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隋唐五代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2014/9/8   热度:152
二十世纪隋唐五代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张国刚
总结本世纪20世纪中国隋唐五代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它既需要有高屋建瓴的宏观把握,又需要能具体地点出各研究领域的代表性作品和前沿性的问题。我主编的《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述》(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曾经以近百万字的篇幅对本世纪以来隋唐五代史研究史做了一个基本的描述。而目前唐史学界更组织了一大批力量进行世纪性的全面总结。限于学历与篇幅本文只是就近百年来中国学术界对这段历史研究情况做一简单的回顾。
一 概观
尽管人类编年符号的更替并不一定与学术发展的规律同步,但是20世纪确实是近代意义上的中国学术知识体系建立与发展的时代。运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方法和视野去整理国故,是五四以后学术发展的主流。其主要特征不外乎陈寅恪所概括的“二重证据法”:“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证”;“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
就隋唐五代史断代研究而言,本世纪初叶仍然带有比较明显的旧的时代特征。据统计,1900-49年发表的隋唐五代史论文约1100篇,著作不下150种。前30年内发表的论文不多,主要是考证性文字。其中史籍考订41篇,其他考证文章24篇,论述性文章仅8篇。人物研究的文章涉及近150人,绝大多数为文学人物,政治、学术人物仅10%。最能体现这个时期的时代特色的是西域考古学论文。黄文弼、向觉明(达)等介绍了西域考古的新收获;罗振玉、蒋斧、王仁俊、刘复等刊行了敦煌残卷;韩儒林翻译介绍了西方学者对突厥三碑的研究成果。1937年以前,主要局限在考史、补史方面,包括运用新材料如西域出土文献所做的考订。30年代起,以陈寅恪为代表的一些唐史学者,运用西方新的理论学说,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使唐史研究出现了别开生面的格局。
无论从哪方面看,30-40年代的隋唐五代史研究都取得了很大成绩,是20世纪隋唐五代史研究的第一个高峰。社会经济史和财政史的研究出现了崭新的局面,代表性的著作是鞠清远《唐宋官私工业》(上海新生命书局,1934)以及他与陶希圣合著的《唐代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35)等。代表性的论文有叶芷荪“隋唐经济史研究”(《中国经济》第2卷,1934)、吕振羽“隋唐五代经济概论”(《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第2卷第4期,1935)等。《唐代经济史》以其新的学术视野和问题意识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当时重要的报刊如《天津益世报读书周刊》、《中国社会经济集刊》等都发表了书评。《食货》双周刊在1933年创刊后发表了许多关于唐代经济史和财政史方面的论文。该刊发起了唐代经济史讨论,将论文汇编成集出版;也翻译和介绍了不少日本学者的经济史著作。从此以后,租庸调、两税法、均田、庄园、漕运、邸店、盐铁、茶税、钱荒等成为中国学者研究唐代经济史、财政史经常涉及的课题。
在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史方面,陈寅恪“元白诗中俸钱问题”(《清华学报》10/4,1935)、刘樊《五代的幕府》(《食货》5/1,1937)、桑伯华《汉唐间地方行政区分的演变》(《天津益世报·食货》27,1937/6/8)是比较早的论文。抗日战争以前对于隋唐五代重大政治事件、政治思想和重要军政人物的研究成果并不突出。少数评点式的论文仍然可以见到,如马其昶“唐代藩镇论”(《民彝》1/4,1927)。但是大多数成果都是考证性的文字或史料编纂性质的作品,如孙诒让“唐静海军考”(《国粹学报》5/9,1909)、吴廷燮“唐方镇年表”(连载于1930-1931年的《东北丛镌》)等。这些都仍然反映了传统的研究方式。这个时期比较引人注目的讨论是刘盼遂、朱希祖、陈寅恪等人关于李唐先世氏族的研究。陈寅恪关于李唐氏族的意见,后来在40年代出版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有集中的体现。在社会史研究方面,30年代广义的社会史内容很丰富,除了社会生活、风俗习惯外,还包括妇女、婚姻、家庭、宗族和社会制度等方面。董家遵“唐代婚姻制度”(《现代史学》1/1-2,1933)、黄现璠“唐代之贱民阶级”(《师大月刊》13,1934)等等是其时的代表作。
