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
2014/9/8   热度:263
1994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
少卫、先武、向田
1994年有关魏晋南北朝史的文章约270篇,不乏内容新颖之作。其中考古方面的文章有50篇左右。在220篇学术论文中,政治军事方面的约50篇,占22%;经济方面的20余篇,占10%;民族、思想文化、社会风俗和人物方面的论文仍是重头,共150篇,占全年论文总数的68%。现将今年所发论文择其要者,依次作一个简要概述。
政治军事
本年度关于政治军事方面的论文,以制度方面的研究居多。
张焯《汉代北军与曹魏中军》(《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认为,魏晋的中军是由汉代北军发展演变而来,相当于汉代南北军,驻扎在京城洛阳内外,担负着保卫京城、皇宫和对外征伐的任务。刘汉东《东吴领兵、复客、奉邑三制关系之研究》(《许昌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认为,此三制不是割裂而是配套存在的,都服从于领兵制,领兵制是一种将领对其所领兵户综合负责的组织管理形式,复客制保证将领的个人经济利益,奉邑制解决其中的军费来源。耿敬《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募兵制度的探讨》(《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认为,此时的募兵来源十分广泛,既可以来自不同地区,也可以来自不同阶层;身体健壮、果劲勇猛是募兵的选材标准,召募的方式可分公募也可私募;应募者享有一定的“赏赐”或“赐钱”,不是义务服役,募兵被用于各种战事,但一般没有常年服役。除非屯戍或驻防。募兵制不似世兵制和征兵制那样具有一定的规范,而是随意性极强,当时募兵制内容的各个方面都是在长期运用过程中逐渐形成,“浸以成俗”,却未曾将募兵制真正地制度化。在《论北魏太和八年的班禄酬廉》(《厦门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一文中,杨际平认为班禄制带动了赋役制度和户口管理制度的改革,并间接影响到均田立法的颁布,班禄的实行,有助于澄清吏治,有助于进一步清除拓跋氏族部落制传统的影响,促进拓跋政权的封建化。张旭华《试论北魏的九流三清与官职清浊》(《郑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指出,孝文帝颁布并创革的九流三清制,继承了魏晋并适应了北魏门阀统治的需要,是一种专任士族并区分清官流品的等级制度,对消除北魏前期的氏族隔阂,加强胡汉统治阶级的进一步合流,有一定积极意义,同时它也进一步加速了士族的腐化。
关于制度和问题的考证文章,今年数量不少。高敏《曹魏与孙吴的“校事”官考略》(《史学月刊》1994年第2期)指出,曹魏大约于建安十八年五月始设校事官,嘉平年间司马氏掌权时废除;孙吴的校事官始于孙权称吴王之后的皇武年间,随着孙吴政权的灭亡而完结。设校事官的目的是为了监察百官及军队吏民,校事官因制造冤案、混淆是非,加剧和激化了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而遭废除。张旭华《魏晋时期的上品与起家官品》(《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认为,魏晋的乡品在三品以下的“下品”或“卑品”中,其乡品与起家官品的对应关系大致相差三品或四品,然就上品与起家官品的对应关系来说,既不是固定地相差三品也不是四品,而是表现为多层次的,在起家官品的高低上有很大的差异性。罗新本《郡国大中正考论》(《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对以往“州设大中正,郡设小中正”的传统观点进行了修正,指出两晋南朝时,在州设大中正,郡国设小中正的同时,郡国也设有大中正,它是中正组织系统中的一环,郡国大中正设在人口较多,地理位置较重要的地区。
去年有关士族和世家大族的研究曾是热点,今年有所冷落,但尚有余温。牛贵琥《南朝世家大族衰亡论》(《山西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认为,南朝世家大族的衰亡,不仅在于自身的退化腐朽,更在于当时的政权性质产生了变化,已由门阀专政改为君主专政,朝廷对江东世家大族和北来的世家大族分别采取了拉拢和打击的政策,从而达到巩固中央集权的目的,世家大族随之退化走向衰亡。在个案研究中,宋晓梅在《麹氏高昌国张氏之婚姻》(《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中以张氏家族为线索,考察高昌汉族大姓的婚姻状况,认为麹氏高昌初期,高昌世族在严格的身份等级内尤其注重地域,中期世族婚姻则着眼政治经济实力,婚姻圈有所扩大,后期婚姻圈更加开放,这是高昌世族形成、发展到分化的过程,正反映了高昌国从初建到兴盛,最终灭亡的历史进程。