、昙济、僧宗、宝亮、智秀、法智、法安、昙准等⑥。同时,北方的情况是:昙无谶在凉州译出《大般涅槃经》后,弟子慧嵩、道朗即对此经进行研习。北凉灭后,凉州僧人多迁至平城,当有人在北魏传习涅槃之学。孝文帝之后,北方佛学昌盛,从魏中叶至隋初,研习《涅槃》者大有其人,著名的有昙无最、慧光、圆通、道凭、道慎、宝篆、灵询、僧妙、道安、法上、昙延、慧藏、灵裕、慧海、融智、慧远、靖嵩等人⑦。隋代政治统一,南北佛教交流融合,涅槃义理成为第一显学,其中心就是都城长安。当时,研习弘阐涅槃的大师慧远与先后被敕命为涅槃众主的童真、善胄、法聪,都率徒侣在长安讲演涅槃⑧。
  唐代前期开阐涅槃的高僧,共有36家。其分布情形是:长安16家,终南山1,凤翔府1,洛阳1,郑州1,汴州1,濮州1,河中府3,泽州2,太原府2,怀州1,魏州1,襄州3,隋州1,润州1,常州1,苏州3,越州3,台州1,绵州1,广州1⑨。可见:①长安是最大的中心。②分布地域较广,北方除陇右道,南方除淮南道外,都有弘阐《涅槃经》的高僧。③北方比南方更盛行。
  弘阐《涅槃经》于长安的16家高僧中,灵璨、善胄、辩相、行等、明璨、道颜⑩等6家皆出自涅槃名匠慧远之门下。道宣在《续高僧传》卷8《慧远传》说,慧远住泽州清化寺时,“祖习涅槃,寺众百余,领徒者三十,并大唐之称首也”。道宣所言极是。不仅是这六家,还有在泽州、怀州弘阐涅槃的智徽(11)。泽州的玄鉴(12)也都是慧远的弟子;灵璨(师慧远)有弟子灵润(13),在长安、洛阳、郑州、魏州等地弘扬涅槃;灵润之侄子,也是他的弟子的智衍(14)弘涅槃于长安、终南山。而长安的法常、道洪、慧诞3家则为昙延门人(15)。此外,又有河中府道@③、道谦兄弟俩,皆师事昙延,弘阐涅槃,“三晋英髦,望风腾集”(16)。普明亦居河中府,“十三岁出家,事外兄道@③法师”,@③又以明付延兴寺沙门童真为弟子,而童真(隋僧)又是昙延弟子(17)。由此可见,慧远、昙延(18)这两位隋代的高僧,对唐代北方特别是长安和河东道西南部的《涅槃经》的弘扬,有非常大的直接影响。
  《摄大乘论》是佛教大乘瑜伽行派的基本论书,简称《摄论》。先后有三种汉泽:即北魏佛陀扇多译,2卷;南朝陈真谛译,3卷;唐玄奘译,3卷。另有藏译一种。影响大、流行广的是真谛和玄奘的译本,佛陀扇多译本没有引起什么反响(19)。真谛译出此论后,研习者日多,传播益广。真谛没后(569年),门下虽分居异地,但仍承其遗教,传播《摄论》。法泰初讲《摄论》于建康(今江苏南京)。曹毗传讲于江都(今江苏扬州)。僧宗、慧旷宣讲于庐山(20)。隋代弘扬摄论的名僧有循州智敷(21),江都、长安法侃,彭城靖嵩,关东、长安智凝,扬都、长安道尼,丹阳慧旷,彭城、长安昙迁(22)等。先是北方《摄论》不兴,真谛颇感遗憾、痛心,将卒,“谛以手指西北曰:此方有大国,非近非远,吾等没后当盛弘之。但不睹其兴,以为太息耳!”(23)至隋初昙迁始将《摄论》传播到北方,《续高僧传》卷18《昙迁传》:“隋历告兴……(迁)捧持摄论告江神曰:今欲以大法开彼未悟。若北土无运,命也何如”,遂“进大彭城,新旧交集,远近欣赴”,迁乃“始弘摄论,摄论北土创开,自此为始也。”开皇七年(587)诏迁入京,敷弘摄论,受业千数,自是传灯不绝。又道尼“本住九江,寻宗谛旨,兴讲摄论,腾誉京师。开皇十年(590),下敕追入。既达雍辇,开悟弘多。自是南中无复讲主。虽云敷说,盖无取矣”(24)。这样,弘扬《摄论》的重心就由南方转移到北方,长安成了最大的中心,南方反而冷寂下来。
  唐代弘扬《摄论》的高僧有26位。长安15人,终南山3,洛阳1,陕州1,汴州1,徐州1,河中府3,相州1,荆州1,成都府2人。显然,这是继承了隋代的分布状况,南方根本就无足称道的了,特别是最先弘阐《摄论》的江东地区,竟没1人宣扬此论,时移世易,变化竟是如此之大。隋代摄论名师智凝的弟子灵觉、道卓二人,“并蜀土名僧,依承慧解,擅迹京室。晚还蜀部,弘赞厥宗。故岷洛摄论,由兹而长矣”(25)。唐代前期,《摄论》于成都府继续有所弘扬。
