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宇宙时空观及其缘起运化之说初探
2014/9/8   热度:365
佛陀认为:宇宙的终极本原是空。何为空呢?空应包含五个层次含义:
(1)空即无执无住,空无本体,亦无本性;(但如果认为:宇宙万物在本性上是空的,在相上是包罗万象的、是实有的。这种对空的领悟也是片面而有漏的。)
(2)诸事无常、无有永久留驻、千变万化;
(3)色空相互转化、虚实无二;
(4)空有相互转化,空生妙有、有归于空无;
(5)一定时空、环境条件下,也会有局部的绝对真空态、空无一物。
佛可以以空的状态存在,也可以以精神意志、全能智慧的方式存在。从而以其自由意志,全能智慧创生和运化宇宙万物。何为佛?要回答什么是佛的本性是人所难及的,但我们可以道出一些最重要的特征:佛是全知全能的,是宇宙万物性空缘起、成-住-坏-空循环往复运化的主宰。佛是遍满虚空、法力无边、不可思议的,佛最终极的存在方式是空性,但佛在显现其全能智慧自由意志的方式上是无量多样的,既可以是有形有象的人格实体,又可以是无形无象的非人格实体,还可以用人所不能想象的任何方式显现。
佛经中所说的宇宙包括人类可观测的宇宙和不可观测的宇宙。比如多维时空宇宙、虚空宇宙,正反物质宇宙等。佛家关于宇宙万物性空缘起之说有些类似道家的“道生一,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之说。性空缘起、因缘和合,缘起则生、则有,缘尽则无则灭,或是缘变则变。这一关于宇宙万物缘起生灭运化的学说是迄今为止,有史以来较之任何学说更为高妙完备的说法,是至高无上的究竟了悟。试图将相对论、量子力学揉和统一起来的超弦理论也许可以对此学说提供一些迄今为止人智科学,即在人这个层次上的智慧所能给出的最好佐证。这一学说比单一的上帝创世说更为深邃和完备,单一的上帝创世说只是简单的将上帝视为全能的人格化神祗,而佛陀的宇宙万物缘起生灭运化之说不但回答了宇宙时空万物的本原之性和原初之态为空性和空相,即是与佛全息相应、圆融为一的,也回答了宇宙时空万物的第一缘起之因,即是全能的佛自由意志的显现,并回答了第一缘起之后的整个运化发展的任何可能方式、过程及其方向和最终目标,即都包含在有关“成-住-坏-空的循环往复运化”说之中,以及要让宇宙时空万物在第一缘起之后,特别是要让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体在运化和发展中最终都要重又回归到与自身同体,全息相应、圆融为一的状态,即重归与佛圆融、同体为一的状态,即渡尽一切苍生,使宇宙万物至和谐有序化的终极旨意。
关于佛-上帝是否是人格化的万能之神,亦或不是,只能是非人格化的,比如认为:佛-上帝只能作为深层次内心道德和理性认识的先验信仰结构,这一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论不休的大问题。专家学者型人士往往摆脱不了逻辑理性、思维的障碍,坚持认为佛-上帝只应当是非人格化的;而太过于执着的宗教人士则坚持认为佛-上帝应当是全能的人格化的神。爱因斯坦的佛-上帝观就属于前者,且很有代表性。他认为:“未来的宗教将是宇宙的宗教。它应当超越个人化的神,避免教条和神学,涵盖自然和精神两方面。”[1] 这一说法也深含着因人智中固有的逻辑理性、思维的障碍所致的漏见。原因亦在于爱因斯坦极力反对存在一个人格化的万能之神的佛-上帝,这正是另一种的偏执之见,亦正是被有漏的人智科学理性束缚住了自身的灵悟妙觉所致的漏见。
