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民族传统信仰和生态环境保护


2014/9/8    热度:449   

  藏民族传统信仰和生态环境保护

  藏民族在距今数万年前的原始氏族时代,他们对大自然所知甚少,对自然现象了解不深或一无所知。例如雷击闪电、山洪暴发、野火烧山、四季更替、日出日落、花开花落等大自然的各种现象无法做出科学解释,尤其自然灾害和各种毒蛇猛兽侵害原始人群生命安全而他们又无力抵抗或防止,由此产生本能的敬畏大自然的恐惧心理。使他们不敢轻易捕杀飞禽走兽,不敢轻易伤害花草树木,不敢轻易砍伐森林,不敢开发惊动山川湖泊,这从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然生态的效果,这是原始社会藏人生态保护观的形成之始。

  宇宙观与自然生态保护

  藏民族的宇宙观是以神话故事形式解释的,苯教经典《黑头矮人的起源》和帕竹·降曲坚赞著的《朗氏家族史》等著作中,都有这样一个神话记载:

  在创世之前,宇宙处于空的状态,接着有光产生;光的出现使空间有了冷暖的区别并由此导致冷霜的出现,冷霜形成水珠及水塘,水中又产生薄膜并经波浪滚动形成一枚卵,这个卵即是宇宙最原始的生物,它孵化出一黑一白两只鹰,双鹰交配而生出三枚有三种颜色的卵:黑卵、白卵与花卵。其中白卵与黑卵分别生出光明与黑暗两界的诸神,花色卵则生出混沌状的肉团生灵,名叫孟兰兰伦伦。该生灵用意念而生出身体器官,它成型后,通过祈祷与发愿的力量,创造了穆神、恰神、祖神三大神系及其居住地,世界的构造亦由此而形成。穆神系产生了辛饶苯教,恰神系导致黑头矮人出世,祖神系是牲畜的起源。此后,恰神世系中的雅拉达珠神第三十七子降于大地进行人类世系的创造,他娶了一个曾用布制成猕猴形状来代替即将来临的人类承受灾祸的女子(亦是女神)为妻,生下廷格王子。廷格王子又先后娶恰神女、穆神女、墀族女为妻,分别生下名叫吐蕃、汉地、霍尔、南诏及于阗等众兄弟。廷格王又与聂神女结合,生下人类的近亲四兄弟:猕猴、獾、棕熊等。有一天,廷格王子被他的四个人类儿子邀请喝茶,因预料儿子们会由此产生纠纷而自缢。他死后,众兄弟仍然存在纠纷,他们为瓜分父亲的遗体而争吵,最后在神的仲裁下,吐蕃得到包括父亲头颅在内的尸体的上半部,霍尔得到尸体的中间部分及拇指,汉地得到心脏及尸体的下半部分。由于这样的分割,吐蕃因而就世代居住在地势较高的上部地区(高原地区),并实行以火祭祖的习俗。霍尔(蒙古人)居住在柔软如腹部的大草原并精于射术(射箭技术的关键在拇指的运用)。汉地人住在地势较低的下部地区并善于生殖。从此,众兄弟有了自己的居住地与世系传承,世界的布局由此确定。

  藏族传统的宇宙观,把宇宙看成自然、神与人三位一体的统一体。从这个宇宙观出发,人类必须将自身融于自然、爱惜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依赖自然,做到人与自然和谐交融。这就是藏族传统的宇宙观和自然生态保护观的有机统一理论,也可以说是宇宙观与生态观同时形成,这个生态观的形成时间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公元9世纪之间。

  万物有灵的苯教信仰

  形成于距今三千多年前的藏族原始宗教——苯教,是一种原始拜物教。这种信仰认为宇宙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神控制着整个大自然,神给人类带来吉凶祸福。于是人们对神产生敬畏,向神献祭祈祷,以求免灾得福。这种自然崇拜的宗教理念对藏民族从本能敬畏大自然转变为一种精神寄托,并由此产生人只要崇拜神灵和保护万物,就可以获得平安和幸福的理念。

  万物有灵的苯教认为,山有山神,水有水神,树有树神,家有家神。人在神灵面前无隐私可言,神灵对人既保护又惩罚。例如,当你对自然界中的山水树木、飞禽走兽、各种生灵不恭敬,甚至随意破坏捕杀,神灵会惩罚你。反之,你爱护山水,敬畏自然、保护生灵、爱护自然界中的一切有生命的动植物,神灵就会保佑你。

  藏民族原始的神话歌谣《斯巴问答歌》是这样描述自然的形成的:

  最初斯巴(斯巴是藏语,意为宇宙、世界或大地)形成时,

  天地混合在一起,

  请问谁把天地分?

  最初斯巴形成时,

  阴阳混合在一起,

  请问谁把阴阳分?

  分开天地是大鹏,

  分开阴阳是太阳……

  斯巴宰杀小牛时,

  砍下牛头放哪里?

  斯巴宰杀小牛时,

  割下牛尾放哪里?

  斯巴宰杀小牛时,

  剥下牛皮放哪里?

