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宗教经济学研究对象及其定义的实证研究
2014/9/8   热度:448
对宗教经济学研究对象及其定义的实证研究 杨志银 关于宗教与经济之间相互作用的研究由来已久,宗教学科和宗教人士对宗教经济的研究,远早于经济学及其学者对宗教经济的研究。经济学学者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对宗教领域内经济的研究,20世纪中期以来逐渐兴起,宗教经济学概念近年来频繁出现。但是,对于什么是宗教经济、宗教经济学、宗教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等基本问题,缺乏较好的界定和系统研究,宗教经济学理论体系远未形成。本文主要对宗教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即宗教经济实体进行实证性研究。 关键词:宗教经济 宗教经济学 研究对象 作者:杨志银,1960年生,云南财经大学教授。 宗教经济不仅是宗教信仰实践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而且是社会经济的重要内容。宗教经济古今中外长期、广泛、客观地存在着,但是,把宗教经济作为学科研究的对象,则是从近代开始的。不同学者用不同学科理论和方法研究宗教经济,得出不同结论和形成不同看法。本文主要从揭示宗教经济运作规律的宗教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即宗教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人手,研究宗教经济范畴。 一、研究宗教经济学的路径 从不同视角、不同目的,用不同学科理论研究宗教经济学及其性质和作用,得出的结论会截然不同甚至相反。 (一)宗教经济学研究的多视角和目的的多元化 研究宗教经济学,从促进个人自律、家庭和睦、地方协调、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民族团结、国家建设、社会和谐和人类发展等目的需要;或从宗教典籍、宗教教义、历史资料、宗教政策、考古和现实中的宗教信徒的生产生活等社会角度;或研究文献记载、人物传记、教理形态、宗教仪式、宗教实践等材料和活动;或从宗教史学、宗教哲学、宗教文化学、宗教心理学、宗教社会学、宗教现象学、宗教经济学等宗教学科方面;或用人类学、哲学、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文化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学科理论及其方法,以及直接观察或体验等去研究宗教、宗教经济、宗教经济学的性质和作用,会形成不同认识、不同学术观点,得出不同结论。人们的这一切做法,都是试图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多个角度、多个方面、多种目的去揭示宗教经济的运作规律,并且已取得一些研究成果。 (二)对宗教经济的研究宗教学者远早于经济学者 在人类史上,经济思想在柏拉图、亚里土多德时代早已存在;经济学理论是在资本主义产生发展过程中才形成;经济学作为科学研究并走向专业化是在工业化时代才完成。资本主义以前各历史时期,有不少思想家对当时一些经济现象、经济问题发表见解,形成某种经济思想,但往往与他们的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思想混杂在一起,没有形成系统的经济理论。然而,宗教人士对宗教经济的研究,远早于经济学者及经济学。 可以说,宗教从产生开始就进入了人们的生产生活;甚至可以说,宗教就是应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而产生的。产生于母系氏族公社早期的原始宗教,距今lo多万年了,是最早产生的宗教。它早期的图腾崇拜等宗教活动,就有保佑氏族成员生命和生活的意图。印度佛教,就是应反对杀牲献祭浪费巨大的婆罗门教的需要而产生的。随后产生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其教义、教规和教律,对信徒的经济行为和宗教经济活动的规范和研究,都比经济学对宗教经济的研究早。 首先,伊斯兰教中一些经济思想观念比近现代经济学家提出的经济思想观念早成百上千年。如,伊斯兰教学者突斯(1201—1274)著的《纳赛里伦理书》(1236)突出了交换、分工、合作的重要性。他在该书中写道:“自从人们互相合作以及每个人都从事一种特定的职业,并生产比满足他自己的花费更多(东西)以来……。这种分工带来生存方式的国际化结构和人类的经济体制(的形成)。自从人类的生存没有多边的合作便无法继续、没有社会的联系便不能存在以来,人类的本性便依靠着社会。”这比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提出的劳动分工和国际地域分工中的“分工理论”早540年。