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仓十二部落为例论新时期藏区部落组织的复兴
2014/9/8   热度:351
以西仓十二部落为例论新时期藏区部落组织的复兴 蒙小燕 蒙小莺 近20年来,在甘青川藏族牧区,随着藏传佛教寺院的重建、部落习惯法的恢复运用,在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一度被废除的藏区旧的社会基层组织——部落组织不断地得以复兴蔓延,而以藏传佛教文化为核心内容的部落社会文化稳定地发挥了凝聚作用。西仓十二部落即为此类藏族部落的代表。 自元以降,西仓十二部落稳定地生活在青藏高原的东部甘青川三省交界地带——今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的北部,在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下繁衍、发展。在1953年碌曲县建政之前,始终作为一个独立的部落而存在。1958年随着甘南藏区民主改革的顺利进行,部落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被废除了,西仓藏族作为一种地缘、血缘的名词被保留下来。西仓十二部落藏族及其后裔集中分布在今碌曲县北部沿洮河及其主要支流周可河、热乌克赫河的两岸,由东向西依次分布在碌曲县双岔乡青科村、毛日村,西仓乡,拉仁关乡,玛艾镇以及尕海乡尕秀村。据2006年的统计,农村人口12810人,包含向部落内附而形成的两个回民村人口,约占全县人口三分之一,人员分布在13个村民委员会,42个村民小组。1980年随着西仓新寺的复建,西仓十二部落组织逐步得以复兴。 一、随着西仓新寺大经堂的重建,部落组织结构初步形成 西仓新寺,藏语法名称之“噶丹雪珠曲科林”,全称青科新寺 西仓噶丹雪珠曲科林。公元1839年,由西仓十二部落总头人第十七辈洪布索南加措、唐隆郭哇贡保南加和阿萨喇嘛等部落僧俗官员共同商议,邀请第三世德哇仓活佛—拉卜愣寺四大赛赤之一,在合并部落原有的16座小寺院、静修院基础上创建,是西仓十二部落整个部落的寺院。藏历铁猪年(公元1851年),道光皇帝给西仓寺赐名为“慧觉寺”,这块用汉、藏、蒙、满四种文字书写的匾额为九龙绕转,至今仍然保存在该寺。寺院有着比较悠久的历史,但在十年文革的浩劫中被毁,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宗教政策的落实逐步开放复建,成为西仓十二部落藏族群众开展宗教活动的主要场所。 西仓新寺作为部落寺院,其寺院的僧人全部来源于西仓十二部落藏族家庭,寺院的经济供养,从寺院修建、法会开支、高僧大德讲经弘法到僧人的生活用度,全部由西仓十二部落藏族供养,同时西仓十二部落藏族群众的各类宗教活动,从转经、拜佛、丧葬度亡、禳灾祛邪、打卦求吉、听经礼供等日常生活宗教信仰活动也全部到自己的寺院——西仓新寺进行。因此,西仓新寺的重建无疑成为原来的西仓十二部落藏族及其后裔生活中的一件共同的大事,它将原本已经被划分到各公社、生产大队的西仓藏族重新凝聚成为一个整体。 1980年根据碌曲县委统战部与碌曲县宗教局文件,西仓新寺被批准开放,允许群众筹款修建简易房屋,允许每处住点僧人10名,此外凡属于群众正当的宗教活动一律允许。1981年3月20日,活动点从夏河拉卜楞寺请回来两尊泥塑佛像,为其举行了隆重的迎接仪式,自各公社前来叩头迎接的西仓藏族群众达2000佘人,送礼品、人民币上千元,献哈达1000余件。随着1980年9月和1982年9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两次到甘南视察工作,检查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落实情况,藏族群众进一步打消了思想顾虑。寺院的各种宗教活动逐步恢复开展了起来,由于住寺僧人的增多,僧人自筹资金修建的简易经堂太过狭小,1984年,在僧人的要求下寺管会提议重建大经堂,寺院向西仓藏族所在的12个大队,即以后的村委会:尕海的尕秀,玛艾乡的玛艾、加格、华格、红科,西仓乡的新寺、唐龙多、贡去乎,拉仁关的唐科、则岔、玛日,双岔的青科,和2个单独的自然村筹集资金。根据碌曲县当年的有关文件,西仓新寺大经堂重建所需的财物是由西仓藏族群众从私有财物中贡献的。