  我不知道问歌手。

  砍下牛头放高处,

  所以山峰高耸耸;

  割下牛尾放山阴,

  所以森林绿郁郁;

  剥下牛皮辅平处,

  所以大地平坦坦。

  这段古歌将山、林、地的形成与一种生命连接起来了。藏族的先民认为自然万物原本是由活的生命体转化而来的。藏区有许多著名的神山,如位于西藏山南的全藏最大的神山雅拉香布、位于西藏阿里地区的冈底斯(冈仁布齐),它不仅统管全藏区山神,也统管土地神、植物神、龙神等专门神。藏区还有西藏与青海之间的念青唐古拉神山、安多的阿尼玛卿神山,康区东部的贡嘎神山,云南迪庆的卡瓦嘎布(梅里雪山)神山等等。甚至每个部落、村寨或家庭都有自己的神山、神树、神石和神湖(水),这些地方都严禁砍伐、狩猎。这种崇神观念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然生态的作用。

  佛教观念与环境保护

  公元7世纪佛教传入藏区后,被藏族人民所信奉。佛教的慈悲为怀,禁止杀生理论被藏民族广泛接受。从此,藏族自然生态保护观随之确立,并深入人心,形成观念,成为传统习俗。

  佛教的生命观是人与其他生物同处一个生命系统,人是生物体系中的一部分,由此提出慈悲为怀,利乐有情,禁止杀生、六道轮回、因果业报、普渡众生的大慈大悲理论,提倡人心净、众生净、环境净的宇宙美好境界。

  这种思想教育熏陶下的广大藏民,不仅形成了乐善好施、尊老爱幼、朴实憨厚、诚实勇敢、自强不息的优良品行外,而且在藏族人民的心目中,不计其数的江河湖泊送来了甘甜清香的水源,辽阔无边的山川平原生长了宝贵的谷物草木,郁郁葱葱的森林草原供养了飞鸟走兽和牛羊马骡,从而使人畜兴旺、五谷丰收,使他们的子子孙孙有了世代繁衍生息的富饶家园。因此,“禁止杀生”的思想深入人心,对所有生命加以保护已成习俗。

  同时,藏族从佛教六道轮回的观念去领会普渡众生的道理。把所有众生作为自己的父母亲,从而想念他们的恩德并决心报答此恩德。这种心灵就是大慈大悲,普渡众生观念下产生的一种人与动物平等相处,相互依赖的思想,尤其在神山、神湖、神林。这种根深蒂固的信仰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然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的作用。

  因此,藏族人民保存了一个多样性的高原野生世界。雪域高原成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

  藏民族在长期的生息繁衍中,同各种动植物频繁接触,他们的信仰甚至体现在许多社会观念上。藏民族把铁匠、屠夫、猎人、渔夫视为下等人,因为铁匠打造各种杀生武器,给生灵带来灾难和灭绝;屠夫以宰杀牲畜为业,被认为是生命的凶手;猎人、渔夫捕杀各种野生动物和鱼类,他们的行为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恶。因此,藏族把上述四种人员划为下等人的文化内涵主要在于此。

  禁忌习俗与自然生态保护

  藏民族在长期的生息繁衍中,同多种动物频繁接触,并与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对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形成了很多禁忌习俗。

  (一)禁忌乱砍滥伐树木。藏民族对森林和树木进行多方保护,尤其对列为地区、部落、村寨和家庭的神山,特别是寺院所在地的山上不许狩猎、放牧、捕杀飞禽走兽等。

  (二)禁止狩猎狮、虎、象、野马、孔雀和狮子等。它们是藏族英雄人物和众望所归的杰出领袖人物、宗教高僧大德的象征。

  (三)禁忌捕杀鸟类。鸟类给人类带来幸福和对美好生活的祝愿,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藏民族每当祭山时,带去五谷播撒在山上供各类群鸟食用。大人教育小孩不许捣毁鸟巢掏蛋,不许捉小鸟玩耍,更不许打死鸟类。

  (四)禁忌破坏山川。各地的神山和寺院周围,为保护山上的各种生灵,有不成文的乡规民约,如禁止上山挖药、砍伐、狩猎、放牧和开采山石,不许在神山上高声吼叫和放声吵闹,以免惊动、惊吓或冒犯山神。破坏山川将会得罪山神而降下灾来。

  (五)禁忌污染水源。水是人类生活的必须品,藏族人民通过长期观察,深知植物对涵养水源具有重要的作用。藏族把水比作母亲,有“世上最纯洁的是水和母亲”的谚语。因此,一般把水源附近的树木和岩石视为神树、神石倍加保护、禁止破坏。不许在水源洗衣、洗脚和洗澡、洗涤有污垢的东西;污染水源视为不可饶恕的罪过。因此,污染水源或江河是藏民族最大的禁忌。

  综上所述,藏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对藏区自然环境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藏族传统文化对本民族的生态环境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她提倡人类注意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保护生态、珍惜资源,时时考虑子孙后代的利益。在藏族历史上,一般通过传统习惯、道德约束、宗教信仰和禁忌习俗来保护自然、爱护生态。同时用不成文的环境保护习惯法来自觉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动。在人口不断增多,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的今天,西藏仍保持着较好的生态状况,这不能不说是与藏民族的的信仰和习俗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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