本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前期是中国隋唐五代史研究的第二个高潮,其主要标志是出版了多部断代史作品,从1955-1965年10年间出版了杨志玖《隋唐五代史纲要》(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吴枫《隋唐五代史》(人民出版社,1957)、岑仲勉《隋唐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中华书局,1959)、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三联书店,1961)、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三编第一、二两册(人民出版社,1965)。显然,这对于隋唐五代史学科体系的建设,对于促进隋唐五代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都亥生了积极的作用。这些断代史著作的内容和体例各有特色。岑著《隋唐史》基本上是札记性质,吕著《隋唐五代史》则以史料丰富见长,这两位史学家都属于三十年代就发表作品的本世纪的第一代唐史学者,其著述体例或语言风格,都比较多地保留了传统方式,因此迄今的重版和再版,是对其学术价值而不是对其断代史编著体例的肯定。范著作为通史中的一个部分姑且不论,其他几部断代史基本属于大学教材性质,它们开创的这种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和农民战争几大板块来介绍一个断代的历史,比较容易吸收五十年代流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在当时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是,这样写出的断代史成为模式之后,便很难容纳社会史、历史人物的活动和典章制度等内容,随着研究的深入,其缺陷便日益暴露出来。从这个角度说,不久前完成的白寿彝《中国通史》就是试图纠正这一偏向。
“文革”前隋唐五代史研究也受到“五朵金花”讨论的影响,主要是关于土地所有制的讨论和农民起义问题的讨论。学者们认真地翻检了马克思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来探讨均田制究竟是什么性质?如果是国有土地所有制,是否排除了地主土地私有制?如果不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它到底真正实行了没有?隋末农民大起义和唐末王仙芝、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在中国古代农民战争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人们认为中国古代农民战争提出的口号具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相信农民起义用暴力手段从肉体上消灭了一大批官僚地主以后,便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劈了道路。因此,人们开展了对隋唐五代时期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提出的口号或者称号的研究。对于唐太宗李世民时代的“贞观之治”,也有学者从隋末农民起义给统治者的教训,统治者被迫采取“让步政策”去进行说明。
70年代末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也是我国隋唐五代史研究飞速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文革”后的最初几年,史学界拨乱反正,致力于清除极“左”路线思潮影响。隋唐五代史研究领域,也在反思“影射史学”中的武则天研究,清理批儒评法中对隋唐历史人物的评价。许多学者出于补偿心理,埋头致力于具体历史课题的研究,史学的反思停留在对“文革”史学的批判的表面层次。由于“文革”前唐史研究在浮泛的概念层次上的讨论居多,沉潜的实证研究开展不足,也给历史研究工作者留下了很大的空白。制度史的钩沉索隐,政治史的探幽发覆,经济史的推陈出新,社会史的异军突起,文化史的别开生面,在在都显示出80年代以来隋唐五代史学界的活跃局面。敦煌吐鲁番研究吸引了相当一批优秀的唐史研究者。从个别文书的校录、考释,到文书涉及的历史问题的研究。敦煌吐鲁番研究最需要实证、需要细密工夫,它与唐史研究互相借重,相得益彰。