  佛教自汉时传入中国以后,约至东晋戒律乃渐完备。鸠摩罗什在长安时,弗若多罗等译《十诵律》,佛陀耶舍译《四分律》。而约同时佛陀跋罗在建业译《僧祗律》。其后北方所译之《十诵》盛行于南方,而南方所译之《僧祗》颇行于北(26)。《十诵》与《僧祗》相较,前者流行更广。梁慧皎在《高僧传》卷11《论律》称:“自大教东传,……虽复诸部皆传,而《十诵》一本,最盛东国。”唐道宣在《续高僧传》卷22《论律》也说:“自律藏久分,初通东夏,则萨婆多部《十诵》一本,最广弘持。”约在梁时,北方有道覆律师,始创开《四分》。慧光承之,此律遂光大。延至隋唐,《四分》遂为律之正宗(27),还是道宣所说:“今则混一唐统,普行《四分》之宗”(28)。道宣本人在隋末唐初,以智首大师《大疏》为本,“造《删补律钞》3卷。……贞观以来,三辅、江、淮、岷、蜀多传唱之”(29)。唐中宗时还曾明令禁用《十诵律》(30),故《四分律》在南北各地盛行,成为当时最有影响的佛教戒律。
  唐前期弘扬《四分律》的高僧有25家,弘阐《十诵律》的高僧仅有1个(弘法与苏州),《僧祗律》则一个也没有。宣讲《四分律》的高僧分布在下列诸地:长安(12个)、终南山(1)、fū@④州(1)、洛阳(1)、兖州(1)、河中府(1)、太原府(1)、辽州(1)、代州(1)、相州(1)、镇州(1)、安州(1)、常州(1)、苏州(1)、杭州(1)、越州(3)、成都府(1)、剑州(1)。不难看出:《四分律》在唐前期已经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得到弘扬,但比较而言,北方更加盛行,中心是长安。江淮以南地区分布在长江两岸地区。《四分津》作为一种戒律,对各地僧人都是有约束作用的,不会仅传播于上述这些地方,可是,把它作为一门义学来弘扬,各地区还是有区别的。
  前期弘扬《四分律》的名匠大都云集于长安,形成最大的律学中心。这里略举几位。智首,家于漳滨,隋高祖时,随其师智@⑤mín入关,住京师禅定寺。于是博览三藏众经,四年考定,著《五部区分钞》21卷。前此戒律译出400余卷,至是始“括其同异,定其废立”。又,先是“关中专尚素奉《僧祗》,洪遵律师创开《四分》”,但“至于传文律仪,盖蔑如也”,智首“乃播此幽求,便即对开两设,……皆标宗控会,释然大观。是由理思淹融,故能统详决矣。使夫持律之宾日填堂宇”。智首长安独步,三十余年,“无敢抗衡,敷演所被,成匠非一,所以见迹行徒知名唐世者,皆是首之汲引”(31)。智首弟子有名的有道宣、慧jìn@⑥(初事洪遵)、慧满、道兴等。其中道宣,为我国佛教史上第一律学名匠,南山律宗的创立者。隋末唐初,道宣依智首习律。后声望日隆,“受法传教弟子可千百人”(32)。道宣声教广被中国,当他在关中立戒坛,四方诸州,大河南北,及长江上下游之澧州、荆州、台州,均依坛受戒,而国内大德心向赴者39人。并遍布北方,兼及南之荆州、衡州、润州、襄州,可见道宣之势力(33)。长安又有怀素,专攻律部,著述颇丰,尝指斥相部、南山二宗说:“相部无知,则大开量中得自取大小行也。南山犯重,则与天神言论,是自言得上人法也”(34)。怀素所创谓东塔宗。是《四分律》之三派即南山、相部、东塔,有二派创于长安(35)。
  相州法砺律师,“振绩徽猷,誉腾时类”,开讲律要,“绵积累载,开悟极多,四方怀道,霄兴命驾”(36)。砺在相州,故其宗号相部。砺有弟子满意,居长安崇福寺,后世号之为西塔律师(37)。相部宗本不在京师创立,然还是要挤进长安,以扩大其影响。