伊斯兰学者伊本·赫勒敦(1332—1406),在其1384年由开罗出版的《阿拉伯、波斯、柏柏尔历史殷鉴和原委》著作中,论及“适度的通货膨胀被认为可以刺激经济活动”。这比凯恩斯1936年发表《通论》提出的政府利用通货膨胀解决有效需求不足,刺激经济发展的思想,早552年。再如,伊斯兰教中类似个人所得税的“天课”制度,比英国1799年创立的所得税制早1176年。而且,天课制度至今仍然在穆斯林社会发挥作用。另外,欧洲中世纪形成的经院学派,用哲学和宗教神学论证经济关系,如利息的正当性问题;价格的公正性等问题。一些伊斯兰教国家至今也限制利息。 其次,早在18世纪的斯密主张经济“自由放任”、20世纪中后期产生的“新自由主义”;在17世纪的重商主义和凯恩斯20世纪初提出“国家干预”的经济思想之前,“自由放任”和“国家干预”的思想在道教的经典及思想中早有蕴藏,并在唐朝的治国实践中取得“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盛世成就。 道教经典《老子》的精髓“无为”和经典《太平经》提出的通过“四种治国之道”达到“无为而治”理想社会的思想,成为先秦道家主张顺乎自然、自由放任发展经济,反对统治者对人民过多干涉的治国思想。当代英国哲学家约翰·詹姆斯·克拉克认为《道德经》是西方自由市场原理的源泉。被称为“欧洲的孔夫子”法国医生弗朗索瓦·魁奈,受此思想影响,于1758年杜撰了“自由放任” (1aissez—faire)一词,此思想进而影响到斯密。这一思想和实践比斯密的《国富论》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以及西方国家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实践要早若干年。 道教的“无为思想”到汉代有所变化。西汉前期思想家陆贾倡导的“无为而治”,主张在有政府、官吏、法律的社会中,不是完全不要而是尽量减少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这不同于先秦道家的反对一切社会政治组织和“小国寡民”的原始状态。陆贾的这种观点比重商主义和凯恩斯政府干预经济的思想早若干年。 典当业最早起源于中国佛寺。二十四史里的《南齐书》记载过我国佛寺做典当营生,最早的中国当铺就在佛寺。唐代的佛寺常常搞拍卖,北宋时有一本《禅苑清规》里详细记载了拍卖衣服的过程。元代的佛寺里搞过类似现在彩票的“签筹”,抽到有奖。 劳伦斯·R·伊纳库恩等人认为宗教和经济学的研究可以分为三条发展路径:第一条着重于从经济学的视角来阐释宗教行为,应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技术来解释个人、团体和文化中的宗教行为格局。第二条是研究宗教的经济后果。第三条是借助于神学信条和圣典来支持或批评经济政策,这被称之为经济宗教学。下面重点分析宗教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二、宗教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从经济学者、宗教学者和其他学科的学者三个研究角度讨论宗教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一)经济学者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研究宗教经济 经济学者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从“信仰外”(非宗教信仰)的角度,研究宗教领域里的经济现象、经济活动等宗教经济问题。 1.对宗教经济的一般性研究 距今200多年前,大卫·休谟在《英国史》中论及牧师、教士等宗教职业的属性及其薪俸问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用古典学派经济理论和方法对人们参与宗教活动的经济动机、宗教信仰,对个人乃至对整个经济运行绩效的影响和宗教团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详尽论证。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1890)中认为宗教和经济是构成世界历史的两大力量。之后,经济学对宗教经济的关注和研究沉默了近100年。直到20世纪70年代开始,当代经济学者运用现代经济学工具对宗教作经济学分析。如罗德尼·斯达克与罗杰尔·芬克撰写的《信仰的法则》,他们把经济学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市场供求原理应用在团体或社会层面的宗教现象上,形成宗教市场论的新模型和新范式,建立“宗教市场论”,认为宗教多元和竞争会促进宗教繁荣。 2.对宗教经济的专题性研究 经济学者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对某种宗教或宗教某个方面的经济问题作专题研究。