比较重要的断代史著作有章群的《唐史》(1958,1980)三卷,以叙事详实受到称道。王寿南《隋唐史》(1989)为台湾地区的大专教材。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1990)有110多万字,非常详尽地叙述了这个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基本历史事实,于文化部分着墨较多。最近完成的白寿彝主编的12卷本《中国通史》隋唐五代部分篇幅更大,而且采取了综述、典制、传记的新体例,但各部分水平参差不齐。武汉大学3-9世纪研究所主编的《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出版了18辑,始终保持着以考证资料、疏释史实为主的办刊风格。史念海主编的《唐史论丛》已经出版了七辑。新江主编《唐研究》已经出版六卷,并以其严整的学术规范受到学术界好评。大陆、台湾、香港编辑的有关唐史的会议论文集有多种。《唐研究基金会丛书》截止2000年也已经出书15种。台北文津出版社推出了数十种大陆学者唐史方面的博士论文和学术专著。
相对唐史而言,隋代史和五代史的研究成果要少多了。隋代断代史目前还只有韩国磐《隋朝史略》(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和金宝详等的《隋史新探》(兰州大学出版社,1989),后者带有专题研究的性质。五代史方面有陶懋炳《五代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郑学檬《五代十国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前者概述了这个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历史事实,后者则带专题性质。国别史著作有杨伟立《前蜀后蜀史》(四川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任爽《南唐史》(东北师大出版社,1993)、诸葛计与银玉珍合撰《吴越史事编年》(浙江古籍出版社,1990)。
隋唐五代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把握和认识它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和阶段。
中外史学界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唐代或者说唐宋之际中国社会曾经发生了重要变革。大多数意见认为,唐代经济、政治、军事及文化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是中国封建社会从前期向后期转变的标志。王仲荦《魏晋南北朝隋初唐史》、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均持此看法。也有人把这种变革放在唐宋之际。个别学者否认唐宋之际变革说,却又肯定陈寅恪《论韩愈》中说的唐代前期结束了南北朝相承的旧局面,唐代后期开启了赵宋的新局面的看法。前两种观点虽然有细微的差别,但如果把唐代后期的变化看成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问题是怎样来看待唐代前后期或者说唐宋之际的变化,其主要表征是什么?金宝祥反对“把均田制的破坏作为划分唐代历史前后两个不同阶段的唯一标志”,认为决定这一变革的,“是世族所有制的瓦解,而不是均田制的破坏”,“唐初以至开天之际的主要历史内容正是世族地主所有制向庶族地主所有制的转化”。金先生的主要立论根据是世族地主的庄园制才是主要的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不应该过多地重视均田制。前引胡如雷、侯外庐的论文则着重从农民起义口号上去分析“唐中叶以前和以后有着鲜明的不同点”,认为前一时期“主要表现在反徭役并争取人身权方面”,后一时期则主要表现在“分产均产方面”。而其背后的根本原因则是由于“中唐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已进入后期”,生产力提高了,土地所有权形式和土地占有关系以及地租形态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并且因而引起封建制社会内部上层建筑的变化,如九等户等级制代替了九品制等。唐长孺及其弟子牟发松教授突出地强调唐朝的南朝化倾向,认为:“唐代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诸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它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的转变。但这些变化,或者说这些变化中的最重要部分,乃是东晋南朝的继承,我们姑且称之为‘南朝化’”。具体说来,“是指十六国北朝以来逐步形成、后来为隋唐所继承的一些有别于东晋南朝的制度因素随着唐代社会的变化渐次消失”。这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已越过北朝的迂回而重新回到魏晋南朝以来的正常发展轨道。对于中古历史的这种理解,既表明了中唐前后历史发展的衔接性和连接性,具有划阶段的重大意义,同时也说明了这种阶段仍然是封建社会内部发展阶段,是封建社会因素自然发展的结果。
二 经济史
