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文化与企业文化
2014/9/8   热度:429
佛教文化与企业文化 作者:刘林红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如果有一个能够应付现代科学需求,又能与科学相依共存的宗教,那必定是佛教。”对照佛教的基本目的、理念及其精髓,我们会发现,作为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和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佛教的思想和理论内蕴丰富,博大精深。按照黄念祖居士的话来说,佛教是哲学而超越了哲学,是宗教而超越了宗教,是科学而超越了科学。对于佛教文化和企业文化的定义,我们会发现佛教的很多理念和观点对于我国的现代企业文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作用。 与其他宗教相比,佛教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承认人自身的伟大,从人本身去寻求真知。佛教既没有中国传统道教的出世观,也没有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原罪说。正是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才使佛教几千年来生生不息,被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庶民所接受。但佛教文化与企业文化有什么关系呢,要说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定义好什么是佛教文化,什么是企业文化。 从上述所说不难看出,佛教是不同于其他宗教的一种讲求以人为本的宗教派别。我们一般认为宗教是相信和崇拜超人和超能力的,而佛教认为佛陀其本身只是人类的一员,他将他的觉悟、成就及造诣,完全归功于人的努力与才智。人,而且只有人才能成佛,并且每个人都有成佛的潜能。修行的目标就是明心。因此佛教文化可以定义为一种“强调以人为本的,用以规范人的思想、行为的一种强有力的规则体系”。 对于企业文化,我们通常理解为企业的一种共有的价值体系,可以用以规范企业人员多数情况下的行为,是一个强有力的不成文的体系。也就是说,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并为企业成员普遍认可和遵守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价值观念,是团体意识、行为规范、思维模式和共同愿景的总和。通过对于佛教文化和企业文化的定义,可以看到佛教与企业文化的许多共通点。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企业文化越符合民族的文化,越能够扎根久存。在具有深厚东方文化传统的中国,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及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如果同时考虑我国人文背景的特异性,立足于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深挖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宝库,将西方管理理论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有机地契合起来,堪称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的一条新的出路。佛教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和完善企业文化可以发挥重要的借鉴作用。以下即是就佛教文化对于企业文化的积极意义所作的阐述。 一、佛教传达了一种圆融的辩证法思想 佛教的众多经典中,都强调此岸与彼岸、现象与主体、全体与部分,乃至一多、大小、长短,隐显、成坏等等对立与差别之间是相通互融的。禅宗主张的人即佛、佛即人、世间即出世间、烦恼即菩提等也是一种圆融无碍的思想。这些辩证法思想不仅开导了我们的思维方法,拓展了人们的思维空间,而且提高了人们的思维能力,也为人们认识整个世界提供了一个全心的视角。 佛教的圆融无碍观作为一种观点、一种方法、一种境界,体现了对待诸矛盾大而容之、圆而通之的精神,在当今多极化的社会里,仍然需要这种智慧和情神境界。在企业文化中,圆融同样是极其重要不可或缺的。在企业文化中,圆融包含两个重要思想: 1、在企业政策方针确定之后,重要的是我们的执行,但在实际运用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需要创造性执行,不能僵化,需要适度的灵活。 2、在团队内部建立一种团结合作的思想,一个圆融的团队才是真正有执行力又不乏温情的团队。 二、佛教揭示了“诸行无常”这一永恒发展变化的规律 “诸行无常”说的是一切有为法,皆生灭变异,不可长往。“诸行”讲的是范围,意思是“一切”;“无常”是这句话的中心,意思是世界万物(包括人的生命)每一刹那都处在生灭变异之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常存不变的,相反,它们都是瞬息化、流变不止境的。无物不变、无时不变、无处不变,变化普遍存在于一切时间和空间。世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 对于企业来讲,一方面要将这种“诸行无常”的发展变化观运用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我们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时刻变化着,市场需求在变化、竞争对手在变化、经济环境在变化、宏观政策在变化、世界格局在变化、小环境变化、大环境也在变化。面对这纷繁复杂的变量,就要求我们的企业管理能够因时而变,因势而变,以变应变,以变制变。海尔总裁张瑞敏曾说过:“每天我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另一方面,要将这种“诸行无常”的发展变化观借鉴到企业文化建设中。企业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人的心理因素的多重性和外部环境的千变万化,价值观念的培养是一个微妙的具有柔性的心理过程,没有统一的标准模式可以遵循。 三、佛教提出了“诸法无我”的大智慧和大境界 佛教认为,天地宇宙包罗万象的一切东西,其演化与运行遵循着自有的诸多大法,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法有的至深至奥,有的至简至明,有的亘古不变,有的应运生灭。