英国经济学家E.F·舒马赫于1973年出版《小的是美好的》,是最早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研究佛教领域里的经济问题的经济学家。他在书中提出“佛教经济学”,倡导一种与现代经济学相对的佛教经济学观点。 法国的谢和耐,我国的何兹全、罗莉等人从寺院、宫观、教堂等角度,专题研究其资产的来源、经营和收支状况。 瓦尼克·博拉和斯里亚·伊耶分析了印度教育、宗教和社会特权阶层之间的关系。威廉·埃斯特利和罗斯·莱文分析“宗教差异”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诺斯、尼尔·斯梅尔瑟等用制度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研究宗教经济。科里·亚齐、罗纳德·埃伦伯格用家庭经济学构建“宗教家庭生产模型”,劳伦斯·扬纳科内对此模型进行扩展性研究。 从经济角度用经济学理论对宗教和宗教经济的上述研究和研究成果,遭到宗教界人士的质疑。质疑者认为,宗教不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而且是信徒的信仰生活和对人生的终极关怀,单纯依赖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工具来解释宗教以及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显然是不够的,必须依赖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人类学以及宗教学作综合性研究。认为人们对宗教的信仰是一种心理渴求,即使上帝等神灵是不存在的,但人们宁愿相信有这样一种超自然力量存在,以求得心灵安宁,抚平心灵创伤。 (二)宗教神学者的宗教经济学研究对象 宗教神学家在宗教统帅下,有的用宗教学理论和方法,有的借用经济学或其它理论和方法,研究宗教领域内、外的经济问题。 1.宗教神学家,由于信仰的宗教或教派不同,所用宗教学理论和方法或借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研究同一个宗教经济或社会经济问题,结论也会不同,形成不同的宗教经济学。 我们从张树卿对儒、佛、道经济观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由于佛、道二教的典籍、教义、教规的差异,对相同经济问题的认识则不同。 一是佛、道教重视经济问题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佛教把经济问题与精神修炼问题联系在一起,更多的是紧紧围绕如何有利于精神修炼,来切实解决出家“两众”的“色身”白养问题,表现出浓厚的远离社会的出世倾向;道家把经济问题与自然环境保护问题联系在一起,强调超越时空、超越社会、清心寡欲、返朴归真,表现出浓厚的追求长生成仙的倾向。 二是重视环境与经济发展的角度和程度不同。佛家既说又做,表现保护生态平衡,禁止杀生害命;道家说到做到,天人合一。 三是虽然佛、道两家的生产劳动主要指体力劳动,但对生产劳动的理解与重视程度存在着差别。印度佛教时期,佛教徒化缘乞食;佛教传人中国后,“农禅并重”,自食其力。道家偏重于对自然的保护与利用,功夫和力气的使用服从于延年益寿,长生不老。 2. 由于笔者搜集和所见到的基督教、道教和原始宗教等宗教系统化、理论化的经济资料较少,在此重点分析伊斯兰教经济学、佛教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及路径。 伊斯兰教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内容有三条路径:一是伊斯兰学者在伊斯兰教框架下,以伊斯兰信仰、教法为准则,利用经济内部和外部的一切要素,通过各种内在、外在的手段和途径,规范穆斯林与团体从事对劳务和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动机、行为、过程的实践活动,形成伊斯兰教经济思想和理论,称之为“伊斯兰教内的传统经济学”。 二是伊斯兰学者以伊斯兰教为准则,借鉴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工具和分析方法,分析伊斯兰社会经济所形成的经济思想和理论,称之为“伊斯兰教内的现代经济学”。 三是经济学者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工具和分析方法,分析伊斯兰社会经济,形成的经济思想和理论,称之为“伊斯兰教外的经济学”。 上述三者构成伊斯兰教经济思想、经济理论及经济实践。前二者即伊斯兰教内的传统和现代经济学思想,又可分为三个方面:伊斯兰经典里的经济思想、伊斯兰国家的经济思想和伊斯兰经济学说思想。 佛教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内容也有三条路径:一是佛教典籍中的经济学思想和理论观点,主要蕴藏在佛教典籍中。我国从东汉以来,共译佛教典籍2100余种,6000余卷。国外研究佛教的成果不计其数。