而佛陀给出的究竟说法是:佛-上帝在终极本性及其存在方式上是空性的,佛-上帝与宇宙大道及宇宙的总精神智慧是全息相应、圆融为一的。这里的宇宙包括一切可见的和超可见的一切宇宙,如多维的、反物质的、虚时空的、负的宇宙等。宇宙中万事万物无不时时刻刻都在因缘和合运化中生生灭灭、变化发展,万事万物中的每一个个体在生灭运化发展的最初开端时的第一缘起是全能的佛自由意志的体现。某一事物最初因缘而起、而生,特别是对于生命体(包括一个最简单的单细胞初级生命体)其整个运化过程皆是按照空-成-住-坏-空循环往复进行的。这里的第一个“空”是指与宇宙大道圆融为一的无极之空,这里的“成”,指刚刚形成和生成,这里的“住”指存在和生存,这里的“坏”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事物的寿终正寝,以灭旧更新,获得更高层次新生的方式灭度;另一种是指事物的中途夭折,退化跌落到更低层次的灭坏。此为宇宙中具有一定独立自由意志的魔及邪神所为(有关这点后面还要论述)。“四大”即“地、水、火、风”在这一运化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佛运化万物从总的根本性上来说是其全能自由精神意志的显现。其显现方式无所不能的,也就是所谓法力是无边的,远远超越了一切世人所能想象的(包括人所能极力想象的一切神话世界)境地。从这一角度来说,佛当然是既可以以人格化的神祗的形式来显现其法力,又可以以人所不能见之非人格化的隐性法力来显现,(这当中包括用人能知晓的并能加以解释的自然科学规律,也包括不能为人所知晓、所解释的超自然的法力),佛究竟以何种方式来显现其法力,视不同情况而采用其的不同形式的自由精神意志。
由此可知佛-上帝的全能自由精神意志在其用的表现形式和存在方式上,既可以是人格化的万能神祗,又可以是非人格化的大道和规律,但在其终极本性上是空性的。这里的空性如前所述,既包含彻底的空无一物,又包含着空能妙生万有,由此可见佛-上帝的本性既不是非人格化,也不是人格化的。
以此见佛-上帝,才不至于落入所谓绝对非人格化神祗的有漏之思,也不会落入所谓绝对人格化神祗的执著之念。
以上是笔者所理解的佛陀有关宇宙缘起运化的总纲之说。至于下一个层面,有关宇宙万物的各种尺度,时空的相对性,宇宙存在的结构、类型、方式及其运化循环往复的过程,等等,佛陀都给出过智慧卓绝的说法。比如空-成-住-坏-空之说,“三千大、小千世界”之说,“三十三天”之说,其中已经包含了正反物质宇宙,虚时空宇宙,多维宇宙等。比如在《华严经》第八、第九、第十三卷,即华藏世界品更是专门、详尽地给我们讲述了无限宇宙之构成[2];在《妙法莲华经》上,佛陀对着听他讲经说法的人们说:你们在这儿听我说法,觉得经过的时间并不长,但外在的世界已经过了几千亿年了。这已道出了时空的相对性;“万物皆有佛性”之说,“一芥子藏须弥山”,“从滴水可观沧海,自粒沙可知大千世界”,“一性圆通一切性。一法遍含一切法。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一地具足一切地。” …之见,则包含有宇宙万物的全息自相似理论的内涵;而“三界六道轮回”之说更是以极其深妙、智慧的象征、隐喻性说法道出了有灵性的生命体如何缘起创生、运化发展的至高妙之说,这是佛陀关于宇宙万物,特别是有灵性的生命体如何因缘而起、运化发展的下一个层面的总纲之说。
此外, “佛家在谈因果律时特别注重「缘」这个字,即所谓的「因、缘、果」。有「因」无「缘」,仍不能成「果」。例如,种子为因,空气、阳光、水分等为缘,开花结果才为果。换句话说,「因」能不能发展为「果」,要看客观环境条件来决定。从「因」到「果」要看机会,不一定会出现「果」,它是有机率性的。如「因」「果」中间的「缘」十分简单,简单得趋近於零,则这种因果律是一种决定性的因果关系,可以包含宿命论,不过它只是特例而已。如「缘」十分复杂,这种因果关系可以是机率性的。宿命论中的改运、补运等作法,可以看成是在「缘」字上下功夫,以趋吉避凶,不让恶果出现。算命师、看相师是用宿命论来作推算,实际上就是用因果律的理念作改运等修正”。[3]