大经堂的重建作为一种非政府行为,属于民间活动,各大队的大队长不便直接出面。为了解决大经堂修建所需的资金、人力、木料等一系列问题,经过西仓新寺寺主第八世德哇仓活佛(目前为甘肃省政协副主席)的同意,西仓藏族所在的十四个行政区划单位各自推选了一名德高望重、能说会道的代表,与寺管会成员共同商议决定后,再负责向本行政区划——生产队、自然村的干部转达意见,由他们负责向群众传达意见并予以执行。他们就是三中全会以后,西仓十二部落重新选出的盖布高布。他们不仅代表各自所在大队的群众,开会商议有关西仓新寺的各项宗教活动,以后又以才巴郎杰为首,着手调解西仓十二部落的民间纠纷。他们也就是西仓十二部落领导组织—部落议事会,藏语为盖布甘肃木的主要成员。 1982年年底,随着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原西仓十二部落总头人之一的唐隆郭哇才巴郎杰当选为县政协副主席,成为当时西仓藏族中间行政职务最高的人。而那些群众代表年龄较大,基本都是经历了1958年以前部落制度的中老年人,大多熟悉部落的历史,因而对才巴郎杰也很尊重,尊称他为郭哇(即头人之意)。因此,自西仓新寺筹建开始,西仓十二部落藏族为着共同的宗教信仰,为了重建他们的宗教活动场所,以西仓新寺、才巴郎杰、和盖布高布为核心重新组织了起来。 二、 随着部落习惯法的应用,部落议事会和部落议事制度日渐完备 1986年西仓藏族所在的华格与尕秀大队之间因草山纠纷发生群体性械斗,出现伤亡,双方僵持不下,碌曲县县长才华佳提议选派双方信服的盖布高布,用民间习惯来解决政策以外的问题,可以解决两家甚至两村之间的矛盾,政府支持他们的调解。这些盖布高布基本为西仓新寺大经堂重建时14个区划代表中的成员,在此次纠纷调解以后,西仓十二部落按照区划形成了各自固定的人员代表即盖布高布,他们成为西仓十二部落民间纠纷调解组织的主要成员。盖布高布是终身制,自选定起就不再更换,只有他去世后才从所在的大队重新推选一位有威望的人担任。他是由所在的大队或者自然村召集各户代表白行推选,但需征得郭哇才巴郎杰和德哇仓活佛认可。作为旧部落头人,郭哇才巴郎杰在1958年废除部落制度以前就运用部落习惯法参与调解了多起部落纠纷,他不仅熟26知部落习惯法,也熟悉调解程序和方式。旧部落头人和县政协副主席的头衔为他赢得了西仓藏族广大农牧民的尊重,加之德哇仓活佛的推举,他顺理成章地成为盖布高布中间的决策者。 西仓十二部落藏族是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他们礼敬佛、法、僧,因此所有的命案纠纷调解都一定会有僧人参加。僧人代表是由寺管会指派的。一般要选那些年长、有一定学问,口齿伶俐,对民间习惯比较熟悉的、有威望的僧人。多为寺管会成员,或者卸任的有影响力的寺管会成员、寺院活佛的管家等人。目的有三个:一是由于虔诚的宗教信仰,纠纷双方为了礼敬僧人、寺院代表,可以保持相对克制,防止再发生新的冲突。二是对调解人有所约束,在调解时不偏不倚,保持中立和公正的立场,或者说起到一种监督调解的作用。三是对调解的结果,劝解本寺院的教民做出让步和妥协,双方不再紧紧计较,化解矛盾。 西仓十二部落的这种部落调解仲裁组织,是在原来的土官唐隆郭哇才巴郎杰领导下的“盖布甘素木”,即由盖布高布组成的“长老会”,是部落制度中的执法组织。它对于本部落地域内成员之间及其与外部落成员的纠纷,以旧的或者新制定的部落习惯法内容为调解依据,由原部落头人唐隆郭哇及其家族成员代表(象征权利的继承)、部落专职的“调解人员”盖布高布参加,代表本部落民间纠纷调解的最高调解组织,按照一定的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并做出最终的裁决,但其对于命案的调解要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或者默许。由于调解阶段经常需要较长的时间,才巴郎杰并不全程参加,但是所有的纠纷调解裁决结果要经过才巴郎杰首肯才算有效。而涉及到西仓藏族内部两个小部落间的纠纷,例如青科与牙藏之间草山纠纷,部落的盖布甘素木调解无效时,就只有诉诸西仓十二部落最大的活佛——西仓新寺寺主德哇仓活佛,由他的囊谦派出代表出面调停。 