  河东道律学亦颇为兴盛。与智首同出相州道洪律师门下的慧进,在辽州箕山弘阐律学30余载(38)。时又有沙门道瓒,善宗《四分》,讲解相仍,“韩、潞、沁、泽四州从范”(39)。道亮弘《四分》于并州太原府,“成讲学士四十余人,并部法兴出自此矣”(40)。
  东都洛阳律学却远远比不过长安,不过昙光亦一代律学名师。昙光师从相州砺、烁二律师,逮至立年,盛明律藏,为法砺所称赏。唐初住东都天宫寺,“四方律学莫不咨询”,故“其房宇门人肩联踵接”(41)。
  南方弘扬《四分》是在北方之后,并且是从北方学来或传来的。有释秀公者,黄州人,入长安造宣律师门为依止之客,16年后,回安州“大扬讲训,声美所闻,诸王牧守,攸共遵承”(42)。光州道岸入安释道宣弟子文纲为师,学成后返还本州。先是“江表多行《十诵律》,东南僧坚执,罔知《四分》”,岸乃请中宗墨敕执行南山律宗,《四分》“盛于江淮间者,岸之力也”(43)。道岸上足玄俨,后亦游诣上京,探赜律范,师从南山上足意律师、融济律师,并名动京师。后还江左,偏行《四分》(44)。
  长江上游剑南道对于《四分律》的弘阐,同样受长安的影响。当北方北周时期,剑州慧主,“登冠,欲受具足,当境无人,乃入京选德于甘露寺受戒”,“惟听《四分》,余义旁通。”隋大业中,还本州,从此,常弘《四分》为业(45)。成都府福胜寺道兴,本是秦州僧,避乱至蜀,后又至京师智首律师下伸大义,再还蜀川,开讲律部(46)。
  《法华经》的翻译较早,以后秦鸠摩罗什所译流传最广。《高僧传》所举讲经、诵经者中,以讲、诵此经的人数最多;敦煌写经中也是此经比重最大;南北朝注释此经学者达70余家(47)。陈隋之际智@⑦更据此创立了天台宗。
  弘讲《法华经》的高僧,前期共有18家。然而据《续高僧传》、《宋高僧传》、《弘赞法华传》三书,唐代僧人读诵《法华经》的特别多,分布地域也相当广。本文仅统计了弘讲《法华经》的高僧,读诵者不在统计之内,所以还不足以反映当时《法华经》的流行情况。弘讲《法华经》的18家高僧,在各地的分布为:长安(7家)、凤翔府(1)、汴州(2)、定州(1)、襄州(1)、润州(2)、苏州(3)、越州(1)、成都府(1)、梓州(1)。
  《华严经》的中国译本大部有二:一、晋译《华严》,有60卷;二、唐译《华严》,80卷。六十《华严》系佛陀跋多罗在建业译出,时间在晋义熙十四年(418)至元熙二年(420)之间。华严研究,由此滥觞。然而,自晋至梁,作为发源地的南方,仍少有研习此经者,而北方此经习者则更罕闻。但就在此后,南北方的华严研究大盛,到了唐初,遂有华严宗之确立(48)。据表1统计,唐前期讲授、弘阐《华严经》的高僧有17家。长安6家,终南山2,洛阳1,汴州1,太原府1,襄州1,润州1,常州1,苏州1,杭州1,越州1。
  “三论”是《中论》、《百论》、《十二门论》的简称。鸠摩罗什乃中国三论学之初祖,其门下深擅三论者有僧肇、昙影、僧睿、僧导等,人才辈出,极一时之盛。其后关中叠经变乱,加以魏太武毁法,学士零落,宗风不振。在南朝齐梁之际,三论学复起于今江苏南京附近摄山(49)。至隋代,三论之学传遍南北,主要有如下七处:(1)金陵栖霞,兴皇法朗为其重镇(50);(2)会稽,吉藏(51)、慧持(52)、法敏(53)在此弘法;(3)荆襄,罗云(54)、法安(55)、慧哲(56)、慧棱(57)开讲三论;(4)江都,法澄(58)、吉藏等曾讲三论于此地;(5)长安,有法澄、道庄(59)、智炬(60)、吉藏、慧因(61)、慧@⑧(62)、辩寂(63)等三论名师;(6)洛阳,法澄、道庄、法护(64)等;(7)梓州,在引弘阐三论的是慧震(65)。