程裕祯的《河东裴氏论略》(《山西师大学报》1994年第2期)指出,河东裴氏之所以活跃于中国的政治历史舞台达800年之久,一方面是魏晋南北朝盛行的门阀制度,为那时的名门大姓营造了一个最适宜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靠的是裴氏族人“博识多闻”、“自幼好学”的文化底蕴,他们在促进民族间的交流、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丰富中国的学术文化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在其他的论文中,高敏的《试论孙吴建国过程中北方地主集团与江东地主集团之间的矛盾斗争》(《郑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认为,孙吴政权割据最早而称帝最晚,原因在于北方流寓地主集团与江东地主集团之间存在很深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使孙氏政权江东化,需要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黎虎《孙权对辽东的经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5期)分析了孙权通辽东的背景和动机后指出,孙权通辽东并非史家所诟病的“愎谏”、“昏虐”,而是想通过经营辽东使其成为自己的后方和犄角,对曹魏构成威胁。孙权通辽东虽遭挫折,但对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要瑞芬《论曹魏王朝的权力分配》(《江西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指出,曹魏王朝的权力分配并非旧史所说的“雕剪枝干,委权异族”,而是由皇帝独揽大权,依靠曹氏疏族和姻亲,抑制曹氏的亲族,它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王朝的权力分配,是权力分配制上的一个创举。余世明《南朝时期“部曲”性质及相关问题试说》(《贵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认为,南朝时期部曲有国兵和私家之分,前者是合法的,法律上不承担国家其他赋役义务,只服兵役;私家部曲是不合法的,有兵农兼具的特点,它不再像孙吴的私家部曲那样具有明显的世袭性。李培栋《北魏太和改制前胡汉形势论》(《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对北魏太和改制前的胡汉形势作了较为详尽的考察,探索了其中的文化认识意义,认为太和改制是胡族在统治北中国后进行艰难学习的总结,它深化和发展了汉族的古老经验,注入了胡汉融合的新血液。顾奎相、陈涴《三国鼎立成因新论》(《江海学刊》1994年第4期)认为,造成三国鼎立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各国主要决策人物都能进行政治、经济改革,从而各自实现了富国强兵,能动地造成势均力敌的均衡态势。
经济
本年度经济方面的论文与去年相比,数量上略有下降。
在土地制度方面,胡守为《曹魏屯田释议》(《学术研究》1994年第4期)对民屯若干问题做了进一步研究。认为曹操推行民屯,不但有汉武西域屯垦的经验,还包括后来统治者强兵足食的一些措施。屯田在全国大规模地推广,整套管理、税收体制的完善,及其显著成绩的获得,则始自曹操。屯田是组织流民到政府掌握的荒地上生产,对解决农民生活问题、发展生产,有积极意义,比当时流行的奴客制进步。魏文帝以后,逐渐改变原来的屯田制,产生了政农合一、征役于屯田民等矛盾,加上大族荫庇人口,大量侵吞公地,曹魏屯田制度破坏无余。武建国《略论东晋南朝的土地国有制》(《思想战线》1994年第4期)认为,以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大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发展。其实,在东晋南朝土地所有制整体结构中,封建的土地国有制仍居重要地位。封建国家掌握着相当数量的国有土地,其存在形式主要有:山林川泽、公田、禄田、“假与”或“赋给”贫民的官荒地、屯田等。封建国家在土 地所有制中的地位,随着地主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才逐渐被削弱。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江南经济开发的重要历史时期。许辉《六朝经济发展轨迹探索》(《许昌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认为,六朝经济开发的原动力是“永嘉之乱”后,北方流民的大批南下。此时南方开发程度最高的所在,正是流民大批集结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南方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亦推动着南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南北大族的占山护泽,实际上是经济开发活动。六朝时南方已形成巴蜀、江汉和三吴这三个经济区。其经济发展的不足在于经济开发和发展的面与深度均有局限性;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有待进一步松弛。张承宗《西晋时期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浙江学刊》1994年第2期)认为,西晋时期长江流域经济文化继续向前发展,长江流域行政建置的增设,是人口增长、经济文化发展的表现。众多的考古发现证实了这一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农业、手工业水平提高,商业繁荣。西晋时期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为东晋南朝立足江南奠定了基础。