值得说明的是,才巴郎杰领导下的“盖布甘素木”成员,同时参加每年正月十五在西仓新寺寺管会召开的西仓十二部落议事会,主要对本部落涉及宗教信仰的全部落性佛事活动,如正月法会的供养、德哇仓时轮大法会等活动,在寺管会选派的寺院代表参加下,集体商议并形成决定,当然商议结果是以寺院代表的意见为主的;此外,会议还对涉及全部落生产、生活方面做出一些新的禁止性或者约束性规定,例如全部落戒偷盗、赌博等。该会议由才巴郎杰住持,2007年春节就因为他的缺席,会议未能召开。部落议事会形成的有关部落宗教信仰活动的一切决定,都要由寺管会向寺主——德哇仓活佛及时汇报。 三、随着正月祈愿法会供养成为制度,部落社会组织逐步固化 宗喀巴发起创立正月祈愿大法会以来,格鲁派寺院的默朗木法会即祈愿大法会,就受到教民的经济供养。部落制度形成以来,甘青川藏区的各个寺院分别与邻近的部落结成了这种固定的经济供养关系,在大法会期间是由所属的部落集体“供饭”和布施的。西仓新寺和其他格鲁派寺院相同,一年中最重要的法会也是默朗木法会,该法会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因此费用也最高,自寺院复建开放恢复了佛教仪轨之后,就是遵循旧例由西仓藏族承担的。 自1992年恢复“吾其”活动起,西仓新寺正月的默朗木法会,由才巴郎杰领导的部落议事会商议,遵照1958年以前的习惯和旧规定,将西仓藏族划分为八个单位集体轮流承担。这八个单位是指西仓十二部落的组成部落旧有名称,即:青科、玛日措叁、则岔、娘仓、唐隆多、西仓、玛艾、拉仁关。西仓十二部落根据以上的单位划分和顺序,八年一次循环,由各部落轮流承担西仓新寺大法会的供养和正月十四的“吴其。活动。每年法会供养单位是按照部落议事会的有关要求,由本部落的盖布高布和村委会主任等人商议后,由村委会负责组织群众执行,并临时委派一些年轻人在大法会期间帮助寺院维持全部落以及外来人员等众多谒佛者、观看者的现场秩序。法会期间,所需的现金、酥油、曲拉等各项物资由村委会负责摊派给各家各产,并由各村委会指定成员,多为会计来按数目收取后,交给寺管会代表。这些物资,除用于法会期间(正月初八—正月十六)西仓新寺僧人的供饭、点酥油灯等开支外,还有法会期间向西仓新寺僧人的现金、酥油供养开支。 “吾其”活动,即在正月十四上午由轮供的部落群众扮演成藏军,手持自制的枪矛等武器游行的队伍,由身披铠甲、随从持枪的“将军”率领列队绕寺院行走的活动,届时本年度承担供养的部落里所有青壮年男子,包括少年孩童、学龄儿童都必须参加。少年孩童单独列成一个队列,他们手持的武器也与他们的身高相配合,要比成年人的木制枪短一些,其中哪怕是八、九岁的男孩在队列中也行走有序。 与西仓新寺正月法会的轮流供养同时,部落议事会还规定了每年五月十五全部落插箭活动,也由当年度的轮供单位,承担代表全部落的那支最高、最大的木箭的制作和运送,同时该部落各家各户都需有一名成年男子参加部落性的插箭活动,届时既使在外经商、务工人员都要返回参加此项活动,否则将按照部落规约予以处罚。在当天的插箭活动之后,全部落成年男子还会自发举行象征性的赛马活动。 当部落正月法会的轮供成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在一年一度的默朗木大法会和插箭活动中,年老的西仓藏族,对于部落组织、部落习惯法等旧有的部落习俗不断回忆并在实践中恢复,而对年轻的西仓藏族,原本成为一个历史名词的西仓十二部落概念逐步明确、清晰、具体化,部落概念、部落组织、部落制度、部落习俗等部落社会文化在家庭生活中间完成了代际传递。 随着1980年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西仓寺院重新开放复建,围绕着共同的宗教信仰西仓藏族重新凝聚到了一起。在共同的宗教生活中,西仓十二部落的组织结构——郭哇才巴郎杰领导下的部落议事会,参照旧有的部落议事制度,对西仓藏族广大农牧民的宗教活动起着导向性的决策作用。同时,该议事会在西仓新寺的配合支持下,对部落内部或部落与外界的一些民间纠纷享有最高仲裁权利。西仓新寺在共同的民族宗教文化的基础上,将部落群众重新凝聚成为一个整体,并通过大型的宗教活动,强化了广大衣牧民的部落意识,形成了以西仓新寺和部落盖布甘素木为核心的部落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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