  唐前期弘阐三论的高僧有15家,略逊于隋代。这15家中吉藏、慧因、慧棱、慧持、法敏、慧璇、慧震等7位是跨隋唐两代弘扬《三论》的高僧。唐前期弘扬三论之地是:长安(5家)、荆州(2)、襄州(3)、邓州(1)、隋州(1)、安州(1)、润州(1)、越州(3)、成都府(3)、梓州(1)、绵州(1)。其分布大体遵隋代旧规,不同的是今四川地区有所扩展;汉水流域的荆襄地区向北、东延伸;长沙下游润(金陵,唐属润州,会稽即唐越州)、越二州继续发展;而北方则有所收缩。
  以“三论”加上《大智度论》,就称“四论”。《大智度论》简称《智度论》、《智论》、《大论》、《释论》。唐前期弘扬《大智度论》的高僧仅6家,集中于长安,其中神迥是在长安之外,还于益州有所弘阐。
  弘扬pán@①若系经典(含大品pán@①若、仁王pán@①若、金刚pán@①若)的高僧12家,名列第七。弘扬pán@①若系经典的中心也是长安,有5位高僧弘法于此。《续高僧传·慧颐传》说:武德年间,延兴寺夏座讲仁王经,王公卿士并从盛集(66)。随后愈益兴盛,慧净法师贞观年间于长安弘扬仁王pán@①若等经论,“每有弘通,光扬佛日,缁素云踊,庆所洽闻。于时大法广弘,充举溢天壤”(67)。长安之外,润、常、越州一带弘讲pán@①若经典亦颇有力焉,虽据僧传,在这三州开讲此经典的高僧总共才4人(润、常各1,越2),然影响却不可小视。如玄俨住越州法华山寺,讲授金刚pán@①若,远近闻名,“自广陵(今江苏扬州)迄于信安(今浙江衢县),地方千里,道俗受法者殆出万人”(68)。隋末避乱至越州的慧持,常讲三论、大品等,累年不绝,贞观十六年(642)慧持圆寂,“都督已下玄素万余人,悲叹相嗟至于殓所”(69),其影响如此。法融住润州牛头山,永徽三年,邑宰请出建初(寺)讲扬大品,僧众多达千人(70)。荆(1人)、襄(1)地区亦不甘落后,贞观年间,慧瑜在荆州讲三论、大品,“开化未闻,佛法由盛”(71)。除这些地方外,凤翔府、西州府、西州也各有1僧弘讲pán@①若。在西州讲经的是西行求法,行经高昌的玄奘大师,奘师应高昌王@⑨文泰之请,“讲仁王等经及诸机教,道俗系恋”,希望玄奘长留下来,通开大化(72)。
  《十地经论》是印度世亲对《十地经》的解释,属瑜伽行派早期的代表作之一。按崔光的《十地经论序》,此论是北魏宣武帝永平年间由菩提流支和勒拿摩提在洛阳译出的。该书旋即在北方得到推广,到于北齐、北周,其重用的僧侣,也多是《十地经论》的弘扬者。《地论》学发源于洛、邺,最早的代表是道宠和慧光。道宠是北齐高僧,弟子极多,“堪可传道千有余人”。慧光亦北齐高僧,他的门徒遍及全国,齐、楚、晋、魏、燕、赵、卫、郑各地,都有他们的足迹,历经魏齐周而至隋唐,慧光一派影响胜过道宠,是当时北方的显学(73)。
  唐前期弘讲《十地经论》的高僧有10家,在所有弘扬的佛书中排名第八。流行的地点仍是北方,汴州(1家)、河中府(2)、泽州(1),最多的是长安,6家。长安取代了原来的中心洛、邺。灵璨,怀州人,先游学相邺,深明《十地》,后入关,在长安弘讲《十地》,唐武德初卒(74)。道宗,莱州人,少从青州道奘法师学《十地》,唐初召入西京,武德六年(623)卒(75)。另,静藏由泽州西入长安(76);法常由河北郡入京(77);道颜,定州人,入京,武德五年(622)卒(78)。慧迁,瀛州人,好学专问,爱玩地论,隋初行经洛下,附远法师,及远入关,从而来至,开皇十七年(597),敕立五众,请迁为《十地》众方,“频开《十地》,京邑乃多无与比肩者”(79)。由此可断言,隋唐长安《十地经论》乃由原来的中心洛、邺一带传入,并形成一个新的中心。《续高僧传·慧迁传》还说:“自迁之末后(按迁卒于武德末年),十地一部绝闻关壤。道由人弘,于斯验矣”,看来这一说法也是不错的。
  对于经律论的传播,当然不限于讲授、弘阐,至少还应包括研习、著作等,如果三者结合,更能全面反映佛教义学的流行情况,不过,弘讲是非常重要环节,而且弘讲义学还不能光凭个人兴之所至,而要考虑对象,就是有没有人听讲的问题,因此,从这一方面讨论佛书流行情况,应该不至于出现大的偏差。