商业与对外贸易是本年度研究较为集中的问题。薛平栓《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货币发行与流通》(《史学月刊》1994年第1期)认为,这一时期货币发行量小或干脆不发行货币;货币种类繁多,改易不定。和汉唐相比,其特点是:新旧钱并行流通,甚至专用古钱;行用时间短,缺乏生命力;流通范围缩小;货币流通严重萎缩,阻碍了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这一时期国家分裂,各政权之间互为敌国;战乱频繁,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郑敬高《论六朝的商品资本形态》(《许昌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认为,六朝商品发展,以小商人资本兴盛、官僚商业资本强劲、大地主厕身市场为特色,基本实现了商业资本的封建化。它导致了商业资本的饱和。这种饱和以盘剥小生产者取得丰厚利润为前提,是资本与特权结合的结果。超商业强制割断了商业与经济自由、竞争平等、法律秩序等之间的必然联系,阻碍了商业资本的正常积累,构成了中国古代商业发展的致命弱点。赵庆伟《六朝时期广州海外贸易的崛起与港市的繁荣》(《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认为,六朝时广州的海外贸易,在继两汉之际的一度沉默后重新崛起,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对外贸易中心。原因在于:岭南地区政治经济重心东移及由此引起的全国外贸市场的变迁;珠江三角洲地区相对安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及其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六朝时国际航运业的进一步发展。广州海外贸易的崛起为港市繁荣奠定了基础。
以往有许多文章从婚姻、家庭角度研究北朝妇女问题,黄云鹤《均田制与北朝妇女》(《许昌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北朝妇女的经济地位初探》(《松辽学刊》1994年第3期)则从经济角度进行了研究,认为北魏均田制带有浓厚原始社会色彩,平均主义波及妇女,北方有大片荒芜土地,战乱打破了儒家一统天下的局面,北方思想较为开放等原因导致了妇女受田。妇女受田意味着她们经济上的独立。妇女成为当时社会生产的一支生产力,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中国古代女权在北朝达到鼎盛。
民族
本年度有关民族问题的论文数量不多,与去年相比略有下降。钱国旗《北魏统治集团民族界限的淡化及其对鲜汉民族融合的影响》(《青岛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认为,随着拓跋鲜卑封建化、汉化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由于孝文帝时期一系列汉化改革措施的强力制约,统治集团内部的民族界限日渐淡化,对民族融合起着方向性的引导作用。这种自上而下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民族融合的历史方向,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客观进程。而下层各族人民在共同反抗北魏政权的斗争中也联合一体,促进了融合。王德厚《东魏至唐时期室韦与中原皇朝及毗邻民族的关系》(《民族研究》1994年第3期)指出,室韦与中原交往始于武定年间,以后日益密切。朝贡及中原王朝的赏赐是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上保持联系的主要渠道,是经济交往的一种方式,也是室韦学习先进经济文化的一种途径。室韦分布地域辽阔,毗邻民族很多。在与周边民族交往中,主要进行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交换。这个贫弱民族,经常处于强大毗邻民族统治、压迫之下。但有时也与某些民族联合,对外进行掳掠活动。
思想文化
本年度发表的思想文化方面的论文数量较多,特别是宗教方面的研究,形成了一个热点,涉及面有相当程度的拓宽。