佛显现其全能智慧自由意志,运化万物的宗旨是要让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体在运化和发展中最终都要重又回归到与自身同体,全息相应、圆融为一的状态,即使人人成佛,渡尽一切宇宙苍生,宇宙万物同体圆融的状态。一切灵性的生命体在运化过程中,凡是与此宗旨相合的即是善,凡是与此相逆的就是恶。这是关于善恶性质在总体上的把握。在具体对象上把握善恶是十分的复杂和困难的。在一个具体的、局部的时空和过程中,应当对善恶问题作动态性的、辩证的把握,其先决条件就是在事物运化的总体上要具备知晓其因果缘由运化的智能。必须知道有些从表面上孤立、静止地来看是恶的事物,其实是善的另一种显现方式;反之亦然。比如使一个人饱受苦难从表面上看来似乎总是一件恶的事,但也许这是在行为其消业、获得重生再造的善事,或者也许是为了遏制其恶业的进一步发展所给予的惩治;反之亦然。这也就是老子所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福祸往往是相反相成、互变互动的道理。
佛不会不根据因果、业力缘由胡乱降灾祸给某一生灵。凡是在佛的旨意下,某一生灵遭受的灾祸,必定是合乎大善宗旨的。只有魔才会给某一生灵无辜降灾祸,这样做一般情况下是会被制止的。在局部情况下魔偶尔会绕开佛的旨意制造纯粹的恶,无辜降灾祸给某一生灵,但事后佛会给以适当的补偿。魔所做的事,总体与佛要使万物进化、完善,最终回归到与佛全息相应、圆融为一的境地的旨意相反。在局部情况下有时魔给某一生灵所降之灾祸恰恰合乎佛的大善旨意,即这是佛为了给此生灵消业以获取下一步进化的提升,或是以邪制邪、以毒攻毒、以恶抗恶,这正是为了让邪恶受到惩治的方式。降灾行恶之事总是由魔及其邪神来执行的,佛及其一切正神是不参与降灾行恶之事的,凡参与降灾行恶之事者均是由于恶业所致。魔之所以为魔,一方面是因其极大的恶业所致,另一方面是佛的安排,即让有大恶业的生灵专司降灾行恶之事。这当中又分为纯粹的行恶-即对无辜者的降灾行恶和虽恶却善的降灾行恶,如采用以邪制邪、以毒攻毒、以恶抗恶方式让邪恶受到惩治以及以降灾行恶的方式为某一生灵消业。前者是加重魔及其邪神的恶业,后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减魔及其邪神的恶业。由此可知自然灾害即天灾都是魔及其邪神所降的,而受害者中有的是纯粹的无辜者,有的是因业所遭的报应。凡大面积的降灾行恶于纯粹的无辜者,即是行大恶,反之是行虽恶却善的消业之事。希特勒及其同类的所做所为显然是属于前者,因而是行大恶之事,而希特勒及其同类的覆灭是以恶抗恶、以暴制暴的虽恶却善之事。
前述提到,宇宙万物因缘而生最根本的第一动因是佛全能自由精神意志的显现,其后下一层次运化的根本动因就是业力及因果。当然佛陀所说的业力及因果说决不是简单线性的,而是极复杂、玄妙的智慧之说。业力及因果动因是放之一切宇宙时空万物而皆准的最根本的动因和原理。宇宙万物因缘而起、自空而生,遵从业力及因果律,最终又要重新回归到与佛全息相应、圆融为一的空性状态,这就是自空--返空的循环往复。由此可知宇宙万物因缘而起、自空而生到重又回归与佛圆融同体为一的空性,即由空-成-住-坏-空的总体运化过程是无所谓进化、发展和退化、倒退的。因为对早已全能、完备的佛来说根本就不存在进化、发展和退化、倒退之说。关于宇宙中阴阳、对称、平衡、守恒原理并非放之一切宇宙时空万物而皆准的原理。有些宇宙时空并非是对称性的,有些则只具有单阴和纯阳的状态。我以为在二禅天以上即是属于纯阳之天,魔的法力已经不能作用到二禅天以上,二禅天以上即为净土,所有神祗均是正神,再也不存在恶性的争斗,神祗之间只不过还有所达到的完善程度的不同。时空的层次越低恶性的争斗就越激烈。佛既不受制于因果业力律(《楞严经》上就讲过有关“非因缘和合”的问题,又如《金刚经》上在讲法无定法时,讲到“自性”问题就不能用因果律来界定),更不受阴阳、对称、平衡、守恒原理的牵制。相反这些原理皆是佛全能自由精神意志的体现。佛可以任意创生任何人能想象和不能想象到的宇宙时空及其要遵循的基本原理。很多人常在这一点上表现出人类思维障、我执障的毛病。动辄要以人的有漏之智所发现的一些基本原理去套用于整个宇宙,甚至套用于对佛的理解。比如将阴阳、对称、平衡、守恒原理看成是放之一切宇宙时空万物乃至佛均要遵循的原理,用地球上的生物形态去套用宇宙中的所有生灵形态,认为凡生物必须有氧、阳光、水等才能生存等等。这真是可笑而又可悲的漏见。