  探讨各地佛教义学发达与否的问题,还可从另一角度作一统计,这就是不考虑佛书种类,而将各地弘扬义学的高僧的人次统计出来,得到表1:
  附图{图}
  从表1可以得出下列几点认识:
  第一,北方义学比南方义学发达。北方五道高僧人次之和为98,南方是51人次,差别明显。北方的陇右道极端落后,南方却有淮南、岭南二道无可称道。
  第二,十道由多到少的顺序是:关内、江南、河东、剑南、河南、山南、河北、淮南、陆陇右、岭南。有意思的是这个序列为一北一南交替出现。
  第三,义学最发达的区域是以长安为中心的地区,仅长安高僧人次就占全国总数的39%,前述八种流行佛书以及《大智度论》无一不是以长安为中心,此外《维摩诘经》、《俱舍论》、《大乘起信论》、《毗昙》等也都是以长安为盛;其次是长江下游以南太湖周围地区;再次是四川盆地西部边缘地区;接着是荆、襄地区,以洛阳为中心的东西一线,汾河谷地南北两端的河中、太平二府。
  二、唐后期佛教义学风尚及其分布
  后期对义学的弘阐走向衰落,弘讲佛书的高僧总共才36人,不及前期的1/3。较常弘阐的佛书也不大同于前期,主要是:(1)四分律,13家。(2)大涅槃经,9家。(3)法华经,6家。(4)华严经,5家。(5)俱舍论,5家。其余均在5家以下。
  前期流行的《摄论》、《三论》、pán@①若系经典、《十地经论》、《大智度论》等,不再被弘扬义学的高僧们看重。《宋高僧传》卷5《澄观传》云:观“诣金陵玄壁法师传关河三论,三论之盛于江表,观之力也”,澄观是唐后期高僧,这似乎是说江表《三论》之兴是唐后期的事,与前文所述不相符合。澄观所学极博,非纯粹之三论学家,此说不可骤信。
  宣讲《四分律》的13家高僧分布在以下这些地方:长安2家,河中府1,绛州3,阆州1,苏州4,越州3,润州1,抚州1,洪州1。与前期对照,重心显然已由长安转移到了东南地区。苏州最盛。开元寺,“长讲戒律”,“湖(应指太湖)南、北皆宗仰焉”(80)。苏州破山寺常达,专讲《南山律钞》,“合境民人皆达之化导”,“四众知归,诸方慕化”(81)。僖宗广明年间,“神都版荡”,京师西明寺元表,“遂出江表,居越州大善寺,讲《南山律钞》,诸郡学人无不趋集”(82)。北方自安史之乱始,兵连祸接,动荡不宁,佛教义学遭到重创,于是重心发生转移。在今江西境内的抚州、洪州弘讲《四分律》的上恒律师,“坐甘露坛二十许年,十有八会,救拔群生,……男女得度者一万五千余人”(83)。长安的《四分律》已比不过前期,而汾河下游的降州,河中府倒比前期隆盛。有玄约律师居降州龙兴寺木塔院,“传禀门生一百许辈,汾、沁之间奔走学者,迨乎老矣”(84)。
  宣讲《大涅槃经》的9位高僧,分居下列8处:长安1,河中府1,襄州1,润州1,越州2,洪州1,江州1,眉州1。其分布亦大不同于前期。
  宣讲《法华经》的6位高僧,分布于下列五处:汴州1,代州1,苏州2,温州1,绵州1。
  宣讲《华严经》的5位高僧在下列六处开讲:终南山1,太原府1,代州1,常州1,杭州1,汉州1。
  以上三种佛书,在唐前期都是以长安为弘阐中心,后期显然有所不同。
  宣讲《俱舍论》的高僧,前、后期均为5人,前期集中长安,后期趋于分散,长安2,绛州1,太原1,越州2。
  如同前文,也作一表,统计唐后期各地宣讲义学高僧人次。
  附图{图}
  从上表各地的对比中,并结合表1,可以看出:弘讲义学的高僧在各地的分布状况与前期有别,表现在:
  ①前期是北方义学比南方盛行,后期发生了逆转,弘讲义学高僧人次,南、北之比为24:17。
  ②十道的排名顺序发生了变化。后期是:江南、关内、河东、河南、山南、剑南、河北。而陇古、淮南、岭南三道全无一僧弘讲义学。