宗教方面。这方面的研究又以对佛教的探讨居多。刘莘《论汉晋时期的佛教》(《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认为,汉魏两晋佛教的演变,既是汉魏以来急剧变动的社会现实与思想现实所促成的宗教改革产物,也是佛教在中土传统与专制政治的双重压力下做出的自我调整。这为佛教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使佛教中国化成为可能。魏晋时期是中国佛教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时期。从此中国佛教走上自觉的宗教体系建设时期,并迎来了南北朝佛教发展的高潮。严耀中《陈朝崇佛与般若三论的复兴》(《历史研究》1994年第4期)认为,出于对北方政治的考虑以及士族高门的信仰,陈朝帝王尊崇佛教。以再兴般若空宗之功,通过“大畅玄风”,与门阀士族间找到了一个新的结合点。而南朝佛教也因般若三论学的复兴,保持了它的继续繁荣。
除了总体论述外,还有一些学者对佛教发展的历史进行了区域性研究。莫幸福《东汉六朝时代的浙江佛教》(《浙江学刊》1994年第4期)认为,两晋时代浙江佛教有了显著发展,东吴两晋时代佛教艺术作品出现,南朝时代统治阶级及士大夫非常崇佛。东汉六朝时期浙江佛教的特点是,贵族佛教盛行,偏尚玄学义理,寺院经济开始出现。赵凯球《魏晋南北朝时期山东佛教概说》(《文史哲》1994年第3期)认为,东汉末年佛教传入山东,经十六国、东晋时期的扩展,至南北朝时达到鼎盛。山东籍的名僧名尼活跃于大江南北,对山东及全国佛教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在神学唯心论盛行下,山东籍的无神论者何承天、刘峻等反对佛教的轮回、报应说,成为反佛思想的先驱。张学荣、何静珍《论凉州佛教及沮渠蒙逊的崇佛尊儒》(《敦煌研究》1994年第2期)指出,远在沮渠蒙逊前,凉州佛教就已兴盛发达,既造就了一大批译经大师和弘法高僧,更造成了崇佛奉洁的沮渠蒙逊的崇佛,远不如他的尊儒。他礼贤下士,重用儒生名士,使北凉的经学、史学、天文、历法及文学都得到很大程度的发展。北凉能称雄一时,与沮渠蒙逊既崇佛有尊儒、同时佛道并重很有关系。
文学、美学方面。池万兴、林月生《魏晋南北朝隐逸赋初探》(《山西师大学报》1994年第3期)指出,魏晋南北朝由于社会动乱,隐逸思想流行,文士们创作了许多隐逸赋,曹魏两晋时期表现的主题是避世远害,弘扬自我;东晋以后则多出于对山水迷恋。有关美学探讨,吴功正发表了《六朝庄园经济与美学结构之关系》(《贵州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六朝隐逸情调与美学风貌》(《江汉论坛》1994年第8期)两篇论文。前文认为,六朝的经济形态和结构建构了特殊的美学结构、形态,孕育了特有的审美意识,在中国美学史上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后文认为,东汉两晋六朝时期是中国隐逸风气大盛时期。隐逸不仅是六朝士人的一条生活道路,而且也为他们开拓了一条审美道路。文学的审美格调趋于雅化、飘逸,是六朝隐逸名士生活在美学上所产生的积淀。
学校教育方面。卜宪群、张南《魏晋南北朝时期教育发展的基本特点》(《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4年第4期)指出:这一时期由于“大一统”的局面被打破,儒学独尊的地位受到冲击。思想的大解放,使教育的发展呈现新的格局,表现新的特点:传统经学的部分突破,汉文化教育的大规模传播,等级教育的出现和私家教育的昌盛。整个魏晋南北朝社会,教育在一条艰难的道路上迂回发展,但教育光明面应占主导地位。没有这四百年的教育历程,就不会有隋唐文化教育的鼎盛。
社会风俗
本年度有关社会风俗研究,与前几年较热相比,已经开始冷却下来。全年发表论文为数不多。韩东育《关于汉末魏晋世风的历史考察》(《天津师大学报》1994年第1期)指出,汉末魏晋时代人生价值尺度大转换,逐利慕势风潮甚嚣尘上,在教育、政治上都有所体现。官府逐利的恶劣导向,使整个民间都不同程度地染上铜臭味,社会风气从恶如崩。刘选、辛向军《魏晋薄葬成因的考察》(《甘肃社会科学》1994年第1期)指出,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薄葬较为普遍的一个时期。原因在于战乱纷争导致经济衰退,进而导致薄葬。经学没落,佛学东渐,道学勃兴,玄学新生等合力作用推动薄葬的发展。民族融合造成丧葬观念变革,文化冲突导致薄葬观念兴盛。统治阶级为了缓和阶级、民族矛盾,在丧葬上放弃或抑制奢侈豪华,倡导推行薄葬。而厚葬本身的危害,也导致了薄葬成风。刘凤君《山东省北朝观世音和弥勒佛造像考》(《文史哲》1995年第2期)认为,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苦难,使人们对超现实的神力顶礼膜拜,把希望寄托在对观世音、弥勒佛的雕造、供奉和诵念功德上。观世音造像不但有主尊,而且多作无畏与愿印。弥勒造像最多,出发点是把美好憧憬同弥勒所在的佛国乐园联系起来。姚伟钧《三国魏晋南北朝饮食文化》(《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认为,此时各民族间的饮食文化与烹饪技艺的交流,使饮食文化发生新的变化、呈现新的特点,表现在面食、乳食的推广、扩大,筵席的进一步发展,总结烹饪和食疗方面的著述成批涌现。
人物