对佛教经书的翻译、出版和研究,本身就构成佛教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佛教学者以佛教为准则规范经济行为的思想和经济实践。比较典型的,有泰国佩尤托1992年著的《佛教经济学》,该学说将佛教智慧与现代经济学知识熔为一体,以此诊治从自由市场经济以来给人类带来的根本问题。2007年1月美国的《新闻周刊》对该书作了专题报道。 二足以佛教为国教的国家政府,以佛教为准则的治国思想及其治国政策。如泰国国王普密蓬,在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了“农夫生活”和“知足常乐”经济思想,并贯穿到泰国的发展计划里。外界把这种“知足常乐”的治国理念,谦逊、简单和量人为出的生活方式及其观念称为“佛教经济学”。这种“知足常乐”的治国理念受到联合国肯定,2006年5月26日,联合国前任秘书长安南向普密蓬国王颁发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终身成就奖”,以表彰他登基60年来为改善泰国人民的生活做出的贡献。 (三)宗教神学者与经济学者的宗教经济学的不同之处 宗教神学者从“信仰内”用宗教理论研究社会经济问题或宗教经济问题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把宗教信仰作为影响和决定生产生活质量及水平的一个变量,以及影响社会和世界的重要变量及因素;另一个方向是对待现世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及其产品等世俗生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态度和认识的寓意,与非信众也有所不同,认为世俗生活行为和世俗产品具有宗教效用,即在信徒那里,世俗生活是为了来世的生活和得以进入极乐世界或天堂而做准备的。 (四)其它学科及其学者的宗教经济学研究对象 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者用其学科理论和方法研究宗教经济,会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这些研究主要集中表现为研究宗教与经济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上,其研究对象和内容有两条主要路径: 一是从文化上研究宗教对经济的影响,尽管有时这种影响是间接的。马克斯.韦伯继续了斯密的研究,分析新教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欧洲崛起的原因。韦伯开创的研究方法,为后来的人类学和社会学者采用,由此产生了“经济宗教学”等新兴学科。 二是从宗教制度上,研究制度化的宗教对经济的影响。如“经济宗教学”,它是对不同人文类型中的经济的特殊文化的宗教分析,或者说研究社会制度中的宗教这一特殊制度如何影响经济的一门学科。世界经济发展显示,二战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发展极不平衡的特点突出。为了寻找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原因和加速发展的路径,兴起一种用宗教制度及文化理论揭示经济发展成功与滞后之迷。一方面,认为宗教文化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首先,列举在欧洲和美洲的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以后,一直只有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和地区成功地发展了经济,于是形成了新教文化圈,显示了基督教文化的作用。认为基督教更有利于培养人们的经济思维和促进经济增长。韦伯的研究开创了先例。其次,认为继日本率先进入发达国家的队伍以来,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取得巨大的经济发展成果,成为新兴工业国和地区,于是形成了儒教文化圈,显示了儒教文化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认为宗教文化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如:1973年“石油危机”爆发后,产油国不断提高油价而越来越富裕,但是,“(富裕的产油)国家的经济开发却一直未能令人满意,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伊斯兰教和教育水平低下对经济产生制约作用的缘故。” 三、宗教经济的客观存在及其定义 宗教经济及其运作的规律性是宗教经济学的存在前提和研究对象。定义宗教经济,首先要看宗教经济在现实中是否还客观存在?是否在发展?是否在发挥作用?