以下各节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分别介绍。
鞠清远、陶希圣合作的《唐代经济史》虽然篇幅不大,但是对于经济史的许多细节问题也有精湛的论述,它提供了后来学者讨论唐代经济问题的基本范围,包括庄田、草市、行会、色役、资课、漕运、客户、邸店、柜坊、飞钱等等。李剑农《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是作者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该书论述了隋唐社会经济承继魏晋南北朝之后的发展与变化,但对鞠清远《唐代经济史》提出的许多具体课题,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50、60年代的经济史研究也受到学术界论战风气的影响。邓广铭《唐代租庸调法的研究》(《历史研究》1954-4)提出了均田制未曾认真实行,在学术界引起轩然大波。邓氏否定均田制实行的重要根据之一是敦煌户籍中各户已受田数远低于应受田数,而且两者的比例又各不相同。说明所谓均田令只是一纸空文。韩国磐、胡如雷、乌廷玉等则提出反对看法,其强有力的论据之一正是敦煌户籍中既然写明已受田、应受田和未受田,而且符合均田令的数额规定,就说明均田制曾被推行,只是受田不足而已。于是,围绕着均田制是否实行和均田的土地所有制性质,从1955年开始在《历史研究》等报刊上展开了热烈讨论。
80年代以来关于均田制的研究又有了新进展。宋家钰的有关论文及专著《唐朝户籍法与均田制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通过对户籍法的研究发现均田令实际上是国家关于土地占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户籍上的已受田就是来自祖业的私田,它们被划分为口分田与永业田,是为了按照田令审查民户土地的继承和转让的合法性,性质上都是私田。王永兴《论唐代的均田制》(《北京大学学报》1987-2)及有关论文也认为均田制是国家对私田的管理制度。他的《关于唐代均田制中给田问题的探讨》(《中国史研究》1986-1)提出了冬季授田主要给欠地丁的问题。从一个方面坐实了均田令的实施和土地授受问题。杨际平《均田制新探》(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肯定均田制的国有土地性质,但是他通过对四至和自田的考察,认为永业、口分田之外仍然存在私田。武建国《均田制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提出均田制下的永业田和口分田具有国有和私有两重性质的看法,认为封建国家对于民户土地的登记即所谓簿籍授受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土地的某种所有制关系。宁波天一阁藏宋《天圣令》发现后,戴建国就已佚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中的田令进行了专门研究(《唐〈开元二十五年令〉研究》,《历史研究》2000年第2期)。对传世的唐令可以作多方面的补正。
邓广铭《唐宋庄园制度质疑》(《历史研究》1963-6)反对把唐宋的庄园比附成比较独立的经济共同体的看法,这实际上是进一步发挥了陶希圣、鞠清远《唐代经济史》中关于唐代庄园只是一处地段的观点。韩国磐等则持相反观点。讨论一直继续到“文革”以后,1979年吴泰发表《论唐宋文献中的“庄园”》(《历史学》1979-4)基本上对这个问题做了总结,即唐代的庄园不同于欧洲中世纪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共同体。
在唐代土地制度的讨论中,也涉及到一些十分具体的问题。如敦煌户籍中的“四至”和自田的性质问题,韩国磐认为自田既然写在户籍的四至中,就不会是政府不知的私田;侯绍庄、胡如雷、杨际平都认为自田就是私田;张维训则提出自田包括均田和私田,但是自田的增多反映了籍外私田的发展趋势。又如吐鲁番文书中的部田和常田问题,国内学者大体有三种看法,即认为部田是休耕之田,部田是瘠薄之田,部田是部内之田。有关论文在此不具引。
研究中还涉及到职田、屯田和营田问题。一般不认为它是均田制的组成部分,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把职田作为官府财政问题来处理。屯田和营田是唐代官府土地经营方式。黄正建《唐代前期的屯田》(《人文杂志》1985-3)、《唐代后期的屯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4)在六十年代郑学檬、乌廷玉有关论文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论述。关于租佃制的问题,沙知《吐鲁番佃人文书里的唐代租佃关系》(《历史研究》1963-1)通过对佃人文书的统计分析,得出自耕小农私田出租多于官田出租的结论,不同意韩国磐官田出租较私田为多的看法。唐耕耦进一步探讨了租佃关系的多样性(《关于唐代租佃制的若干问题》,《历史论丛》5,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冻国栋《唐代的小农经济与经营方式管见》(《中国前近代史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认为唐代的小农经济经历了一个从自耕农经济向佃农经济变化的过程,中国封建社会也随着而由前期向后期转化。