有关历史人物的研究,是本年度的又一个热点。特别是当今文化聚焦三国,使得三国人物的探讨,空前热闹起来。
诸葛亮研究。余明侠《诸葛亮的法制观及〈蜀科〉的制定》(《淮海文汇》1994年第2期)认为,诸葛亮法制思想的形成,与先秦法家学说有着密切关系,也从儒家学说汲取了大量的营养,其法制观中糅合了儒法两家学说。《蜀科》的制定,是在汉代法律的基础上斟酌损益而成的。诸葛亮执法虽严,但从未用过族刑,反映了他的慎刑思想。梅铮铮《论诸葛亮的古代知识分子特质》(《社会科学研究》1994年第4期)指出,由于人们出发点不同,或谓诸葛亮为杰出的政治家,或谓军事家,但其这些才干都是建筑于广博的知识上的,因此应该说诸葛亮是一位以知识创功建业的知识分子。其早年浸润儒学但不被其束缚,青年遵奉黄老又终究未成山林中人。政治生涯注入法制因素,私人情感透出淡泊处世,正是社会环境制约的结果。王延武《〈隆中对〉新考》(《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认为,刘备、诸葛亮初见时,不具备《隆中对》所述谈话的事实基础。《隆中对》当属蜀汉政权制作,其内容的充实和形态的完整,都应是有阶段性的。陈寿描写时,融进了自己的历史追求和政治理想。杨炳《诸葛亮的〈出师表〉只有一个》(《甘肃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指出,诸葛亮前后两篇《出师表》中,后《表》系他人伪托,不能说明诸葛亮思想。无论从两《表》的对照、比较,还是从作史态度严谨的陈寿《三国志》未有后《表》看,都足以说明这一问题。此外,诸葛志《有关诸葛亮两个问题的考释》(《浙江师大学报》1994年第2期)还探讨了诸葛复姓的由来。其它还有张晓刚、刘霞《诸葛亮文化现象浅论》(《南都学刊》1994年第4期),谭良啸《诸葛亮与传统价值观散论》(《社会科学研究》1994年第3期)等,对诸葛亮的影响和诸葛亮思想也作了研究。
刘备研究。方诗铭《“枭雄”刘备的起家与“争盟淮隅”》(《史林》1994年第2期)认为,东汉末年战乱时代,刘备不是一个特别突出的人物,仅是一名惯于反噬的“枭雄”。作为“卖履织席”出身的小人物,开始成为割据者――徐州牧,在刘备一生中是个重大的转折点,也反映了他的“枭雄”性格。而其“争盟淮隅”终于丧失徐州,更是其在政治上、军事上缺乏必要才能的表现。至于鼎立的蜀国,是诸葛亮所写的历史,与刘备完全无关。而刘琳《论刘备》(《四川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则认为,论创业建国之功,诸葛不得反居刘上。历史给予刘备的有利条件较少。刘备创业艰难超过孙氏,在某些方面也超过了曹操。经过三十年艰苦卓绝的奋斗,刘备终于建立了蜀汉,与魏、吴鼎立。刘备具有信义、宽仁、坚韧、尊贤等优秀品质,深得民心,终济大业,毕竟是一个英雄。
也有人探讨了刘备和诸葛亮的关系。冯文广《刘备、诸葛亮关系考》(《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认为,维系刘备与诸葛亮关系的立足点,是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的行动纲领。其实,刘备在主观上并未认真执行《隆中对》策略;刘备在世时,诸葛亮也并未充分展示个人才能。两者关系是“合、离皆有,以合为主”。
曹操研究。马育良《论曹操对秦汉大一统思想文化模式的突破》(《许昌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认为,曹操的思想及其政治实践中,对秦汉帝国大一统文化模式有某些突破。曹操对于秦汉统治者和士大夫的以单一的文化价值观裁量一切现实的文化行为,采漠视态度。其延揽人才方面的主张和做法,是其对帝国一元论人才观的突破。在治政方面尊儒崇法,是其有感于文化一尊观念已不可行,试图突破旧的框架,对政治技术系统进行要素调整,同时也有源于对时势的认识。张道英《试论曹操个性品格的时代合理性》(《聊城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认为,曹操奸诈性格毋庸讳言,但其个性具有时代的合理性。汉末动乱的历史时代,造成了曹操奸险伪诈的个性品格。而这一品格又正是曹操成就其卓著历史功绩的重要因素。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奸诈也可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杠杆。齐振翚《曹操后勤思想浅析》(《辽宁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指出,曹操在其军事生涯中善于运用后勤战略取胜。其后勤保障思想核心是:“强兵足食”、“因实求备”。
其他人物研究。王振忠《前秦王猛与三秦豪杰》(《天津师大学报》1994年第1期)认为,王猛的发迹除了个人天赋外,与三秦豪杰的广泛交往当是其发迹的资本和后盾。其密交河东汾阳一带重要割据势力――“蜀薛”成员薛强、氐族吕婆楼父子等,前秦苻坚利用王猛保持着与他们的微妙关系,终使王猛显达。其他还有程喜霖《论陶弘景生卒年与遁入道门的原因》(《学术研究》1994年第1期)等研究人物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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