只有这些都存在,研究和定义宗教经济才有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宗教经济的实证研究:宗教经济实体从古至今客观存在 宗教经济实体是宗教经济及其活动的载体。宗教意识、宗教组织、宗教礼仪、宗教政治、宗教政策、宗教文化等作用的发挥,都要以宗教实体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宗教组织体系的构建、宗教意识的传播、宗教设施建设、宗教事务活动的开展等都建立在经济实体及实力基础之上。一切宗教都会因其经济的兴旺而发展、经济实力的衰退或丧失而削弱或消亡。宗教发展的历史本身就证实了这一点。世界三大宗教所具有的国际性社会实力与它们所具有的雄厚经济实力分不开。下面就用世界三大宗教存在的经济及其经济实体为例,说明宗教经济情况。 1.佛教经济在我国解放前后都客观存在着 为维持寺院僧人的生活、寺院的发展和佛教实践,需要大量物质财富支撑,形成了“寺院经济”等宗教经济实体。中国的佛教经济实体早在魏晋,特别是隋唐时就出现了。可从韩愈总结隋唐以来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现状的概述中看出。他说: “古之为民者有四,今之为民者六”(《韩愈文·原道》)。意思是说,汉朝有土、农、工、商等四个社会阶层,魏晋以来,出现了士农工商、佛者和道者六大社会阶层。佛教经济、道教经济是佛、道阶层存在的经济基础。由此看来,佛教经济实体早在隋唐就已存在了,长期存在着。佛教活动构成极大的宗教服务和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市场,形成宗教人才专业队伍和佛教产业经济,这些构成佛教经济内容。例如佛教的雕塑、绘画、音乐和音响制品、书法、园林、经籍等佛教用品和服务,构成一个较大的佛教经济市场。仅就佛像一项而言,建造佛像、修治佛像、请送佛像等早已是一大产业了。如隋朝,文帝时造佛像60万躯,修治故像159万躯;炀帝时,造新像3850躯,修故像101000躯。 汉传佛教的经济实体,有的以公司制的形式运作和发展。例如,少林寺的经济经营,将其独特的少林功夫及相关宗教产品,在宗教精神引领下,走文化产业的路子,按商品化要求对宗教文化产品进行标准化规范提炼和市场化运作。近20多年来,该寺充分发挥自己的佛教资源优势和特点,将中国功夫带到全球上百个国家和地区,方丈被海内外媒体称作“操盘手”、CEO。虽然对此做法褒贬不一,争议不断,但是,在发展寺院经济的道路上,少林寺毕竟创出了一条以少林寺为品牌、少林功夫为标志,融佛教文化、商业开发、大众传播、慈善事业、市场运作等于一体的新路子和新模式。这个模式的经济效应不仅使电影《少林寺》在名扬天下时,还只是拥有lo多位僧人,破烂不堪的老庙,变成了目前拥有300多名僧人,寺院建筑恢复到唐宋格局,成为国内外闻名的寺院。而且,少林寺的发展,还直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仅少林寺周边就有80多家武术学校,5万多学生,年经济效益数以亿计;每年150万以上的游客,仅门票收入就可上亿元。长长的少林寺经济产业链,构成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少林寺寺院经济的成功发展,显示了中国佛教文化和佛教经济的魅力,也彰显出我党的开明和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性。南亚、东南亚集中了华商的70%,华商资本的90%,佛教文化和儒家文化是我国与东南亚、南亚等国家发展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的文化纽带和平台、维护市场秩序的准则。 2.伊斯兰教经济中的“天课”从古至今一直在发挥作用 天课是伊斯兰教的“五功”之一,其含义和作用涉及宗教信仰、社会经济、道德多方面。据了解,我国或伊斯兰教组织都没有作过天课的统计。笔者选择了马坚先生的家乡云南个旧市沙甸区的清真寺进行实地调查,统计了1996年至2009年部分年份清真寺斋月里公布的天课额。全区1996年有回民10756人,占总人口的88%;2005年有回族12600多人,占80%。2000年以前有7座清真寺,现共有10座清真寺。天课数额见表1。 表l:沙甸区清真寺1996—2009年间部分年份的天地课情况 (单位:万元%) 清真寺公布的天课,只是清真寺收到天课中的一部分,因为按教义规定,穆斯林出散天课后,自己张扬了,来世的功德将被大打折扣甚至为负功,因此,穆斯林是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天课的。比如,在莲花塘清真寺,笔者从公布中统计到的天课总额,占教长账本上登记的全年交到清真寺天课额的比例为:2003年占4.4%,2006年28.8%,2007年32.9%。况且,穆斯林交到清真寺的天课也只是当年出天课的一部分。穆斯林的天课还只是他们的宗教信仰实践支出当中的一个部分,除此之外,还有礼拜用品、施舍、朝觐费用等等。天课,从公元623年以来至今,一直在发挥作用,这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伊斯兰教经济的存在的客观性及其作用。