前述还提到:所谓进化发展是指,凡宇宙万物在空-成-住-坏-空的循环往复运化中合乎总体趋向,即最终要重归与佛全息相应、圆融为一的空性状态的就是善。凡在总体趋势上与此相反、相阻碍的就是恶,就是倒退和退化。佛菩萨及宇宙中的一切层次足够高的正神,均是促进、加持每一事物总体向进化发展的,是不会用以暴制暴、以恶抗恶、以邪制邪的方式行事的,他们制恶抗邪的方式有三:一是直接干预、及时化解、渡化、提升的方式来化解邪恶,而不是采用将其消灭、摧毁的方式,这种方式是高层次的方式,一般是不会轻易采用的,除非因缘已具足;二是让层次还不够高的正神,即在大方面属于正神,但自身还有诸多不完善及邪性的神祗如天龙八部中的诸正神均属于此层次,也采用以暴制暴、以暴抗恶、以暴镇邪的方式去惩治、阻止邪恶,这种方式是次高层次的方式;三是让自身有恶业在身的邪神和魔、撒旦采用以暴制暴、以恶抗恶、以邪制邪的方式去惩治、阻止邪恶,这种方式是低层次的方式。魔及其一切宇宙中的邪神总是阻碍、破坏事物总体趋向于进化发展的。
所谓魔,其本体是佛所创生的一种专司惩治背离、违抗佛的总体进化发展行为的生灵,由于魔是有相当修炼功力和法力的生灵,虽然魔在总体上要受佛的制约,但在一定的程度上,由于其修炼的不同层次而具有了不同层次的法力及相对独立自主的个体自由意志,这就使其能具有一定的与佛的旨意相抗衡的能力。事实上宇宙万物的一切生灵,包括人类,都由于自身修炼所达到了不同层次而具备了不同层次的法力及其相对独立自主的个体自由意志,因而每一个生灵的行为在一定范围和层次上,即在中小的层次以下,即运道这一层次上是具有相对独立自主的个体自由意志的。这就意味着人在中小运道这一自主层次上其行为是应自负其责的。但在中小运道以上,人的命及大运是由天定的,即是由佛所掌控的。所谓“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即是说,生死就是命,这里的富贵就是指大富贵,其实还应加上大灾祸,则是属于大运道的范畴,这些是由天定的,非人力所能支配的。人力所能支配的只是中小以下层次的运道。如俗话所说的“大财、大贵靠命,小财小贵靠勤奋(即自主的运道)。”,“大灾大难亦是命定,小灾小难可由人定。”就是这个道理。
上述这些学说均散见于佛家经典,如《阿含经》、《起世經》、《华严经》、《楞严经》《金刚经》《俱舍论》、《大乘起信论》等经论中,以及一些高僧大德对佛陀有关思想的领悟著述中,如《永嘉证道歌》等。这些有关宇宙时空观及其缘起运化的了义究竟之说是佛陀在2500多年以前,不需凭借什么哈勃望远镜、电子显微镜、相对论、量子力学、场论、黎曼几何、拓扑学等外在工具和理论就道出的,足见佛陀智能的无比高妙。
以上即我对佛陀时空观、宇宙论以及万物缘起运化观的初步领悟,不当之处在所难免,还望同修诸君、有识之士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1、《金刚经》
2、《阿含经》
3、《起世經》
4、《华严经》
5、《楞严经》
6、老子《道德经》
7、《妙法莲华经》
8、《俱舍论》
9、《大乘起信论》
11、《永嘉证道歌》
12、陶同《进化中的宇宙》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4年1月版
13、李庆宏《佛教起信与入门》见般若文海简体站http://bookgb.bfnn.org/article2/1972.htm
14、保罗。戴维斯(英) 徐培译《上帝与新物理学》湖南科技出版社1995
15、林崇安(台)《佛教的宇宙观》佛學與科學論文集,佛光文化事業出版1998年
注 释
[1]《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 商务印书馆 1979年版
[2] 尤志表《佛教是科学的宗教》见佛网:www.buddhanet.com.tw
[3] 王守益《从科学与佛学看因果观》见佛网:www.buddhane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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