农业的研究涉及到垦田面积、粮食产量、水利工程、耕作技术和作物种植与栽培等问题。汪篯估算出唐代实际耕地面积在800~850万顷(《汪篯隋唐史论稿》)。胡戟研究唐代粮食产量后认为平均亩产为一石。李伯重在《唐代江南的农业发展》(农业出版社,1990)及有关论文中认为江南水稻产量约每亩三石,稻麦复种则达四石。学者们还论及隋唐时代的水稻产地、茶叶产地、丝织品及纺织品的地理分布问题。个别论文还讨论了唐代林业种植、渔业生产以及花卉业、蚕桑业、畜牧业和农民副业问题。利用敦煌文书和考古资料并结合文献记载研究区域经济特别是河西地区、敦煌地区、关中地区、江南地区和河北地区等经济生产的论著也很多。
手工业领域的重要著作,早期的有鞠清远《唐宋官私工业》(新生命书局,1934),近年有张泽咸《唐代工商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魏明孔《隋唐五代手工业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等。鞠著一般地讨论“官工业的组织”、“私工业的组织”、“私工业成品销售方式及流动资本之考察”、“工业种类与地域生产”、“工业的行会”等问题;张著论述采掘与冶炼(包括探矿、选矿、矿冶、石油与天然气等)、铸铜、铁器制造、兵器制造、金银制造、建筑、造船、纺织(包括丝织、麻织、毛织、棉织)与印染、陶瓷、制茶、制盐、粮食加工(碾磑、酿酒、制糖)、漆器、制纸与印刷等十四个行业门类的生产状况,资料比较丰富。魏书的重点不在手工业的各个部门,而是着重研究了手工业的类型和管理体制和手工业者身份,手工业在南北经济中比重的变化,手工业与市场关系的变化和,手工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以及与其时科学技术发明的关系。
赵丰《唐代丝绸与丝绸之路》(三秦出版社,1992)广泛搜集有关文献和考古资料,研究唐代丝绸的生产与产量、在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当时丝绸技术与品种工艺,建树颇多。卢华语《唐代桑蚕丝绸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侧重于讨论唐代蚕桑丝绸业的产地分布、丝绸的图案特色以及丝绸的用途等。杨远(台)《唐代的矿产》(台北,学生书局,1982)对于矿业生产与分布、陈衍德与杨权合著《唐代盐政》(三秦出版社,1990)对于盐业产地与制盐技术、陈明伟《唐宋饮食文化史》(台北,学生书局,1995)与黎虎《汉唐饮食文化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对于餐饮业及食品加工业都有详实的论述。季羡林的《糖史》及有关论文是制糖业研究的重要成果。一些论文还涉及造船业、航海业、酿酒业等。
商业与货币。三十年代陶希圣等已经发表过《唐代管理市的法令》、《五代的都市与商业》、《唐朝的货币》、《五代的货币》(均见1935-36年(《食货》)等论文。近年冻国栋的专著《唐代的商品经济与经营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论述了商品与市场、流通与资本、管理与经营等商业问题。前举张泽咸《唐代工商业》介绍了国内商业、边境互市和对外贸易三种商业类别。货币金融的研究集中在钱货兼行、估法(虚估与实估)、除陌钱、飞钱、公廨本钱等。重要论文有李埏《略论唐代的“钱币兼行”》(《历史研究》1961-1)分析了唐代绢帛与铜钱同时流通的原因;卢向前《唐前期估法研究》(《敦煌吐鲁番学研究论文集》,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指出时估的制定及其对民间交易的约束作用;李锦绣《唐代后期的虚钱实钱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89-2)认为唐代后期的虚估是企图挽留实物货币的措施;陈明光《唐代“除陌”释论》(《中国史研究》1984-4)指出“除陌”不仅是交易税,还是一种货币支付方式,即中央政府财政支付中每贯扣除若干钱;除陌也是一种流通方式,即铜钱在流通过程中不足一贯准许按照一贯使用。全汉升《唐代物价的变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1,1943)至今仍不失为重要论文。王仲荦《唐西陲物价考》(《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5,1992)鸠集了敦煌文书中关于生活价格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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