从表l天课占沙甸区农村经济总收入比重、天课占沙甸区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看出,天课在济困扶贫中的作用是巨大的。 3.基督教经济实体类型较多 基督教经济除信徒的宗教实践形成的宗教经济外,还存在集体资产。集体资产主要分布在教会、教堂、神学院,以及由基督教团体办的老人公寓、医院诊所和其它企业等经济实体之中。基督教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支出是慈善捐款,办医院等慈善事业是天主教的传统,既服务了社会,又增加了教会经济收入。如临汾教区在市区开办的眼科医院,成为当地一流医院,每年向总堂上交10万元。再如: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于1993年创办了上海第一家专事培训涉外家政服务员的学院,免费培训下岗女工。1995—1996年爱德基金会在农村医疗卫生、救灾等投人了2000万元人民币。在办学校方面,从20世纪初期到末期,基督教各种传教团体在中国共建教会大学14所,现在,共有神学院20多所。 基督教的经济活动情况还从教堂、教会的经济活动体现出来。据公布,1997年全国有天主教教堂、会所4600余座,基督教教堂1.2万余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2.5万余处。我们从东部温州与西部昆明作比较研究,发现教堂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发展,数量增加快;教堂资产的增长与私人企业主多少和经济富裕程度相关。在云南,教堂从1955年的760座增加到2004年的2108座,其中,昆明349座。在温州,2002年有1200多个教堂,聚会点有600多个,从1990年代以来基督教新建教堂400多座,并且教堂规模增大,新建教堂都在200万元以上。 基督教信徒是基督教文化活动和经济活动的主体和载体。信徒增多,经济活动扩大,全国基督教信徒1979年300多万,到2002年,达1600多万,是中国五大宗教中发展最快的。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97年10月16日公布:中国现有天主教徒约400万人,教职人员约4000人,基督徒约1000万人,教牧传道人员1.8万余人。 从上述三大宗教的部分经济实体活动情况看出,宗教经济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发展快,有的以公司制、公司集团等组织形式,走宗教文化产业化发展之路。这一经济活动,不管用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宗教理论,还是用经济学理论去研究它,只是所用理论工具和研究目的不同而已,研究对象同属一个,即宗教领域里的经济活动、经济关系及其运作规律。 (二)宗教经济定义概述 虽然宗教活动产生的历史较早了,由于对宗教经济进行系统化、理论化研究的时间不长,研究者给宗教经济下定义虽然不多但分歧不少。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罗德尼·斯达克和罗杰尔·芬克的定义,他们认为“宗教经济是由一个社会中的所有宗教活动构成,包括一个现在的和潜在的信徒‘市场,,一个或多个寻求或维持信徒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所提供的宗教文化。”他们对“宗教经济”的定义应该属于对“宗教商品经济”定义的范畴。“宗教商品经济”属于“宗教经济”发展形态中的与“宗教自然经济”和“宗教资本经济”相对应的一种经济类型或形态,是宗教经济在商品经济时代下的一种表现形式,属于宗教商品经济市场论。因此,此定义并没有抓住宗教经济的本质和属性。 陈麟书等人认为“宗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体,……,并发挥着特有的社会功能。一般功能包括宗教经济的基础经济功能、积累功能、消费功能和行业功能。”“宗教实体经济力量的大小是衡量宗教实体社会势力大小的主要标志”。 上述定义都是从宗教信仰外的角度用经济理论定义宗教经济,这里的宗教经济属于宗教领域内的经济范畴。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科学理论的宗教市场论受到宗教界人士批评。宗教界人士认为把宗教这类反映人类生活终极关怀的神圣对象,用经济学理论概括,给人以极端庸俗化的感觉。这——理论只是强调竞争对宗教繁荣的作用,忽略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神圣追求以及宗教需求的增长,说明宗教市场论有待于深入研究。经济学者的宗教经济定义,定义的内涵和外延都远远小于宗教神学者和宗教徒用宗教学理论研究社会经济和宗教经济所形成的宗教经济范畴,如伊斯兰教经济学中的伊斯兰经济,佛教经济学中的佛教经济,基督教经济学、道教经济学中的宗教经济。