但无论怎样变化,万物都不可能脱离大法。要达到“合于诸法”就必须首先进入“无我”——这是从第二个方面来看待“诸法无我”——因为“无我”而“法现”,因为“有我”则“蔽法”。佛法又讲“无我利他。普济众生”。实际“无我”是人生的一种大境界和大智慧。 古人说:“由无我,方能经世;由利生,方见无我。”这句话的前半句意思是,心中破了“我相”,方能治理国事、世事(世事中当然包含着企业管理中的文化建设)。这句话的后半句意思是:怎样才知道已经“无我”了呢?看看他所作所为是否已经利益众生和他人(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了价值)便知。 从企业文化和管理角度,“诸法无我”给予我们三个方面的借鉴: 1、现实的市场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所以我们应探究市场的发展规律和需求,从而设定我们的战略方法和战术手段,而不能主观的臆断和盲目决策。 2、在与客户和消费者的各种形式的沟通中,应以对方为中心。在现实生活中,调查证明2/3的人在处理和判断问题时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所以我们只有“无我”的心态,才有“利他”的结果,才能使客户接受我们产品的同时,接受我们和我们的企业文化。 3、在企业内部,我们以“无我”的精神,对待企业、工作和同仁,就能形成积极进取、团结敬业的氛围。 四、佛教对僧团队伍的管理功能与企业文化建设中的自我功能有相似之处 佛教僧团队伍作为一个组织能历几千年而不衰,经数十代而不竭,这与佛教用清规戒律管理佛门弟子以及它组织完备的丛林(即寺庙)制度有关。作为一个团体组织,它向它的成员传达了人人成佛的理想目标,指出只有按照“众恶莫做,众善奉行”的思想行事才能修成正果,并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上有严格和详尽的规定。另外作为佛教传播的基地(寺庙)也建立了严格的组织机构。纪律严明、上下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种严密完备的组织方式及严格的规章制度保障了佛教历经几千年流传到今而不衰落。 作为现代企业,从佛教的组织和管理中可以得到的借鉴是:必须明确企业的发展目标,必须组建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职务说明书、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知道员工的日常工作,要有“规矩”来管理企业员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时规矩的建立不是摆花架子,还需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对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要严格惩戒,不能姑息。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工作有章可寻、有的放矢,并以此建立责任心和自我反省能力,促进有质量的工作成果,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 这是因为,作为现代企业,其成员来自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地区,甚至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他们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行为方式、不同的风俗习惯和不同的目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推进,跨国经营越来越普遍。企业的经营日益国际化,企业的成员也日渐国际化。个性和文化各异的人们聚集在同一个企业,企业成员的差异前所未有地变大,这给企业管理带来挑战,加剧了企业成员之间的摩擦、排斥、对立、冲突甚至对抗。这大大加大了企业沟通协调的成本,不利于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企业文化通过建立共同的愿望,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寻找和扩大观念共同点,不断强化企业成员之间的合作、信任和团结,使之产生亲近感和归属感,实现价值观的认同和融合,达成共识,使企业具有一种巨大的耐力和凝聚力,从而协调企业全体成员齐心协力共同行动。 最后,佛教用每一个人都能成佛的理念激励着每一个崇信佛教的人们,与佛教及寺庙组织共同成长。作为现代企业要善于从佛教中吸取精华,为我所用,提升企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企业要顺应瞬息万变的市场,提出企业发展的愿景,用圆融无碍的辨证观,将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定为己任,丰富和完善企业文化,去掉“我执”,在实现企业目标的同时,实现员工个人发展的目标,实现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员工双赢、多赢的局面。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成为百年企业,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立于不败之地,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当然,佛教拥有庞大的教义体系,因而全面研究、学习和应用佛教知识对于普通人而言并非易事。何况佛教自印度传人中国,已有一千九百年的历史,佛教的根本精神,常常因为民间固有的民俗加上神道怪诞的传说而湮没。一提到佛教,往往令人联想到巫婆神汉和牛鬼神蛇的低级迷信。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存在相当数量的迷信和盲目崇拜现象,使理性的判断不能清醒地发挥作用。这是我们在借鉴佛教文化时应该引起注意和加以剔除的。 参考文献: [1]南怀瑾,南怀瑾选集第八卷(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斯蒂芬,P·罗宾斯,管理学原理,(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李新庚、熊钟琪,管理学原理,中南大学出版社,2004 [4]李映辉,唐代佛教地理研究,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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