  ③苏州、越州与长安各为4人次,义学重心转移到太湖周围地区。而且江南道弘扬义学的地区有所扩展,原来不见记载的江南西道,在后期有了一席之地。
  【校 对 者】薛其林
  【参考文献】
  ①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中华书局,1955年版。
  ②高僧弘法跨前、后二期者,天宝十五载以前入前期;唐初高僧在唐以前的弘法活动不计。
  ③任继愈《中国佛教史》卷3第36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④任继愈《中国佛教史》卷3第336-33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⑤任继愈《中国佛教史》卷3第22-2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⑥任继愈《中国佛教史》卷3第37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⑦任继愈《中国佛教史》卷3第37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⑧《续高僧传》卷8、10、12。
  ⑨弘阐《涅槃经》中有36位高僧,有些高僧弘阐地点不止一处,故各州府之高僧数之和大于36。其它经律论的统计率皆如此,不一一说明。
  ⑩《续高僧传》卷10、12、15、26。
  (11)《续高僧传》卷15。
  (12)《续高僧传》卷15。
  (13)《续高僧传》卷15。
  (14)《续高僧传》卷15。
  (15)《续高僧传》卷15、26。
  (16)《续高僧传》卷14。
  (17)《续高僧传》卷12。
  (18)《续高僧传》卷8。
  (19)任继愈《中国佛教史》卷3第25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20)《中国大百科全书》选编《佛教》第235、217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0年版。
  (21)《续高僧传》卷1。
  (22)《续高僧传》卷11、10、13、8。
  (23)《续高僧传》卷1。
  (24)《续高僧传》卷1。
  (25)《续高僧传》卷10。
  (26)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174-175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27)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174-175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28)《续高僧传》卷22。
  (29)《宋高僧传》卷15。
  (30)《中国大百科全书》选编《佛教》第235、217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0年版。
  (31)《续高僧传》卷22。
  (32)《如净传》,卷14。
  (33)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179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34)《如净传》,卷14。
  (35)南山宗以道宣住南山得名,但道宣也长时期居长安。