由此看出,“宗教经济”概念在是否具有宗教信仰、不同宗教信仰的学者之间和所用理论的不同,具有完全不同的涵义。 (三)产生宗教经济定义分歧的原因分析 由于给宗教经济下定义的主体的信仰、所用理论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导致定义的内容不同。其主要分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由于下定义的主体有无宗教信仰的原因,导致了定义主体的“认识域界”分歧,即“主体差异”。 由于认识主体的信仰差异导致的认识域界分歧体现为,一是没有宗教信仰的唯物论者,从宗教信仰以外的角度和唯物主义情感,用非宗教性的理论,如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及其方法研究宗教领域内的经济,称之为“信仰外”研究;二是具有宗教信仰的学者,从宗教信仰的角度和宗教情感,用宗教学或非宗教性理论,如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及其方法研究宗教领域内或全社会的经济,称之为“信仰内”研究。这种区分不是绝对的,“信仰外”与“信仰内”研究者也会因宗教信仰自由而相互转化,但最终还是可以归人这两类研究。这是由于认识主体的信仰差异,即由于认识视野和角度的不同导致对宗教经济的不同定义。因此, “信仰外”与“信仰内”对宗教经济的研究和理解是存在域界分歧的,导致对宗教经济定义不同。这种域界分歧产生的原因有三: 一是生命观不同,导致对经济受益主体的认识不同。信众认为由于灵魂不死,行善和经济性投入主体的灵魂在前世、现世、来世等“三世”中受益,而且还会惠及后代人;非信众认为不存在灵魂不死,没有惠及或殃及后人的必然性,不承认有来世存在。 二是时空观不同,导致对经济受益存续性的认识不同。“信仰内”的宗教信仰实践的经济性投入与受益存在于“三世”以及在“三世”之间转化;“信仰外”对宗教信仰实践的经济意义只存在于现世。 三是经济活动的目的不同,导致经济价值观不同。信众以宗教信仰引领一切,甚至经济活动和经济生活都服从和服务于宗教信仰,信仰生活高于一切并贯穿一切。当然,有的属于受迷信思想影响,不惜祭献自己、亲人的身躯和生命。非信众用自己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生活及其价值观,去诠释信教群众的宗教经济活动和经济生活及其意义,只停留在纯经济及其价值层面。 2. 由于下定义主体有无宗教信仰的差异,导致下定义所用理论和方法的不同,即“工具差异”。 由于存在有无宗教信仰的差异,导致采用或认同不同的理论和方法分析研究宗教经济,从而产生定义上的分歧。“信仰内”研究用的是宗教理论,即使“信仰内”研究者用非宗教性理论,如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及其方法研究宗教领域内的经济或领域外的社会经济,这与“信仰外”研究者用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及其方法研究宗教领域内经济或领域外的社会经济,也会得出不同结论。这种由于所用的理论、认识工具不同或工具相同而使用方法和研究目的的不同,同样会形成不同的定义。 3.由于下定义主体所用理论和方法的不同,导致定义的内容不同,即“结论差异”。 由于认识主体、所用理论、使用工具及其方法和目的的不同,得出不同的结论就成为必然,导致宗教经济定义的内容不同。 目前所有对宗教经济定义的不同,主要原因都是缘于上述三个方面所致。 (四)对宗教经济的新界定 宗教经济由为实现宗教信仰目的而进行宗教信仰实践所形成的一切宗教活动、宗教关系、宗教文化、宗教产品、宗教服务、宗教市场等有机构成。宗教经济在人类社会发展所经历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未来的社会形态及其对应的狩猎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资本经济、产品经济和其它等不同经济形态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运作方式。在商品经济和资本经济条件下,宗教经济表现为宗教商品经济和资本经济形态,是指为了宗教信仰实践而进行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宗教有偿服务活动,价值形态的保值增值及其关系的总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资源配置也主要依托市场机制。如果从研究宗教经济客体角度确立研究对象,宗教经济学可以分为:宗教生产经济学、宗教消费经济学、宗教投资经济学、宗教金融经济学、宗教服务经济学、宗教政策经济学、宗教资本经济学和宗教管理经济学等等宗教经济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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