  (36)《续高僧传》卷22。
  (37)《如净传》,卷14。
  (38)《续高僧传》卷22。
  (39)《续高僧传》卷22。
  (40)《续高僧传》卷22。
  (41)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205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42)《如净传》,卷14。
  (43)《如净传》,卷14。
  (44)《如净传》,卷14。
  (45)《续高僧传》卷21。
  (46)《续高僧传》卷22。
  (47)《中国大百科全书》选编《佛教》第235、217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0年版。
  (48)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157-159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49)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107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50)《续高僧传》卷7。
  (51)《续高僧传》卷11。
  (52)《续高僧传》卷14。
  (54)《续高僧传》卷15。
  (55)《续高僧传》卷9。
  (56)《续高僧传》卷9。
  (57)《续高僧传》卷14。
  (58)《续高僧传》卷9。
  (59)《续高僧传》卷9。
  (60)《续高僧传》卷11。
  (61)《续高僧传》卷13。
  (62)《续高僧传》卷14。
  (63)《续高僧传》卷26。
  (64)《续高僧传》卷13。
  (65)《续高僧传》卷29。
  (66)《续高僧传》卷3。
  (67)《续高僧传》卷3。
  (68)《如净传》,卷14。
  (69)《续高僧传》卷14。
  (70)《续高僧传》卷26。
  (71)《续高僧传》卷14。
  (72)《续高僧传》卷4。
  (73)任继愈《中国佛教史》卷3第15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74)《续高僧传》卷10。
  (75)《续高僧传》卷11。
  (76)《续高僧传》卷13。
  (77)《续高僧传》卷15。
  (78)《续高僧传》卷26。
  (79)《续高僧传》卷12。
  (80)《如净传》,卷15。
  (81)《如净传》,卷16。
  (82)《如净传》,卷16。
  (83)《如净传》,卷16。
  (84)《如净传》,卷7。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般下加木
  @②原字髟下加曼
  @③原字子加系下加心
  @④原字鹿加阝
  @⑤原字日加下文
  @⑥原字王加晋
  @⑦原字岂加页
  @⑧原字君加页
  @⑨原字麦繁体加菊下
  (原载益阳师专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3期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编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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